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最新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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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最新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焊工、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工种)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二、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三、对于焊工、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四年复审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2、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一、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和所属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限速器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检验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二、在定期检验前,生产部要与特检院协调好检测时间,及时对设备采取措施(如停用)并作好清洁工作,顺利完成设备定验,确保安全。
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时间根据上次的设备检验报告确定。
四、定期检验报告要有专人保管,随时备查。
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特种设备操作工人要发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认真保养好设备。
二、各岗位要实行操作工人为主,“机、电、化、仪”四结合的设备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只只仪表有专人负责,消灭无人负责现象。
三、操作人员对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格执行岗位的操作规程。
四、严格按操作程序与规定步骤。
设备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要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不准在设备运行时离开岗位。
五、对岗位范围内设备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四勤(勤检查、勤观察、勤联系、勤调节)”。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缺陷能处理的应主动进行处理,清除故障,一时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检修。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管好设备和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1、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要有安全技术档案,并应逐台分别建档(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证、注册注册登记表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设备重大维修修、改造的有关技术文件;
(7)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安全技术档案必须齐、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4、公司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供应公司图纸、技术资料。
5、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首先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然后档案由公司档案保管员封存。
5、特种设备交接班制度
1、接班值班长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交接,根据运行情况,制定本班任务和注意事项。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值班室接受值班长指令,然后到本岗位接班。
3、各班交接后,值班长汇报交接情况。
4、接班人应与交班人面对面,对照记录上的各参数、阀门所处的状态、各贮罐存量、工艺和设备运行状况是否真实进行核对交接。
5、交接班人还应交接本岗位有关资料、报表、材料、工具和环境卫生。
6、接班人与交班人,确认记录后,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
交接班后出现责任事故,应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不清,接班人可以拒绝接班,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班长或值班长汇报。
8、交接班地点应在各操作岗位。
9、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6、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
2、会议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
(.2)学习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特种设备违章违纪、先进事迹。
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7、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工作制度
一、工作依据:
1、《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二、工作要求: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情况和鉴定结果,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依照《法》、《条例》或《规定》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4、事故处理后,方可由具备修理资格的单位进行修理。
