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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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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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一、资金的来源1、项目资本金资本金制度:
钢铁、电解铝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40%。
水泥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5%。
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玉米深加工、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化肥(钾肥除外)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25%。
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其他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项目资本金的筹措:
股东直接投资;股票融资政府投资,第六章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2、债务资金国内债务资金的来源:
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国内发行债券国内融资租赁,国外资金来源:
外国政府贷款外国银行贷款出口信贷混合贷款、联合贷款、银团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二、项目融资(ProjectFinancing),广义:
凡是为了建设一个新项目或是收购一个现有项目以及对已有项目进行债务重组所进行的融资活动,均可称为“项目融资”。
狭义:
专指具有无追索或有限追索形式的融资活动称为项目融资。
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追索:
也称完全追索,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债务时,要求借款人用以除抵押资产之外的资产偿还债务的权利。
有限追索:
是指贷款人可以在某个特定阶段或者规定的范围内,对项目的借款人追索,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任何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义务之外的任何财产。
无追索:
是有限追索的特例,即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追索仅依赖于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
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例:
某电力总公司现有A、B两个电厂,现拟扩大再生产增加建设工厂C。
新建C厂的资金筹措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方式:
如图2.1
(1)所示,新建C厂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而偿还贷款的资金则来源于总公司(即A、B、C三个电厂的收益),另外,总公司还要为C厂所贷款项提供偿债担保。
因此,银行对该总公司拥有完全追索权。
第二种方式:
如图2.1
(2)所示,新建C厂的资金来源于项目公司(由总公司通过有限投资,新注册的一个专门用于运作C厂的独立公司),项目公司以C厂的预期收益和资产为基础向银行提出贷款要求,并承担偿债责任,而总公司只对项目公司的贷款向银行提供有限担保(不是全额担保)。
因此,如果C厂经营失败,那么将由项目公司承担全部还款责任(来源主要是C厂),总公司只承担其所提供的有限担保所带来的责任,银行不能对整个总公司(主要指A厂和B厂)提出赔偿要求,即银行对总公司只拥有有限追索权,这无疑将大大降低总公司的投资风险。
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设施使用协议”融资模式设施使用协议是指在某种工业设施或服务性设施的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达成的“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性质的协议,以这种协议的存在为主体所进行的融资安排即为“设施使用协议”融资模式。
“设施使用协议”融资模式的主要特点有:
(1)适用于基础设施项目。
该融资模式对于那些资本较密集、收益相对较低,收入十分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比较适用。
(2)投资结构的选择较灵活。
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以及设施提供者和使用者的特点选择公司型和非公司型合资结构,以及合伙制等结构。
(3)具有“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性质的设施使用协议。
(4)税务处理上应比较谨慎。
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融资租赁模式融资租赁模式又称杠杆租赁模式,是指在项目发起人的要求和安排下,由融资租赁结构中的资产出租人通过融资购买指定项目的资产,然后租赁给承租人(项目发起人或由项目发起人成立的项目公司)的一种融资模式。
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融资租赁模式的操作程序
(1)项目发起人成立一个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负责签订资产的购置和建造合同,合同中规定资产的所有权将转移给租赁公司,然后项目公司再从租赁公司手中租回该资产。
(2)成立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模式中的租赁公司通常是由专业租赁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合伙制的形式组成该租赁公司。
(3)租赁公司筹集资金。
租赁公司负责从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获得用于购买资产的贷款。
(4)租赁公司按照购置合同购买项目发起人指定的厂房和设备。
(5)项目公司租回资产。
在项目的开发建设阶段,项目公司将从租赁公司手中获得资产的使用权,并负责监督项目的开发建设。
(6)项目公司的生产经营。
项目建成以后,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和产品的销售,租赁公司将监督或直接管理项目的现金流量,以保证现金流量的正常分配和使用。
(7)融资租赁的第二阶段(终止租赁协议阶段)。
当租赁公司收回全部投资,并且获得了预期的收益后,融资租赁模式将进入第二阶段。
在第二阶段项目公司只向租赁公司交纳少量的名义租金,租赁期满时,双方按照事先商定的价格由项目发起人的一个相关公司购回项目资产。
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生产支付”融资模式,生产支付通过直接拥有项目的产品和销售收入,而不是通过抵押或权益转让的方式来实现融资的信用保证。
“生产支付”融资模式适用于资源贮藏量已经探明并且项目的现金流量能够比较准确地计算出来的项目。
例如石油、天然气和矿产品项目。
贷款银行拥有的是未来部分产品的所有权,而并非产品本身的转移。
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BOT模式,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融资模式。
这种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ConcessionAgreement)做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BOT模式的操作程序大致可以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移交阶段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选择BOT项目,并对项目进行包装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最终选出一个理想的项目承办者。
2、实施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包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两项内容。
3、移交阶段:
在特许经营期结束以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特许权协议的规定把运营“良好”的项目无偿或以名义价格交还给所在国政府或其他所属机构。
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
(1)BT(Build-Transfer,建造移交)
(2)BLT(Build-Lease-Transfer,建造租赁移交)(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移交经营移交)(4)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修复经营移交)(5)ROO(Rehabilitate-Own-Operate,修复拥有经营)(6)BOOST(Build-Own-Operate-Subsidy-Transfer,建造拥有经营补贴移交),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BOT模式的特点,1、采用BOT模式通常进行的是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2、特许期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可能销售给国有单位,或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
3、能减少政府的直接财政负担,减轻政府的借款负债义务。
4、有利于转移和降低风险。
5、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
6、可以提前满足社会和公众的需要。
7、有利于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PPP、PFI融资模式PPP融资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一般翻译为“公私合伙/合营”,在我国也被称作“政企合伙/合营”。
即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共同提供某一种公共服务或公共项目,双方根据各自的优势和专长选择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公共服务和项目所带来的收益将由双方按照协议共同分享。
PFI融资模式,Private-Finance-Initiative的缩写,即“私营主动融资”,也是一种由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共同提供某种公共服务的合作经营。
PFI融资模式中私营企业的主动性是此种融资模式的最大特点。
工程经济学,河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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