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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办法资料
北京金隅凤山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
能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二)《绿色饭店标准》;
(三)《北京市主要行业用水定额》北京市节约用水办公室,2001年11月;
(四)《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
(五)《北京市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139-2002);
(六)《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七)《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CJ164-2002);
(八)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修订稿)。
二、能源概述
(一)能源是自然界中能够直接或通过转换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资源,它包含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提供某种形式的能的物质或物质的运动,也指可以从其获得热、光或动力等形式的能的资源,如燃料、流水、阳光和风等。
(二)本制度所称能源指:
电、水、煤、外购热力、汽油、天燃气。
三、能源管理方针
以计量为基础,以定额为依据,以技术为重点,以责任为动力,以考核为手段,以节约为目的。
四、能源管理目标
见每年公司《能源控制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第二章节能管理体系图
第三章能源管理职责
一、节能环保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一)节能环保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负责节能环保工作的推进实施,定期召开会议,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二)节能环保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负责建立、保持和完善公司能源管理系统,对各部门的能源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协调等管理工作。
(三)使用部门能源管理职责
1.负责本部门节能、用能工作的全面管理。
制定详细的能源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抓好日常管理,确保实现公司节能计划目标。
2.加强对本部门责任区的节约用电、用水、用气(汽)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更换,避免资源、能源的流失和浪费。
3.根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能源管理办法和分解部门能源管理目标责任。
4.设专职或兼职的节能环保管理员,建立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和计划,组织班组合理用能,杜绝跑、冒、滴、漏,制止浪费和不合理用能。
5.加强对重点耗能设备岗位操作人员的节能知识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严格资源、能源设备设施操作,强化操作规程,提高岗位人员的操作技能。
二、节能环保中心能源管理职责
(一)节能环保中心主任职责
1.负责公司节能、用能工作的全面管理。
2.组织编制公司节能中、长期规划;制定公司年度能源管理考核办法,明确当年能源考核指标。
3.负责工艺技术管理,定期组织召开工艺技术分析会,研究水耗、电耗问题,分析能耗上升、下降的原因,制定相应措施,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4.负责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监督审核、复评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认定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及能源安全的预防和应急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
6.在公司规划建设方面注重建筑节能设计,选用环保型建材。
(二)节能环保管理员职责:
1.统计公司能源消耗数据,建立健全公司能源消耗统计台帐。
2.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有关能源报告与报表。
3.负责公司各部门水、电、煤、气的统计、分配工作。
4.负责每季度提交能源利用分析报告。
5.负责定期对各部门用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三)主管工程师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能源计量网络图。
2.负责公司能源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界定各部门能源设备设施的管理范围。
3.负责与协作单位签订能源(电、水、热)利用合同。
4.负责电、水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和配备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公司计量管理体系的管理工作,履行计量管理体系规定的职责。
6.负责长度、压力、温度、各种秤、电压表、电流表、天平等计量器定期检定。
(四)节水、节电项目小组职责
1.每季度应提交相关专业技术改造意见书,经项目申报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节水、节电、节热项目小组每季度必须在部门会进行述职,汇总该领域相关工作情况,进一步分析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及能源增减原因。
第四章新增能源消耗设备管理程序
一、工程部负责对新增用电设备、用水设备的管理
(一)凡属新增能源消耗设备(水、电、气)的部门,由新增设备部门填写《新增能源消耗设备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提交工程部。
(二)新增设备部门填写申请审批表时必须说明其取用用途,提出初步方案,注明能源计量设施的安装位置等。
