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赤路JL2段监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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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赤路JL2段监理管理制度
仁赤高速公路
RCJL-2驻地办
监理管理制度
重庆中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仁赤高速公路RCJL-2合同段驻地办
二〇一一年十月·仁怀
第一章
驻地办人员上岗、离岗管理
为全面贯彻“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监理工作方针,妥善处理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关系,正确维护集体利益与个人权益,建立正常有序的人员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每位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序地安排好所有从业人员的上岗、离岗工作,确保仁赤路监理工作能够持续、稳定、正常地开展,根据仁赤路建设项目办相关的建设管理制度、中宇监理公司的规章制度,结合监理工作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所有从业人员都应遵纪守法,遵守仁赤路建设指挥部、咨询监理公司和RCJL-2驻地办的各项管理制度,享有劳动权利,恪尽岗位职守。
(二)所有从业人员上岗、离岗都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三)RCJL-2合同段监理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均应按本制度之规定办理上岗、离岗手续。
(四)RCJL-2合同段监理项目所有从业人员,凡违犯本管理制度规定上岗的,对从业当事人将不予进行考勤考绩,对违犯规定的驻地办进行批评或扣发安全质量奖励。
(五)从业人员未按本管理制度办理离岗手续、擅自离岗的,视为对监理聘用合同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1.未移交完毕个人借用的办公、生活用品、工程有关技术资料、监理日志等,用当月所有工资、补贴予以补偿,驻地办在全监理合同段予以通报批评。
2.离岗后,发现监理人员有以下行为,一经查证属实,监理公司将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对工程技术资料乱签字、滥签字,造成监理工作被动或有较大负面影响的。
(2)发现与施工单位有不正常关系。
(3)其它与监理人员身份不适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二节人员上岗管理
监理项目所有从业人员上岗的途径一般有:
(1)公司推荐;
(2)驻地办推荐;(3)个人自荐;(4)公开招聘应聘;(5)其它途径。
拟上岗的人员均按以下程序办理(公司指定安排的或驻地办直接考察聘用的人员按照以下第二款开始办理):
(一)驻地办首先对拟上岗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
个人简历,包括学历、资格证书、学习专业、工作经历、监理培训、身体状况、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再教育学习等情况,确保任何人员的综合条件与拟聘用岗位工作相适应。
(二)拟聘人员填写上岗登记表,驻地办提出初步考察意见,报公司审批。
(三)公司根据上岗登记表和驻地办考察意见,进行考察。
一经批准,驻地办通知拟聘人员进场,并做好同拟上岗人员的进场联系工作。
(四)人员进场后,出具证件原件,核对上岗登记表,由本人亲笔完整清楚地填写每一项内容,驻地办核实后,报公司存档。
出具证件要求如下:
1.拟聘监理人员须出具身份证、监理资格证或监理培训证、职称证、毕业证、工作简历,及其它能证明本人相关资历的书面资料,身份证、监理资格证、职称证必须出具原件。
2.拟聘服务人员必须出具身份证、与拟从事工作相关的执业资格证明(驾驶证、厨师证、计算机等级证等)和其它能证明本人相关经历的书面资料。
必须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明原件。
(五)验证程序及要求:
驻地办进行有关证件的审验工作,同时进行复印、电子扫描存档。
(六)拟聘人员到驻地办报到,领取生活、办公用品,签署财物登记表。
(七)拟聘人员签署试用协议,进入试用期上岗工作。
(八)拟聘人员试用上岗后,由驻地办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教育。
岗位培训教育一般可以采取小集中培训或是个人单独培训。
主要培训内容:
1.对所有人员,应介绍公司基本情况、项目工作基本情况,必须进行项目管理制度或办法的学习培训。
2.对监理人员,同时应进行项目监理工作情况、指挥部制定的相关建设管理制度或办法、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内容的学习培训。
3.对行政人员,重点是针对文件收发、打字文印、财务财物管理、接待、综合治安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4.对驾驶人员,重点进行车辆管理和行车安全教育培训。
