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制度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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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制度细则
劳动人事制度细则
第一章聘用、解聘、待岗、离职、退休
一、招聘
(一)设定岗位:
公司按经营管理的要求目标设岗定责,并实行各类人员聘用制。
(二)招聘:
1.以工作岗位职责要求为标准,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能力、思想道德、健康状况,进行适者聘用。
2.对新招人员,通过考试、考察、面试的方式,由用人部门的主要领导主试,人事部门及相关领导参与,初试合格者报经总经理室审核批准后,人事部门办理入岗试用手续,同事完成人事档案登记。
凡通过批准入岗的新员工,应在规定期内办理报到手续,签订试用协议,过期取消资格。
(三)试用:
新照片人员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间视本人表现和适岗情况以及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试用不合格者,试用期内可随时解聘。
(四)转正:
1.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经总经理室批准,给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安排聘用岗位,确定相应职责及工资待遇。
2.正式聘用的员工填写以下资料:
(1)交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件等复印件;
(2)填写人事登记表,交近期照片若干张(一般为一寸);
(3)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各部门对聘用的员工视其能力、个性,可调整工作岗位,员工须服从管理和调配,不得推诿。
员工在接调动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办理移交手续。
(1)现金、帐表;
(2)印信戳记、图书、文书、文件、图标、技术资料;
(3)器材、成品、财产设备等;
(4)档案文件、重要经营资料。
二、待岗:
(一)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可实行待岗:
经双向选择未能上岗的;在一定时间内不能落实工作部门和工作岗位的;经考核不合格,不适岗末位淘汰的。
(二)员工待岗期间,按工作时间出勤,公司安排其他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
公司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发给待岗工资。
待岗三个月仍未能上岗的,待岗工资按80%发放;待岗六个月以上的,待岗工资按60%发放或辞退处理。
待岗期间不享受各类绩效工资、奖励性工资以及工资调整晋级。
三、辞退: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或无故持续旷工达5日以上,月内无故旷工累计7天以上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利益重大损害的;
(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不可抗力;
(六)因实际工作需要精简编制;
(七)经医院证明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疾病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的;
(八)行为或工作成效不佳,经公司认为不适于工作者;
(九)在外参加不良组织,对公司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任何不法事件,足以危害公司财物安全及权益的;
(十)员工有以下情形,公司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一)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可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3.员工因病、因事申请辞去工作的。
4.经医院证明患有严重传染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的。
5.员工因病或其他原因申请辞去工作应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人事部门报总经理室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面的移交工作,方可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四、退休:
退休员工:
男性年满60岁,女性工人年满50岁,女性干部年满55岁者,申请经社保部门批准后可退休,退休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由社保部门批准后的次月按社保校订养老金数额发放。
第二章考勤及劳动纪律
一、员工工作时间签到:
每个工作日,早8:
30—12:
00,下午2:
00—5:
30,周二、四下午5:
00—6:
00学习培训时间。
二、迟到/早退:
超过上班时间五分钟后到岗者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五分钟离岗者为早退;以自然月为一个计算周期,迟到或早退第一次,扣发工资20元;第二次起,以前次扣发金额为基数双倍扣除。
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扣除迟到罚金外,还视为旷工一天,并按旷工进行处罚。
三、事假:
员工请事假应首先从本人年度公休假中抵扣,公休假已抵扣完的,方可请事假。
请事假5天内由部门签批,5天以上由经理室签批。
四、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持医院证明和请假条,按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请假。
病假3日以上者须有医院证明。
五、旷工:
未经批准无故不到岗者,为旷工。
以公司的上下班时间为准,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不满半天者,为旷工半天;半天以上者,为旷工一天。
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全额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全额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年累计旷工达6天及以上的,可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员工有旷工行为的,取消当年先进个人评奖资格。
旷工当月不发绩效奖。
六、婚假:
(一)员工达到国家法定婚龄,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二)晚婚(男满25岁,女满23岁)者,初婚总计为18天(不含节假日)。
(三)再婚假:
可再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远道者视实际情形,酌情给予路程假。
(五)子女结婚假2天(婚礼举行日)。
(六)兄弟姐妹结婚,给假1天。
七、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请假,为丧假。
丧假批准天数根据路程远近、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
本人之配偶、父母死亡者给假5天,祖父母、岳父母及兄弟姐妹死亡者给假3天。
八、生育假:
女员工享受按国家法定执行。
产假期间发放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生活补贴,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其他补贴按实际出勤计发。
不发放月奖及其他奖项,年终奖按实际在岗天数比例计发。
九、工伤假:
员工因工伤或因工致病不能工作时,经医院及其职能部门证明属实者可申请工伤假。
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县级以上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载明医生建议住院治疗的时间和建议休息的时间确定。
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6个月,员工工伤假期待遇按照《工伤管理条例》执行。
十、公休假:
(一)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2005年年末改制前在职的老员工,其工龄计算以改制前的工龄+新公司的工龄。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员工休假应遵守如下原则:
休假的安排,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应在年度内可集中或分段安排,不得跨年度安排。
员工年休假,需报人事处备案;各部门经理年休假由总经理批准。
带薪休假天数的计算
限定内容
工龄年限
一年之10年
10年至20年
20年以上
带薪休假天数
5天
10天
15天
年度内病假累积达到一定数者不得休年假
病假累计达到2个月以上
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
病假累计达到4个月以上
十一、外出事由登记:
员工因公事临时外出,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并做登记记录,同事亦告之紧急情况下的联络方法。
各公司、部、处负责人外出,应向上一级直管领导说明事由。
十二、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十三、劳动纪律:
(一)员工在上班时间应努力工作,忠于职守,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工作任务。
