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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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草案)》
前言
三、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三、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中国证监会对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
指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基金或本基金:
指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释义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删除。
释义
9、《基金法》:
指20XX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XX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8、《基金法》:
指20XX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XX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XX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自20XX年4月24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释义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释义
增加:
19、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释义
20、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释义
22、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释义
28、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原《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失效
释义
30、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删除。
释义
35、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在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开放日包括赎回开放日和申购开放日
34、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释义
37、《业务规则》:
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6、《业务规则》:
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释义
38、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释义
41、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释义
43、巨额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内,在久盈A的单个开放期,久盈A份额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久盈A的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42、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释义
48、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内,如果估值日(T日)为非久盈A的开放日且非基金合同生效后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即假定该日为本基金在久盈B封闭期内的提前终止日,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收益分配和资产分配规则进行资产分配从而计算得到T日本基金两级基金份额的估算价值。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类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删除。
释义
51、基金份额分级: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久盈A、久盈B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
3
52、基金分级运作期:
指基金采取分级运作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分级运作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分级运作期到期日为该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一个分级运作期后的各分级运作期自本基金公告的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至2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分级运作期到期日为该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每个分级运作期结束后转入下一分级运作期,下一分级运作期的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53、久盈A:
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久盈A份额。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内,久盈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得预期收益,并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内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接受申购与赎回,但第4个开放期开放一天,只接受赎回,不接受申购,赎回开放日为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前一个工作日
54、久盈B:
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久盈B份额。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内,久盈B封闭运作,封闭期为2年,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在扣除久盈A的本金与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久盈B享有,亏损以久盈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久盈B承担
55、久盈A的开放期:
指自每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及其前一个工作日,其中第一个工作日为赎回开放日,第二个工作日为申购开放日,但第4个开放期开放一天,只接受赎回,不接受申购,赎回开放日为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前一个工作日
56、久盈B的封闭期:
指自每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至2年后的对应日止(如20XX年6月24日的2年后的对应日应为20XX年的6月24日)。
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封闭期届满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57、分级运作期起始日:
第一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后分级运作期起始日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58、分级运作期届满日:
指自每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2年后的对应日(如20XX年6月24日的2年后的对应日应为20XX年的6月24日)。
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该分级运作期届满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届满日与久盈B的封闭期届满日相同
59、久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
指自每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久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其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的行为。
久盈A的前3个基金份额折算日与申购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久盈A的第4个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分级运作期届满日
60、久盈B的基金份额折算:
指每个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将久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其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的行为
删除。
释义
62、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久盈A/久盈B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0、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释义
64、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1、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名称
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
本基金的分级运作期为2年,按运作期滚动的方式运作。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内,久盈A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接受申购与赎回(第4个开放期只接受赎回,不接受申购),久盈B封闭运作,不上市交易,久盈A和久盈B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每个分级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将安排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过渡期,基金管理人在过渡期内办理份额折算确认、久盈B的申购、赎回以及久盈A的申购等事宜。
在每个分级运作期届满10个工作日前,基金管理人将公告本基金当前运作期结束后的过渡期安排及相关事宜。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七、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包括久盈A、久盈B)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
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六、基金份额的类别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以及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和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折算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分级
一、基金份额的分级
本基金的每个分级运作期为2年。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内,根据运作方式和风险收益特征的不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久盈A、久盈B两级份额,久盈A和久盈B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久盈A、久盈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
3。
在久盈A的单个开放期,如果久盈A没有赎回或者净赎回份额极小,久盈A、久盈B在该次开放期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大于7:
3的情形;如果久盈A的净赎回份额较多,久盈A、久盈B在该次开放期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小于7:
3的情形。
二、基金份额的运作
1、久盈A、久盈B运作方式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内,久盈A在每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
开放期为每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及其前一个工作日,其中第一个工作日为赎回开放日,第二个工作日为申购开放日,但第4个开放期开放一天,只接受赎回,不接受申购,赎回开放日为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前一个工作日。
在久盈A的折算基准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久盈A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久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久盈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久盈B封闭运作,不上市交易。
