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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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
“放管服”是指既要简政放权,又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1】
现将我中心“放管服”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一是精简审批项目。
原则上只保留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和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审批项目,并实现目录管理,确保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内容规范统一,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
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承接落实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全部做到了无缝对接,落实对位。
二是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确定义兴镇、多扶镇为试点乡镇,已下放县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试点事项203项,其中行政收费7项、行政审批55项、行政执法87项、行政管理28项、其他行政权利16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
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原则,实行并联审批。
扩大集中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尤其是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通过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明显提速。
(三)逐步推行网上审批。
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大厅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电子网络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审批。
不断提高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率,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与电子政务大厅的同步运行。
(四)突出“三个优化”。
一是优化审批事项。
按照“能取缔的程序和事项坚决取缔,互为前置、重复审批的坚决精简”的原则,对照国省法律法规调整变化的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全面清理出错项、漏项和职能交叉项目,确保审批事项名称高度统一。
坚持“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高效便民、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项目招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
完善清理事项登记备案制度,坚决防止变相保留、变更、新增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
围绕“审批环节最优”和“办事效率最高”目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推进审批流程再造,4次修改完善《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手册》,分类列出各类审批所需的要件及流程,做到简单明了、方便实用;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坚持审批项目应进必进,规范受理方式、审查方式、签批方式、送达方式等环节,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
三是优化审批方式。
积极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制订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灵活采用网上办理、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等形式,确保审批便捷高效;对重大项目和应急事项提供全程代办、预约办理等服务,打造“绿色通道”。
全面推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度,对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超时未批复、未解决的事项视为同意。
二、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的效果
(一)项目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不断加强。
为有效解决各职能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中权界不清、责权不统一、办事门槛多、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等问题,特别是有效解决在行政审批中权力运行不透明、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办事难,各类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的问题,更好地便民利民。
我中心协助政府法制办启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通过开展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和流程再造工作,通过保留、取消、下放、转移、合并、暂停实施等清理方式,进一步减少审批前置件、流程、签批环节、时限,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各部门均达到项目减少、前置件减少、环节减少、时限减少、收费减少;实现项目规范、制度规范、程序规范、文本规范、公示规范、服务规范。
确保行政职权“依法、规范、高效、透明、廉洁”运行,实现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审批前置条件不断得以整合归并。
对审批、备案(登记)、批准同意、审查认可、评审验收、征求意见等形式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
对涉及多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整合归并审批职能,或明确牵头部门协调,不得互为前置。
编制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对由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团等“第三方”出具的评价、评审、项目申请、评估、鉴证、咨询等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中介服务组织目录,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显减少。
对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取消依附于行政审批的“搭车收费”和乱收费,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原则上取消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
(四)行政审批流程不断优化。
一是完善并联审批制。
由县工商局、发改局、住建局分别制定企业设立登记、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打造联合审批平台,切实解决审批项目之间互为前置、互相制约的问题。
二是推行联合踏勘制。
对需要到现场进行实质要件审查的,相关部门(含提供配套项目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要在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请人商定的时间,由集中受理窗口统一组织集中到现场勘查、同步会审。
对符合要求的,现场出具意见并加盖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对不符合要求的,即日书面向申请人出具整改意见。
三是实行“先办后补”制。
对因审批部门间互为法定前置条件或审批权限不在本级而造成不能同时提供相关资料的,经前置许可部门请示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宏观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可由申请人向审批部门出具《提交资料承诺书》,约定好提交资料的期限和法律责任后,由行政审批部门预先作出审批决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相关资料后再予以发证。
四是严格限时办结制。
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相关窗口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相关的批文和证照。
对在承诺时限内未作出决定的,将视为默许,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加盖行政审批服务督查专用章后,转入下一审批环节办理,由此引发的后果及责任由相关窗口及所属部门承担。
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相关窗口应出具书面通知,向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请人说明原因及解决办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两集中两到位”需进一步加强。
从目前的办事效率、办事流程来看,个别部门“两集中、两到位”仍未真正落到实处,对窗口授权程度不充分,办事群众在中心窗口、局办公地“两头跑”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并联审批工作尚有差距。
特别是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简政放权督办检查。
简政放权能否到位,督查督办是关键。
同时,必须遵循原则,理性放权。
一是依法行政原则。
