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质量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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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质量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
目录
第三章质量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46
第一节质量控制措施46
一、质量控制目标46
二、质量监理的原则46
三、质量控制方法48
四、质量控制监理措施49
五、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工作任务与方法51
六、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方法52
七、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质量监理61
第二节暗挖隧道工程质量控制措施62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控制62
二、施工竖井锁口圈施工监理62
三、大管棚施工监理63
四、超前小导管63
五、洞身土方开挖65
六、格栅钢架、钢筋网67
七、喷射混凝土68
八、防水工程71
九、防水混凝土工程72
十、监理内容、控制要点75
十一、风险点及监理要点80
十三、防水监理内容及要点81
十四、(仰拱、侧墙、拱顶)混凝土监理内容及要点83
第三章质量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
第一节质量控制措施
一、质量控制目标
本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为达到合格标准。
二、质量监理的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监理的核心任务,也是监理的首要职责。
建设工程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作为监理单位,自觉、主动接受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监理工作,在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授予我们的职责时,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
对于承包单位,监理将在工程项目中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地检查、监督和管理。
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监理工作要根据监理规范要求,遵循如下四个原则:
质量第一原则,以人为核心的原则,以预控为重点的原则,以数据为依据的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一方面,通过监理指令,纠正承包单位有可能产生的只顾进度,不顾质量的错误倾向;另一方面,要为承包单位着想,在监理质量控制程序的掌握上,在承包单位自检与监理的检查配合上,尽量减少层次,节省时间,甚至采用检验共同平行进行等做法,争取时间少影响进度。
同时在质量预控上下功夫,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尽量减少且能得以及时纠正。
为此要求承包单位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建立起完整的质量自保体系,并按有关法规要求配备相应素质的人员,形成一个上下贯通,运转良好的质量自检组织来完成质量自保任务。
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应始终贯彻以承包单位自检为主,承包单位自检在先的原则,注意防止监理人员有可能变成承包单位质检员的不良倾向。
承包单位在每道工序和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再向监理填报《分项/检验批工程施工报验单》。
监理人员在收到承包单位的《分项/检验批工程施工报验单》后,首先认真检查承包单位的自检资料,对承包单位自检合格且资料齐全的工程,到现场进行实测实量并如实填写批复《分项/检验批工程施工报验单》。
在分项工程完成或工程达到规定数量时,监理人员应会同承包单位对该工程进行包括数量、质量和资料在内的整体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工程,监理人员应及时签认《分部工程施工报验单》。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必须高度重视对报验单签认环节的程序管理,因为它既包含对工程质量的确认,也包含对工程数量的确认;既是现场质量监理的结束,又是计量支付工作的开始。
总之,认可书在监理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2、遵循以人为核心,以预控为重点,加强动态控制。
在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核心。
具体而言,将涉及到承包单位的决策层、执行层和操作层人员的素质及工作质量,这些人的质量意识、责任感、文化和技术水平、操作熟练程度,以及决策层、执行层管理人员的组织管理能力,都对工程质量有不小的影响。
因此,在监理工作中,以人为核心就是十分关注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意识、素质及责任感,狠抓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严格按制定的监理程序办事,以便规范、约束监理和承包单位双方的行为。
依据监理规范要求,质量控制程序的基本精神突出以下三点:
先自检后监理;按检验批进行全环节的控制;检查认定并留下痕迹。
为保证工程的总体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必须保证监理质量控制工作能够覆盖整个工程,所以在工程开工前,由总监办牵头,根据工程图纸所包含的工程项目和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将工程按照规范要求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并确定各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从而将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明确检验批验收的具体数量,并按照检验批的项目和数量编制监理的工程验收控制台帐,指导监理进行主动的质量控制工作。
同时根据分项工程的划分和检验批的确定,根据合同的要求制定并明确本工程各工序的质量验收标准,作为工程质量的指导性文件,要求监理人员和承包单位执行。
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照批准的分项划分编制《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向监理申报。
监理人员在收到承包单位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后,应认真检查拆迁占地、测量放线、图纸提供等施工条件是否具备,现场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和工、料、机配备等准备工作是否完成,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许开工。
承包单位在施工条件不具备或施工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盲目开工甚至擅自开工,是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重要原因之一。
监理人员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在质量控制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中,应突出事前管理,将工程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监理人员必须采取果断的态度,以《监理通知》的形式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并明确提出对质量问题进行整修、返工或停工的要求。
发生质量事故时,监理人员首先应指示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至最小,同时还应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在每月末进行的阶段性检查中,监理人员应就工程质量情况、优良品率、质量缺陷和事故、检测试验结果等做出书面统计,并对上述数据进行整理、加工、分析和总结,针对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和主要矛盾制定应对措施。