(二)在办公时间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不串岗或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服从管理。
(三)补假或事假均须根据工作需要服从部门安排。
(四)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对所保管的文件资料和办公财物承担管理责任,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动用公物、公款。
(五)若岗位调动,不得推诿抗拒,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妥有关现金、帐表、档案文件、重要资料、财产设备、印信戳证、器材物品、办公设备等工作资料和物件的移交手续,调任人员在接任人员未到任之前,其所遗工作暂由主管或指派的其他人员代理。
第三章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
一、劳动合同:
(一)本公司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新录用人员,一般签订一年或叁年以内的合同。
若本人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后,第三次可根据公司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岗位的实际需要,结合双向选择的原则,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公司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
公司正式聘用的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无论是首次签订还是续签劳动合同,自公司人事处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员工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员工个人不愿意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可终止。
(三)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
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
(四)经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人协商一致,可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如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确需裁剪人员的,听取股东会和工会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备案后,可以裁减人员。
(六)公司按规定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在原公司时未领取经济补偿金,按云办发(2004)28号文件规定,按本人标准执行。
在新公司就业的员工依法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且符合相关规定的,经济补偿按本人解除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计发,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属员工自行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做任何形式的补偿。
二、社会保险
(一)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公司承担应由单位支付的有关费用,员工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如员工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公司负责为其接续或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三)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退休规定的,由公司办理退休手续,移交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四)在原公司已办理内部退养的人员,公司按原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安置和处置方案规定,履行发放生活费和社保费缴费的义务,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办理退休手续,并在条件成熟时按有关政策规定移交社区管理。
(五)公司在职员工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丧葬、抚恤费补助。
但退休员工死亡后,一律按有关规定由社保部门发放丧葬费及抚恤费。
(六)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治病、休息的医疗期,按劳动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员工因工负伤的医疗和有关待遇,按国家《工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工资待遇、奖励处罚、福利待遇
一、实行定岗定薪、移岗移薪、一岗一薪制,公司执行月工资制,工资由三部分组成:
基础工资;出勤贴、通讯贴、生活贴;岗位工资。
二、公司按工作职责大小、复杂繁重程度,设定岗位等级和岗位工资等级。
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工作年限等综合因素决定其工资水平,在某一岗位的员工,领取相应等级的岗位工资,岗位变动工资相应变动。
三、法定节日值班,按公司标准计发给加班费。
四、奖励范围: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给予奖金和特别奖励:
(一)在公司工作满10年以上者,考绩优良;
(二)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尽职尽责、考绩优良、办事勤勉、有具体事迹者;
(三)业务或职务上有特殊贡献者;
(四)不顾危险解决突发事件,为公司避免或减少损失、损害者;
五、处罚范围:
(一)故意泄露业务、经营、管理机密者;
(二)行为不检或破坏公司形象和信誉者;
(三)检查和管理不善,致使公物损失者;
(四)工作疏忽、擅离工作岗位、扰乱秩序、妨碍他人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影响工作秩序者。
(五)违反劳动纪律和岗位职责者。
以上奖励和惩处,由各部门列举事实,酌情予以实施奖惩条款。
六、福利待遇:
(一)过节费:
每年重要节日发放相关过节费用;
(二)季度劳保用品:
在职员工及退休股东每年每季度可领取一次劳保用品。
(三)食堂补贴:
每年食堂不定期发放蔬菜、熟菜等食品。
(四)生日卡/生日宴:
1.员工生日月可领取价值100元生日卡一张;
2.员工生日活动,在食堂举办给400元,到外面活动的不给。
(五)理发卡:
每年适时发放价值1000元YE发廊理发卡一张。
(六)春游/秋游:
每年开展一次春游、一次秋游活动。
(七)文体活动:
每年组织一次文体活动,要有家属参加。
(八)家属慰问:
每年慰问一次参加新公司工作的在册在职员工的父母,给100元或卡,父母不在看爱人,爱人不在的给本人或子女。
(九)生病探望:
员工生病看望,可购买200元看望礼品。
(十)家属逝世:
参加新公司的在册在职员工父母逝世送花圈,派人参加,并送慰问金1000元。
(十一)子女补助:
独生子女补助费,生育补助费,孩子上大学补助费,孩子出国留学补助费。
(十二)其他临时福利。
第五章员工守则、教育培训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所属部门的管理细则。
二、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并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相关工作。
三、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指挥,主动配合,不推诿,有担当,共同搞好相关工作。
四、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爱惜公司财物,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及利益。
六、不任意翻阅、复制不属于本职责范围的文件。
七、工作时间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
八、接电话要有礼貌,一律采用规范用语,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及时转达、回复;不得用公司电话处理私人事务。
九、做好日常接待工作,礼貌用语,耐心讲解,主动带路,相关人员做好茶水服务工作。
十、工作时间要严守岗位,不串岗、闲聊。
十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爱护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司财物安全。
十二、保持办公区域环境及办公桌面的整洁有序。
下班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关电源,并锁好门窗。
十三、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与公司共同成长。
十四、公司为鼓励员工学习进修,提高技能学识,提供下列培训教育工作:
1.新员工的岗位培训及到一线影院锻炼培养;
2.有关专业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培训,采取内训和外派学习形式;
3.其他认为有必要的教育培训;
十五、有关教育培训的课程、时间、地点,按公司相关计划和办法执行。
有限公司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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