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招标文件范本房建1000万以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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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招标文件范本房建1000万以上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规定
1
1.1
工程名称
2
1.1
建设地点
3
1.1
建设规模
4
1.1
质量标准要求
5
1.1
工期要求
本工程定额工期为 日历日,要求建设工期(中标合同工期)为不超过 日历日,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6
2.1
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文字描述:
2、招标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
3.1
资金来源
8
4.2
资格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审方法
9
12.1
工程报价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
10
14.1
投标有效期
为:
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15.1
15.2
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万元人民币(¥万元)。
2、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的,应提交到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银行账户资料为:
开户单位: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
,账号:
。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回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
3、如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的,缴交金额和时间均以“厦门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和时间为准。
4、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交手续,并将缴交凭证原件的扫描件附在商务标投标文件中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如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将“厦门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的扫描件附在资格后审申请书中并一同提交。
12
16.1
投标答疑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投标疑问传递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13
17.1
投标替代方案
本工程(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14
18.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网上递交壹份。
15
2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地点及截止时间
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网址及平台: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
//www.XXXXX.cn)中的电子招投标平台。
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
日时分
3、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递交地点:
。
4、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递交的截止时间:
年月
日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16
22.1
开标地点及时间
1、地点: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路号楼)
2、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17
30.1
低价风险担保要求
1、低价风险担保金金额为评标委员按照评标标准方法中的有关规定认定的低价风险担保金金额。
2、低价风险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到工程保证金专用账户,工程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单位、银行及账号资料和低价风险金金额详见评标结果公示。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自行办妥低价风险金的缴交,凭缴交凭证领取中标通知书。
18
30.3
履约担保要求
1、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币种为人民币。
2、履约担保采用保证金形式缴交的,其履约保证金应缴入到工程保证金专用账户,工程保证金专用账户的银行账户资料见第17项。
3、招标人认可的担保机构:
已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书出具之日其备案处于有效期内。
19
31.1
支付担保要求
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但如属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除外。
二、专用条款(适用于非财政性投融资项目)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3)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书或预算书;(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福建省、厦门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财政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
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第五章规定执行。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施工图套(包含套竣工图使用的图纸)。
承包人需要增加施工图套数,与发包人联系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发包人对图纸保密要求:
___(由发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填写)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_(由发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填写)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现场工程师____
该工程师的职权范围包括: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是发包人现场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
5.3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
____总监理工程师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详见组成本合同文件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本工程全权委托监理人监理。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本项目设计变更、费用增减、工期顺延的指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付款凭证及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分包单位的确定、试验单位资质审核、主材进场审核等需经发包人同意。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承包人代表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
__项目负责人_
承包人代表的职权范围包括:
_承包人代表是承包人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向承包人提供合同通用条款第8.1款第
(1)项所约定的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时间为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
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遇有下列情况,发包人所提供的施工场地足以保证承包人分段作业或单项作业的,视为具备施工条件:
①个别征地拆迁地段拆迁受阻,且该未拆迁地段不影响已拆迁地段施工的;②个别地段因发包人意志以外的自然原因尚不具备施工条件,但可在15个工作日内排除该原因,且该地段不影响已拆迁地段施工的。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施工现场所需的水、电由发包人于开工日期前不少于14天提供,将接口接至工程红线范围内或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位置。
电讯由发包人配合承包人与电讯部门联系,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场地由发包人在开工前10天内分期提供;与施工现场周围的公共道路通道已畅通。
公共道路至施工现场的临时通道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可给予协助;其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为工程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发包人将周边地下管线现状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办理交接手续。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提供办理质监申报、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所需资料。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发包人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承包人并至现场交验,双方进行现场交验,承包人接收后应对交验的坐标控制点与水准点进行复核并报监理审核。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施工合同签订后,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后5日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的保护工作:
发包人应将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名称和要求书面告知承包人。
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其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协助解决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相关的协调工作,并在每周例会上及时通报与本项目相关的征地拆迁进展情况;②及时通报发包人关于本项目管理人员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
协调其它专业承包人的进度计划。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委托协助办理开工前的质量监督申报、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其他有关手续,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若有发生,届时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委托设计协议》。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承包人每月28日前应向发包人提交下月的进度计划表及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统计报表(工程统计截止到每月25日),一式五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根据工程需要按照国家、省、厦门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护、围栏和安全保卫工作,并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安全网、指示牌等)。
满足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需要为施工现场提供一切方便。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①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负责办理;②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③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应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实施。
相应环保费用属政府规费的由发包人支付;非政府规费的承包人在投标时已自行综合考虑在投标计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或其他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本工程已完工程成品在竣工验收前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维护、保洁、安全工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竣工并通过验收后的工程维护、保洁、安全工作,其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7)施工场地的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①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的深度要求,将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名称和保护措施书面告知承包人。
由承包人负责保护的项目,承包人已计算出相关费用,自行计入在了相应的投标报价中。
承包人保护不力而发生事故,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②发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未作记录的地下管线,承包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现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并及时报市城建档案馆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规定及厦门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执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应对设计图纸中的场地标高、道路、支路、各种管线的位置、标高、接口与现状道路、管线进行复核、测量,发现设计与现状不符,应在施工前书面提出,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并与设计部门进行协调、修改。
若承包人对设计图纸不进行校核,擅自施工,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因厦门地区受台风影响频繁,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中就可预见的抗台风、雨季确保施工安全等制定方案和措施,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执行该方案和措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计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之中。
未按此方案或措施进行施工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发包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应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实施。