3、从严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以数据为依据,全过程、全环节地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所谓以数据为依据,就是要求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要以工程数据为质量控制的根本,以实际数据控制工程质量。
例如,本工程混凝土用量大,品种多样,又使用在不同的工程部位,技术要求有很大差异,要通过混凝土试块试验来控制不同强度的混凝土质量,以试验数据为依据,采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混凝土强度进行质量评定,以数据为依据,判定混凝土的强度。
所谓全过程,就是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这三个阶段的所有的监理工作都要做好。
监理工作实践中,认真对待现场质量控制中的测量检查、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试验、验收试验等项目的监理管理,以数据为依据,科学的、公正的判断工程的质量。
所谓全环节,就是对从材料到施工工艺的所有施工环节,监理都应通过完整的质量监理组织体系,对所有的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的目标。
监理人员要通过检查、旁站、检测、试验等多种手段消除人、机、料、法、环等施工质量影响因素的作用,加强监理对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控制以及关键工序施工工艺控制。
工程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好坏,尽管材料在开工前都须经过监理的审批,但监理人员仍然要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是否符合要求,对任何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都要进行抽样检查监理人员要经常巡视工地,对重要而且容易发生问题的工序或部位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旁站),以便认真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工艺是否正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准确记录施工过程所发生的情况。
监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的检测、试验工作,保证监理的现场检测和试验满足规范规定的内容和频率。
以数据为依据,确认交工工程的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
三、质量控制方法
1、预防: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开工条件不具备不得批准开工;施工过程中实施工艺和方法与方案有实质性不符,必须及时制止。
2、旁站:
对于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返工造成的损失较大或难以事后通过检测确定其质量状况的,应进行旁站监理。
3、验收:
对工程实施以检验批验收为基础的分项工程验评制度。
4、试验与检测:
按照规定的项目、频率和方法进行试验和检测,为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提供基础依据。
5、测量:
按照规定的项目、频率和部位,对工程定位进行抽查,为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提供基础依据。
6、指令:
对承包单位违反合同文件的一般施工行为或质量后果,及时发出监理指令给予纠偏、整改或制止。
7、暂停工程:
对承包单位违反合同文件或造成恶劣的质量后果的施工行为,及时发出暂停施工指令,防止后果进一步恶化。
8、暂停计量支付:
承包单位违反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造成恶劣或不良后果,监理工程师应暂缓相关项目的支付。
9、控制分包:
按照合同文件规定严格控制分包项目的审批。
通过承包单位对分包商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10、坚持程序:
监理工程师要控制承包单位的一切质量行为按照合同和监理工程师规定的程序进行,以达到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的目的。
四、质量控制监理措施
1、组织措施
⑴根据本工程规模大、不定因素多、专业性强、施工难度大等特点,我司拟选派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类似工程监理经验的专业监理技术人员组建班子,驻地监理机构实行项目总监负责制和公司定期巡视检查制度,确保现场监理部严格按制度、职责、程序规范地、有效地实施监理。
⑵在驻地监理部建立完善的质保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各区段监理组实行分段负责制,制定岗位制度,明确分部、分项及工序工程质量控制目标、方法及要求,将质量控制目标层层分解,并落实到监理组每个人,以确保总目标的实现。
⑶协助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前准备工作。
⑷审查各施工项目施工队伍及其管理、技术人员的资质,发现不合格人员时,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换人。
各专业技术工种人员要持证上岗。
⑸严格旁站监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敏感部位或重要工程施工时进行旁站监理,尽早发现事故苗头,杜绝或减少质量问题的产生,消除质量隐患。
⑹对各种材料、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现场审查验收。
参加对施工场地进行全面检验验收,并保存场地接收的原始资料,以便消除质量、安全和周边环境纠纷的隐患,及时为工程计量提供有关依据。
⑺利用计算机对收集的施工质量信息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并绘制质量状况控制动态图,可以快捷直观的掌握工程质量控制界限、状况、变化规律和存在的质量问题,从而能够及时发现、并及时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消除失调现象,使施工质量总处于被监视状态。
2、经济措施
(1)及时认真地对工程进行验评、计量及进度款审核,并监督承包单位专款专用。
(2)对未经质量验评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发付款证书。
(3)建议业主在施工承包合同条款中增加质量奖罚条款。
3、技术措施
(1)建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施工计划报审制度,要求承包单位编报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实施方案,总监及时组织业主、设计、质量监督站和承包单位对其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审查其是否符合投标文件、合同、设计、施工规范等有关规定,方案是否可行、可靠、合理。
(2)建立施工测量成果报审及复测复核制度,即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确定的测量标志、施工放线定位、高程等要严格实地检查,并进行复测校验。
(3)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检验有关标准和要求,按照确定的现场检验项目、检验标准和检验工作计划,督促和监督承包单位按照计划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如期进行现场检验。
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等,监理工程师按照现场抽样检验标准、抽样方法、抽样比例和有关规定,跟踪见证现场取样及送检试验全过程,严格把好工程投入环节质量关,对抽检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及时下达书面限期退场监理指令,并监督退场一律不准用于工程。
(4)以施工过程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实现动态跟踪旁站监控,严格监督承包单位按合同、设计、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并执行工序报验制度,对于一道工序未经报验或报验不合格的坚决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配合设计单位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工作。
(6)按规定的标准、方法对中间产品、成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成品保护和竣工初验,检查质量验收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竣工图,并及时整理归档。
