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门式起重机安装监检AB表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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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安装监检AB表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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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安装监检AB表最新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A类项目监检确认单(资料部分)表A1
工程名称:
产品编号:
序号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查内容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监检确
认方式
备注
1
1
设备
选型
1.0
设备选型应与使用工况相匹配。
□
2
2
产品技术文件
2.1
产品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原理图)应齐全。
□
3
2.2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应齐全。
□
4
2.3
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应齐全。
□
5
2.4
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应齐全。
□
6
3
安装改造维修资格
3.1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7
3.2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书。
□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监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3.监检确认方式可用“Z”表示资料确认,“X”表示现场监督,“W”表示实物检查。
4.监检确认日期不一致或监检确认结果不一致时填写在备注栏中。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A类项目监检确认单(安全装置)表A2
工程名称:
产品编号:
序号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查内容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监检确
认方式
备注
1
9
安全保护与
防护装置
检验
9.1
制动器
9.1.1
【1】动力驱动的起重机每个机构都应装设制动器,制动器应是常闭的;【2】吊运炽热金属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升结构,其每一套驱动装置应装设两套独立的工作制动器。
【3】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当额定起重量大于5t时,还应设置一个安全制动器,当额定起重量小于5t时,也宜设置一个安全制动器,否则电动葫芦应当按1.5倍额定起重量设计,或者使用单位选用的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是最大起重量的1.5倍,并且用起重量标志明确允许的最大起重量。
【1】□
【2】□
【3】□
2
9.1.2
制动器型式、制动性能,应能够保证起重机械制动时平稳性要求。
□
3
9.1.3
制动器推动器应无漏油现象。
□
4
9.1.4
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无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均匀,无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
5
9.1.5
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
6
9.1.6
制动轮应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微裂纹),没有摩擦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凹凸不平度不大于1.5mm。
□
7
9.2
起重量限制器
9.2.1
应设置起重量限制器;
□
8
9.2.2
试验:
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动3次,起重量限制器不动作;保持载荷离地面100mm~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检查是否先发出超载报警信号,然后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机构可以做下降方向的运动。
□
9
9.4
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
应设置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且有效。
吊运炽热、熔融金属的起重机应当设置有不同形式的上升位置的双重高度限位器,并且能够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当起升高度大于20m时,还应当设置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
□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监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3.监检确认方式可用“Z”表示资料确认,“X”表示现场监督,“W”表示实物检查。
4.监检确认日期不一致或监检确认结果不一致时填写在备注栏中。
续表A2
序号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查内容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监检确
认方式
备注
10
9
安全保护与
防护装置
检验
9.6
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
大、小车运行机构应设行程限位器,且可靠有效(电动葫芦小车和手动起重机除外)。
□
11
9.7
缓冲器和止挡装置
大、小车运行机构和其轨道端部应分别设缓冲器和端部止挡,缓冲器和端部止档与另一台起重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应对接良好。
