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二聚体测定试剂免疫比浊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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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二聚体测定试剂免疫比浊法
附件3
D-二聚体测定试剂〔免疫比浊法〕
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如此
本指导原如此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D-二聚体测定试剂〔免疫比浊法〕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与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如此是对D-二聚体测定试剂〔免疫比浊法〕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容是否适用,假如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与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容进展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如此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与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如此。
本指导原如此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与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开展,本指导原如此相关容也将适时进展调整。
一、适用围
从方法学考虑,在本文中D-二聚体测定试剂是指以胶乳凝集免疫比浊法为根本原理,利用全自动、半自动凝血分析仪;全自动、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或分光光度计,在医学实验室对人体血浆样本中D-二聚体含量进展体外定量分析的试剂。
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令第5号〕,D-二聚体测定试剂管理类别为二类,分类代号为6840。
本指导原如此不适用于:
〔一〕单独申请注册的D-二聚体校准品和质控品。
〔二〕免疫比浊法原理之外的其他D-二聚体测定试剂盒。
二、注册申报材料要求
〔一〕综述资料
综述资料主要包括产品预期用途、产品描述、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的说明、产品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和评价以与同类产品上市情况介绍等容,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令第5号〕和《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4号〕的相关要求,下面着重介绍与D-二聚体测定试剂预期用途有关的临床背景情况。
D-二聚体是纤维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ⅩⅢ交联后,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性降解产物,能够反映体的凝血功能和纤溶活性,是机体高凝状态、血栓形成、继发性纤溶亢进的指标。
在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弥散性血管凝血、重症肝炎等疾病中水平升高,以与溶栓治疗后均可见D-二聚体水平升高,可作为溶栓治疗的有效观察指标。
由于具有极高的敏感性和阴性预测值,临床上已经将D-二聚体阴性作为排除肺栓塞〔pulmonaryembolism,PE〕、深静脉血栓〔deepvenousthrombosis,DVT〕形成的重要依据。
〔二〕主要原材料的研究资料〔如需提供〕
主要原材料的选择、制备、质量标准与实验验证研究资料;质控品、校准品的原料选择、制备、定值过程与试验资料;校准品的溯源性文件,包括具体溯源链、实验方法、数据与统计分析等详细资料。
〔三〕主要生产工艺与反响体系的研究资料〔如需提供〕
1.主要生产工艺介绍,可以图表方式表示。
2.反响原理介绍。
3.检测方法的介绍:
含样本采集、标准品和质控品、测试步骤、结果计算等。
4.反响体系研究:
含样本采集与处理、样本要求〔抗凝剂的选择〕、样本用量、试剂用量、反响条件〔波长、温度、时间等〕、校准方法〔如有〕、质控方法等的研究资料。
5.不同适用机型的反响条件如果有差异应分别详述。
〔四〕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企业应提交在产品研制阶段对试剂盒进展的所有性能验证的研究资料,包括具体研究方法、试验数据、统计方法等详细资料。
进展至少三个批次的验证。
对于D-二聚体测定试剂,建议着重对以下分析性能进展研究。
在重复性条件下,对不同浓度的样品分别重复测定10次,计算10次测定结果的平均值〔
〕和标准差〔SD〕,根据公式〔1〕得出变异系数〔CV〕,结果均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性能指标的要求。
CV=SD/
