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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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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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完成工作量
检查项目名称及分值
合
计
满
分
分
值
100分
安全管理
满分分值
15分
安全防护
满分分值
10分
施工用电
满分分值
10
分
施工机械
满分分值
5
分
脚手架
满分分值
5
分
基坑支护
满分分值
5
分
模板工程
满分分值
5
分
物料提升机
满分分值
5
分
塔
吊
满分分值
5
分
起重吊装
满分分值
5
分
营业线施工
满分分值
5
分
隧道施工
满分分值
5
分
临时辅助工程
满分分值
5
分
文明施工
满分分值15分
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按各对应得分值之和
汇总表总得分=×100
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
评语:
检查人员
受检项目
负责人
检查时间
说明:
1、房建工程施工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打分评价;
2、铁路、市政等工程施工按照本检查表进行打分评价;
3、本检查表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工地考评办法》的通知”(中铁四安质〔2003〕293号)文制定。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表1-1
序
号
检查项目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
100分
扣
分
得
分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1.10
1.1.11
1.1.12
1.1.13
1.1.14
1.1.15
1.1.16
1.1.17
1.1.18
1.1.19
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不到位时扣5分;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的扣10分,安全岗位职责未上墙扣5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扣10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好扣5分;
未制定各工种及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10分;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文明创建目标)的扣10分;
未对项目的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因素进行辨识扣10分;未建立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辨别台帐扣5分;未对辨识出的重要环境因素/重大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因素列入管理目标,未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扣10分;
“安全标准工地”创建目标未纳入项目部责任指标考核的扣10分;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各扣10分;
经济承包没有与安全生产挂钩的指标扣5分;
50人以上的施工队伍没有配备专职安全员扣5分;
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经上级批准或施工方案中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
危险性大及有特殊工艺等的项目安全控制措施未经专家评审扣10分;
有安全技术措施但没有进行交底或交底针对性不强扣5分;
安全措施未落实扣5分,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5分;
未坚持安全教育制度或安全教育内容不全、无记录的各扣5分;
新工人没有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或调换工种岗前没有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每发
现1人扣2分;没有坚持每周2小时以上安全教育扣5分;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发现1人扣2分;
未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扣5分;安全检查无记录或记录未签字扣2~5分;
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未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每发现一处扣5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扣5分;
伤亡事故不及时上报、没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和处理时各扣10分;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5分;班前安全讲话无记录扣3分;
现场无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图扣5分,现场未按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的
扣5分;
安全防护检查表表1-2
序
号
检查项目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100分
扣分
得分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2.10
1.2.11
1.2.12
1.2.13
施工现场每发现1人不带安全帽扣5分;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不系帽绳)的有一人扣2分;安全帽不符合标准的每发现一顶扣10分;
安全网未按技术标准搭设扣10分,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安全网未取得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的扣10分;
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每发现1人不系安全带扣5分;有一人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每发现一条扣10分;
距地面2m以上的作业场所临边无防护扣10分;防护不严密扣5分;
高处作业没有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口哨等与地面联系扣5分;
上、下交叉作业处没有有效的隔离措施扣5分;
现场深坑、沟、井等危险场所没有设置昼夜明显警戒标志和防护措施扣5分;
每一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扣3分;
通道口无防护棚每一处扣6分;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扣3分;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购置、使用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扣10分;未按照管理制度
执行扣2~5分;
夜间作业,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照明设备扣3分;
每发现1人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进行作业时各扣1分;
酒后上岗每发现1人扣5分;
行车线作业未按技术标准设置旗、牌、灯防护扣5分;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表1-3
序
号
