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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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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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篇一:
房子的使用年限到了以后怎么办
房子的使用年限到了以后怎么办(转贴)
70年使用权不可能达到———
日前,李先生在购买方庄芳城园的尾房时被告知该房屋的使用年限仅剩余59年。
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
因此,李先生打电话向本报咨询,这种情况是否合理他所要买的房子仅有59年使用权是否值得这种情况在北京是否很普遍使用权到期后该怎么办———其实,这一系列问题不仅是李先生所关心的,这些问题也是所有的买房人都要面对的。
买房时你会问使用年限吗
就土地使用权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买房人。
发现绝大多数人在买房时不关心这个问题,有的买房人甚至不知道自己买的房产还存在土地使用年限问题。
知道的人也对此漠然置之,“对于大多数买房人来说,70年之后我们都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先住着再说,想那么远干什么”“相信政府将来会出台相应的政策解决这一问题。
”等等都是现在的买房人对此的看法。
记者在了解目前的售楼人员在卖房时,是否会主动向买房人告知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时发现,售楼人员基本上都不会向买房人主动告知相关情况。
有些售房人员是由于业务水平有限,自己都没有搞清楚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
有经验的售房人员则对此问题采取回避态度。
在买房人自己不主动提该问题的情况下,自己绝对不会主动提及。
即使在买房人主动问及该问题的情况下,他们会采取偷换概念的方法来将这一问题敷衍过去。
比如,当买房人问及“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时,售楼人员会告诉他“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
没错,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
但是买房人要注意的是:
不等于你所要买的房也有70年的使用权。
70年使用权是不可能得到的
按照相关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70年为住宅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的最长期限,该期限自开发商从政府那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第一天就开始倒计时。
假设,开发商在拿到土地后,没有任何闲置期,马上以最快的速度全力投入开发。
按照正常情况,等到买房人入住时,少则两三年,多则三五年。
也就是说,没有哪个买房人能享受到70年的使用权,最多也就是60多年。
如果再遇到开发商资金不到位,土地出现闲置开发、周转资金匮乏、相关证件未办理齐全
等因素的困扰,整个开发销售周期还将延长。
如果工程出现停工现象,甚至出现长时间烂尾后转手再开发或者房屋建成长期空置后再出售等情况,那等到买房人入住时也许使用年限只有50多年甚至更短了。
因此,上文提到读者李先生要买的房子仅有59年使用权的情况是正常的。
在九十年代初,北京的商品房就开始大量出现了,最集中的两个区域是亚运村和方庄。
按照正常情况,这
些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就仅有50多年了。
使用年限离我们很遥远吗
也许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清。
也许有人觉得现在提这个问题有点不现实。
但也许你在看了下面这些数据后,想法会有所转变。
市城建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北京市商品住房购房对象购房需求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商品住宅购房对象趋于年轻化。
2004年第4季度,商品住宅购房对象以40岁以下为主,占调查人数的63%。
年龄在20岁以下、21岁至30岁、31岁至40岁的购房对象所占比重与2004年2季度相比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其中,年龄在21岁至30岁之间购房对象所占比重增幅最大,为%。
年龄在41岁至50岁之间购房对象所占比重分别比2004年2季度下降了%、%。
随着购房人群的不断年轻化,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寿命会不断延长。
房子用地使用年限问题也许不再是遥不可及的。
如果你在二十几岁就买了仅有五十几年使用权的房子,也许在你古稀之年时,突然有一天有人会来告诉你“您的房子用地使用权已经到期了”。
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据记者向开发商了解,现在的买房人仅有极个别的才会在使用年限的问题上较真。
不仅要问使用年限,还要知道到期后会怎么样。
遇到这样的买房人,售楼人员也有办法来对付:
“谁也说不清几十年以后会怎么样。
买不买您快作决定。
瞧,后面还有人排队呢。
”
使用权到期后会怎么样确实不是售楼人员所能解释得清的。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我们在70年后真的会“无家可归”。
土地,连同现在的住宅将不再属于我们,除了你的家具、家电外,属于房子的一切东西都可能被无偿“拿走”。
胡小南律师告诉记者:
“房地产”说的是两个东西,分别是房子和土地。
所以,人们买到的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
其中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也就是说,即使过了100年,你的子孙也可以指着房子的砖头说:
“这是祖先给我留下的遗产。
”但是房屋下面的土地买房人只有使用权。
并且根据国家的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长出让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用地的年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的土地出让年限只有40年。
