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囱地基与基础工程知识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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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囱地基与基础工程知识讲解
烟囱地基与基础工程
施工工艺
!
编制说明
为了加强施工技术管理,规范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技术,在保证工程质量、保护环境和安全施工的基础上,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有关标准,结合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经验而编制。
本标准为方便配套使用,并在章节编排上与《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保持对应关系。
施工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
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当有关标准规范换版时应按新版标准、规范执行。
本标准中有关国家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均以黑体字列出,必须严格执行。
第一章烟囱土方开挖工程施工作业工艺
第一节总则
1.适用范围
本工艺适用于可采用放坡形式作为边坡支护方法的土方开挖工程。
如采用其它边坡支护方案或石方爆破开挖的应另行编制专项方案。
2.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兵团五建企业标准:
钢筋混凝土烟囱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Q/BTWJ001-2010
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防火、劳动、环境保护等现行有关标准和规程。
第二节术语
1.土方开挖:
将土和岩石进行松动、破碎、挖掘并运出的工程。
按岩土性质,土石方开挖分土方开挖和石方开挖。
按施工环境是露天、地下或水下,分为明挖、洞挖和水下开挖。
2.坡比:
坡比是坡的垂直高度与水平宽度的比值。
即坡角的正切值。
第三节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了解施工区控制网分布情况,采用全站仪(或经纬仪)由就近控制网点进行放线。
由测量人员施测,确保精度满足要求。
开挖施工前认真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
2.机械、设备准备:
根据土方量及工期要求选择机械设备,烟囱工程一般土方量不大,可采用1台1.2m3反铲挖掘、根据运输远近配备2-4辆自卸翻斗车负责运输、如土方不便堆放还需配一台铲车负责平整或堆集土方。
经纬仪1台负责检查轴线、自动安平水准仪1台跟踪测定标高。
3.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2)当土方开挖较深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如防止塌方,造成临近构建筑物下沉等)。
对于深基坑开挖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经有关单位或部门批准或论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3)在开挖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一般情况下,应该先了解地下水位,并进行降水计算后施工降水井,地下水位降至基底以下后,再开挖基槽。
(4)施工方案的编制在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要求等条件下,通过技术经济比较,进行施工方案的优化选择。
编制施工方案时,一般应考虑:
①开挖方式和施工方法能满足开挖进度要求,与施工导流和混凝土浇筑等前后工序相衔接,并满足防洪和渡汛要求。
②根据水文、季节和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快速施工,均衡生产。
③因地制宜,安排好交通运输路线和施工总平面布置,以及风、水、电等系统。
④搞好土石方平衡调配,注意安排挖采结合、弃填结合,避免重复倒运。
⑤做好施工排水措施,将妨碍施工作业和工程质量的雨水、地表水、地下水和施工废水排至场地以外,为工程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⑥按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如流砂现象、边坡稳定、隧洞塌方等,要进行技术分析,提出解决的措施。
⑦注意施工安全,按照安全、防火、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等方面规程的规定,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节施工工艺
1.基坑开挖程序:
测量放线→分层开挖→修坡→整平→人工清基。
2.定位放线:
采用全站仪或经纬仪测设控制桩,并由专业测量人员施测,确保精度满足要求,监理工程师复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3.土方开挖采用机械大开挖,基坑深度超过4米时必须分层开挖,由一台1.2m3反铲挖掘机挖方,翻斗车运输土方至指定地点。
开挖顺序一般由远及近后退方式进行,分层开挖时,开挖第一层时即应在合适方向开挖出车道,以便运输车输通行。
4.基坑开挖按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进行放坡,机械粗修坡,人工随机将坡上浮土、杂物清理干净,并修坡。
基坑周围设置排水沟,防止雨水流入基坑。
5.施工过程中应跟踪控制开挖半径、标高,每层开挖过程中及时复测轴线及几何尺寸,基坑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破坏,保证地基土不受扰动。
基坑挖好后,如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30cm深土层暂不挖除,待下道工序开始前两天再挖至设计标高。
6.土方开挖后,先进行自检,检查基坑轴线,标高,几何尺寸等,检查合格后请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联系地勘、设计组织地基验槽。
第五节工程质量验收及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验收
(1)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标高、边坡坡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2)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
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表面平整度每30~50m2取1点;挖方、填方、地面基层每30~50m2取1点,但不少于5点。
(3)土方工程施工中,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
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4)验收挖方和场地平整时,应检查下列各项:
1)平整区域的坐标、高程和平整度。
2)基坑(槽)的中线位置、断面尺寸和标高。
3)边坡坡度和边坡的加固。
4)水沟和排水设施的中线位置、断面尺寸和标高。
5)隐蔽工程记录。
(5)下列隐蔽工程,必须经过中间验收,并做好记录:
1)基坑(槽)或管沟开挖竣工图和基土情况。
2)对不良基土采取的处理措施(如换土、泉眼或洞穴的处理、地下水的排除等)。
3)排水盲沟的设置情况。
(6)土方工程竣工后,应提出下列资料:
1)土方竣工图,基坑(槽)平面图及其实际标高、洞穴和不良地质位置图。
2)有关设计变更和补充设计的图纸或文件。
3)施工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验槽记录。
5)永久性控制桩和水准点的测量结果。
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土的类别
边坡值(高:
宽)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
1.25—1:
1.50
一般性粘土
硬
1:
0.75—1:
1.00
硬、塑
1:
1.00—1:
1.25
软
1:
1.50或更缓
碎石类土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1:
0.50—1:
1.00
充填砂土
1:
1.00—1:
1.50
注:
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
2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
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