端部止档应固定牢固,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
□
12
9.8
应急断电开关
【1】起重机必须设置在应急情况下切断总电源的应急断电开关。
【2】紧急断电开关应是不能自动复位的,且应设在司机方便操作的地方。
【1】□【2】□
13
9.9
连锁保护装置
进入起重机的门和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必须设有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当任何一个门打开时,起重机所有的机构应均不能动作。
□
14
9.10超速保护装置
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20t的主起升机构,以及采用可控硅定子调压、涡流制动器、能耗制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及其他由于调速可能造成超速的桥式起重机主起升机构,应有超速保护装置,超速保护装置应有合格证。
□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监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3.监检确认方式可用“Z”表示资料确认,“X”表示现场监督,“W”表示实物检查。
4.监检确认日期不一致或监检确认结果不一致时填写在备注栏中。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A类项目监检确认单(性能试验)表A3
工程名称:
产品编号:
序号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查内容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监检确
认方式
备注
1
10
性能试验
10.1
空载
试验
10.1.1
操纵机构、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装置动作应可靠、准确,馈电装置工作应正常。
□
2
10.1.2
机构动作平稳、运行正常,能实现规定的功能和动作,无异常震动、冲击、过热、噪声等现象。
□
3
10.1.3
液压系统无泄漏油现象,润滑系统工作正常。
□
4
10.2
额定载荷试验
10.2.1
对照图纸或其他设计文件,对制动下滑量有要求的,制动下滑量应当在允许范围内。
□
5
10.2.2
挠度:
【1】对没有调速控制系统或用低速起升也能达到要求、就位精度较低的起重机,挠度要求不大于S/500;
【2】对采用简单的调速控制系统就能达到要求、就位精度中等的起重机,挠度要求不大于S/750;
【3】对需采用较完善的调速控制系统才能达到要求、就位精度要求高的起重机,挠度要求不大于S/1000;
注:
调速控制系统和就位精度若设计文件不明确时挠度要求如下:
【4】A1~A3级,挠度不大于S/700;
【5】A4~A6级,挠度不大于S/800;
【6】A7、A8级,挠度不大于S/1000
【7】在用设备额定载荷下主梁跨中下挠值达到水平线下S/70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1】□
【2】□
【3】□
【4】□
【5】□
【6】□
【7】□
挠度:
[]mm
6
10.2.3
试验后主要零部件应无损坏。
□
7
10.3
静载荷试验
10.3.1
主要受力结构件:
起吊额定载荷,离地100~200mm高处,逐渐加载至1.25倍的额定载荷,悬空不少于10分钟,卸载后检查是否有永久变形,最多重复三次后不得再有永久变形。
□
8
10.3.2
试验后主要机构连接处未出现松动或者损坏。
□
9
10.3.3
其他情况:
无影响性能和安全的其他损坏。
□
10
10.4
动载荷试验
10.4.1
机构、零部件工作情况:
起吊1.1倍的额定载荷,按照工作循环和电动机允许的接电持续率进行起升、制动、大小车运行的单独和联动试验,延续不少于一小时。
起重机的机构、零部件工作应正常。
□
11
10.4.2
试验后,起重机的结构和机构不应损坏,联接无松动。
□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监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3.监检确认方式可用“Z”表示资料确认,“X”表示现场监督,“W”表示实物检查。
4.监检确认日期不一致或监检确认结果不一致时填写在备注栏中。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B类项目自检记录表(部件施工前)表B1
工程名称:
产品编号:
序号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查内容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监检确
认方式
备注
1
3安装改造维修资格
3.3
现场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
□
2
4施工作业(工艺)文件签字齐全
4.0
【1】施工合同;
【2】施工方案(应有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及盖公章);
【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
【2】□
【3】□
3
5现场
施工
条件
5.1
应有基础验收证明。
□
4
6部件
施工前
检验
6.1
电动葫芦、钢丝绳、吊具、高强螺栓的合格证、铭牌。
□
5
6.2
制动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器的合格证、铭牌、型式试验证明。
□
6
6.3
应有主要受力结构件(主梁、桥架、支腿)主要几何尺寸检查记录:
【1】a、双梁桥(门)式起重机主梁腹板不应有严重不平,其局部平面度,在离受压区翼缘板H/3以内≤0.7δ,其余区域≤1.2δ。
b、单梁桥(门)式起重机主梁腹板高度不大于700㎜,其局部平面度在受压区≤3.5mm,受拉区≤5.5mm;主梁腹板高度大于700㎜,其局部平面度在受压区≤5.5mm,受拉区≤8mm。
【2】主梁旁弯度f:
(主梁旁弯度应向外侧凸曲)
a、正轨箱形梁及电动单梁:
旁弯不得超过Sz/2000;门式起重机最大不得超过20mm;
b、偏轨箱形梁、单腹板和桁架梁:
S≤19.5m时,f≤5㎜;
S>19.5m时,f≤8㎜;
门式起重机最大不得超过15mm;
【3】a、单梁起重机跨度偏差△S,当S≤10m时,△S=±2㎜;S>10m时△S=±[2+0.1(S-10)]㎜。
b、通用门式起重机跨度偏差△S:
当S≤26m时,△S=±8㎜,且相对差≤8㎜;S>26m时△S=10±10㎜,且相对差≤10㎜。
【4】双梁桥(门)式起重机对角线差≤5㎜。
【5】门式起重机单主梁两支腿,从车轮踏面到支腿上法兰平面的高度差H1≤8mm;双梁四个支腿,在跨度方向差S1、S2不大于10mm(S≤26m时)或15mm(S>26m时)。
【1】□
受压区平面度:
[]mm
受拉区平面度:
[]mm
【2】□
主梁旁弯f:
[]mm
【3】□
跨度偏差
△S:
[]mm
【4】□
对角线E1-E2:
[]mm
【5】□
支腿高度H1:
[]mm
支腿跨度方向差S1:
[]mm
支腿跨度方向差S2:
