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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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奖励范围和条件
(一)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范围:
土地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和土地可持续利用及国土整治领域;
基础地质调查与评价领域;
矿产资源勘查评价、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发展,新矿种或新矿石类型的发现等领域;
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地下水资源勘查评价、合理利用,地质遗迹保护研究领域;
土地科学、地质科学理论研究领域;
国土资源方法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领域;
国土资源管理科学研究领域。
(二)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授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应用先进的土地调查、评价理论和方法,查明土地资源数量和质量、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为土地资源调查和评价等工作做出贡献,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的研究成果;
2.科学分析土地利用变化规律、土地结构变化趋势和耕地保护前景,提出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理论和方法,提出土地合理利用及整治方案、耕地保护措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的研究成果;
3.运用先进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在科学理论、技术方法上有创新并取得重大突破,为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质调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研究成果;
4.运用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勘查评价矿产资源,取得重要找矿勘查成果;在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方面成效显著;在勘查找矿、地质科研过程中发现新矿种或新矿石类型,填补国内、国际空白,对地质找矿和资源利用有重要作用,经可行性评价,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5.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监测与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勘查、监测与防治,地下水资源评价与合理利用,经实践证明具有提高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的预测与防治水平、提高地下水资源勘查与评价水平,为工业、农业、畜牧业和城市发展提供新的水源地,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的研究成果;
6.在土地科学、地质科学理论上有创造性进展,在理论与学术上有建树,对推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的研究成果;
7.在技术开发应用上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相比其主要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和技术水平有创新,提高土地调查评价和地质调查评价应用水平,为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开发整治、提供新的技术和方法手段,为地质调查提供新技术、新方法,并已转化应用;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制定、国土资源技术资料利用及社会化服务方面,提高了国土资源信息利用的整体水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8.在推动国土资源科学技术进步的基础上,为推进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管理职能到位,开展的基础理论、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研究,解决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等重大问题,提供决策性服务,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成果。
二、评审标准
根据奖励范围和申报条件,按土地调查与评价、土地规划与土地可持续利用、地质调查与评价、矿产资源勘查与保护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开发、国土资源管理八大领域研究成果类型制定相应的评审标准。
(一)土地调查与评价
奖励范围:
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与保护,土地利用和土地价格动态监测等方面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经技术评价后,在较大范围实施应用一年以上的研究成果。
评审标准:
一等奖:
技术难度很大,达到同类成果的国际领先水平,对推动土地调查评价科技进步作用重大,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二等奖:
技术难度大,达到同类成果的国际先进水平,对推动土地调查评价科技进步作用很大,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二)土地规划与土地可持续利用
奖励范围:
土地规划、土地可持续利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创新研究,经技术评价后,在较大范围实施应用一年以上的研究成果。
评审标准:
一等奖:
土地管理方法先进、科技含量很高,成果达到同类成果的国际领先水平,推广价值高,应用范围广,对推动土地管理作用重大,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等奖:
土地管理方法先进、科技含量高,成果达到同类成果的国际先进水平,推广价值高,应用范围广,对推动土地管理作用很大,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地质调查与评价
奖励范围:
在区域地质调查,区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区域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遥感地质调查以及基础地质综合研究方面,科学理论、技术方法上有创新,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经过综合评价后,一年以上广泛应用的成果。
评审标准:
一等奖:
调查工作难度很大,调查工作有重大创新,对推动地质调查工作有重大作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地质调查成果。
二等奖:
调查工作难度大,调查工作有创新,对推动地质调查工作有很大作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地质调查成果。
(四)矿产资源勘查与保护利用
奖励范围:
在矿产资源找矿勘查、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方面研究成果,新矿种或新矿石类型重要的发现成果,经过综合评价后,一年以上广泛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评审标准:
一等奖:
技术经济条件优越,勘查工作难度很大,已开发利用或可供近期开发利用,或可供进一步商业勘查的国家急缺矿产的特大型矿床(矿产资源/储量经过储量评审备案,达到333+3341类别以上,其中333类别占333+3341总量的比例不低于80%;地下水开采量大于5万立方米/日),国家重点矿产和具有重大价值的一般矿产的特大型矿床;对推动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技术难度很大,达到同类成果的国际领先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二等奖:
技术经济条件优越,勘查工作难度大,已开发利用或可供近期开发利用,或可供进一步商业勘查的国家急缺矿产的大型矿床(矿产资源/储量经过储量评审备案,达到333+3341类别以上,其中333类别占333+3341总量的比例不低于80%;地下水开采量1-5万立方米/日),国家重点矿产和具有重大价值的一般矿产的大型矿床;对推动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技术难度大,达到同类成果的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五)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
奖励范围:
地质环境评价、保护与综合整治,地质灾害调查和治理、区划和信息系统建设,地质遗迹保护研究成果;工程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研究成果;经综合技术评价后,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其中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投入使用两年以上),证明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或工程安全可靠性,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生态效益。
评审标准:
一等奖:
地质环境条件很复杂,地质灾害很严重,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和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扎实、科学合理;重大工程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针对性很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确实消除了重大危害或极大隐患。
在本工作阶段减灾防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巨大,且有较大理论创新或技术创新,较大地推动了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的发展。
二等奖: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严重,地质灾害调查、区划和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合理;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针对性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确实消除了大危害或大隐患。
在本工作阶段减灾防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大,且有较大理论创新或技术创新,推动了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的发展。
(六)基础研究
奖励范围:
在土地科学、地质科学研究方面科学理论、学术上有创见,研究方法、技术手段上有创新,对推动科学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的研究成果,经综合评价后,一年以上广泛应用,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公开出版一年以上。
评审标准
一等奖:
在国内外首次阐明科学理论,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学术上为国际领先水平,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带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成果应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等奖:
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学术上为国际先进水平,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成果应用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应用技术开发
奖励范围:
国土资源调查应用技术,地质工程勘查技术,分析测试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国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规范与标准等研究成果,经技术评价后,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生产实施应用,证明完全达到设计技术指标,性能稳定可靠,成果经转化推广应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评审标准:
一等奖:
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
二等奖:
在技术上有大的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很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意义。
(八)国土资源管理
奖励范围:
为促进国土资源经济与管理研究,开展的基础理论、战略规划、产业政策研究成果;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制度创新和决策支持做出重大贡献的研究成果,经技术评价后,一年以上的实施应用,取得显著的示范效应、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评审标准:
一等奖:
理论上有重大创新,研究难度很大,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上有重大突破,在国土资源经济发展和管理决策中得到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研究成果对全国有重要示范效应,对推动全行业乃至全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大意义。
二等奖:
理论上有较大创新,研究难度较大,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上有较大突破,在大区域和各省(市、自治区)国土资源经济发展和管理决策中得到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研究成果在全省(市、自治区)乃至全国有重要示范效应,对推动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较大意义。
三、项目推荐及要求
(一)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70项,设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2个等级分别奖励一等奖10项、二等奖60项。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
每项一等奖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15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10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7个。
(二)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推荐制度,各推荐单位应在下达的推荐指标范围内进行本单位项目的推荐。
(三)申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由各省厅(局)科技管理部门,部各直属单位,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土地学会和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在组织同行专家初审的基础上限额推荐。
(四)申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要求:
1.申报单位推荐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项目应征得项目完成人和项目完成单位的同意,并填写统一的申报推荐书,提供必要的技术评价证明(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情况,鉴定、验收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及有关法定的审批文件等)和引用、应用证明,推荐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申报材料包括推荐书、技术评价证明、应用或引用证明、科技成果登记证明等,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加盖红章的归档材料,另附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一套。
2.凡存在知识产权、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争议的成果,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
3.报奖项目必须经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和验收)结束以后,一年以上完成的研究成果。
4.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重大项目,原则上应按整体成果报奖。
总项目中的某子项目成果单独报奖,需征得总项目主持者同意。
总项目再报奖,应扣除子项目获奖部分。
5.凡未评上的项目均可再次申报奖励,但申报项目的内容要有新进展、有创新的成果。
6.申报奖励的成果必须是严谨的科学体系,丰富的研究内容和科学的表达方式。
一般性的材料如讲话、汇编、论文集、建议、简报、政策文件、行政法规不属奖励范围。
7.论文或专著是指在国内外公开的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或公开出版与报奖成果相关的论文或专著。