8、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起重机械安全运行,并能充分发挥出最大工作效能和延长其使用寿命及实现文明生产,还应遵守各项规定、规程、法规。
一、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1、起重机驾驶应经过一定时间的训练,了解所驾驶的起重机的结构、性能,经应知应会考试后,才能独立操作。
2、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严守工作岗位,不无故擅自离开起重机。
4、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现象或故障,应设法及时排除后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5、起重机进行机修或大修时,驾驶员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外,还应配合修理工一起工作,并参加验收工作。
6、做好起重机清洁保养工作。
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非常重要。
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当日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以及设备检查情况,确保接班驾驶员的安全生产。
(一)起重机工作完毕,交班驾驶员应做到:
1、将空钩起升到接近上限位置,停在规定地点,小车停在操纵室一边,各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闸刀开关。
2、交班前应有15—20分钟的清扫和检查时间,检查设备的机械和电器部分是否完好,同时做好打扫清洁工作。
3、详细记述当班日报(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的问题或需要立即排除的故障等)。
(二)接班驾驶员应该做到:
1、认真听取上一班司机中述的工作情况和查阅交班日报记录。
2、检查起重机操纵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和制动器的制动性能是否良好。
3、固定钢丝绳是否牢靠,卷筒钢丝绳排列是否正确。
4、使用前进行空载运行检查,特别是限位开关,紧急开关,行程开关等是否安全可靠,如有问题必须修复后方可操纵使用。
5、上述检查中,双方认为正常无误后,交接班人员共同在工作日报上签字,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6、认真进行交换班,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三、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
1、每台起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持有司机操作证的专职司机操作。
2、起重机的侧面或其它明显的部位,必须挂有从地面看得清楚的起重量标牌。
3、起重机禁止超负荷使用。
4、必须处在垂直位置是起升重物,禁止斜拉斜吊。
5、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它物上的重物。
禁止用吊具(吊钩、抓斗等)拖拉车辆。
6、禁止吊具(抓斗、起重电磁铁)与人力同在一人车箱或般仓内装卸物料。
7、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机上、小车上和起重机轨道上。
8、吊运的重物应在安全通道上运行。
在没有障碍的线路上运行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须起升到离开工作面两米以上。
9、在运行线路上需要越过障碍物时,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应起升到比障碍物高半米以上。
10、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边工作。
11、禁止利用起重机吊具运送或起升人员。
12、禁止在起重机上存放易燃(如煤油、汽油等)、易爆物品。
13、吊具处在下极限位置起升重物时,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钢丝绳外,还应有两圈以上的安全圈。
14、起升液态金属、有害液体或重要物品时,不论重量多少,均必须先起升200~300毫米,验证制动器工作可靠时再正式起升。
15、起重机上的制动器如果失灵或没有调好,则禁止工作。
16、禁止开车碰撞或推动不明情况的邻车。
17、在正常情况下,不应该依靠各限位开关作为停车之用。
18、禁止从起重机上往地面扔任何物品。
19、工具及备品等必须存放在专用箱中,禁止散放在大车或小车上。
拆换的旧零件要及时送到地面。
20、露天工作时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桥架高在二十米以下时,其工作风力应不大于六级。
21、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不工作时必须用夹轨器或其它固定方法将起重机可靠的固定住,以防风灾。
22、到起重机上进行检查或修理时,起重机必须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送电”的牌子。
多机共用同一电源时,应挂在该起重机的保护配电箱的电源开关上,并应在被修理的起重机两侧设上阻挡器、标志牌和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守卫和指挥,以防邻机碰撞。
23、必须带电修理时,应戴上橡胶手套和穿上绝缘鞋,并必须使用绝缘手柄的工具。
24、修理用的照明灯电压在36伏以下。
25、有可能产生导电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
26、起重机的操纵室中和走台上应备有灭火器。
应设有安全绳,以备特殊情况时上、下车。
27、每年至少有一次对起重机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工作。
四、起重机操作规程
1、应严格遵守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
2、应了解所用起重机的构造和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纵系统、掌握其安全装置的功用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作到精心保养和及时维修。
3、如有人违反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司机有权拒绝吊运。
4、司机应熟记指挥信号(手势、哨音、旗语等)并应与指挥工密切合作。
5、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1)起重机启动送电时;
(2)在同一层或另一层靠近其他起重机时;
(3)在起升或下降载荷时,或大车小车行走时;
(4)载荷在吊运过程中接近地面人员时;
(5)吊运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有人走动时;
(6)载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动时;