到了使用年限,国家会将土地无偿收回。
根据有关资料,我国以现在的方式出让第一块商品房用地是在1987年,当时我国还没有相关的经验和政策可以依据。
于是,政府借鉴了香港的做法,把土地的使用年限定为70年,正好可以满足两代人的居住。
比如一个人在他成年以后(如25岁),购买住宅地产,那么按照平均的寿命计算,房子大约可以满足两代人。
并且,由于当时我国民用住宅主要是砖混结构,从房屋的使用寿命上也是合适的。
现在,香港已经出现了土地使用年限超过70年的现象,政府采取的方式是继续将土地租给使用者,收取新的土地使用费用。
一般情况下,是会延续土地的使用权。
业主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优先购买权。
但是,根据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
记。
另据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依据现行规定,土地部门在土地使用期限结束以后,可以对土地进行任何的改革,包括夷为平地,既不属于国家应急征用,也不属于拆迁补偿,而是按照土地使用权的协议规定,无偿取得你持有“永久所有权”的房屋。
也就是,父辈几十年的积累买下的房屋也许到了子孙面前只是一堆瓦砾,而没有任何补偿。
就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李小姐。
据她介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块土地涉及到期问题,因此具体到期后会如何处置还没有先例。
但是,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于保护私有财产进行了重要的修改: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众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随着政策法规的完善,宪法所规定的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将会在具体的立法、法规修订中得以体现。
我们有理由相信,五十年时间我们可以等到一部清晰合理的法律明确使用权到期后我们该怎么办。
使用年限问题逐步浮出水面
据记者了解,在外地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案例:
由于开发商在卖房时没有明示使用年限问题,买房人在买房后才发现使用年限大幅“缩水”而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原因除了开发商没有明示使用年限外,还将所交纳的70年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全部摊到了房价中。
购房人花了70年的钱得到的却不是70年使用权的房子。
在北京记者还没有发现这样的案例,但同样的所有售楼处的销售人员都不会主动告知买房人使用年限问题。
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在任何一个楼盘的宣传推广中发现有关使用年限的信息。
但结果是相同的:
买房人花了70年的钱得不到70年使用权的房子。
因此,有的买房人提出应在房价中扣减相应的使用年限不足70年的部分。
一位业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如果使用年限减少三年,100平方米的房子按每月2000元租金算,三年就少收72000元租金。
这部分损失应由谁来补偿呢
为此,记者采访了一位开发商,他给出的解释是:
比如三年前拿来的地,业主入住时只有67年的使用权,按道理应在房价中给业主扣减三年的土地出让金。
但三年前土地出让金的价格到今天可能已经涨了一倍,如果按目前的价格来算67年的使用权,也许业主还得多掏钱呢。
因为土地出让价格是市场决定的。
但不论如何算,使用年限都是房地产价格评估中的一项重要指标。
毕竟建筑物本身增值的可能性不大,都在随着岁月在不断地折旧中贬值。
真正能增值的是土地本身。
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屋用地使用期问题也将愈来愈受到普遍关注。
因此,有专家也提出实行土地使用费分摊制,即以年度为计费单位,开发商和购房者按各自实际占用的使用年限分摊这笔费用,这将意味着购房者只承担自己实际使用年限的那部分费用。
对于这个
提议,目前也存在相当大的争论之中。
链接
中国的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
1.居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篇二:
房子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70年产权年限怎么算
房屋产权就好比结婚证,身份证....但不同的是人们得到的房屋产权可能需要花掉人们一辈子的积蓄,因此产权性质,产权年限就被绝大多数购房者所关注,而产权纠纷投诉近些年来也居高不下,对于新手购房者来说,怎么不做亏本买卖,怎样计算房屋的产权年限就尤为重要了。
怎么查询开发商拿地时间
该证是五证中最重要两证(和预售证)之一,因此在选购楼盘时,其他三证可暂且略过,如果该证开发商暂时无法拿出来,可以根据笔者下方给出的方法予以查询。
登陆中国国土资源部资源部——》土地市场栏目——》在下方输入相关查询内容
注意:
只要该楼盘已在对外销售,那么土地来源以及性质都需要在该资源部公示,因此就算暂时为取得土地证,也可及时了解该楼盘土地情况,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土地性质,一般均是以出让形式存在,而若出现划拨情况,就要注意该楼盘是否为小产权了。
怎么计算70年产权(新房)年限
因作为新房,所以就少了二手房这部分环节,因此若从上述1中查到所购房屋的开发商拿地时间为2008年,2009年开始动土建造,2012年正式对外销售,2013年你购得该房。
那么该房屋截止到2013年的房屋产权年限还有多少年
即:
70年产权年限—【截止目前时间-开发商拿地时间(土地使用权证)】=70年产权年限-(2013-2008)=65年产权年限。
也就是说你所购该房截至目前还剩65年的产权年限可使用。
怎么计算70年产权(二手房)年限
若是所购房产为二手房,如2004年开发商拿地,囤地2年,2006年开始对外销售,而2013年你从上家手里买入该房,那么该房还剩的产权年限有多少呢
即:
70年产权年限—(2006年-2004年)—(2013年-2006年)=70年产权年限-2-7=61年产权年限.
注意事项
40年商业商品房的计算方法和70年产权年限的计算方法一样。
不同这里的产权指的是具备完全产权的房产,如普通住宅类商品房,商业商品房。