(三)工程部接到申请报告(表)后,应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论证,形成统一意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部备案后下达至设备所在部门和采购部各一份。
(四)接口位置应尽量选在现有计量装置以后;确因特殊需要该部分能源消耗无法计入现有计量装置的应及时与工程部联系完善计量装置。
二、节能项目纳入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
第五章能源管理
一、依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
二、能源使用管理是公司能源管理的主要环节,能源管理部门、技术实操部门要通过优化工艺、耗能设备经济运行和实施定额管理,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
三、节能环保中心应加强对重点耗能设备的管理,深入调查,定期组织召开工艺技术分析会,研究设备能耗问题,分析能耗上升、下降的原因,制定相应措施,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对违反工艺管理规程和工艺纪律的行为进行考核和向企管部提出考核意见。
四、节能环保中心各班组也应加强工艺、设备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不断改进操作方法,加强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使能耗设备正常运行,根据设备特性和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使能耗设备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
五、各部门开展各种技术攻关活动时,应把能源消耗作为重要考虑因素之一,以实现降低运营成本的最终目的。
六、公司于每年年初下达能源消耗定额指标,并明确完成各项定额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接到定额后应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进行逐级分解,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纳入部门内部考核。
七、各部门要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水,每季度通过能耗报表情况由企管部对各部门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定额。
八、公司各部门增加设备,应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设备备案流程及相关标准。
九、各部门要对职工加强节水、节电教育,不得私自使用电热设备(电炉等),消灭长明灯、长流水,人走机不停现象(空调、电扇等),各部门应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照部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十、外单位用水、用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报节能环保中心,并严格按计量和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节能环保中心要有计划地不断淘汰高耗能用电设备,推广、普及节电新产品的使用率。
十二、车辆管理部门要加强车辆管理和维护,降低油耗,制定考核制度,按车辆油耗定额进行考核,节奖超罚。
十三、车辆无调度签发的派车单,不得私自运行。
十四、动力工段应做好进出水的计量,岗位人员要认真负责,适时开闭水泵和阀门,保证供应,并防止过溢和过压造成水能浪费。
十五、使用中水的部门,要爱护循环水系统设备,发现漏水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十六、综修工段应经常检查管道、设备和设施,保证管道完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十七、外包工程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明确节能降耗目标和施工环保管理措施。
十八、节能环保中心在每季度末对公司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汇总并拟写公司能源消耗分析报告。
十九、分析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能源管理目标或能源消耗定额完成情况;
(二)能源消耗及其费用上升或下降的原因;
(三)改进对策。
第六章检查和评价
一、为促使公司能源管理系统正常运行,不断改进,每半年由主管副总经理组织,各部门领导经理参加,对公司能源管理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当发现能源消耗状况异常时,针对有关环节进行检查。
二、检查依据本制度和有关管理文件和技术文件,追踪检查每一项能源管理活动,查明以下情况,证实各项能源管理活动是否按文件规定开展,达到预期效果:
(一)文件规定的职责是否落实,有关人员执行的文件是否正确有效,是否明了自己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具备相应技能,熟悉工作程序,掌握工作方法。
(二)文件规定的纪录是否齐全、准确,并按规定保存传递。
(三)对能源消耗的异常情况是否及时作出反应,予以纠正。
(四)能源消耗定额是否能完成。
三、检查完成后由节能环保中心部拟写检查报告。
检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二)改进措施建议。
四、检查报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会同能源管理和使用部门负责人,对公司能源管理系统进行评价,就以下问题作出判断和决策。
(一)能源管理系统能否实现能源管理目标;
(二)能源管理系统能否适应公司发生的变化;
(三)已查明的问题如何改进,是否对能源管理系统作出重大调整。
五、公司内日常用水、用电的检查监督工作由节能环保中心与质检部共同负责。
第七章培训与宣传
一、经常组织培训,从观念上树立节能环保意识
(一)在公司内部加大节能环保工作的培训力度,在员工的入职培训中专门增加节能环保内容。
(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培训,并针对此次培训认真组织考核,切实促进广大员工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节能环保、从知识上学习节能环保、从行动上落实节能环保。
(三)充分发挥《凤山温泉月刊》的宣传潜力,经常宣传节能小常识,充分调动起广大员工积极参与节能环保工作的热情。
(四)在节能环保宣传周期间组织不同形式的活动,激发全员积极参与其中。
