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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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漳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
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2)建设单位:
漳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
扩建项目
(4)项目建设地点:
福建省漳浦县旧镇镇铁埔山,位于漳浦县城区东南约12km,位于旧镇镇规划镇区东北侧约1km,西侧距离牛旧线约1.6km。
厂区内经纬度坐标约为N24°4'24.26",E117°42'11.36",地理位置详见图2.2-1。
(5)占地面积:
一期工程共征地面积6.07hm2(约91亩)。
一期工程建设时已考虑本次二期工程的建设需求,主厂房等土建设施已经预留本次二期工程设备安装基础。
因此,本次二期工程在现有一期工程内扩建,无新增用地。
(6)项目投资:
16054.25万元
(7)年操作时间:
8000h/台
(8)新增定员:
25人
(9)建设期:
12个月
项目位置及敏感目标见图1所示。
图1项目敏感目标位图
二、项目组成
表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
项目
装置名称
内容
备注
一、主体工程
垃圾接收、贮存与输送系统
垃圾接收
一期工程已建卸料平台(宽24.00m,长63.00m,高7.0m,卸料位4个)
依托一期
垃圾贮坑
一期工程已建垃圾贮坑。
(长54.3m,宽24m,深约12m,总有效容积:
15000m3,可贮存垃圾约7000t,约为整个项目(一期+二期)7天的焚烧量)
依托一期(全封闭、负压状态、防渗、钢筋混凝土结构)
垃圾输送
一期工程设有2台全自动控制电动双梁抓斗起重机,采用“触摸屏+PLC+变频调速”控制方式。
单台吊车的重量为12.5t、抓斗容积为8m3,为桔瓣式抓斗吊车。
依托一期,不包括厂外运输系统
电子衡
地磅房2套全自动电子汽车衡,最大称重50t
依托一期
焚烧
系统
焚烧炉
新增1台525t/d的逆推式机械炉排炉
全厂共2台焚烧炉,1台400t/d,一台525t/d
垃圾热
能利用
系统
汽机房
一期工程已建成一套15MW汽轮发电机组发电能力4.7175×107kw.h。
与一期共用汽轮发电机组,总发电能力8.3118×107kw.h。
二、辅助工程
公辅
设施
点火油库
一期已建1台20m3的埋地卧式贮油罐。
供油泵2台,一备一用,油泵流量为:
3.6m3/h,排油压力:
1.2MPa。
依托一期
除渣系统
新增2台液压水封水冷却出渣机,每台出渣能力为6t/h,同时每台焚烧炉设2台炉排漏灰输送机,每台出力为2.5t/h。
由广东省绿富域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外运至厂区东侧的渣场,用作建材辅料。
除灰系统
一期已建一个100m3的飞灰储罐
依托一期
化学水系统
一期工程已建15t/h化学水处理系统,可满足扩建后全厂使用
依托一期
冷却塔
一期工程已配套2台处理规模为1650m3/h方形机械通风工业型组合逆流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冷却塔1座,组合布置。
依托一期
循环水泵房
一期工程已建3台Q=1260-2020m3/h循环水泵
依托一期
贮氨罐
一期工程已建1座容积40m3的贮氨水罐,位于化学水车间旁
依托一期
空压站
一期已配套3台40Nm3/min水冷螺杆空气压缩机
依托一期
配套
工程
进厂公路
依托一期工程现有的进厂公路
供水系统
生活供水:
水源来用市政自来水,一期已建满足要求的供水能力
依托一期
生产用水:
水源来用鹿溪河河水
/依托一期
输变电系统
新建一路35kV输电线路,从已建的一期工程配电设施引接
/
绿化
一期绿化率39%,面积23882m2
依托一期
三、环保工程
烟气净
化系统
烟气治理
设施
新增1套,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串联的烟气净化工艺。
全厂共2套
烟囱
一期工程已建设一根80m高混凝土烟囱,并预留有二期烟气接口。
依托一期工程已建的高混凝土烟囱
固废处置
炉渣处理
由广东省绿富域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外运至厂区东侧的渣场,用作建材辅料。
已另行评价
飞灰处理
飞灰仓出灰经飞灰、水泥、螯合剂固化,混合后的成型物在厂内短时静停养护稳定化,定期运往东北角配套的固化飞灰填埋场填埋。
已另行评价
渗滤液处理
焚烧发电厂污水输送管道
二期扩建项目建设污水管道至厂区东北面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旧镇镇西区污水处理厂。
事故应急系统
事故应急池
一期工程已建1座1000m3事故应急池
依托一期
初期雨水收集系统
初期雨水收集池
一期工程已建1座224m3初期雨水收集池
依托一期
四、依托工程
渗滤液处理系统
渗滤液处理站
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纳滤”处理工艺,设计总处理规模为250t/d(土建已全部建成,分两组),现阶段实际运行规模125t/d(设备安装125t/d,另一组未安装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本次对已建的渗滤液处理站新增一套设备,使其处理规模达到250t/d,渗滤液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经管道送到旧镇镇西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第二类污染物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第一类污染物达到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除臭系统
依托一期的活性炭除臭系统1套,由一根H=18m,Ф=0.5m的排气筒排放。
依托一期
飞灰处置
依托自建的飞灰填埋场进行填埋。
炉渣处置
依托广东省绿富域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制作建筑材料。