简政放权应与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要“简”之合理、“放”之有据,按法定程序运作。
二是开拓创新原则。
简政放权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在现行法律、法规柜架下有所突破。
三是权责统一原则。
按照“人、事、财”匹配,“权、责、利”统一的要求,尽可能理顺县政府和县直部门与乡镇的关系。
四是循序渐进原则。
简政放权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诸多因素制约,只能依条件成熟度作决策,不可一步到位。
五是区别对待原则。
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管理方式、工作重点有较大区别,县直部门管理半径直达程度也不同,简政放权不宜搞一个模式。
(二)完善三级纵向联动审批运行机制。
在全面开展横向并联审批基础上,大力推行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审批运行机制。
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行启动、同步审批,及时转外、联合勘验,限时办理、快捷送达”的要求,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审批部门开展联审工作。
探索实施联合图审、多证联办等办法,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三)总结推广行政审批局服务模式。
目前普遍实行的“两集中、两到位”服务模式已凸显出基层难以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
从全国全省试点情况来看,成立行政审批局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审批难”“审批慢”等问题。
建议及时总结我省四个地方实行行政审批局的经验做法,适时扩大试点面,逐步推广成立行政审批局。
【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2】
一、领导高度重视
##年5月2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杨永英州长带领有关州领导、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
全省的“放管服”会议结束后,杨永英州长召集州政府有关领导及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专项研究我州贯彻落实全省“放管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措施。
州政府决定调整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由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州政府各副州长和秘书长任副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和其他与放管服工作有密切联系的领导同志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试验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县(市、试验区)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分别明确了相关职责任务。
为确保全州“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州政府出台了《黔西南州##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放管服”方面27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以及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等工作要求,通过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州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为强化落实,州政府于6月18日召开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行政审批改革领域的放管服工作
(一)做好行政管理事项的承接取消和下放。
为承接落实好国家、省级取消、下放行政管理事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9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1号)要求,我州及时组织州直部门、县市政府对国家、省级取消、下放行政管理事项逐项进行了研究,拟对州级各部门12项行政管理事项予以取消,承接省级11项行政管理事项,同时对州级实施的行政管理事项下放48项到县级,待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即公布实施。
(二)实行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年,黔西南州已按照“9+X”模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类),完成了州级32个工作部门和县(市)政府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统一编制工作,确认州级共有行政权力3044项,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20990项;县级共有行政权力3542项,行政责任22765项。
##年按照相关部门职责调整,对州交通运输局、州工商局、州民政局等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管理。
二、投融资改革领域的放管服工作
(一)关于规范权力清单,扎实覆行简政放权工作情况。
规范权力清单,梳理办事指南,对权力与责任再次进行规范和清理,清理结果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按受社会监督。
权力与责任清单由##年的40项精减至26项,精减35%(其中:
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9项;其它类2项;行政强制执行1项;行政强制措施2项);依据权力与责任清单对进入政务中心大厅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再次规范,由##年的10项精减至4项,减少60%。
(二)关于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情况。
一是根据省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年本)》与《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黔发改环资〔##〕1423号)文件要求和《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扎实覆行简政放权工作,做到应放尽放。
二是按照《国家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按权限该审批的审批,该核准的核准,该备案的备案。
三是严格按省发改委要求,完成省级委托州级办理的各项业务,做到实时报告和对接。
(三)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落实放管结合。
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方案,清理州直机关中介组织。
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对州直行政机关中介组织(机构)“五脱钩”清理工作,现已发出工作函,正在清理中。
(四)加快推进改革。
一是重点对21项改革工作任务全面抓好抓实,加强协调联动、强化责任机制,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督指导,配合案件查处。
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实施监督、指导,重点是做好招投标基础性工作。
三是加强对全州招投标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认真回复州、县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工作的咨询,做好对招投标案件查处工作。
(五)丰富项目储备库建设,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新建项目前期工作,保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发挥投资拉动作用;二是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随时应对国家投资政策调整和对贫困边远地区的政策支持,申请国家资金补助,增加国家资金在我州的投资比例。
(六)加强价格调查、监测、预测工作。
一是完善物价数据库建设,实现全州物价信息共享。
加大市场价格调查、监测工作;完善省、州、县物价数据库建设,及时为生产、销售提供宏观数据参考,保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做好价格预测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全面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蔬菜等生活必须品的生产、供应、库存情况和价格变化情况。
三、职业资格改革领域放管服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统一部署,推进职业资格改革,我州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组织20家州直职能部门开展全州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清理,重点落实好职业资格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全州职业资格改革工作。
四、商事制度改革领域的放管服工作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有序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今年以来,我州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改进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
截至7月13日,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25户,其中企业38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39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19户。