3.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类别
序号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单位
检查方法及器具
主控项目
1
基底土性
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及检查试验记录
2
边坡、表面坡度
边坡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观察或坡度尺检查
3
标高偏差
0~-50
mm
水准仪检查
4
半径检查
+200~-50
mm
经纬仪和钢尺
一般项目
5
表面平整度
≤20
mm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第六节质量通病的控制措施
1.场地积水(场地范围内局部积水)产生原因:
(1)场地周围未做排水沟或场地未做成一定排水坡度,或存在反向排水坡。
(2)测量偏差,使场地标高不一。
防治措施:
(1)按要求做好场地排水坡和排水沟。
(2)做好测量复核,避免出现标高错误。
2.挖方边坡塌方(在挖方过程中或挖方后,边坡土方局部或大面积塌陷或滑塌)产生原因:
(1)基坑(槽)开挖较深,未按规定放坡。
(2)在有地表水、地下水作用的土层开挖基坑(槽),未采取有效降排水措施。
(3)坡顶堆载过大或受外力震动影响,使坡体内剪切应力增大,土体失去稳定而导致塌方。
(4)土质松软,开挖次序、方法不当而造成塌方。
防治措施:
根据不同土层土质情况采用适当的挖方坡度;做好地面排水措施,基坑开挖范围内有地下水时,采取降水措施;坡顶上弃土、堆载,使远离挖方土边缘3~5m;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分段分层依次进行,并随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避免先挖坡脚,造成坡体失稳;相邻基坑(槽)开挖,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
处理方法,可将坡脚塌方清除,做临时性支护(如堆装土草袋设支撑护墙)措施。
3.超挖(边坡面界面不平,出现较大凹陷)产生原因:
(1)采用机械开挖,操作控制不严,局部多挖。
(2)边坡上存在松软土层,受外界因素影响自行滑塌,造成坡面凹洼不平。
(3)测量放线错误。
防治措施:
机械开挖,预留0.3m厚采用人工修坡;加强测量复测,进行严格定位。
4.基坑(槽)泡水(地基被水淹泡,造成地基承载力降低)产生原因:
(1)开挖基坑(槽)未设排水沟或挡水堤,地面水流入基坑(槽)。
(2)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未采取降水措施将水位降至基底开挖面以下。
(3)施工中未连续降水,或停电影响。
防治措施:
开挖基坑(槽)周围应设排水沟或挡水堤;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降低地下水位,使水位降低至开挖面以下0.5~1.0m。
5.基底产生扰动土产生原因:
(1)基槽开挖时排水措施差,尤其是在基底积水或土壤含水量大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土很容易被扰动。
(2)土方开挖时超挖,后又用虚土回填,该虚土经施工操作后亦改变了原状土的物理性能,变成了扰动土。
防治措施:
(1)认真做好基坑排水和降水工作。
降水工作应待基础回填土完成后,方可停止。
(2)土方开挖应连续进行,尽量缩短施工时间。
雨季施工或基槽(坑)开挖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30cm的土不挖,待下一道工序开工前再挖除。
采用机械挖土时,应在基底标高以上留一定厚度的土用人工清除。
冬季施工时,还应注意基底土不要受冻,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应认真检查。
禁止受冻土被隐蔽覆盖。
为防止基底土冻结,可预留松土层或采用保温材料覆盖措施,待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再清除松土层或去掉保温材料覆盖层。
(3)严格控制基底标高。
如个别地方发生超挖,严禁用虚土回填。
处理方法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第七节成品保护
1.施工场地周围应做排水沟,或做成一定排水坡度。
2.边坡坡脚做好排水设施,防止水渗入。
3.基坑(槽)的边坡坡度,一定要符合要求。
4.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缘。
材料堆放应距坑沿1m以上的距离。
5.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
汽车不小于3m;马车不小于2m;起重机不小于4m;土方堆放不小于1m,堆土高度不超过1.5m。
6.当基坑较深或晾槽时间较长时,为防止边坡失水松散或地面水冲刷、浸润影响边坡的稳定,应采用薄膜或砂浆覆盖,或砌石、草袋装土堆压、挂铁丝网抹水泥砂浆等方法保护。
7.坡顶避免堆放超过限额的静载物质,同时避免外力的震动。
在基坑(槽)回填并稳定前要保持对基坑边坡位移及沉降的观测。
8.基坑(槽)挖至设计标高后,对原土表面不得扰动。
9.土方开挖时将烟囱控制桩围护并作出明显标识。
第八节安全环保措施
(1)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离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2)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3)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检查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4)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
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高边坡的安全距离。
(5)工地四周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
危险区域如深基坑工程、临空、临水等危险地段,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醒目的警示标志。
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6)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7)机械挖土时,在伸臂工作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8)各种施工机械的操作,应遵照有关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9)机械进入基坑时应有防止机身下陷的措施,开动挖土机时,应发出规定的信号。
严禁人员进入挖掘机挖斗内,不得利用挖斗递送物件。
(10)挖土机暂停工作时,应将挖斗放至地面,不得使其悬空。
(11)装料场及卸料场应划危险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12)往机动车上装料时,应将车辆停稳后方可进行,挖斗严禁从驾驶室上方越过。
(13)清除斗内的泥土或石块,应在挖土机停止运转,司机许可后方可进行。
(14)施工现场车辆行驶速度不宜过快,限速15km/h。
(15)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施工人员不得在坑底坡角处休息和逗留。
(16)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防止其飞扬、洒落,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出入口和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3)如开挖土方干燥,粉尘较大,及时洒水湿润。
(6)施工人员应当按照工地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作业,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的畅通、安全。
2)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利用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杂物飞扬或散落;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堆置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倒入河道或随意处置。
4)建筑材料及机械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5)运用有效方式和措施,减少施工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7)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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