(7)对保修期内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评价、签证,责成承包单位及时整修。
4、合同措施
(1)按合同条款行使质量否决权和确认权。
(2)投标文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监理工程师依据投标文件和合同中对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质量标准等的承诺和规定,进行全面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事项和人员要及时下达监理指令限期整改,否则按处罚条款进行经济处理。
(3)协助业主完善施工承包合同的质量要求条款。
五、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工作任务与方法
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查阅设计图纸,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尽快通过各种方式掌握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要求,工程设计要点、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对材料和工艺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并澄清认为图纸上存在的有关问题。
2、尽早组织商品砼、钢材、预制构件以及路面工程材料等外购成品、半成品供应厂家考察工作。
3、组织相关的监理、施工人员进行实地调查,认真研究施工方案,统一各方认识,为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提供依据。
4、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点高程的复测报告后,将认真组织对施工单位复测结果的审核及独立的平行复测检查。
5、在做好上述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单位(可约请业主、设计、勘察等单位)在掌握工程特点和不利因素的情况下,进一步做好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结合质量通病的防治,提出预控措施,并对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工艺方法进行专题研究,形成指导意见,做为总监办审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质量自保体系的建立施工单位自检是工程建设以及质量保证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合同条款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质量自检系统的建立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1)承包人质量自检系统的组成
承包人的自检系统必须是由项目经理部为主体的三层次质量管理机构组成。
第一,要由上级即中标单位质检部门委派专人主管本项目的工程质量;第二,项目经理部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由项目总工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并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第三,各工区或施工队要设置足够的专门负责质量检验的人员。
总监办在批准开工前要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质检人员的综合素质等进行认真的考评。
(2)质量自检设备(工地试验室)、仪器的核查
总监办将认真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并依据本工程的实际需要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建立情况及试验设备、仪器包括测量仪器进行认真核查,并对试验室试验人员及测量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对其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3)总监办将作出施工单位质量自检系统核查报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的依据,并同时上报业主备案。
7、组织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及全体监理工程师认真学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掌握各分项工程中规定的检验评定项目及各项目的检验评定的内容、方法及频率等,以便在工程中正确使用、使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工作规范化,所形成的质量保证资料满足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的要求,并做到与工程同步。
六、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工作内容及方法
1、对承包单位自保体系的日常管理
(1)管理要点
1)检查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到位情况;
2)检查职责分工落实情况;
3)检查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4)重点检查分项工程质量控制人员现场到位与工作情况。
(2)管理方法
1)总监办每月组织对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发现的不足或问题,及时发现书面指令,并抄报业主。
2)总监办每月统计承包单位的首次报验合格率,作为衡量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的定量指标。
当承包单位首次报验合格率低于90%时,应及时发出指令责令承包单位整改,并抄报业主。
3)如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发生重大问题,致使其不能有效运转时,总监办应暂停其永久性工程施工,限期整改并书面报告业主。
2、监理工作交底
(1)监理工作交底以分项工程为单位。
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总监办专业工程师对相关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交底,并填写分项工程监理工作交底记录。
(2)监理工作交底的主要内容
1)上一分项工程存在的对下一个分项工程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或缺陷;
2)工程结构形式和工程特点、难点、要点;
3)图纸中的错误、可能引起异议的问题、特别应该提请注意的事项;
4)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控制要点;
5)质量问题预测及预防控制措施;
6)质量验收标准、验收要点和检验方法;
7)监理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8)监理工作程序。
3、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要求
1)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核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核;
3)对于重大或特殊的工程,项目监理部还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发给承包单位;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的变动,仍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5)规模较大、工艺较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
6)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1)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
3)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靠并具有针对性。
4)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5)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工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季节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9)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4、测量放线