×100%...................................〔1〕
用质控血浆〔正常血浆和异常血浆〕分别测试3个不同批号的试剂,每个批号测试10次,分别计算两个水平测量值的平均值〔
〕和标准差〔SD〕,按公式〔1〕计算变异系数〔CV〕。
按以下优先顺序选择准确度性能评估方法:
2.1.1用可用于评价常规方法的参考物质/有证参考物质〔CRM〕对试剂进展测试,重复检测3次,取测试结果均值〔M〕,按公式〔2〕计算相对偏差〔B〕。
如果3次结果都符合要求,即判为合格。
如果大于等于2次的结果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
如果有1次结果不符合要求,如此应重新连续测试20次,并分别按照公式〔2〕计算相对偏差,如果大于等于19次测试的结果符合要求,如此准确度符合企业规定要求。
B=〔M-T〕/T…………………….〔2〕
式中:
M—测试结果均值;
T—有证参考物质标示值,或各浓度人源样本定值。
注:
首选国家参考物质,如无国家参考物质再选用国际参考物质。
用定值的企业参考品对试剂进展测试,重复检测3次,取测试结果均值〔M〕,按公式〔2〕计算相对偏差〔B〕。
如果3次结果都符合要求,即判为合格。
如果大于等于2次的结果不合格,即判为不合格。
如果有1次结果不符合要求,如此应重新连续测试20次,并分别按照公式〔2〕计算相对偏差,如果大于等于19次测试的结果符合要求,如此准确度符合企业规定要求。
参考《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方法学比对〕技术审查指导原如此》与CLSI的EP9—A2《用患者样本进展方法比对与偏倚估:
批准指南——第二版》进展准确度评估。
方法:
用不少于40个覆盖检测浓度围不同浓度的人源样品,以生产企业指定的试剂作为比对方法,每份样品按待测试剂与比对试剂的操作方法分别检测。
线性回归计算两组结果的相关系数〔r〕、斜率与偏差,结果应符合企业规定要求。
参考《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回收实验〕技术审查指导原如此》〔食药监办械函〔2011〕116号〕要求完成准确度评估。
方法:
选择接近参考区间的常规检测样本,分为体积一样的3—4份,在其中2—3份样本中参加不同浓度一样体积的待测物标准液制备待回收分析样本,参加体积小于原体积的10%,制成2—3个不同浓度的待回收分析样本,计算参加的待测物的浓度。
在另一份样本中参加同样体积的无待测物的溶剂,制成根底样本。
用待评价系统对待回收分析样本和根底样本进展测定,通常对样本进展3次重复测定,计算均值,取其均值进展下述计算。
数据处理与结果报告:
用公式〔3〕计算回收率:
〔3〕
式中:
R—回收率;
V—参加待测物标准液的体积;
V0—根底样本的体积
C—根底样本参加待测标准物质后的检测浓度;
C0—根底样本的检测浓度;
Cs—待测物标准液的浓度。
建立试剂线性围所用的样本基质应尽可能与临床实际检测的样本相似。
在浓度梯度的选择上,应使用具有溯源性的具有浓度差的样本,或经上一级方法或临床已注册上市的试剂盒验证其测值真实性的样本,样本浓度应适当覆盖其线性围。
线性围不得窄于企业预期的测定围。
用接近D-二聚体测试区间上限的高浓度样品和缓冲液稀释成至少5个稀释浓度〔xi〕;每个稀释浓度测试3次,分别求出测定结果的均值〔yi〕。
以稀释浓度〔xi〕为自变量,以测定结果均值〔yi〕为因变量求出线性回归方程。
按公式计算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r〕。
不强制要求企业对线性围的偏差进展分段评估,如不分段,各浓度的相对偏差应≤±10%。
如分段,如此分界点设置不宜过高,高于分界点的浓度相对偏差应≤±10%,低于分界点的浓度绝对偏差应不高于分界点浓度的±10%。
——4μg/mL〔FEU单位〕。
4.1溶血〔血红蛋白〕、脂血〔甘油三酯〕、黄疸〔胆红素〕、类风湿因子等干扰因素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4.2样本中其他可能干扰试剂反响的物质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4.3资料中所提到的干扰物质,其干扰程度均不应使用模糊的描述方式,而应细化到干扰量,并提供相应的试验数据予以支持。
参照GB/T21415—2008《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的要求,提供企业〔工作〕校准品与试剂盒配套校准品定值与不确定度计算相关资料,提供质控品赋值与其质控围确定的相关资料。
同时,应对校准品、质控品的赋值结果的瓶均匀性、瓶间均匀性,以与其赋值结果的准确度进展评价。
如校准品或质控品的基体不同于临床常用样本类型,还应提交校准物质互换性的相关研究资料。
6.1对于适用多个机型的产品,应提供如产品说明书【适用机型】项中所列的所有适用机型的性能评估资料。
6.2如注册申请中包含不同的包装规格,需要对不同包装规格之间的差异进展分析或验证。
如不同的包装规格产品间存在性能差异,需要提交采用每个包装规格产品进展的上述项目评估的试验资料与总结。
如不同包装规格之间不存在性能差异,需要提交包装规格之间不存在性能差异的详细说明,具体说明不同包装规格之间的差异与可能产生的影响。
6.3试剂空白吸光度、分析灵敏度,执行GB/T26124—2011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中有关要求。
〔五〕参考区间确定资料
应提交验证参考区间所采用样本来源与详细的试验资料。
应明确参考人群的筛选标准,研究各组〔如性别、年龄等〕例数不应低于120例。
参考值研究结果应在说明书【参考区间】项中进展相应说明。
特别强调:
D-二聚体参考区间确实定对于静脉血栓形成的排除诊断至关重要。
传统的以正常人群测定结果分布的95%置信区间作为参考区间的方法对于本产品帮助不大。