[]mm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监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3.监检确认方式可用“Z”表示资料确认,“X”表示现场监督,“W”表示实物检查。
4.监检确认日期不一致或监检确认结果不一致时填写在备注栏中。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B类项目自检记录表(部件施工过程或施工后)表B2
工程名称:
产品编号:
序号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查内容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监检确
认方式
备注
1
5
现场
施工条件检查
5.2
安全距离:
【1】起重机上和其运行能达到的部位周围人行通道和人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0.5m;【2】无人行通道和不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与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0.1m;;【3】如安全距离不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
【1】□
【2】□【3】□
2
9
安全保护与
防护装置
检验
9.11
偏斜显示(限制)装置:
对于大跨度(大于或者等于40m)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应设置偏斜显示或者限制装置。
□
3
9.12
防倾翻安全钩:
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应设置防倾翻安全钩。
□
4
9.13
扫轨板:
大车轨道设在工作面或地面上时,起重机应设扫轨板;扫轨板距轨道应≤10mm。
□
扫轨板距轨道:
[]mm
5
9.14
作业人员或吊具易触及滑线的部门均应安装导电滑线防护板。
【1】起重机司机室位于大车滑触线一侧时,在有触电危险的区段,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触线间应设置防护板进行隔离;
【2】在起重机大车滑触线侧应设置导电滑触线防护板,能防止小车在端部极限位置时因吊具或钢丝绳摇摆而与滑触线意外接触;
【3】对于多层布置的桥式起重机,下层起重机采用电缆或者安全滑触线供电时,应设置导电滑触线防护板。
【1】□
【2】□
【3】□
6
9.16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械应按照设计规定设置夹轨钳、锚定装置或者铁鞋等防风装置。
□
7
9.17
风速仪:
起升高度大于50m的露天工作起重机应安装风速报警装置。
□
8
9.18
防护罩、隔热装置:
起重机械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设防护罩,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应有防雨罩,铸造起重机隔热装置完好。
□
9
9.19
电缆卷筒终端限位装置:
对于露天运行的门式起重机,应设置电缆卷筒终端限位装置。
□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监检员(签字/日期):
注:
1.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3.监检确认方式可用“Z”表示资料确认,“X”表示现场监督,“W”表示实物检查。
4.监检确认日期不一致或监检确认结果不一致时填写在备注栏中。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B类项目自检记录表(电气与控制系统)表B3
工程名称:
产品编号:
序号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查内容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监检确
认方式
备注
1
8
电气与控制系统检验
8.1
电气设备与控制统。
【1】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与设计图纸相符,固定牢固。
【2】司机室内控制器的安装便于操作和维修,便携式地操按钮盘按钮功能有效,控制电源采用安全电压(电压不大于50V),设置了支撑绳,且支撑绳无破损,固定可靠;
【3】起重机的音响信号清晰、可靠;
【4】起重机能按照指令准确完成各项控制功能。
【5】起重机上的配线应排列整齐,并应标有明显的接线编号。
【6】电线或电缆穿过钢结构的孔洞处,,应将孔洞的毛刺去掉,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7】钢管、线槽应固定牢固。
【8】起重机所有的管口、线槽,电线或电缆的进出口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1】□
【2】□
【3】□
【4】□
【5】□
【6】□
【7】□
【8】□
2
8.2
电气保护装置
8.2.1接地保护
【1】采用TN接地系统
零线非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1】□
非重复接地:
[]Ω
重复接地:
[]Ω
【2】□[]V
【3】□
[]Ω
【4】□
【5】□
零线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2】采用TT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与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乘积不大于50V。
【3】采用IT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4】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均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连接;
【5】用整体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的起重机,如金属结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时,应另设接地干线或在非焊接处设置跨接线。
3
8.2.2
绝缘电阻:
【1】主回路、控制电路、所有电气设备的相间绝缘电阻和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0MΩ,有防爆要求时不小于1.5MΩ。
【2】绝缘起重机械,对电气线路对地、吊钩与滑轮、起升机构与小车架、小车架与大车的绝缘值进行测试,其值均不低于1MΩ
【1】□
[]MΩ
【2】□
[]MΩ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监检员(签字/日期):
注:
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3.监检确认方式可用“Z”表示资料确认,“X”表示现场监督,“W”表示实物检查。
