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0209不定项真题.docx
- 文档编号:14452441
- 上传时间:2023-06-23
- 格式:DOCX
- 页数:23
- 大小:27.59KB
经济法0209不定项真题.docx
《经济法0209不定项真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0209不定项真题.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经济法0209不定项真题
不定项选择题:
(2020年)
95.某日,该银行行长卷款潜逃。
事发后,大量存款户和单据持有人前来提款。
该银行现有资金不能应付这些提款请求,又不能由同行取得拆借资金。
依照有关法律,以下判定正确的选项是?
( )
A.该银行即将发生信誉危机
B.该银行能够由中国银监会实行接管
C.该银行能够由中国人民银行实施托管
D.该银行能够由本地人民政府实施机构重组
答案:
B
解析:
此题考核商业银行的接管。
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
商业银行已经或可能发生信誉危机,严峻阻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银监会能够对该商业银行实行接管。
信誉危机的要紧表现为,商业银行不能应付存款人的提款,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和同业拒绝拆借资金,原客户和市场所普遍拒绝其效劳。
商业银行有以上这些情形之一的,即可被视为发生信誉危机。
选项A错误。
该银行已经发生信誉危机。
96.在作出对该银行的行政处置决定后,负责处置的机构对该银行的人员采取了以下方法,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
A.对该行全部人员发出通知,要求各自坚守职位,认真履行职责
B.该行副行长邱某、薛某持有出境旅行证件却拒不交出。
对此,通知出境治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C.该行董事范某欲抛售其持有的一批股票。
对此,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让股票
D.该行会计师佘某欲将自己的一处衡宇转让给他人。
对此,通知房产治理部门停止办理该衡宇的过户记录
答案:
ABC
解析:
此题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后对银行相关人员能够采取的方法。
《银行业监督治理法》第40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重组或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有权要求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依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的要求履行职责。
(选项A正确)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能够采取以下方法:
(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治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选项B正确)
(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97.经采取处置方法,该银行仍不能在规按期限内恢复正常经营能力,且资产情形进一步恶化,各方人士均以为可适用破产程序。
如该银行申请破产,应当遵守的规定是?
( )
A.该银行应当证明自己已经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数债务
B.该银行在提出破产申请前应当做立清算组
C.该银行在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前应当取得中国银监会的同意
D.该银行在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交债务清偿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答案:
C
解析:
此题考核商业银行的破产。
《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
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020年)
2020年5月,松园劳务调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定劳务调派协议,将李某调派到天利公司工作。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第95-97题。
95.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调派协议的以下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职位,可不在劳务调派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依照需要灵活决定
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能够在劳务调派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一个周期为半年,每一个周期终止前订立新的劳务调派协议
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调派协议中约定
D.两边对劳务调派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
答案:
AB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劳务调派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劳务调派单位与被调派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调派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和调派期限、工作职位等情形。
法律教/育-网因此,A项说法错误。
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依照工作职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调派单位确信调派期限,不得将持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时间劳务调派协议。
因此,B项说法错误。
第59条第1款规定,劳务调派单位调派劳动者应当与同意以劳务调派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调派协议。
劳务调派协议应当约定调派职位和人员数量、调派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和违背协议的责任。
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60条第1款规定,劳务调派单位应当将劳务调派协议的内容告知被调派劳动者。
因此,D项说法错误。
96.松园公司和天利公司对李某的以下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松园公司与李某签定到期可续签的一年期劳动合同
B.松园公司从李某每一个月工资中提取5%作为员工集体福利费
C.天利公司要求李某缴纳5000元职位责任保证金
D.天利公司告知李某无权参加本公司工会
答案:
ABC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调派单位应当与被调派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按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调派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调派单位应当依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法律教育网因此,A项说法错误。
第60条规定,劳务调派单位应当将劳务调派协议的内容告知被调派劳动者。
劳务调派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依照劳务调派协议支付给被调派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调派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调派劳动者收取费用。
因此,BC项说法错误。
第64条规定,被调派劳动者有权在劳务调派单位或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组织工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此,D项说法错误。
97.天利公司将李某再调派到自己的子公司,被李某拒绝。
天利公司遂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退回松园公司。
随后,松园公司以李某已无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对此,以下表述错误的选项是:
A.天利公司能够对李某进行再调派,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其退回
B.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C.李某能够将天利公司或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D.李某能够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一起承担补偿责任
答案:
A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62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调派劳动者再调派到其他用人单位。
因此,A项说法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规定,被调派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能够将劳动者退回劳务调派单位,劳务调派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能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此题中,“李某已无工作”不属于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因此,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B项说法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两边当事人。