应以可获得深静脉血栓形成诊断最优敏感性或阴性预测值作为临界值的判断指标。
各实验室应该以对疑诊深静脉血栓形成的患者经过客观影像学检验证实的临床研究中确立针对该特定检测方法和特定人群的检测界限。
〔六〕稳定性研究资料
稳定性研究主要包括注册单元中所有组成局部的效期稳定性与开瓶〔复溶〕稳定性等,如有需要可增加运输稳定性、机载稳定性、样本稳定性研究等。
如试剂需要配制,还应对配制后试剂的稳定性进展研究。
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理的稳定性研究方案。
常用的稳定性研究方案为证实试剂在经过被作用于指定条件后,仍能满足主要性能指标要求与未被作用于指定条件的试剂性能一致。
稳定性研究资料应包括研究方法确实定依据、具体方法与过程。
对于实时稳定性研究,应提供至少3批样品在实际储存条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的研究资料。
〔七〕临床评价资料
按照《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令第5号〕与《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如此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通告2014年第16号〕执行。
选择境已批准上市的性能相近的同类产品作为比照试剂,采用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与之进展比照试验研究,证明本品与已上市产品等效或优于已上市产品。
建议企业尽量选择方法学一样、线性围与精细度等性能接近的同类试剂作为比照试剂。
应选择至少两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备案的临床试验机构,临床机构实验操作人员应充分熟悉检测系统的各环节〔试剂、质控与操作程序等〕,熟悉评价方案。
在整个实验中,考核试剂和参比试剂都应处于有效的质量控制下,定期对仪器进展校准、保养,最大限度保证试验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重复性。
临床试验开展前,应按《关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87号〕有关要求进展临床备案,备案后方实施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实施前,研究人员应从流行病学、统计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学等多方面考虑,设计科学合理的临床研究方案。
各临床研究机构的方案设置应根本一致,且保证在整个临床试验过程中遵循预定的方案实施,不可随意改动。
整个试验过程应在临床研究机构的实验室并由本实验室的技术人员操作完成,申报单位的技术人员除进展必要的技术指导外,不得随意干预实验进程,尤其是数据收集过程。
试验方案中应确定严格的病例纳入/排除标准,任何已经入选的病例再被排除出临床研究都应记录在案并明确说明原因。
在试验操作过程中和判定试验结果时应采用盲法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客观性。
临床试验中所涉与的样本类型应与产品说明书一致,且不应超越参比试剂对样本类型的检测要求,如果选择了参比试剂适用样本类型以外的样本,如此应采用其他合理方法对额外的样本类型进展验证。
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申请人应当按照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类别、风险、预期用途等特性,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临床试验方案。
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容:
〔1〕一般信息〔包括产品信息、临床试验开展的时间和人员等相关信息、申请人相关信息等〕。
〔2〕临床试验的背景资料。
〔3〕试验目的。
〔4〕试验设计。
〔5〕评价方法。
〔6〕统计方法。
〔7〕对临床试验方案修正的规定。
〔8〕临床试验涉与的伦理问题和说明、《知情同意书》文本〔如有〕。
〔9〕数据处理与记录保存。
〔10〕其他需要说明的容。
选择具有特定症状/体征人群作为研究对象。
注册申请人在建立病例纳入标准时,样本浓度应覆盖考核试剂检测围,尽可能均匀分布。
D-二聚体检测样本通常为血浆,总体样本数不少于200例,正常值样本不少于30%。
样本中待测物浓度应覆盖待评试剂线性围。
申报的样本类型均应在临床试验中进展验证。
如产品发生涉与检测条件优化、增加与原样本类型具有可比性的其他样本类型等变更事项,临床样本总数至少为100例,并在至少2家〔含2家〕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临床试验;变更抗体等主要原材料的供给商、参考区间的变化与增加临床适应症等变更事项,应根据产品具体变更情况,酌情增加临床试验总样本数。
血浆应明确抗凝剂的要求、离心速度与时间要求、存贮条件、可否冻融等要求与防止使用的样本。
试验中,尽可能使用新鲜样本,防止贮存。
方案中需要增加阴性预测率的验证,方法依据YY/T1240—2014《D-二聚体定量测定试剂盒》中附录中要求。
对临床试验结果的统计应选择适宜的统计方法,如相关分析、线性回归、绝对偏倚图和相对偏倚图等。
建议统计学负责人选择合理的统计学方法进展分析,统计分析应可以证明两种方法的检测结果无统计学差异。
在临床研究方案中应明确统计检验假设,即评价考核试剂与参比试剂是否等效的标准。