(7)当吊载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6、必须精神集中,不准与同室其它人闲谈,不准喝酒、吸烟和吃东西。
7、作业前先空车开动个机构,判断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
8、必须遵从指挥信号,信号不明或指挥工没有离开危险区域(如指挥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设备与重物之间的狭窄地区)之前不准开车。
9、司机只听从事前指定的指挥工发出的开车信号。
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车。
10、由于受环境或其它因素影响,指挥工发出的信号与司机予见不同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指挥信号与指挥意图一致后再操作。
11、对捆绑方法不当或吊运中有可能发生危险时,司机应拒绝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
12、指挥工虽发出指挥信号,但他不注视被起吊重物时,不应该开车。
13、有主、副两套吊具的起重机,应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置,且不准挂其它辅助吊具。
14、必须在重物离开工作面两米以上时,才允许开动大车或小车。
15、起重机的控制器应逐级开动,禁止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转到反转位置作为停车之用。
只有在防止事故发生的情况下才允许。
16、起重机大车或小车应缓慢的靠近终点,尽量避免碰撞挡架。
应防止与另一台起重机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围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用空负荷的起重机来缓慢的推动另一台起重机。
17、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听到有不正常的声音时,应立即停车断电进行检查,吊重物时应稳妥地放下。
18、正在工作的起重机,遇有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下降剧烈时,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回零位,切断操纵室中的开关,并通知指挥工。
如停电重物吊在半空时,司机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
19、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必要时将控制器转在低速档,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大车或小车,选择安全地区,放下重物。
20、露天工作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司机应随时注意天气变化,遇有大风侵袭,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21、要时时注意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两边支腿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偏斜应及时调。
22、两个人操纵一台起重机时,不工作的司机不准擅自上、下车,必须到停车点才准上、下车。
23、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24、操作吊运熔化金属、液体浮渣及浇铸:
(1)起吊前,须注意是否将包环吊牢。
(2)将金属包吊至距地面100毫米以内的高度试验制动器可靠性。
(3)包内液体距包沿之距离不得小于100毫米。
(4)不得将吊车停于浇铸钢渣位置。
(5)不准利用吊车扯拉“凝固金属”。
(6)吊运金属包时不准从易燃易爆物品上和冰、水面上通过。
(7)发现有漏包现象时,应打铃警告、找安全地方放下,运行中金属包距地面距离不得大于0.5米。
(8)在起吊时,应注意辅助吊钩动作,不准钢丝绳与金属包相碰接触。
(9)当吊车移动时,应注意避免钓钩及金属包挂住地面物品,不准从设备上越过。
(10)倾倒液体金属或浮渣时应平衡均匀,以免进溅到工作场地。
(11)如因有浮渣,液体金属倒不出时,不应再翻复金属包。
25、操作电磁盘及抓斗
(1)起重机电磁盘工作时,只可在指定路线内移动重物。
(2)起重机电磁盘工作时,应经常注意电压变化情况,如有突然下降或超出规定值时,应停车检查。
(3)起重钢丝绳及电缆应正确卷绕早卷筒上。
(4)起重电磁盘不准超高腿磁卸物,不吸物时不准通电。
(5)电磁盘工作不准超“临界电流密度”。
(6)抓斗工作时,为避免物品掉出,应交抓斗闭合紧密,不许可摇晃。
(7)当抓都没有完全闭合前,抓斗需稍提起再闭合,以防止过载。
(8)抓斗起升时,应使负荷均匀传至每支钢丝绳上。
(9)抓斗工作前,各机构需要进行短时间空运转,查看是否正常。
(10)电磁、抓斗不得吸、抓固体物品。
不准升高卸物破碎。
形状不规则的硬质物品不准抓。
(11)抓斗、磁盘重与重物重量之和不得超过吊车的额定起重量。
(12)不工作时磁盘、抓斗应落至地面。
(13)抓斗升降应保持平稳,防止由碰撞而造成转动。
(14)抓斗在卸载前,要注意升降绳不应比开闭绳松弛,以防冲击短绳。
(15)抓斗在接近车箱底面抓料时,注意升降绳不可放松,以防抓坏车皮。
(16)机车在未摘钩和未离开前,抓斗不得靠近车箱,更不准进行抓料。
(17)抓满物料的抓斗不应悬吊十分钟以上,以防溜抓伤人。
26、吊运毛坯
(1)在起吊时须确信捆绑、夹持紧固。
(2)将毛坯进或取出炉子时不得碰击炉口及其他物品。
(3)不准使夹持没,毛坯夹钳或其它装置留在炉子中。
9、特种设备运行记录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2、当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运行过程中状态监测、日常点检和各项运行记录。
3、在运行中遇到有不正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根据规程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运行人中在当班期间,应按规定巡回检查,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5、受压设备不得超压运行、动力设备不得超过击规定负荷运行,不得带病运行,任何一处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做好运行和故障排除记录。
6、运行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行记录,填写各种表卡,准确地反映设备运行状态。
7、各班组将运行记录集中整理后报送公司,以便能以运行记录为依据,综合历次检修记录,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
10、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电梯除外)
时间
维修保养内容
维修保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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