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参考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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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参考附表
附表1-1:
××学院2008级××专业(××方向)课程设置计划总表(师范性及师范兼非师范性专业用)
一、通识教育课
课程模块与性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分配
考核安排
开课单位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总学分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总学时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考试学期
考查学期
通识教育
必修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3
政治与行政学院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政治与行政学院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6
政治与行政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政治与行政学院
公共体育(Ⅰ-Ⅳ)
4
体育学院
大学英语(Ⅰ-Ⅳ)
外国语学院
计算机应用基础(Ⅰ)
3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形势与政策
2
1.5
0.5
144
126
18
每周1学时
学工部(处)
就业指导
1
1
80
80
(第1-4学期20学时,第5-7学期60学时)
学工部(处)
通识教育必修课小计
选修
通识教育选修课小计(至少应修读学分数)
8
(从附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系列中选修)
通识教育课合计
备注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每门安排1/4学分和学时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一并纳入实验实训教学环节进行管理。
(2)“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等课程安排在课外或周末上课,不计入总学时。
(3)非艺术类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学生至少应选修“公共艺术课”2学分。
(4)人文社科类(含外语、艺术类)专业学生至少选修自然科学与技术领域的课程2学分,理工类(含体育类)专业学生至少选修人文社科领域的课程(含公共艺术课)2学分。
(5)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外语及体育类专业可根据实际删减部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二、教师教育课
课程模块与性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分配
考核安排
开课单位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总学分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总学时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考试学期
考查学期
教师教育
必修
教育概论
3
教师教育学院
心理学
3
教师教育学院
××学科教学论
(各学院)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2
36
教师教育学院、各学院
师范生综合教学技能
2
(不安排课堂教学,第六学期组织测试)
(各学院)
教师教育必修课小计
选修
教师教育选修课小计(至少应修读学分数)
8
(从附表“教师教育选修”课程系列中选修)
教师教育课合计(至少应修读学分数)
备注
“师范生综合教学技能”包括普通话和口语表达、书法(钢笔、毛笔、粉笔字)和板书设计、多媒体课件制作及运用、课堂教学、微格教学等技能,其中普通话和口语表达技能由校普通话测试站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组织测试,其他方面的技能由各学院在教育实习前(第六学期)组织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取得参加教育实习资格。
三、专业教育课
课程模块与性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分配
考核安排
开课单位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总学分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总学时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考试学期
考查学期
专业教育
专业基础课必修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专业基础必修课小计
专业课必修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专业必修课小计
选修
专业教育选修课小计(至少应修读学分数)
(从附表“专业教育选修”课程系列中选修)
专业教育课合计
备注
(师范性人文社科类专业至少应修读专业教育选修课23-24学分,师范性理工、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至少应该修读专业选修课24-25学分
四、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课程模块与性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分配
考核安排
开课单位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总学分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总学时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考试学期
考查学期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必修
军事训练(含军事理论)
--
36
--
2周
36
2周
(第1或3学期开学第1、2周进行)
一
武装部
公益劳动
--
--
--
4周
4周
八
后勤部门
社会调查
4
--
4
8周
8周
(每学年2周,在假期进行)
八
校团委
教育见习
--
--
--
2周
2周
(安排在第3、5学期第1周进行)
(各学院)
教育实习
4
4
8周
8周
8周
七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
4
4
8周
8周
2周
6周
八
(各学院)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合计
12
12
32周
32周
备注
(1)“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社会(教育)调查”为必修教学环节,不计学分,其中“军事理论”课36学时安排在军训期间上课,不计入总学时。
(2)“教育实习(见习)”为师范性专业必修教学环节,其中“教育见习”安排在第二、三学年开学第一周进行,学生可推迟一周到校报到与注册,由各学院负责检查落实。
五、毕业条件
课程模块与性质
必修学分数
选修学分数
至少应修读总学分
通识教育理论讲授
教师教育理论讲授
专业教育理论讲授
实验实践教学环节
通识教育选修
教师教育选修
专业教育选修
实验实训
集中实践
至少应修读学分数
约占总学分比例
备注
师范性专业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通识教育必修课实验实训学分+教师教育必修课实验实训学分+专业教育必修课实验实训学分。
附表1-2:
××学院2008级××专业(××方向)课程设置计划总表(非师范性专业用)
一、通识教育课
课程模块与性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分配
考核安排
开课单位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总学分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总学时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考试学期
考查学期
通识教育
必修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3
政治与行政学院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政治与行政学院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6
政治与行政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政治与行政学院