对于比拟研究试验中测定结果不符的样本,应采用“金标准〞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展复核,以便对临床试验结果进展分析。
如无需复核,应详细说明理由。
根据《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如此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通告2014年第16号〕的要求,临床试验报告应该对试验的整体设计与各个关键点给予清晰、完整的阐述,应该对整个临床试验实施过程、结果分析、结论等进展条理清楚的描述,并应包括必要的根底数据和统计分析方法。
申请人或临床试验牵头单位应对各临床试验机构的报告进展汇总,并完成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首篇是每份临床试验报告的第一局部,所有临床试验报告均应包含该局部容。
包括试验用体外诊断试剂的通用名称、试验开始日期、试验完成日期、主要研究者〔签名〕、临床试验机构〔盖章〕、统计学负责人签名与单位盖章、申请人〔盖章〕、申请人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报告日期、原始资料保存地点。
列出整个临床试验报告的容目录和对应页码。
对临床试验情况进展简单的介绍。
列出临床试验主要研究人员的、单位、在研究中的职责与其简历〔列于附件中〕,主要研究人员包括主要研究者与各单位的主要参加人员、统计学负责人、临床试验报告的撰写人。
临床试验报告中所用的缩略语的全称。
介绍与临床试验产品有关的背景情况:
包括①被测物的来源、生物与理化性质;②临床预期使用目的,所针对的目标适应症人群,目前针对该适应症所采用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等;③所采用的方法、原理、技术要求等;④国外已批准上市产品的应用现状等。
说明申请人和临床试验机构间的合作关系。
说明本临床试验所要达到的目的。
对试验管理结构的描述。
管理结构包括主要研究者、主要参加人员、实验室质量控制情况、统计/数据管理情况以与试验中发生的问题与其处理措施等。
7.2.4试验设计。
7.2.4.1试验总体设计与方案的描述。
试验的总体设计和方案的描述应清晰、简洁,必要时采用图表等直观的方式。
试验进展时方案修改的情况和任何方案以外的信息来源也应详细表示。
应包括:
①临床试验的整体管理情况、临床研究单位选择、临床主要研究人员简介等根本情况介绍。
②病例纳入/排除标准、不同年龄段人群的预期选择例数与标准。
③样本类型,样本的收集、处理与保存等。
④统计学方法、统计软件、评价统计结果的标准。
7.2.4.2试验设计与试验方法选择。
试验设计中应包括以下容:
①样本量与样本量确定的依据。
②样本选择依据、入选标准、排除标准和剔除标准。
③样本采集、保存、运输方法等。
④比照试剂确实立。
⑤临床试验用所有产品的名称、规格、来源、批号、效期与保存条件,参比试剂的注册情况。
⑥质量控制方法。
对质量控制方法进展简要的阐述。
试验人员培训、仪器日常维护、仪器校准、质控品运行情况,对检测精细度、质控品回收〔或测量值〕、抽查结果评估。
⑦临床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方法。
应注重与比对试剂是否有统计学差异。
a.数据预处理、差异数据的重新检测或第三方验证以与是否纳入最终数据统计、对异常值或缺失值的处理、研究过程中是否涉与对方案的修改。
b.定量值相关性和一致性分析。
用回归分析验证两种试剂结果的相关性,以y=a+bx和R2的形式给出回归分析的拟合方程,其中:
y是考核试剂结果,x是参比试剂结果,b是方程斜率,a是y轴截距,R2是判定系数,同时应给出b的95%〔或99%〕置信区间,定量值结果应无明显统计学差异。
⑧具体试验过程,样本检测、数据收集、样本长期保存、结果不一致样本的校验等。
⑨试验过程中方案的修改。
一般情况下,临床试验方案不宜更改。
试验过程中对方案的任何修改均应说明,对更改的时间、理由、更改正程与有无备案进展详细阐述并论证其对整个研究结果评价的影响。
7.2.5临床试验结果与分析。
7.2.6讨论和结论。
对总体结果进展总结性描述并简要分析试验结果,对本次临床研究有无特别说明,最后得出临床试验结论。
7.3有关临床试验中特别情况的说明。
7.4附件。
7.4.1临床试验中所采用的其他试验方法或其他诊断试剂产品的根本信息,如试验方法、诊断试剂产品来源、产品说明书与注册批准情况。
7.4.2临床试验中的所有试验数据,需由临床试验操作者、复核者签字,临床试验机构盖章〔封面盖章和骑缝章〕。
7.4.3主要参考文献。
7.4.4主要研究者简历。
7.4.5申请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等。
〔八〕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令第5号〕、《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4号〕和《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如此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通告2014年第9号〕的相关规定。
如已有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发布,如此企业技术要求的要求不得低于其相关要求。
目前该产品可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有GB/T26124—2011《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YY/T1255—2015《免疫比浊法检测试剂〔盒〕〔透射法〕》、YY/T1240—2014《D-二聚体定量检测试剂〔盒〕》,其中在YY/T1240—2014标准中的阴性预测率指标可以在临床评价时进展验证,不推荐列入技术要求指标中。