三、工艺简述
本项目整个工艺流程包括了垃圾接收、焚烧及余热利用、烟气净化处理、灰渣收集处理等系统。
垃圾车从物流口进入厂区,经过地磅秤称重后进入垃圾卸料平台,卸入垃圾池。
垃圾池是一个封闭式且正常运行时空气为负压的建筑物,采用半地下结构。
贮坑内的垃圾通过垃圾吊车抓斗抓到焚烧炉给料斗,经溜槽落至给料炉排,再由给料炉排均匀送入焚烧炉内燃烧。
垃圾燃烧所需的助燃空气因其作用不同分为一次风和二次风。
一次风取自于垃圾池,使垃圾池维持负压,确保坑内臭气不会外逸。
一次风经蒸汽空气预热器加热后由一次风机送入炉内。
二次风从锅炉房上部吸风,由二次风机加压后送入炉膛,使炉膛烟气产生强烈湍流,以消除化学不完全燃烧损失和有利于飞灰中碳粒的燃烬。
焚烧炉设有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用柴油作为辅助燃料。
点火燃烧器供点火升温用。
当垃圾热值偏低、水分较高,炉膛出口烟气温度不能维持在850℃以上,此时启用辅助燃烧器,以提高炉温和稳定燃烧。
停炉过程中,辅助燃烧器必须在停止垃圾进料前启动,直至炉排上垃圾燃烬为止。
垃圾在炉排上通过干燥、燃烧和燃烬三个区域,垃圾中的可燃份已完全燃烧,灰渣落入出渣机,出渣机起水封和冷却渣作用。
垃圾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冷却后进入烟气净化系统。
每台焚烧炉配一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
首先在焚烧炉膛高温区域喷入氨水溶液以降低锅炉排烟NOx浓度,烟气经余热锅炉冷却后进入反应塔,与喷入的石灰浆粉充分混合反应后,烟气中的酸性气体被去除,在反应塔与除尘器之间的烟道内喷入活性炭,随后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在布袋除尘器表面进一步脱除酸性气体。
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掉烟气中的粉尘及反应产物后,符合排放标准的烟气通过引风机送至烟囱排放至大气。
四、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通过扩容改建,扩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项目建设对推进漳浦县及周边邻县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进程有着积极有推进作用。
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鼓励类和《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污染物排放情况
5.1废水排放量
本工程排放的废水主要包括有焚烧生产线废水,含生活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等高浓度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化水车间排水等低浓度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有pH、SS、COD、BOD5、NH3-N、大肠杆菌群、重金属离子等。
表2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种类
污染物名称
单位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水污
染物
污水量
t/a
53609
0
53609
BOD5
t/a
1294.4
1293.5
0.9
CODCr
t/a
2588.8
2586
2.8
SS
t/a
519.7
518.8
0.9
NH3-N
t/a
43.1
42.7
0.4
5.2废气排放量
本工程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焚烧炉烟气。
表3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种类
污染物名称
单位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大气
污染物
废气量
104m3/a
68000
0
68000
烟尘
t/a
12172
12151.6
20.4
SO2
t/a
154.4
127.2
27.2
NO2
t/a
332.8
183.2
149.6
二噁英类
g/a
2.8
2.732
0.068
HCl
t/a
560
526
34
CO
t/a
/
/
68
汞及其化合物
t/a
/
/
0.034
镉及其化合物
t/a
/
/
0.068
铅及其化合物
t/a
/
/
0.68
5.3固废排放量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烟气处理系统收集的粉尘(飞灰)、生活垃圾、活性炭废包装袋、循环水站废离子交换树脂以及污水处理产生的有机污泥等。
表4本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情况分析
固体废物
产生量
性质
去向
t/d
t/a
炉渣
131
43667
一般工业固废
综合利用
飞灰采用螯合剂、水泥稳定化的散块
15.9
5300
/
稳定化后,东北面的飞灰填埋场填埋
生活垃圾
0.025
8.33
/
焚烧炉焚烧处理
活性炭废包装袋
0.002
0.7
一般工业固废
剩余污泥
5
1825
一般工业固废
垃圾贮坑事故除臭系统产生的
废活性炭
/
10
一般工业固废
除尘器废布袋
0.02
6.7
危险废物
废离子交换树脂
/
1.5
危险废物
送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合计
151.947
50818.9
六、污染防治对策
6.1废水处理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扩建现有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扩大到250t/d。