公共体育(Ⅰ-Ⅳ)
4
体育学院
大学英语(Ⅰ-Ⅳ)
外国语学院
计算机应用基础(Ⅰ)
3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形势与政策
2
1.5
0.5
144
126
18
每周1学时
学工部(处)
就业指导
1
1
80
80
(第1-4学期20学时,第5-7学期60学时)
学工部(处)
通识教育必修课小计
选修
通识教育选修课小计(至少应修读学分数)
8
(从附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系列中选修)
通识教育课合计
备注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每门安排1/4学分和学时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一并纳入实验实训教学环节进行管理。
(2)“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等课程安排在课外或周末上课,不计入总学时。
(3)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至少应选修“公共艺术课”2学分。
(4)人文社科类(含外语、艺术类)专业学生至少选修自然科学与技术领域的课程2学分,理工类(含体育类)专业学生至少选修人文社科领域的课程(含公共艺术课)2学分。
(5)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外语、艺术及体育类专业可根据实际删减部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或学分。
二、专业教育课
课程模块与性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分配
考核安排
开课单位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总学分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总学时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考试学期
考查学期
专业教育
专业基础课必修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专业基础必修课小计
专业课必修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专业必修课小计
选修
专业教育选修课小计(至少应修读学分数)
(从附表“专业教育选修”各课程系列中选修)
专业教育课合计
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课程模块与性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分配
考核安排
开课单位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总学分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总学时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考试学期
考查学期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必修
军事训练(含军事理论)
--
36
--
2周
36
2周
(第1或3学期开学第1、2周进行)
一
武装部
公益劳动
--
--
--
4周
4周
八
后勤部门
社会调查
4
--
4
8周
8周
(每学年2周,在假期进行)
八
校团委
专业见习
--
--
--
2周
2周
(各学院)
专业实习
4
8周
8周
8周
七
(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
4
4
8周
8周
2周
6周
八
(各学院)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合计
12
32周
32周
备注
(1)“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社会(教育)调查”为必修教学环节,不计学分,其中“军事理论”课36学时安排在军训期间上课,不计入总学时。
(2)“教育实习(见习)”为师范性专业必修教学环节,其中“教育见习”安排在第二、三学年开学第一周进行,学生可推迟一周到校报到与注册,由各学院负责检查落实。
四、毕业条件
课程模块与性质
必修学分数
选修学分数
至少应修读总学分
通识教育理论讲授
专业教育理论讲授
实验实践教学环节
通识教育选修
专业教育选修
实验实训
集中实践
至少应修读学分数
约占总学分比例
备注
非师范性专业实验实训教学环节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通识教育必修课实验实训环节学分+专业教育必修课实验实训环节学分
附表1-3:
××学院2008级××专业(××方向)课程设置计划总表(应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用)
一、通识教育课
课程模块与性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分配
考核安排
开课单位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总学分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总学时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考试学期
考查学期
通识教育
必修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3
政治与行政学院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政治与行政学院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6
政治与行政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政治与行政学院
公共体育(Ⅰ-Ⅳ)
4
体育学院
大学英语(Ⅰ-Ⅳ)
16
外国语学院
计算机应用基础(Ⅰ)
3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形势与政策
2
1.5
0.5
144
126
18
每周1学时
学工部(处)
就业指导
1
1
80
80
(第1-4学期20学时,第5-7学期60学时)
学工部(处)
通识教育必修课小计
选修
通识教育选修课小计(至少应修读学分数)
8
(从附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系列中选修)
通识教育课合计
备注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每门安排1/4学分和学时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一并纳入实验实训教学环节进行管理。
(2)“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等课程安排在课外或周末上课,不计入总学时。
(3)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至少应选修“公共艺术课”2学分。
(4)人文社科类(含外语、艺术类)专业学生至少选修自然科学与技术领域的课程2学分,理工类(含体育类)专业学生至少选修人文社科领域的课程(含公共艺术课)2学分。
(5)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外语及体育类专业可根据实际删减部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二、专业教育课
课程模块与性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分配
考核安排
开课单位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总学分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总学时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考试学期
考查学期
专业教育
专业基础课必修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专业基础必修课小计
专业课必修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专业必修课小计
选修
专业教育选修课小计(至少应修读学分数)
(从附表“专业教育选修”各课程系列中选修)
专业教育课合计
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课程模块与性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开课学期及周学时分配
考核安排
开课单位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总学分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总学时
理论讲授
实验实训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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