久盈B的封闭期为每个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至2年后对应日止,若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封闭期届满日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每个分级运作期结束后转入下一分级运作期,下一分级运作期的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2、基金份额配比与规模控制
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久盈A、久盈B的份额分开募集、资产合并运作,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久盈A、久盈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
3。
具体规模控制及其控制措施见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其他相关公告。
三、久盈A、久盈B基金份额收益划分规则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内,久盈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申购开放日设定一次并公告。
计算公式为:
久盈A的年收益率(单利)=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利差。
久盈A的年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以百分比表示的小数点后第2位。
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该日适用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在久盈A的每个申购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该日适用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下6个月内适用的久盈A的年化约定收益率,并于次日执行新的约定收益率。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前或久盈A的申购开放日前公告下6个月久盈A适用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
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3%(含)。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的净资产将优先支付久盈A的本金及应计收益,在扣除久盈A的本金和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久盈B享有;如果本基金的净资产等于或低于久盈A的本金及其约定应得收益的总额,则本基金净资产全部分配予久盈A后,仍存在额外未弥补的久盈A本金及约定收益总和的差额,则不再进行弥补。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久盈B的封闭期满时久盈A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即如果在久盈B的封闭期末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久盈A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损失的风险。
四、基金份额发售
在基金募集期内,久盈A、久盈B将分别通过各自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
五、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如下: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闭市后的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内,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为久盈A和久盈B的份额总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六、在每个分级运作期内,久盈A和久盈B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按照前述本基金资产及收益划分规则,在久盈A的申购开放日计算久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对久盈A与久盈B单独进行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假设
为申购开放日或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即T日,以下简称该日)本基金资产净值,
为该日久盈A的份额余额,
为该日折算前久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该日久盈B的份额余额,
为该日折算前久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该日久盈A的基金份额在上一个申购开放日份额净值(折算为1.000元)的基础上按照年化单利
增长计算而得的设定净值,
为自第i个申购开放日以来的天数(不包括第i个申购开放日),
为第i个申购开放日设定并于次日执行的、下一个半年内适用的、久盈A的年化约定收益率,则:
申购开放日或分级运作期届满日,折算前久盈A和久盈B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1、若
,则该日折算前久盈A和久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
;
2、若
,则该日折算前久盈A和久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
;
久盈A、久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七、在每个分级运作期内,久盈A和久盈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
在每个分级运作期内,如果估值日(T日)为非久盈A的申购开放日且非分级运作期届满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即假定该日为本基金在久盈B封闭期内的提前终止日,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收益分配和资产分配规则进行资产分配从而计算得到T日本基金两级基金份额的估算价值。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类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久盈A和久盈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一同公告。
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当估值日(即T日,以下简称该日)为非久盈A申购开放日,也非分级运作期届满日,
为该日基金资产净值,
为该日久盈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为该日久盈A的份额余额,
为该日久盈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为该日久盈B的份额余额,
为该日久盈A的基金份额在上一个申购开放日份额净值(折算为1.000元)的基础上按照设定的年化单利
增长计算而得的设定净值;
为自第i个申购开放日以来的天数(不包括第i个申购开放日),运作当年实际天数是指久盈A上一次申购开放日(如T日之前久盈A尚未进行开放,则为基金成立日)所在年度的实际天数,
为第i个申购开放日设定并于次日执行的、下一个半年内适用的、久盈A的年化约定收益率,
为第i个申购开放日久盈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则: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日(即T日),久盈A和久盈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1、若
,则T日折算前久盈A和久盈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
;
;
2、若
,则T日久盈A和久盈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
;
;
久盈A、久盈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删除。
基金份额折算
第五部分基金份额折算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内,久盈A、久盈B将按以下规则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一、久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日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内,久盈A的折算基准日为分级运作期起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久盈A的前3个基金份额折算日与申购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久盈A的第4个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分级运作期届满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久盈A所有份额。
3、折算频率
在每个分级运作期内每满6个月折算一次。
4、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久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久盈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久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久盈A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久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久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久盈A的份额数×久盈A的折算比例久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第3位及第3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久盈A的基金份额净值、久盈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久盈B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日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期内,久盈B的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分级运作期届满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久盈B所有份额。
3、折算频率
在每个分级运作期内,久盈B在分级运作期届满日折算一次。
4、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久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久盈B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久盈B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久盈B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久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久盈B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久盈B的份额数×久盈B的折算比例
久盈B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第3位及第3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久盈B的基金份额净值、久盈B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基金管理人须最迟于基金份额折算方案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的历史沿革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发售方式
久盈A、久盈B将分别通过各自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费用
久盈A不收取认购费。
久盈B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久盈B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认购申请的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第四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
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XX年7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XX]738号文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XX年10月28日生效。
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于年月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长城久盈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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