而一些小产权,不完全产权的集资房等无法用该计算方法计算,也不能计算。
另外:
经济适用房用地属于划拨形式,无土地使用年限。
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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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13-07-2512:
48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
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
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
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房子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
篇三:
70年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我们的房子该怎么办
70年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我们的房子该怎么
办
2014-02-1410:
05:
37来源:
新浪微博作者:
综合消息
“五一”前拿到了自己新房的房产证,让李敏新大喜过望。
但仔细研究了一番刚到手的房本后,新的烦恼出现了。
李先生的疑问是:
“我是2003年买的房,房产证上说,我这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到2073年就到期了。
那么,70年后我的房子该怎么办呢”
急忙上网查阅相关的法律规定,李敏新发现,《北京(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中提及了自己所关心的问题。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届满”、“未获批准”、“无偿收回”……这些“刺眼”的字句让李先生更加担心自己房子的命运。
法律没有给说法
70年后的房子该怎么办,我国目前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要如何解决。
“70年土地使用权”问题,并非每个“有产者”都注意到了,而事实上,每个“有产者”都已经开始面临这个问题。
《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中,“无偿收回”的确切概念是什么业主的利益会不会因此受损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该如何提出申请,最长能申请多少年要不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法制处处长丁世华回答是,现在办法的具体细则正在进一步探讨当中,将来会对这些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该办法目前尚在试行阶段,有一定修改的余地,并非一成不变。
而另一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
“70年后的房子该怎么办,我国目前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要如何解决。
”
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
他认为,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
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
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我个人认为,再次申请的期限可以和第一次申请一样,也是70年。
”
房地产业内也对此问题认识不一。
万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冯仑表示,土地使用权收回问题应由人大立法,土地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关办法应该只是一个方向性的政策。
而北京另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认为,土地使用权收回问题的很多细节还需要细化。
如在何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可提出延长申请土地使用权被收回后,地上的房子如何处理央产房、公房及经济适用房的用地该如何处理
一些私家产权如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都应出台具体细则,否则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土地使用权为何70年
这个规定可能主要考虑的是,房子一般在70年之后基本上价值就会折旧到零。
而对于“土地使用权70年期限”的问题,有关专家认为,“这个规定的依据当时并没有解释,出来后大家也都接受,基本没有人问过这个问题。
从国际上来讲,土地批租90年、100年都有。
中国的这个规定可能主要考虑的是,房子一般在70年之后基本上价值就会折旧到零。
”
而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建伟则表示,这与人的寿命长度也有关系,因为一般中国人的预期寿命就是70岁左右,所以当初可能综合这些因素,定出了70年的期限。
“70年之痒”解决之道
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国家,采取到期后由政府收回土地和地上的房屋,给予折价补偿的方式。
如何解决“70年土地使用权”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增杰说,全球范围来看,有些西方国家的土地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所以不存在这个问题;而另一些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则采取到期后,由政府收回土地和地上的房屋,给予折价补偿的方式。
林增杰说,个人认为,在我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隐性损失”浮出水面
许多土地在开发商手中闲置多年才开发,业主买到这样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已不足70年。
而事实上,伴随着“70年之痒”,还有一个问题在频频困扰众多的“有产者”。