5.对炊事人员,重点针对保障饮食卫生、防火防盗安全、做好餐饮服务等内容进行培训。
6.所有人员接受培训完毕,在上岗之前须签字确认并明示本人对相关情况业已知晓。
对不能签字确认的,仅仅视为聘用试用,非项目正式聘用员工。
(九)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各驻地办根据个人综合情况确定正式聘用或延长试用期,并经公司批准后将试用考察意见正式告知本人。
(十)经试用满足项目工作需要的人员,由拟用人员所在驻地办报请公司签署正式劳动协议。
第三节人员离岗管理
(一)驻地办人员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按以下程序办理:
1.本人至少提前15日提出申请,填写离岗登记表:
需要说明离岗原因、计划离开时间、对监理公司在管理方面、业务技术工作方面的建议。
2.驻地办签署意见,登记表转交个人暂时保存。
3.经批准离岗的,本人应提前明确离岗时间,驻地办一般提前7天安排监理工作交接。
4.本人与驻地办办理正式交接手续,结算应得工资、补贴,并明确支付方式。
5.驻地办在人员正式离岗后,在离岗登记表签署意见并留存登记表原件,复印件报公司存档备案。
仁赤路RCJL-2驻地办拟聘人员推荐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学历
情况
学历
毕业院校
毕业专业
毕业时间
全日制教育
成人教育
监理
培训
及
持证
情况
监理证
发证单位
监理证件号码
监理
培训
组织单位
培训发证单位
培训时间
培训证号码
专业
技术
职称
职称资格
评定机构
评聘时间
技术职称专业类别
职称证号码
本人
联系
方式
现住址
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电话
到本单位途径
自我推荐()、续聘()、介绍()
本人专长
期望职位
驻地办()、驻地办()、驻地办工地试验室(),工作岗位:
期望薪金(元)
其它
工作主要经历
驻地办初步
考察意见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作为项目驻地办向拟聘监理人员了解基本情况、并向公司推荐拟聘监理工作职位使用,请各有关人员认真、如实填写。
2.本表中所有栏目均应填写,若没有的可以填写“无”,不主张空白。
3.本人婚姻状况填写:
已婚或未婚。
4.健康状况:
主要由本人说明身体现状能否适应长期的野外工作,是否需要公司在安排监理工作岗位时作特殊考虑。
5.政治面貌:
说明本人何时加入何种党派或社团组织。
6.学历情况:
填写本人的全日制教育学历及本人最高的成人教育学历情况。
7.监理培训及持证情况:
(1)本人已经取得厅级或部级监理证的,不填写监理培训栏。
已通过监理考试并合格但未取得正式监理证的,须说明通过哪一年哪一类别(建设部或交通部)的监理考试。
(2)本人无监理证但已经参加培训的,务必填写监理培训栏。
(3)本人无监理证,也未参加培训的,本栏全填写无。
8.专业技术职称:
(1)职称资格栏,分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讲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
(2)评定机构栏,按职称证上的评审组织和审批机关填写。
(3)技术职称专业类别栏,按职称证评定的专业填写。
9.本人联系方式栏,应详细填写本人现住址和联系电话,主要是考虑便于与本人取得联系。
10.到本单位途径栏,根据表中选项选填。
11.本人专长栏:
填写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或是本人在文娱体育等方面的特长或爱好。
12.期望职位栏:
选择自己希望从事的工作部门。
岗位栏可以根据自己的资历情况选择:
驻地办高监(正、副)、专业工程师(道路、测量、材料试验、计量支付、桥梁、隧道或其它)、监理员(应注明专业,可选择道路、测量、材料试验、桥梁、隧道或其它)。
13.期望薪金栏:
填写自己希望能够得到的报酬。
14.其它:
由本人填写为从事监理技术工作的其它需求或建议。
15.工作主要经历:
应注明各个时间段(起止年、月)、在什么单位(包括在什么工程项目)、具体从事的技术工作,本人所处的岗位、起到的作用和项目建设结果等内容。
本栏填写版幅不够,可以另外附页。
16.根据仁赤路监理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在监理人员上岗时全部核对和验证个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监理证(含培训证),若业主需要验证和持押监理资格证书,本人应予提供。
仁赤路RCJL-2驻地办聘用人员离岗登记表
姓名
年龄
离前岗位
身份证号码
到本项目途径
介绍()、自荐()、续聘()
离岗原因
对公司或
监理项目
建议
计划离岗时间
离岗后工资、
补贴支付方式
其他
离岗后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驻地办意见
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驻地办意见
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工作交接情况
实际离岗时间
离岗后
后续事宜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作为驻地办聘用人员离开所在岗位前填表使用,本着对聘用人员个人负责的目的,请各有关人员认真、如实填写。
2.本表中所有栏目均应填写,若没有的可以填写“无”,不主张空白。
3.现家庭住址栏,应详细填写本人现住址和联系电话,主要是考虑有必要时与本人取得联系。
4.离岗原因:
简要说明离开现工作岗位的主要原因。
5.对公司或监理项目的建议:
由离岗人员提出对公司或驻地办在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6.计划离岗时间:
填写离开工作岗位的日期。
7.离岗后工资、补贴支付方式:
填写离岗后,工资补贴等余额的支付办法。
8.离岗后联系方式:
详细填写本人离岗后的通讯地址,与本人联系的座机电话、移动电话,主要是考虑便于与本人取得联系。
9.实际离岗时间:
由驻地办填写人员离岗的具体时间。
10.离岗后后续事宜:
由驻地办填写人员离岗后的是否存在有后续事宜需要处理。
11.本表除注明的内容外,由离岗人员填写书面申请,在人员离岗后,驻地办将本表原件统一报公司留存,驻地办留存复印件一份。
第二章管理制度
驻地办按照重庆中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和有关仁赤路的建设要求,结合本项目工作实际,制定了十六项管理制度,各级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务必认真执行。
第一节作息、考勤和休假制度
(一)作息制度
1.本项目工程驻地办统一执行作息时间安排,具体规定见下页表。
2.鉴于监理工作的特殊性,作息安排应以满足工程需要为前提,工程施工需要时,应安排工地加班。
仁赤路RCJL-2驻地办作息时间表
作息内容
夏季(当年5.1~10.1)
冬季(10.1~次年5.1)
起床
7:
00
7:
00
早餐
7:
30~8:
00
7:
30~8:
00
上班
8:
00~12:
00
8:
00~12:
00
午餐
12:
30~13:
00
12:
30~13:
00
上班
14:
30~18:
30
14:
30~18:
30
晚餐
18:
30~19:
00
18:
30~19:
00
学习、总结
20:
00~22:
00
19:
30~21:
00
休息
23:
00
23:
00
(二)考勤制度
1.驻地办须按照公司统一的考勤表格式,及时进行所在部组全体人员的考勤工作。
2.驻地办进行考勤,务必及时、真实,考勤表公开张贴,以示公正。
(三)休假制度
1.休假原则
(1)每月计量支付期间,驻地办高监(正、副)、各专业工程师、相关监理人员一般不安排休假。
(2)上级领导部门、指挥部、驻地办组织进行工作检查或召开重大会议期间,一般不得安排休假。
2.休假时间
根据指挥部关于监理人员出勤率的要求和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对休假时间暂作如下规定:
(1)监理人员一般按每月休假一次,每次假期4天,也可以2月一次不超过8天。
(2)驾驶人员,驻地办结合工作需要安排休假,一般每月不得超过4天。
(3)行政管理和勤杂人员,根据各自岗位需要,一般是不予休假。
(4)任何人员2月未休假,均视为自愿放弃。
若因工作需要进行调剂的,可以适当核发加班工资予以补偿。
一般情况下,任何人员不得将多月假期累计到一次休假。
3.请假制度
(1)任何个人需离开办公及生活驻地或工地(包括正常休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休假完毕,必须办理销假手续。
(2)驻地办高监(正、副)、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师向驻地办领导请假,具体规定如下:
①请假半天以上1天(含1天)以内者,经驻地办领导批准。
②请假1天以上6天(含6天)以内者,必须经驻地办领导书面批准。
③请假6天以上者,除获得驻地办领导书面批准,并由驻地办向监理公司报备。
(3)驻地办其他监理人员、服务人员的请假,由所在驻地办领导批准,具体规定如下:
①请假3天以上6天以内(含6天)者,须经所在驻地办领导书面批准。
②请假6天以上者,必须经所在驻地办领导书面批准后报公司书面批准,并由驻地办向监理公司报备。
(4)任何个人没有按上述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便离开办公及生活驻地或工地的,具体处理规定如下:
①离开1天(含1天)以内者,作为旷工1天处理。
②离开1天以上的,作为旷工处理,由所在部门书面报告驻地办,驻地办报告监理公司,一律作为自动退场处理。
未进行工作移交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报告监理公司作出处理。
第二节值班制度
(一)值班原则
1.任何监理人员都应认真执行监理值班制度,坚持做到随叫随到。
(二)值班安排
1.驻地办高监、副高监或指定合适的负责人,坚持驻地办每昼夜值班,确保能够及时处理工地现场和驻地办内部的有关事务。
2.驻地办应安排每天至少应有1名监理工程师值班,监理人员按其职责进行旁站监理。
若夜间连续值班的,次日可安排内业工作或业务学习。
第三节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监理人员都必须坚持对《合同文件》、《监理办法》的学习,熟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标准、规程、规范。
2.各级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设计图纸、变更图纸,特别是所分管监理工作的各项工程图纸文件,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熟悉设计要求,必须严格做到按照图纸施工。
3.各级从业人员都应自觉进行政治学习,关心时事,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二)学习时间
驻地办各级、各专业之间要安排一定时间进行交流和讨论。