垃圾渗沥液和卸料平台、垃圾运输车辆、道路冲洗废水等高浓度废水,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二级A/O生化处理系统+UF超滤+NF纳滤膜”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送到旧镇镇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膜处理后产生的浓缩液回喷焚烧炉焚烧处置。
②生活污水、实验室污水等低浓度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汇入渗滤液处理站后出厂污水管道,送入旧镇镇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本企业共设置容积为1000m3的事故应急池,基本可满足事故情况下全厂废水收集的要求,渗滤液处理站运行不正常、或高浓度废水产生量波动较大时,预处理不达标污水可依托事故池暂时贮放,不得外排,应通过该事故池进行调节、再处理达标后排放,基本可满足全厂渗滤液等高浓度污水3~4天暂存量的要求。
④本厂仅设1个污水排水口,各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管道送入旧镇镇西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设置1套在线自动监测仪,监测项目包括:
PH、水量、COD、氨氮、总磷。
并将自动监测结果与当地环保局联网。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控制污染源头。
主厂房内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飞灰固化车间、渗滤液处理站、飞灰固化块养护棚、各污水、污泥收集、处理、贮放池等构筑物和输送污水的管道、管沟,应作防渗水处理。
应按《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Q/SY1303-2010)和GBT50934-2013《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②飞灰固化块车间地面、养护棚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必须具备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表面无裂痕外,并设计污水收集坑,污水用作飞灰固化或导入渗滤液收集池。
③污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在地上敷设或管、沟同设,污水管外砌管沟,管沟内壁作防渗处理,以做到泄漏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管道采用PVC、PPR等耐腐材质,设计壁厚应适当加厚;对于地埋式污水管道均应采取最高级别的防腐和防渗处理;污水管穿越厂前大道,应设置套管,污水管穿越厂区道路以及车间出入口处应采用管沟,不得使用盖板。
④在上游村庄的民井及厂区内装置区、渗滤液处理站下游,共设置3个观察井,对地下水水位、水质动态长期监测,及时掌握其动态变化,预防受污染地下水流入下游水体。
6.2废气处理措施
(1)采用半干法烟气净化技术进行处理。
脱硫效率不低于85%,脱酸效率不低于80%;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6%;并加装活性碳喷射装置;采用SNCR法脱硝,脱氮效率不低于55%。
(2)焚烧炉应设置运行工况在线监测装置,监测指标至少包括焚烧炉燃烧温度、烟气中氧气含量和一氧化碳含量。
(3)焚烧炉应安装一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对烟气排放量、烟气温度、烟气含氧量、烟尘、SO2、氮氧化物、CO、HCl等实行连续自动监测;处理后的烟气依托一期工程已建的80m高混凝土烟囱排放。
(4)在垃圾接收大厅只能设计一个车辆进出大门,进门处设置风幕机,以阻挡大厅的臭气扩散到室外。
垃圾坑采用密闭结构,整体密封;垃圾坑的卸料门设计在同一侧,并加装电动卷帘门封闭,只在卸料时开放,垃圾贮坑应尽量密闭。
(5)一次风机从垃圾贮存坑抽吸空气送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使垃圾坑内处于负压,以防恶臭外溢,让臭气在焚烧炉内高温分解。
(6)在垃圾贮坑上部设事故排风除臭系统(活性碳吸附装置),在停炉检修或突发事故的情况下,将垃圾贮坑内的气体通过排风除臭系统处理后排入大气,避免臭气的自由外溢,污染环境。
(7)设置厂界(征地红线)外300m的大气环境防护范围,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并配合当地政府,作好规划控制,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规划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等对大气环境敏感的项目,不宜种植果树、茶叶、蔬菜等直接食用的经济作物。
6.3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炉渣,由广东省绿富域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飞灰在厂内经水泥、螯合剂的固化稳定化处理,经检测达到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6.3条要求后,经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定期送往厂区东北面的飞灰填埋场填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活性炭废包装袋、废活性炭、渗滤液处理站污泥等,送入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危险废物:
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器废布袋送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安全处置。
6.4噪声防治措施
(1)首先从声源上控制,设备应购买低噪产品,应安置在专用机房,采用密封门与外环境隔开,与外管道采用揉性连接,位置尽量远离边界,从一开始就降低噪声的影响。
空压机要选用低能耗低噪声产品,应配套相应的消声器,以降低声源。