4.监检确认日期不一致或监检确认结果不一致时填写在备注栏中。
续表B3
序号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查内容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监检确
认方式
备注
4
8
电气与控制系统检验
8.2
电气保护装置
8.2.3
短路保护(总电源回路至少设置一级短路保护,自动断路器或者熔断器应完好)。
□
5
8.2.4
失压保护。
□
6
8.2.5
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
□
7
8.2.6
过流(过载)保护。
□
8
8.2.7
失磁保护:
【1】交流侧电源线,从总电源接触器进线端引接,能够保证起重机械内部各种原因使总电源接触器切断总电源时,起重电磁铁不断电。
【2】突然失电可能造成事故的场合,起重电磁铁应设置备用电源。
【1】□
【2】□
9
8.2.8
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
□
10
8.2.9
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适用吊运熔融金属)。
□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监检员(签字/日期):
注:
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3.监检确认方式可用“Z”表示资料确认,“X”表示现场监督,“W”表示实物检查。
4.监检确认日期不一致或监检确认结果不一致时填写在备注栏中。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B类项目自检记录表(部件施工过程与施工后)表B4
工程名称:
产品编号:
序号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查内容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监检确
认方式
备注
1
7
部件施工过程与施工后检验
7.1
主要受力结构件连接检查
【1】铰制孔螺栓联接应有防松措施,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
【2】销轴联接不得松动,端头销钉应齐全且有防脱措施。
【3】高强度螺栓的数量、规格及合格级别,每个高强螺栓的扭紧力矩。
【4】现场焊接工艺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所有焊缝均不得有漏焊、烧穿、裂纹、未焊透、熔瘤、咬边、凹坑等缺陷;重要焊缝应有检验记录;无损检测比例与合格级别:
审查报告,并抽查射线底片。
【5】其它联接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1】□
【2】□
【3】□
【4】□
【5】□
2
7.2
施工后主要受力结构件的主要几何尺寸施工检查
【1】起重机跨度偏差△S:
对通用桥式起重机及单梁起重机,S≤10m时,△S为±2mm,S>10m时,△S为±[2+0.1(S-10)]mm;对通用门式起重机,S≤26m时,△S为±8mm,S>26m时,△S为±10mm;对电葫芦门式起重机,S≤10m时,△S为±6mm,10m<S≤26m时,△S为±8mm,S>26m时,△S为±10mm;
【2】对角线L1、L2的相对差│L1-L2│:
对电动单梁起重机,当大车轮距<3m时,│L1-L2│≤5mm,当大车轮距≥3m时,│L1-L2│为≤6mm;对电动葫芦双梁起重机│L1-L2│≤5mm;对通用桥式起重机(如在现场组装时应检查),当主梁为正轨箱形梁时│L1-L2│≤5mm,当主梁为偏轨箱梁或单腹板和桁架梁时│L1-L2│≤10mm;对通用门式起重机(如在现场组装时应检查),当S≤26m时,│L1-L2│≤5mm,当S>26m时,│L1-L2│≤10mm;
【3】小车轨道:
小于50t的正轨箱型梁及半偏轨箱型梁的轨距极限偏差:
端处为±2mm,跨中,当S≤19.5m,为(+1~+5)mm,当S>19.5m,为(+1~+7)mm;其它梁不超过±3mm;轨道接头的高低差d≤1mm,侧向错位f≤1mm,接头间隙e≤2mm;两端最短一段轨道长度应>1.5m,在轨道端部应加挡块。
【1】□
△S跨度偏差=[]mm
【2】□
对角线相对差
│L1-L2│=[]m
【3】□
轨距偏差
[]mm
接头高低差[]mm
侧向错位
[]mm
接头间隙[]mm
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日期):
监检员(签字/日期):
注:
本表一式二份,报送当地监检部门一份,安装单位留存一份。
2.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要求用“×”表示,无此项用“—”表示。
3.监检确认方式可用“Z”表示资料确认,“X”表示现场监督,“W”表示实物检查。
4.监检确认日期不一致或监检确认结果不一致时填写在备注栏中。
续表B4
序号
项类
项目
编号
检查内容与要求
施工单位
检查结果
监检确
认方式
备注
3
7
部件施工过程与施工后检验
7.3
钢丝绳及其连接、吊具、滑轮组、卷筒等施工检查
【1】钢丝绳及其固定:
钢丝绳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吊运熔融金属、熔融非金属及炽热固态金属的起重机,应选择适用于高温场合的钢丝绳,且具有足够的安全系数;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保留两圈钢丝绳做为安全圈;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钢丝绳直径减少量≤公称直径的7%。
【2】吊钩:
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补焊;吊钩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予以报废:
(1)裂纹;
(2)危险断面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4)扭转变形超过10°;(5)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时。
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衬套应当予以报废;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心轴应当报废。
【3】滑轮:
吊运熔融金属、熔融非金属及炽热固态金属的起重机,不得使用铸铁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
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1)裂纹;
(2)轮槽不均匀磨损达到3mm;(3)轮槽壁厚磨损达到原壁厚的20%;(4)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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