(1)进行测量放线控制的目的是保证结构物的空间位置和几何尺寸符合合同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控制要点
1)测量放线对基准点的引用是否正确,基准点有无扰动;
2)工程控制桩(临时基准点、重要构造物控制桩等)是否经过监理工程师复核,有无扰动;
3)测量放线计算和误差评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两个相邻施工段交界处的线位、高程是否有偏差;
5)测量仪器是否经过年度检定;
6)测量人员是否具有上岗证明或具有同等资历;
7)勘测部门提交的基准点资料是否正确。
(3)注意事项
1)承包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基准点向现场引设的工程控制桩,其布置图、测量记录和计算资料须提交监理工程师查验;
2)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上述报验后,应对工程控制桩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决定是否采用;
3)在分项工程开工以前,承包单位根据设计从基准点或工程控制点进行施工放样,并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及时提交放线资料,供监理工程师抽查;
4)监理工程师根据放线部位的重要性,对承包单位100%的施工放样项目进行抽查,频率不低于30%,重点部门应100%复核;
5)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提交完工测量成果资料,并应组织监理测量人员进行复核。
5、永久性工程材料的管理
(1)对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进行控制,其目的在于确保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2)监理工程师必须监督承包单位按照规范规定的材料种类、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和试验频率进行试验,并通过承包单位的申报及时掌握试验结果。
(3)控制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敦促承包单位按照有见证取样送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材料的有见证取样和试验。
2)在材料进场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合格证和出厂试验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批准承包单位使用其所提交的工程材料以前,应抽取试样进行独立试验,在此基础上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材料使用申请。
4)在材料使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所用材料是否与报批的样品一致,发现问题,及时指令,直至撤销对该部分材料的批准。
5)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量反算材料实际用量,掌握实际进场批次和进场数量,来控制承包单位材料申报的频率。
当发现材料申报频率不足,应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扣支或缓支,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6)监理工程师应建立控制性材料审批和使用台帐,详细记录材料种类、总数量、进场批次、应申报次数、实际申报次数、审批结果及审批撤销情况等。
7)当承包单位使用新型材料时,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国家权威部门的技术鉴定证明资料。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其在有资格的试验场所进行试验,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其完成一定数量的试验工程。
(4)外购预制件、商品混凝土和混合料按照合同管理中有关分包的规定进行办理,但监理工程师必须督促承包单位按照规定对分包商进行管理,并敦促承包单位随时申报质量结果,以便及时掌握。
6、工程分包的审批
(1)控制要点
1)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承包单位分包主体工程或超过合同规定比例的工程;
2)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实施严格监督与管理,防止工程项目的层层转包与分包;
3)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应通过承包单位对分包商进行合同管理;
4)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批准,并不免除承包单位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5)监理工程师应通过承包单位对分包商所进行的工程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对工程方案、施工工艺、材料试验、质量验收和进度计划等进行严格的控制。
6)当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商的资质、资历和资信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时,承包单位应提供全面协助。
7)监理工程师不对分包商直接支付,分包工程的支付统一对承包单位。
(2)分包的审批
1)受理分包申请:
承包单位确定分包时,应按合同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分包申请。
工程分包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分包合同意向书;分包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包商工程业绩和资质证明资料;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质与资历;分包商主要工程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完好情况;分包商财务状况;承包单位对分包商的管理控制方式和措施;分包工程总价占合同总价的比例及分包协议书样本等;
2)分包评估: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上述分包申请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申请中的内容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签署评估意见后报批。
3)分包批准后,承包单位应将分包合同协议书(标号、供货时间、供货地点、数量、质量、违约责任)补报总监办。
7、分项工程开工的审批
(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的内容
1)分项工程概况:
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及质量要求等;
2)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包括人员组织机构、施工部署等)、施工方法、技术措施、特殊和重要工程的专项说明(包括模板设计、排架设计、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格式包括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组织机构框图、施工工艺流程图和专项施工设计等;
3)分项工程测量放样计算;
4)分项工程材料审批情况;
5)分项工程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6)分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目标设计、保证体系、自检方法和手段、质量标准、技术交底单、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流程图等;
7)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
8)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报验计划。
(2)审批要点
1)施工方案是否合理,与批准的总体方案是否一致;
2)质量标准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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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质量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 第三 质量 控制 重点 监理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