论文或专著被引用是指正面引用,交流、通信或本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引用不作为引用材料列入。
8.软科学类成果是指对国民经济或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具有创造性理论或学术研究成果。
如:
发展战略研究、政策研究报告、发展规划研究及管理科学等。
四、异议及其处理
(一)经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的获奖项目应于审定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公布。
(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获奖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
个人提出异议的,必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必须由法人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涉及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或名次排列的异议问题,由项目推荐单位负责处理,处理结果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裁定。
(五)涉及项目实质性问题(指推荐书填写内容与申报项目事实不符)的异议,由项目推荐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裁定。
(六)凡属于对推荐项目的评定等级提出异议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凡异议未及时处理完成的项目,不予授奖。
(八)经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对异议处理结束后,做出对获奖项目、等级和人员的审定结果予以公布。
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格式)
成果名称:
完成单位:
申请鉴定单位:
(盖章)
申请鉴定日期:
申请组织鉴定单位: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组织鉴定单位受理日期:
经办人:
(签字)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九九四年制
科技成果
中文名称
限35个汉字
研究起始时间
年月
研究终止时间
年月
成果第一完成单位
单位名称
隶属省部
代码
名称
所在地区
代码
□□□
名称
单位属性
(1)
1.独立科研机构2.大专院校3.工矿企业4.集体个体5.其他
联系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任务来源
()
1-国家计划2-省部计划3-计划外
成果有无密级
()
0-无1-有
密级
()
1-秘密2-机密3-绝密
内容简介
技术资料目录
主要研制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技术职称
文化程度
(学位)
工作单位
对成果创造性贡献
1
2
3
4
5
6
7
8
9
注:
主要研制人员超过15人可曾加附页
申请鉴定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盖章)
主管业务部门意见
领导签字(盖章)
任务下达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盖章)
组织签定单位意见
经办人(签字);领导签字(盖章)
鉴定形式
填写说明
1.《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
本表规格为标准A4纸,竖装。
必须打印或铅印,字体为4号字。
2.成果名称:
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
3.完成单位:
指承担该项目主要研制任务的单位。
由二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时,原则按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中研制单位的顺序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如有变化,填写前,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
4.申请鉴定单位:
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二个以上单位完成的,原则由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第一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如有变化,在提出申请鉴定之前,各完成单位必须协商一致.
5.申请鉴定日期:
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并以申请鉴定单位盖章日期为准。
6.申请组织鉴定单位:
指向有组织鉴定权,并向其提出鉴定申请的单位.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
7.组织鉴定单位受理日期:
指申请鉴定单位将本鉴定申请表送达申请组织鉴定单位的日期。
由经办人填写并签字。
8.申请表中的“科技成果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封面上的科技成果名称完全一致。
9.研究起始时间:
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以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时间为准。
10.研究终止时间:
是指该成果最终完成的时间为准。
11.申请鉴定单位:
(1)单位名称:
即封面上的申请鉴定单位。
(2)隶属省部:
指申请鉴定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属于哪个地方或部门,如果本单位有双重隶属关系,请按本单位最主要的隶属关系填写。
隶属省部的名称由申请鉴定单位填写,代码由申请组织鉴定单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与代码,国务院各部、委、局及其机构名称与代码”填写。
(3)所在地区:
是指鉴定申请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名称由申请鉴定单位填写,代码由申请组织鉴定单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与代码”填写。
(4)单位属性:
是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在1.独立科研机构2.大专院校3.工矿企业4.集体个体5.其他五类性质中属于哪一类,并在括号中选填相应的数字即可。
。
(5)联系人:
是指申请鉴定单位的该项成果的技术负责人。
(6)通信地址:
指鉴定申请单位的通信地址,要依次写明省、市(区)、县、街和门牌号码。
12.任务来源:
是指该项目隶属于哪个计划,请在括号中选填1.2.3.即可。
13.成果有无密级:
根据国家有关科技保密规定,确定该项目是否有密级。
14.密级:
是根据国家有关科技保密的规定而确定的密级。
该项目如无密级此栏可不填,如有密级请在括号内选填1.2.3.即可。
15.内容简介应包括如下内容:
(1)任务来源:
计划项目应写清计划名称及其编号。
计划外的应说明是横向或自选项目。
(2)应用领域和技术原理。
(3)性能指标(写明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的主要性能指标和实际达到的性能指标)。
(4)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比较。
(5)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
(6)作用意义(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意义)。
(7)推广应用的范围、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16.技术资料目录:
指按照规定应由申请鉴定单位提供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
17.主要研究人员:
由成果完成单位根据研究人员对成果的创造性贡献大小顺序填写。
并应得到所有完成单位的认可。
18.申请鉴定单位意见:
由申请鉴定单位填写,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19.主管业务部门意见:
由申请鉴定单位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填写,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20.任务下达单位意见:
由该项目的任务下达单位填写,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21.组织鉴定单位意见:
由组织鉴定单位填写,由经办人和主管领导签字。
22.鉴定形式:
由组织鉴定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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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矿区 矿产资源 储量 规模 划分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