检查项目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100分
扣
分
得
分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3.10
1.3.11
1.3.12
1.3.13
1.3.14
1.3.15
1.3.16
1.3.17
1.3.18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的扣10分;开关箱不标准、无门、无锁、无防雨每发现一处各扣2分;
开关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失灵的每发现1个扣5分,漏电保护器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发现一处扣2分,电箱内无隔离开关,每发现一处扣3分;
违反“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原则或熔丝规格不符合标准扣5分;
电闸箱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的每一处扣2分,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2分;
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的每一处扣2分;
照明线、动力线架设高度不够或穿过通道未穿管埋地扣2分;临时敷设电线路缠挂在钢筋、模板、脚手架上扣5分;电动机具电源线随地拖拉扣5分;
停止使用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和开关没及时拆除扣5分;
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扣5分;
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每发现一处扣5分;
潮湿作业或隧道开挖面及衬砌台车作业区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扣5分;
现场手持作业灯没有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扣10分;低压电线路使用裸导线时扣5分;
7.5千瓦以上电机没采用减压起动方式。
并未加过载保护装置扣5分;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小于规定又无防护措施扣5分;
检修电器设备时没执行停电作业、开关把柄上未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警示牌或没设专人看守扣5分。
现场安装变压器没有设防护栏,门未加锁,和悬挂“高压危险,切勿接近”警示牌扣2分;没有专用灭火器及高压安全用具扣5分;
外电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扣5分,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的扣5分;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未采用TN—S系统的扣3分,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扣2分;
配电线路老化、破皮未包扎的每一处扣2分,线路过道无防护的每一处扣5分,电杆、横担不符合要求扣2分,架空线路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未使用五芯线(电缆)的扣2分,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代替五芯电缆的扣5分;
电器装置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合要求的每一处扣2分,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扣5分;
凡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工地,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扣2分,无地极阻值遥测记录的扣3分,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的扣2分,档案乱、内容不全、无专人管理的扣5分。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表1-4
序
号
检查项目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
100分
扣
分
得
分
1.4.1
1.4.2
1.4.3
1.4.5
1.4.6
1.4.7
1.4.8
1.4.9
1.4.10
1.4.11
1.4.12
1.4.13
1.4.14
1.4.15
1.4.16
电刨、电锯、木工及钢筋机械等机具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扣2分;室外电机没有防尘防雨罩,电源线随地拖拉各扣2分;不安装漏电保护器扣2分;机具安装无验收手续扣各扣5分;使用平刨和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的,平刨和圆盘锯两项各扣10分;无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无防护每缺一项的扣5分;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各扣5分;机械设备、小型机具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扣3分;
电焊机:
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的扣5分;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的扣5分;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的扣3分;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的扣5分;无防雨罩的扣4分;无良好保护接零或接地扣2分,焊把绝缘不好扣2分;
搅拌机:
安装不平稳扣1分;无保护接地或接零扣2分;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扣5分;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扣3分;无防雨棚和作业平台不平稳不安全扣3分;
搅拌机工作时,用工具伸到转动的搅拌筒内扒浆和出料每发现一次扣3分;料斗拌合中升起时,料斗下有人工作和行走每发现1人扣2分;料斗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的扣3分;清理料坑及下班时,料斗未采用链条挂扣牢扣2分;
检修人员进人搅拌筒内检修没有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或没专人监护扣10分;
团结翻斗车违章行车或载人扣3分,司机无证上岗扣5分;翻斗车制动装置不灵敏的扣5分;
潜水泵无保护接零扣3分,不使用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扣4分;
操作水磨石机和使用震捣器的工作人员没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扣3分;
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或接地扣2分,无漏电保护器扣4分;I类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的扣10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的扣10分;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的扣5分
机械设备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扣5分;
钢筋冷拉作业区及时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的扣5分;
各种气瓶无标准色标的扣5分;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的各扣5分;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的扣5分;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气瓶无防震圈和防护帽的每一个扣2分;