二、广泛开展宣传,从环境上营造节能降耗氛围
(一)加大公司对客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温馨提示的方式,使客人也能积极参与到公司的节能环保工作中来。
(二)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通过悬挂环保横幅,发放环保手册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宣传节能环保工作的深远意义,并组织相应的节能环保活动。
第八章奖惩
一、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程技术改造、设备使用维护以及清洁生产等方面,为节能降耗和清洁环保工作做出贡献者,依照下述办法进行奖励:
(一)经济效益明显者,由公司根据所获效益大小依下列比例予以奖励并通报表彰:
1、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在100万元以上的,按0.2—0.8%计算奖励金额;
2、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在50-100万元的,按0.4—1.0%进行奖励;
3、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在10-50万元的,按0.4—1.2%进行奖励;
4、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下的,按0.5—1.5%进行奖励。
(二)无明显经济效益、但社会效益显著的,由节能环保中心认定后,由公司给予100-5000元奖励并通报表彰。
(三)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勇于制止能源浪费现象、在节能降耗方面一贯表现突出者,由各部门推荐并报经节能环保小组认定后,由公司给予100-5000元奖励并通报表彰。
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按照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奖的原则办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奖励时,按最高的奖励额度执行。
二、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程技术改造、设备使用维护以及清洁生产等方面,违反节能环保和清洁生产要求者,由公司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初次违规时,对责任人提出警告;连续30日内,同一责任人再次出现上述违规现象时,在度假村范围内对其通报批评;连续30日内,同一责任人3次(含)以上出现同类违规现象时,除在度假村范围内通报批评外,另对其给予5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1、负责管理区域内,有长明灯现象或用水器具跑、冒、滴、漏而不及时报修者;
2、维修人员接到报修电话后,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到场处置或处置不当造成水电浪费者;
3、灌溉绿地时无人值守造成流水四溢或采用流水漫灌而大量浪费水资源者;
4、餐厅、食堂不用清洗池清洗蔬菜、餐具而用长流水冲洗者;
5、将饮用水直接用于冷却(解冻)饮料(食品)、室内清洗保洁者;
6、洗衣、清洁等用水、用电作业程序明显不合理或污水处理及循环利用系统使用不当,造成大量水电资源浪费者;
7、喷泉、景观池等景观用水未按要求采用再生水或未根据季节、天气、客流量等情况合理安排开放时段,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8、打扫卫生时,用饮用水直接冲洗地面、操作间者;
9、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用饮用水冲洗衣物、拖布等;
10、污水处理及循环利用系统使用不当、造成大量水资源浪费者。
11、景观用电未根据季节、天气、客流量等情况合理安排开放时段或公共区域的照明设备未按照要求分时段控制,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12、夏季房间空调的设定温度低于26℃或门窗敞开而开放冷气者;
13、长时间无人使用或下班后,各场所的电视、空调、电脑(显示器)、打印机、碎纸机、饮水机等用电设备仍在运转者;
14、室内自然采光良好而灯具长明不熄者。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初次违规时,在度假村范围内对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连续30日内,同一责任人2次(含)以上出现同类违规现象时,除在度假村范围内通报批评外,另对其给予1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1、用水器具使用、维护不当而造成大量水资源浪费者;
2、将饮用水直接用于室外绿化、水景或洗车者;
3、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电炉、电暖气等大功率电气设备者;
4、私拉乱接电线或擅自改变原有电路布局、功能者;
5、非节能环保中心专业持证员工擅自拆装、检修电路或用电设备者。
(三)外包工程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节能环保中心督促施工方限期整改,必要时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处罚:
1、基建施工用水未提前申请用水指标、未按规定限额使用或未加装计量装置者;
2、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布设电路,私拉乱接现象突出、安全隐患严重者;
3、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机具、设备长时间空转而无人管理者。
(四)违反节能环保和清洁生产要求情节严重且造成重大后果或经多次督促教育仍不改正者,按照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处理。
三、本办法所规定及其他未尽的各种符合奖励和处罚的情形,由公司能源管理部门认定后,报人力资源部门执行。
第九章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自2000年1月5日起执行,在此之前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二、各子/分公司可参照此办法执行或据此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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