根据相关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70年为住宅土地使用权一次出让的最长期限。
目前国家土地制度是以出让为主,即国家以出让的方式转让后,土地就进入市场流通。
一般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周期通常为1至3年。
这也就是说,当购房者变为业主时,其拥有的有效住宅土地使用权根本无法达到70年之久,无形中已经“缩水”了。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土地空置二年以上的,国家可以收回。
但现实情况是许多土地在开发商手中闲置多年才开发,业主买到这样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已不足70年,但由于各种原因,业主不会注意到这些问题,而且我国房地产制度中也没有相应的规定。
可以说,这种损失属于一种隐性损失。
据了解,现在还没有出台土地使用年限价格折算标准,在没有相关法规出台的前提下,对于购房人来说,最妥善的办法就是签订一个细致的合同。
目前商品房价格仍由市场决定,但商品房价格中显然没有考虑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
专家建议,今后,可以由房屋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后以合同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但其前提是“信息对称”。
政府主管部门应制定土地使用期限公示制度,强制开发商履行告知义务,并对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开发商实施处罚,从而保证相对弱势的购房者的知情权。
在这个基础上,实行土地使用费分摊制。
以年度为计费单位,开发商和购房者按各自实际占用的使用年限分摊这笔费用。
篇四:
解读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解读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我买的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会被收回吗房子产权到期后能否续约继续使用相信这是每一个房主的最大疑惑。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难道我们老百姓辛辛苦苦挣钱花了几十万几百万买房子70年后就不属于我们了吗这不成了租了70年的房子,到头来还要还回去嘛。
今天就为大家详细解读房屋产权的问题,看看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到底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
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
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为什么我们的房屋产权最高为7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分别是:
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但问题是,土地批租的最高年限究竟是从何而来为什么是70年而不是80年或者60年呢
曾任中国第一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的王先进说:
我们土地管理局一开始提出的是住宅50年产权。
这个期限是根据境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来的。
我们先定了50年,理由主要有三个,第一个土地出让历史上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年限短点比较好调整;二是一个人的工作年限,一般为50年,假设从20岁开始,50年后就70岁了,可以够他们一辈子经营,而且可以转让、继承、续期;另外就是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房产产权的一般使用年限就是按50年计算,50年后房产就不能再用了。
按照价值来算,用了50年就没什么价值了。
后来中央讨论转让土地的问题时,一位主要领导问年限长一些行不行,我回答了上述理由,并表示如果觉得50年时间短了,再增加几十年可以。
后来制定法律时,就变成最高年限70年。
你的房子产权真的够70年吗别吃了闷亏还不知情
在买房过程中“房产产权期限”问题却被普遍忽略,相当大比例的购房者对于产权期限问题茫然不知。
因为施工期等客观原因的存在,现在市面上在售的商品房产权普遍缩水1-3年,更有甚者缩水10年以上。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
居住用地70年。
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
而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
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产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
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日期与开发商出售房产的日期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尤其是一些烂尾楼改造的项目,购房者必然面临明显的“房产产权期限缩水”。
有购房者因为产权算了一笔账:
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按房产证上的日期推算,买的房子一般只有65年使用期,整整少了5年!
而买房时付的总房价却从未因此打折,少5年不就等于多付钱了吗而某些开发商在去的土地使用权后过了五六年才建房,算上施工、装修时间,你买到手的房子也就只剩60年使用权了。
你知道房子产权70年但设计寿命只有50年吗
房子寿命分为100年和50年两种,这是国家规定的。
一般民用建筑都是按50年设计的,只有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建筑才会是100年设计寿命。
房屋寿命是50年,而普通住宅的产权期限是70年,法规之间不配套。
中国房地产协会会长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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