劳务调派单位或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调派单位和用工单位为一起当事人。
因此,C项说法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调派单位违背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更正;情节严峻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撤消营业执照;给被调派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调派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因此,D项说法正确。
(2020年·四川)
95.杨某个人独资开办的造纸厂由于没有配置污水处置设备,将含有挥发酚等有毒物质的污水排入引黄干渠,曾受到本地环保部门惩罚。
某日,污水池决口,大量污水流入与引黄干渠一闸之隔的壕沟。
杨某派工人将闸门提起,使壕沟里的污水经引黄干渠流入水库。
引黄治理局发觉后要求该厂当即清污,但未及时通知水库管委会和自来水公司。
两个小时后,库中41万方饮用水被污染。
被污染的库水进入城市供水系统,致城市供水中断三天。
水库经济损失万元,自来水公司清除污染费用万元,营业损失万元。
请回答以下95-97题:
95.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该厂采取的行政惩罚是:
A.收取超标排污费,并罚款
B.作出限期治理决定
C.责令安装利用污水处置设备
D.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答案:
AC
解析:
《环境爱惜法》第28条第1款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水污染防治法还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第38条规定,对违背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治理权的部门依照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因此,A项说法正确。
限期治理对象包括两类:
(1)严峻污染环境的污染源;
(2)位于需要专门爱惜的区域内的超标准排污的污染源,需要专门爱惜的区域指风光名胜区、自然爱惜区和其他需要专门爱惜的区域。
此题中杨某开办的造纸厂尽管有污染,可是不知足上述两个条件,因此,不属于作出限期治理的对象。
B项错误。
杨某开办的造纸厂属于污染环境的项目,可是没有配置污水处置设备,因此,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安装利用污水处置设备。
因此,C项说法正确。
第39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超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能够依照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责令停业、关闭。
此题环境爱惜部门没有对杨某的造纸厂作出限期治理的决定,因此,也就不存在对经限期治理超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情形,因此,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无权作出责令其停业或关闭的惩罚。
D项说法错误。
96.关于该厂对水库管委会和自来水公司的民事补偿责任,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A.该厂承担水库管委会和自来水公司的所有损失
B.该厂承担水库管委会的万元损失和自来水公司的清除污染费万元,不承担自来水公司的营业损失
C.因属于引黄治理局的责任致使污水流入到水库并进入城市供水系统,故该厂不承担补偿责任
D.因为引黄治理局负有一起责任,故该厂与引黄治理局一起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答案:
A
解析: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形式中的补偿损失的范围既包括财产损害补偿,也包括对人身损害引发的财产损失补偿;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
因此,A项说法正确,B项说法错误。
环境污染的规那么原那么是无过错责任缘故,污染单位若是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就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依照此题题干中给出的信息可知,致使环境污染事故的缘故是该造纸厂,因此,造纸厂也不存在免责事由,因此,应该承担补偿责任。
C项说法错误。
尽管引黄治理局在发觉后没有当即清污,存在必然的过错,可是环境污染责任的规那么原那么是无过错责任原那么,只要造纸厂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就应该承担全数的责任。
因此,D项说法错误。
97.关于杨某的法律责任,以下意见正确的选项是:
A.杨某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B.杨某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杨某若是志愿承担民事责任,就没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D.杨某若是被追究刑事责任,就没必要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
AB
解析:
《环境爱惜法》第43条规定,违背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严峻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题中,杨某派工人将闸门提起,使壕沟里的污水经引黄干渠流入水库,造成了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
同时,杨某是该造纸厂的直接责任人员,因此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某承担了刑事责任并非能免去他的民事责任。
因此,此题的正确答案是AB.
(2007年)
某国有企业厂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决定申请破产重整,对企业实施拯救。
其拯救方法之一是进行裁员。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97-100题。
97.依照劳动法规定,企业在重整期间需要裁减人员时,应采取的程序是:
A.应当向工会或全部职工说明情形,听取意见
B.应当召集职工代表大会,对裁员方案进行表决
C.裁员方案应当发布,并许诺被裁减人员提出异议
D.裁员方案实施前,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答案:
A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早三十日向工会或全部职工说明情形,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能够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形发生重大转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以下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从头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一样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因此AD是正确的。
98.关于被裁减人员,应当给予的待遇是:
A.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B.制定职工安置预案,予以妥帖安置
C.许诺企业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时予以优先录用
D.许诺企业在重整成功后予以从头录用
答案:
ABC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3款规定: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从头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一样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第46条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因此ABC为此题正确选项。
99.不得被裁减的企业人员有:
A.治理层、技术骨干和劳动模范
B.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D.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
答案:
BC(昔时参考答案为BCD)
解析: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看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持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BC两项应选。
D项要注意没有说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因此不被选。
100.关于企业裁减人员的决定,工会依法可采取的行动是:
A.工会以为该决定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B.工会以为该决定违背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从头决定
C.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忙
D.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有困难的,工会能够代表职工提起诉讼
答案:
ABC
解析:
《劳动法》第30条规定,(三人行司法考试网编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以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若是用人单位违背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从头处置;劳动者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忙。
(2006年)
某拍卖公司拍卖一批汽车,其中包括本公司职员赵某的一辆桑塔纳轿车。
竞买者张某在竞买中购得一辆丰田轿车。
事后张某拒绝签定成交确认书。
请回答97一100题。
97.张某主张,拍卖公司本次拍卖的车辆中有本公司职员的车辆,本次拍卖无效。
以下关于这一问题的何种判定是正确的?