原则上每位监理人员每周要利用半个工作日或1~2个夜间的时间进行学习,以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理工作质量。
第四节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
根据召开会议的时间、内容、目的不同,驻地办召开会议分为监理工作例会、月工作会议、专业工程师会议、日常工作会等。
(二)会议的内容与目的
1.监理工作例会
驻地办每月28日前召集驻地办组长或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召开监理工作例会,必要时可邀请业主、监理公司、中心试验室有关人员参加。
监理工作例会的主要目的是:
(1)例行检查各驻地办当月的工作开展情况。
(2)各驻地办提出当月监理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初步的解决办法及措施。
(3)驻地办传达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对当月工作进行总结。
(4)驻地办各级专业工程师交流工作体会、经验,提出对监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5)驻地办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通过会议确定处理意见。
2.月工作会议
各驻地办在每月监理工作例会前一周内召开,本部门监理人员参加(有必要时召开驻地办、组全体人员会议)。
会议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驻地办各专业工程师分专业汇报当月工作情况;二是驻地办、驻地办领导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当月工作进行小结;三是各级监理人员交流工作体会和经验,对工作提出建议等。
会议的目的:
(1)为召开监理工作例会、工地例行会议和编制监理月报提供基本素材;
(2)通过交流与总结,提高监理工作质量。
3.专业监理工程师会议
驻地办一般在每周日召开一次,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为简要汇报本周的工作情况。
其目的是让各部门领导更好地掌握工程动态及行政事务管理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并检查各级人员的监理日志。
4.日常工作会
日常工作会不拘形式,由各部门领导适时召集,听取有关人员工作情况汇报。
该会的目的是布置安排和检查落实短期内的各项工作或对特殊事件作出处理安排,督促监理人员认真填写监理日志。
该会务必长期坚持,认真执行。
5.工地会议
例行工地会议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五节公文处理制度
(一)公文格式
1.公文格式一般包括:
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日期、抄送单位、公文编号等,按照驻地办统一下发的电子文件格式拟文、办文。
2.公文除综合报告外,一般应当一文一事。
3.公文标题应简明扼要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
4.恰当确定主、抄送机关。
主送机关指按照文件要求,需要对方协作的机关。
5.发文应由行政人员统一编号。
6.公文必须加盖公章。
公章位置应盖在公文末,并在发文年月日中间。
印文要清楚端正,防止错盖、漏盖。
7.公文的附件,是其组成部分之一,在正文之后、年月日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件数。
8.公文发文使用标准A4型纸张,页面应符合相关标准。
(二)公文处理程序
1.收发文
(1)凡往来的一切公文的登记、编号、拆封、转交、封发、邮寄等工作由行政人员统一负责办理。
(2)公文的收发,须用专用的收发文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并应有收发过程记载备查。
委托他人代送或邮寄的公文要及时与收件人联系。
(3)公文在传送过程中,有关人员要签字备查。
2.公文运转程序
(1)凡需办理的公文,各主办人员拟稿后经单位负责人核稿签字后发文。
(2)公文传阅,凡领导批示需有关部门或个人传阅的公文由行政人员组织传阅。
(3)公文借阅和复印,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和复印,但必须按期归还,复印的文件应作好记录,以便文件的保密。
(4)公文的催办,由行政人员负责进行,以免漏办和延误。
(三)办文的时效要求
(1)任何人员收到文件后,应及时交予行政管理人员办理,不得延误。
(2)需要回复或转报的公文,从收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理完毕。
主办文人员的办文时间不超过2天,会签人员一般不超过1天,公文核稿一般不超过1天,急件可特事特办。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完毕的应说明理由。
第六节印章管理制度
(一)驻地办的印章是部门用于公务的重要印鉴,使用时应具有极强的严肃性,未经本部门领导同意,禁止用于非本部门的任何事宜。
(二)驻地办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本部门的负责人,并由负责人明确指定一人(行政人员或计量工程师)管理印章。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后果由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