打桩机未取得准用证和安装后无验收合格手续的扣5分;打桩机无超高限位装置的扣5分;打桩作业无方案的扣5分;打桩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扣5分。
落地式脚手架检查表表1-5-1
序
号
检查项目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100分
扣分
得分
1.5.1.1
1.5.1.2
1.5.1.3
1.5.1.4
1.5.1.5
1.5.1.6
1.5.1.7
1.5.1.8
1.5.1.9
1.5.1.10
1.5.1.11
1.5.1.12
1.5.1.13
1.5.1.14
1.5.1.15
1.5.1.16
1.5.1.17
1.5.1.18
1.5.1.19
1.5.1.20
1.5.1.21
1.5.1.22
1.5.1.23
1.5.1.24
1.5.1.25
1.5.1.26
1.5.1.27
1.5.1.281.5.1.29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的扣10分;
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的扣10分;
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扣5~8分;
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扣2分;
每10延长米立杆缺少底座、垫木的扣5分;
每10延长米无扫地杆的扣5分;
每10延长米木脚手架立杆不埋地或无扫地杆的扣5分;
每10延长米无排水措施的扣5分;
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要求每少一处的扣2分;
拉结不坚固每一处的扣1分;
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定要求的每一处扣2分;
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每一处扣2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脚手板不满铺扣5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的或网间不严密的各扣5~10分;
施工层不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扣5分;
脚手架搭设前无交底扣5分;
脚手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
无量化的验收内容扣5分;
不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的每有一处扣2分;
小横杆只固定一端的每有一处扣1分;
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cm的每有一处扣2分;
木立杆、大横杆每一处搭接小于1.5米扣1分;
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每一处扣2分;
施工层以下每满10m未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的扣5分;
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的扣5分;
木杆直径、材质不合要求的扣5分;
序
号
检查项目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100分
扣分
得分
1.5.1.30
1.5.1.31
1.5.1.32
1.5.1.33
1.5.1.34
1.5.1.35
1.5.1.36
1.5.1.37
1.5.1.38
1.5.1.39
1.5.1.40
1.5.1.41
1.5.1.42
1.5.1.43
1.5.1.44
1.5.1.45
1.5.1.46
1.5.1.47
1.5.1.48
1.5.1.49
1.5.1.50
1.5.1.51
1.5.1.52
1.5.1.53
1.5.1.54
1.5.1.55
1.5.1.56
1.5.1.57
钢管弯曲、锈蚀严重的扣5分;
架体不设上下通道的扣5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扣10分;
卸料台搭设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0分;
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的扣8分;
卸料平台无限定荷载标牌的扣3分;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报审批的扣10分;
施工方案中搭设方法不具体的扣6分;
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5分;
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有一处扣5分;
立杆底部固定不牢的每有一处扣3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的每有一处扣5分;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各扣5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脚手架荷载超过规定扣10分;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有一处扣5分;
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扣5分;
每段脚手架搭设后,无验收资料,扣5分;
无交底记录扣5分;
每10延长米立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分;
大横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分;
施工层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未设18cm高的踏脚板扣5分;
脚手架外侧不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扣5分;
作业层下无平网或其他措施防护的扣10分;
防护不严密扣5分;
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
门型脚手架检查表表1-5-2
序
号
检查项目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100分
扣分
得分
1.5.2.1
1.5.2.2
1.5.2.4
1.5.2.5
1.5.2.6
1.5.2.7
1.5.2.8
1.5.2.9
1.5.2.10
1.5.2.11
1.5.2.12
1.5.2.13
1.5.2.14
1.5.2.15
1.5.2.16
1.5.2.17
1.5.2.18
1.5.2.19
1.5.2.20
1.5.2.21
1.5.2.22
1.5.2.23
1.5.2.24
1.5.2.25
1.5.2.26
1.5.2.27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扣10分;
施工方案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扣10分;
脚手架基础不平、不实、无垫木扣10分;
脚手架底部不加扫地杆扣5分;
不按规定间距与墙体拉结的每有一处扣5分;
拉结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5分;
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的扣5分;
不按规定高度作业整体加固的扣5分;
门架立杆垂直偏差超过规定的扣5分;
说明书规定组装,有漏装杆件和锁件的扣6分;
脚手架组装不牢,每一处紧固不合要求的扣1分;
脚手板不满铺,离墙大于10cm以上的扣5分;
脚手板不牢、不稳、材质不合要求的扣5分;
脚手架搭设无交底扣6分;
未办理分段验收手续扣4分;
无交底记录扣5分;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扣5分;
架体外侧未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扣5分;
杆件变形严重的扣10分;
局部开焊的扣10分;
杆件锈蚀未刷防锈漆的扣5分;
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扣10分;
脚手架荷载堆放不均匀的每有一处扣5分;