作为定量检测试剂,D-二聚体检测产品的注册检测应主要包括以下性能指标:
外观、装量、空白限、测试区间或线性围、重复性、准确度、批间差等。
各性能指标的检验方法应清晰明了且具可操作性。
下面就技术要求中涉与的相关容作简要表示。
明确试剂的组成与规格。
外观应符合如下要求:
2.1.1试剂盒外观整洁,文字符号标识清晰。
2.1.2缓冲液应为透明溶液,无沉淀或絮状物。
2.1.3乳胶试剂应为均匀乳浊液〔干粉试剂复溶后应达到此要求〕。
液体试剂的装量应不少于标示值。
限
应符合企业规定要求。
2.4测试区间或线性围
2.4.1线性区间,线性相关系数r应大于0.980。
线性区间至少涵盖生产企业提供的用于排除静脉血栓临界值的1/2—4倍的临床标本测定值。
2.4.2应规定线性偏差,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线性区间的不同分段以绝对偏差或相对偏差表示。
用正常质控血浆重复测试所得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5%,用高值质控异常血浆重复测试所得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0%。
用质控血浆重复测试不同批号试剂盒,正常血浆重复测试所得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5%,用高值质控异常血浆重复测试所得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5%。
应规定准确度要求。
〔按相对偏差、回收实验、比对实验优先顺序〕
应规定产品有效期,取到效期后一定时间的样品检测试剂空白限、线性、重复性、准确性,应符合规定要求。
3.检验方法
目测检查,应符合2.1的要求。
用适用的通用量具测量,应符合2.2的要求。
限
用试剂测试空白样本,重复测试20次,计算20次测试结果的平均值X和标准差SD,X+2SD应不大于空白限值。
用接近D-二聚体测试区间上限的高浓度样本和缓冲液稀释成至少5个稀释浓度〔xi〕,每个稀释浓度测试3次,分别求出测定结果的均值〔yi〕。
以稀释浓度〔xi〕为自变量,以测定结果均值〔yi〕为因变量求出线性回归方程。
按公式〔4〕计算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r〕。
所得结果应符合2.4的要求。
……………〔4〕
将稀释浓度xi代入线性回归方程,计算yi测试均值与相应估计值的相对偏差。
在重复性条件下,用正常质控血浆和异常质控血浆分别重复测试10次,并计算测量值的平均值〔
〕和标准差〔SD〕。
按公式〔5〕计算变异系数〔CV〕。
所得结果应符合2.5的要求。
CV=SD/
×100%.......................〔5〕
式中:
CV—变异系数
SD—标准差
—测量值得平均值
用正常质控血浆和异常质控血浆分别测试3个不同批号的试剂,每个批号测试10次,计算两个水平测量值的平均值〔
〕和标准差〔SD〕。
按公式〔3〕计算变异系数〔CV〕。
所得结果应符合2.4.2的要求。
方法见〔四〕分析性能评估资料局部,结果符合2.7的要求。
取到效期后一定时间的产品,按照空白限、线性、重复性、准确性检测方法进展检测,应符合2.8的要求。
如注册单元中包含校准品或质控品,其性能指标的检验方法应在技术要求中予以描述。
应当包括准确度、均匀性、开瓶/复溶稳定性的检验方法的详细描述。
〔九〕产品注册检验报告
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令第5号〕要求,首次申请注册的第二类产品应该在具有相应医疗器械检验资质和承检围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进展注册检测。
承接注册检测的机构在出具检测报告的同时,应出具相应的检测预评价表,预评价表在提交注册资料时应随注册检测资料时一并提交。
〔十〕产品说明书
产品说明书承载了产品预期用途、试验方法、检测结果解释以与须知事项等重要信息,是指导实验室工作人员正确操作、临床医生针对检验结果给出合理医学解释的重要依据。
因此,产品说明书是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最重要的文件之一。
在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令第6号〕的第十条、第十一条前提下,结合《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如此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通告2014年第17号〕的要求,以申报产品为根底,以研究结果为依据,对D-二聚体测定试剂说明书的重点容进展详细说明,以指导注册申报人员更合理地完成说明书编制。
1.【产品名称】
试剂名称由三局部组成:
被测物名称、用途、方法或原理。
例如:
D-二聚体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名称中不应当出现定性/定量等容。
2.【包装规格】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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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二聚体 测定 试剂 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