A.拍卖公司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包括本公司工作人员的物品
B.拍卖公司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但本公司工作人员的物品不在此限
C.拍卖公司若是在拍卖活动中拍卖了本公司工作人员的物品,那么本次拍卖无效
D.拍卖公司若是在拍卖活动中拍卖了本公司工作人员的物品,那么该物品的拍卖无效,但不阻碍拍卖其他物品的拍卖结果
答案:
B
解析:
《拍卖法》第23条规定:
“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可是公司职员的私人物品不属于公司所有,因此,本案中拍卖公司的拍卖行为有效。
故B正确。
98.张某拒绝签定成交确认书时,两边的合同处于何种法律状态?
A.合同未成立
B.合同已成立,并已生效
C.合同已成立,但效劳待定
D.合同已成立,但生效条件尚未成绩
答案:
B
解析:
《拍卖法》第51条规定: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以其他公布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因此,在拍定以后,合同已成立,并已生效。
故此题答案为B.
99.若是拍卖公司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包括了拍卖本公司的物品,依照《拍卖法》的规定,其法律责任如何?
A.所有的拍卖合同宣告无效
B.由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没收本公司物品拍卖的全数所得
c.由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没收本次拍卖的全数佣金
D.由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处以本次拍卖所收佣金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答案:
B
解析:
《拍卖法》第63条规定:
“违背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财产权利的,由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没收拍卖所得。
”故此题答案为B.
100.若是张某拒绝签定成交确认书的理由不成立,但坚持不履行合同,拍卖公司有权采取何种方法?
A.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后,将该轿车再行拍卖
B.要求张某支付在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C.要求张某补足该轿车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时的差价
D.要求张某支付该轿车在两次拍卖期间的保管费用
答案:
ABC
解析:
《拍卖法》第39条规定:
“买受人应当依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依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故此题答案为ABC.
(2005年)
某市甲、乙两厂均生产一种“经历增强器”产品。
甲厂产品的质量比乙厂产品好得多,因此其市场占有率远远高于乙厂。
王某是甲厂技术人员。
乙厂为提高本厂的市场占有率,付给王某一大笔“技术咨询费”,获取其提供的甲厂技术秘密。
乙厂运用这些技术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了改良。
同时,乙厂在本市电视台发布广告,宣称本厂生产的经历增强器功效迅速质量靠得住,其他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质量无保证,呼吁消费者当心。
另外,乙厂还以高额回扣诱使本市几家大型商场的购货人员再也不采购甲厂产品。
本市消费者李某等人在利用乙厂产品一段时刻后,不仅经历力没有增强,反而显现了神经虚弱病症。
李某等人在电视台的协助下,向已广反映了情形。
乙厂随后发觉,王某提供的甲厂技术资料缺少几项关键技术,致使乙厂产品存在质量缺点。
请回答以下98-100题。
98.乙厂的以下行为,何者组成不合法竞争?
A.向甲公司的工作人员行贿,以取得甲厂的技术秘密
B.向本市大型商场的购货人员行贿,使他们只采购本厂产品
C.在电视广告中发布令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D.在电视广告中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者的商品信誉
答案:
ABCD
考点:
不合法竞争行为
解析:
《反不合法竞争法》第8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采纳财物或其他手腕进行行贿以销售或购买商品。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能够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能够给中间人佣金。
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需如实入账。
同意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需如实入账。
”由此选B项。
第9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式,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形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由此选C项。
第10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采纳以下手腕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合法手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利用或许诺他人利用以前项手腕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背约定或违背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利用或许诺他人利用其所把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利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有效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方法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由此选A项。
第14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由此选D项。
99.关于王某行为的以下表述,何者为正确?
A.王某未完整提供甲厂技术资料而获取乙厂重金,组成诈骗罪
B.甲厂能够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而且不必提早通知王某
C.甲厂有权要求王某补偿损失
D.乙厂有权要求王某返还“技术咨询费”
答案:
BC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峻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峻阻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更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因此,B是正确的。
第90条规定:
“劳动者违背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补偿责任。
”因此C也是正确的。
本案中,王某并无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乙厂的财物,不能认定其组成诈骗罪,因此A是错误的,王某与乙厂的行为属于歹意串通损害第三者利益的行为,王某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收归国家所有。
据此,D也是错误的。
100.关于消费者李某等人协的损害补偿请求权,以下意见何者为正确?
A.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乙厂补偿
B.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本市电视台补偿
C.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销售乙厂产品的商场补偿
D.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王某补偿
答案:
A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济法 0209 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