(2)对主要噪声设备进行减振、隔声、消声处理,重点对鼓风机、真空泵、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的降噪治理,以降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如锅炉房、汽机房、水处理设施车间、空压机房等多噪声源的车间,在靠近厂界的墙面不设置窗和门,其它墙面的窗采用双层玻璃,门采用隔声门;对机械采取减振措施,管道进口采取软接及安装消声器,确保车间总降噪量不低于20dB。
(4)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机械振动及噪声。
(5)严格控制夜间进出厂运输。
控制厂区内流动机械运行速度小于20km/h限值,汽车禁鸣笛。
(6)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周围和进出厂道路以及厂区运输干道两侧,种植树木隔离带,以起到降低噪声的作用。
七、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
7.1地表水环境影响
(1)现状监测
本次在旧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排污口下游500m、1200m处共设三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明:
各监测因子pH、氨氮、总磷、悬浮物、溶解氧、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粪大肠菌群、石油类、汞、镉、铅、铬和砷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2)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垃圾运输车辆、道路冲洗污水等高浓度污水,排入厂内渗滤液处理站,经预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送到旧镇镇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渗滤液预处理后产生的浓缩液回喷焚烧炉焚烧处置;生活污水等低浓度污水通过管道汇入渗滤液处理站尾水在线检测装置后的出厂排污管道,送入旧镇镇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旧镇镇西区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处理能力,并已同意接收,污水经其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一级B标准要求后,排入鹿溪,其对纳污水域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所以,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对周边水体产生的影响较小。
7.2地下水环境影响
(1)现状监测
为了解本项目调查评价范围内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漳州市环境监测站,2016年11月)中的监测数据。
本次监测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1#位于建设项目场地上游,2#位于建设项目厂区东北侧、3#位于建设项目场地下游,调查评价范围内1#~3#监测井的pH值、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氨氮、汞、砷、镉、铅、六价铬,共15个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表1中的Ⅲ类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环境影响预测
正常情况下,项目在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并做好各污染防治区的地面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将可能的污染控制在厂区小范围内。
项目应采用保护自然防渗层、主动防渗漏措施与被动地面防渗漏措施相结合方法,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
为及时准确的掌握项目所在地周围地下水体污染物及岩溶地下水水位的动态变化,应执行地下水日常监测,并对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7.3环境空气环境影响
(1)现状监测
本次在项目周边芹山村、深水坑村、高林村、楼仔村、旧镇镇、最大落地浓度点布设6个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
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处的SO2、NO2、CO的小时浓度值和SO2、NO2、TSP、PM10、PM2.5、CO的日均浓度均可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氯化氢、H2S、NH3、汞、铅及砷等特征污染物浓度符合TJ36-79《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允许浓度”限值;二噁英浓度符合日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总体上看,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环境影响预测