不设置上下专用通道的扣10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挂式脚手架检查表表1-5-3
序
号
检查项目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100分
扣分
得分
1.5.3.1
1.5.3.2
1.5.3.3
1.5.3.4
1.5.3.5
1.5.3.6
1.5.3.7
1.5.3.8
1.5.3.9
1.5.3.10
1.5.3.11
1.5.3.12
1.5.3.13
1.5.3.14
1.5.3.15
1.5.3.16
1.5.3.17
1.5.3.18
1.5.3.19
1.5.3.20
1.5.3.21
1.5.3.22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扣10分;
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
施工方案措施不具体、指导性差扣5分;
架体制作与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扣15分;
悬挂点无设计或设计不合理、悬挂点部件制作及埋设不合设计要求扣10分;
悬挂点间距超过2m,每有一处扣20分;
材质不符合设计要求、杆件严重变形、局部开焊扣10分;
杆件、部件锈蚀未刷防锈漆扣5分;
脚手板铺设不满、不牢扣5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的扣5分;
脚手架进场无验收手续扣10分;
第一次使用前未经荷载试验扣5分;
每次使用前未经检查验收或资料不全扣5分;
无交底记录扣5分;
施工荷载超过1KN的扣5分;
每跨(不大于2m)超过2人作业的扣10分;
施工层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未作18cm高的踏脚板,扣5分;
脚手架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封闭不严扣5分;
脚手架底部封闭不严密扣10分;
安装脚手架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扣10分;
安装人员未系安全带扣10分。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表表1-5-4
序
号
检查项目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100分
扣分
得分
1.5.4.1
1.5.4.2
1.5.4.3
1.5.4.4
1.5.4.5
1.5.4.6
1.5.4.7
1.5.4.8
1.5.4.9
1.5.4.10
1.5.4.11
1.5.4.12
1.5.4.13
1.5.4.14
1.5.4.15
1.5.4.16
1.5.4.17
1.5.4.18
1.5.4.19
1.5.4.20
1.5.4.21
脚手架无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或未经上级审批的扣10分
工方案中搭设方法不具体的扣6分
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的每有一处,扣5分
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有一处,扣5分
立杆底部固定不牢的每有一处,扣3分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的每一处扣5分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扣7~10分
脚手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
脚手板荷载超过规定,扣10分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有一处,扣5分
脚手板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扣5~7分
每段脚手架搭设后,无验收资料,扣5分
无交底记录,扣5分
每10延长米立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分
大模杆间距超过规定,扣5分
施工层外侧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未设18cm高的挡脚板,扣5分
脚手架外侧不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扣7~10分
作业层下无平网或其他措施防护的扣10分
防护不严密的扣5分
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扣7~10分。
基坑支护检查表表1-6
序
号
检查项目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100分
扣分
得分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6.10
1.6.11
1.6.12
1.6.13
1.6.14
1.6.15
1.6.16
1.6.17
1.6.18
1.6.19
1.6.20
1.6.21
1.6.22
1.6.23
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的扣20分;
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扣10分;
基坑深度超过5m无专项支护设计的扣20分,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上级审批扣15分;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扣10分;
临边及其它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10分;
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的扣5分;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扣5分;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扣10分;
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扣10分;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的扣10分;
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扣10分;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的扣5分;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
施工机械进场未经验收的扣5分;
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的扣5分;
司机无证作业的扣10分;
未按规定程度挖土或超挖的扣10分;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的扣10分;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的扣10分;
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的扣10分;
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扣10分;
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扣5分。
模板工程检查表表1-7
序
号
检查项目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100分
扣分
得分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7.10
1.7.11
1.7.12
1.7.13
1.7.14
1.7.15
1.7.16
1.7.17
1.7.18
1.7.19
1.7.20
1.7.21
1.7.22
1.7.23
1.7.24
1.7.25
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扣10分;
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扣8分;
现浇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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