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力或未采取相应的措施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及相应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的施工组织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建筑废土、沙石、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运输管理、运输距离、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制定社会交通组织方案以及建筑废土的处置等,按照制定的详细保证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施工中予以实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均已计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包括安全、质量、外观在内的所有永久性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必须提前一周提供专门的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承包人必须对本项目履行合同的管理主要成员进行书面授权,并将书面授权书报监理审批后送发包人备案。
⑦跟踪本项目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与当地居民发生矛盾,及时反馈与征地拆迁相关信息。
⑧承包人施工后的弃方、残方不得随意弃在红线范围之内。
⑨承包人负责各综合管线进度计划协调,合理安排进退场时间;负责为各专业管线施工提供方便;负责为各个专业管线的施工提供线位、高程的控制点;负责综合管线线位、井位高程轴线的复核;负责综合管线竣工图的实测与绘制。
⑩其它各种检测费用及管线测量(除电梯安全检测费用外),承包人在投标时已综合考虑在投标计价中。
费用已计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之中。
⑪建筑废土砂石的处置和运输按照《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转发规范建筑废土砂石运输发包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14]15号)规定进行处置和运输,运输建筑废土砂石的运输企业必须是建筑废土砂石运输目录库中的运输企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承包人需在工程开工前七天内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和网络图),每月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确保各阶段目标的实现。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工程师在承包人提交后3天内给予批复。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4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其他要求:
①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必须服从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安排,并根据发包人需要做出进一步深度计划。
②配合发包人做好本项目的进度信息管理。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
(2)通用条款第13.1款规定的顺延理由必须实际造成停工,承包人方可提出顺延申请,并严格按照通用条款第13.2款进行签证确认,未提出的或逾期提出的,在工程结算时,不给予工期顺延;(3)通用条款13.1款第(5)项所指的设计变更应指发生在施工关键线路、关键工作上的设计变更,且将实际影响原排定的工期进度计划。
(四)、质量与验收
15.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同意由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裁定。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批准认可的进度计划约定的部位和时间。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本工程中的调试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包含承包范围内安装工程的调试及与整个工程联动调试中的用电、用水、人工、材料、设备等所有费用,所有调试费用承包人已计入在合同总价内。
(五)、安全施工
20.3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分的照明,以确保现场和现场附近的人以及所有与该工作有关人员的安全。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与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内容、风险范围以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第23.1条执行或双方另行约定为: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①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导致工程招标控制价不准确;②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和材料价格变化(不含水泥以及主要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班价格由于市场变更异常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10%,钢材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该部分不属于风险包干范围);③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发包人按规定已考虑%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在工程招标控制价中。
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并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
在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将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
1、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2、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工程发生变更的。
3、在施工期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发布了厦门市人工预算单价调整。
4、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钢材、水泥及主要材料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风险包干范围的超过部分。
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1)增减工程量按规定程序按实核增核减。
(2)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①增减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其投标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在成本预警价书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上下10%幅度范围以内(含10%)的,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计算所增减的工程造价;②增加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投标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高于成本预警价书中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成本预警价书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价与成本预警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增加的工程造价;③减少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投标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低于成本预警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成本预警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价与成本预警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调减的工程造价;④增减工程量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
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预结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3)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①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且其材料单价在成本预警价书相应材料单价上下10%幅度范围以内(含10%)的,根据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②虽然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但材料单价在成本预警价书相应材料单价上下10%幅度范围以外的,根据成本预警价书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③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如《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没有公布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发包人会同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预结算审核部门审定。
(4)钢材、水泥以及主要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因素及政策性调整导致的价格变化,钢材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不含5%),水泥以及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10%(不含10%)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由发包人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进行价差调整;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引起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
(5)施工期间人工预算单价的调整:
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及调整原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合同单价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第23.2条执行或双方另行约定如下:
/。
(3)采用其他计价方式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__/。
23.5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项目或数量实际没有发生或减少的,在计算和工程结算时应当取消或扣减;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投保理赔确定价款为准。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发包人在合同生效并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低价风险金及预付款保函后14天内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比例按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作为工程预付款。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当工程款支付(含预付款)累计达到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50%时,在其后支付的各期工程进度款中按当期应付工程款的50%扣回工程预付款,并在已付工程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80%前全部扣回。
预付款全部扣回后10天内,发包人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本工程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
承包人必须在当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当期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告(截止当月25日),监理工程师仅对有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子项目确认,并在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送发包人,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3双方约定不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工程价款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如下:
(1)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申请支付工程款,工程款达不到万元不予支付。
(2)监理工程师接到当月进度款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确认,发包人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经报批后7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
(3)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在扣除工程保留金10%后,每次实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额为当期进度款的90%。
(4)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9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
(5)发包人出具竣工结算结论书后28天内按审核结果支付至结算价的95%。
(6)若承包人对其竣工工程质量保修已办理保险或其它法定担保的,余款在保修期满后28天内一次性结清。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人按通用条款执行。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人承担不符所发生的运输费用。
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供货数量多于一览表时由发包人负责运出现场,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时发包人补足。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由发包人按通用条款执行。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价由发包人支付。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本工程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外的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供应,且应满足:
①按投标书中有关承包人确定的产品采购并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
②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以及相关行业的标准和要求。
③具有相关的国家、省、市认可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产品说明等相关资料。
(八)、工程变更
29.4承包人提出变更设计,必须经得发包人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
(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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