(二)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第一批)》目录(156项)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执行。
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明确了“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
目前,已向17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48户。
(三)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
我州积极利用“贵州省工商局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
全州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
(四)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省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完成“一张网”建设任务,已完成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
(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示抽查工作。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共抽查了615户企业,其中不定向抽查579户,定向抽查36户,其中结果正常为535户,结果异常为80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4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当联系45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50户。
(六)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
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将未按时报送##年度年报的1356户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五、收费清理改革领域的放管服工作
(一)全面降低税费成本。
对于财政部、省财政厅明令取消、停征、减免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要求各执收单位和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取消、停征和减免,对于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再征收,对于减免的项目按文件执行减免,设有上下限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按照下限标准执行收费。
(二)认真开展收费清理工作。
上半年收费清理中停征、降低和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有:
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肓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继续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扩大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
取消或暂停征收的有:
船舶港务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动物与动力产品检疫费等。
(三)全面稳步推进“营改增”。
为做好营改增改革工作,我州成立黔西南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掌握试点改革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自##年7月1日起实施。
7月15日,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黔财税〔##〕39号),其中明确了我省资源税全面改革的征税对象和征收方式、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免税政策及管理、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等内容。
我州生产销售的矿产资源主要有金矿、石灰石、大理石等,其中此次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确定金矿(金锭)征税税率为4%,石灰石(原矿)征税税率为6%,大理石(原矿)征税税率为3%。
相比原对企业征收的资源税(金矿:
7元/吨)、矿产资源补偿费(金矿:
4%)等各项税费,此次改革所定税率总体为企业减轻了税负。
六、教科文卫改革领域的放管服工作
(一)教育领域。
一是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确定予以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有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设立许可,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变更举办者核准,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校变更、终止许可,职业高中、职校、中专改变学制、新增专业、合并及停办审批,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州属初中的开办、停办合并、搬迁审批9项和行政便民服务普通话水平测试1项,予以取消或下放的有省际间学业水平成绩认定。
二是贯彻落实省要求,实现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50%及以上。
一年来,共完成普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认定1546件行政审批及普通话水平成绩测试8306件行政便民服务。
(二)科技领域:
一是梳理责任清单。
对科技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提出了##年下半年法治宣传的重点及时间节点,制定了法治宣传明细清单,形成了《州科技局##年下半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基层执法操作实务能力及执法理论培训。
按照国家和省##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部署。
根据我州实际,加强专利商品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假冒专利行为。
今年计划组织三期全州专利行政执法联合办案行动,4月份,第一期在兴义、兴仁、安龙和贞丰4个县市开展,由所在县市进行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其它县市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于7月份,在册亨县举办“##年黔西南州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对州各县(市、试验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及执法人员30余人进行了执法理论培训,培训会后组织参会人员在册亨、望谟开展了第二期全州专利行政执法联合办案行动。
通过反复地观摩、学习、操作,有效地提升了我州县域专利行政执法能力。
两期联合办案行动共计立案办理了60件假冒专利案件。
第三期行动预计将于9月开展。
(三)文体领域:
一是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28项行政审批保留10项;将五项便民服务事项转变为其他类。
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7%。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职能,提升服务。
坚持一手抓文化市场繁荣,一手抓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全面放开文化市场,用大数据重新定义文化创造方式、扩展文化资源内容;用大平台创造出新的文化生态、改变文化管理方式;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推向数据化,为大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现代化管理与服务基础。
(四)卫生计生领域:
一是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
目前经过审批流程的优化,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时限均缩短一半,进一步精简了行政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办理流程,提高窗口部门的办事效率,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二是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作。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我州##年度实施的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25个,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工作。
我州兴义市人民医院等6家医疗单位作为全省远程试点单位,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其中,兴义市人民医院作为全省第一家通过省级远程医疗技术考评的医疗单位,与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建立远程医疗会诊、远程教育协作。
四是专题研究部署了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我州实际,制订了《黔西南州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工作目标、阶段任务及完成时限。
目前,全州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均全面启动远程医疗场地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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