①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H2S、NH3的排放浓度叠加环境现状值后,网格点及敏感目标浓度值均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1中规定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②焚烧炉各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叠加环境现状值后,SO2、PM10及CO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汞、铅均低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1中规定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二噁英均低于日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限值;NO2部分网格点小时均值浓度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超标范围位于厂区北侧山头,最大占标率为165.22%,超标最大次数为6小时,超标出现频率0.07%,最长持续超标时间1小时,超标面积为8.23×104m2,在保证率为99%的情况下,NO2最大小时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16mg/m3,叠加环境现状值后的NO2最大小时浓度值为0.054mg/m3,低于标准值(0.2mg/m3),最大值出现位置在坐标(-400,600),最大占标率为26.79%;HCl部分网格点小时均值浓度高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1中规定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超标范围位于厂区北侧山头,最大占标率为154.50%,超标最大次数为6小时,超标出现频率0.07%,最长持续超标时间1小时,超标面积为7.38×104m2,在保证率为99%的情况下,HCl最大小时落地浓度贡献值为0.004mg/m3,叠加环境现状值后的NO2最大小时浓度值为0.014mg/m3,低于标准值(0.05mg/m3),最大值出现位置在坐标(-400,600),最大占标率为27.40%;各关心点处环境空气质量均能达到环境功能的要求。
③本项目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下SO2及二噁英对周围环境影响略微增大,但未出现超标情况;而NO2、PM10、HCl、NH3及H2S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非正常工况排放造成网格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超标范围均出现在厂区北侧山头。
因此在实际生产运行中应做好焚烧炉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稳定运行,一旦发生非正常工况,应及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停止排污,严禁超标排放。
④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扩建卫生防护距离为渗滤液处理站外100m的包络范围,超过现有工程划定的厂界外3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
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现有工程一致,未发生变化。
即:
以现有厂区外300m(已包络渗滤液处理站外100m范围)范围的包络范围。
目前该包络范围内紧邻厂址西南侧现有养殖户,旧镇镇人民政府已与该养殖户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拆迁补偿资金已由漳浦县城县规划建设局转入旧镇镇人民政府;目前仍未拆迁;在以后的发展中,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等大气敏感目标。
7.4声环境影响
(1)现状监测
对正在运行的一期工程主厂房、厂界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
各点的厂界昼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在48dB~57dB之间,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在44dB~50dB之间,均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2类区标准。
(2)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营运期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超标。
通过对设备进行噪声控制,并对厂区周边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噪声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2类要求。
本项目与居民区最近距离大于1000m,本项目运营期对其产生的影响较小。
7.5土壤环境影响
(1)现状监测
本次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
土壤中的pH、铜、锌、铅、镉、镍、铬、砷和汞含量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
土壤中的二噁英浓度符合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250pg/g)。
(2)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在现有一期工程厂区内进行扩建,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的扬尘、施工噪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大气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在保证率为99%的情况下,各废气污染物浓度均可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空气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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