(三)公文发布前,须认真检查公文的字句、数据及逻辑关系,是否有对本部门、上级部门存在潜在的利益及信誉损害的问题,在确认不存在上述问题后,方可对公文加盖印章。
(四)加盖印章应力求保证印记清晰、端正,位置正确,能体现印章使用的严肃性。
(五)除部门的公文、例行报表使用印章一般不作登记外,其余文件使用印章均应严格对使用单位、事由、经办人、审批人及使用时间等作详细登记。
(六)印章应妥为保管,避免遗失,并不得交与非管理者使用。
如有印章遗失或严重的使用不当的事件发生,本部门首先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在6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提交详细的书面报告。
驻地办将按照公司的相关管理规章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节监理日志记录及检查制度
(一)监理日志记录目的
监理日志记录是详尽、客观、真实反映施工过程和监理活动最全面的原始记录档案,驻地办和各驻地办务必督促各级监理人员及时做好记录,加强检查落实工作,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
(二)监理日志记录范围
所有监理人员都应记录监理日志。
项目总监、高监的日志主要记录项目监理及施工组织的重要活动;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记录本专业的监控内容;现场监理人员、试验人员记录各自对施工一线监控活动的内容。
形成由上而下,由粗到细的监理活动记录网络系统。
(三)监理日志记录填写要求
1.全线各级监理人员、试验人员均应按照《监理日志》规定的内容填写,注意保持《监理日志的整洁、完整,不得撕页、缺页。
2.内容真实、完整。
对没有或尚未发生的项目或内容,可填写“无”或“/”等字样,一般不能留有空白。
3.字迹清楚,如有草图,应尽可能清晰、规范。
4.监理日志必须每天记录,不得间断。
停工应记录停工原因、停工时间、复工时间。
监理人员休假期间未作记录,应说明休假起止时间,如:
×月×日~×月×日,本人休假。
。
5.填写及时,所完成的检查、旁站等监理工作应在当天内做好记录。
(四)记录内容
1.日期、气象(天气、温度等)
气象记录的准确性和工程质量有直接关系,也可能成为索赔的依据,因此应每天记录气象情况。
混凝土浇筑、养护、早期强度、拆摸强度及沥青混凝土路面等施工活动均与气温、天气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要求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的气象情况记录必须清楚详细。
2.施工情况概述
工程进度、施工人员分布、施工部位、机械设备等情况均应作记录。
3.现场旁站记录
对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与工艺施工,旁站者应作详细记录,记录应能充分说明施工情况。
以混凝土浇筑旁站为例,应记录混凝土配合比、浇筑起始时间、是否独立随机取样、浇筑过程是否出现异常情况等。
4.工程质量问题
监理日志应记录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方面:
(1)问题的产生
发生时间、部位、相关责任人、初步原因分析、已采取的措施、是否已报告上一级等;
(2)问题的处理
解决、整改的方案,整改时间、过程,参加人员等。
(3)处理结果
整改情况、整改验收是否符合要求、参加验收的人员情况。
5.各种标准、平行、验证、抽检试验情况
应记录工程部位、抽样情况、试验结果等。
6.工地材料、设备进场及检验情况
应对材料、设备的基本情况加以描述,包括型号、数量等,以及现场检查或抽样情况。
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明确记录,并说明如何处理。
7.工地例会记录
记录会议简况,包括参加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对工程及监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指示等。
8.业主、质监站等相关单位组织检查情况及提出的有关要求及整改结果。
9.工地一般情况的简单记录
10.审阅记录
对有关资料的审阅情况予以记录,是否存在问题,或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五)监理日志的检查
1.监理日志的检查按逐级检查的原则,总监检查驻地办高监,驻地办高监检查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月检查一次。
2.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现场监理的日志,每10天左右,由驻地办组织专业工程师会议进行检查。
3.总监(或委托驻地办专业工程师)不定期抽查各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的监理日志。
4.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检查当日的页面内容内,须注明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按页码表示)、检查结果(存在问题的应予以指出)。
5.检查人须对监理日志予以签字确认。
6.凡在业主和驻地办主持的半年和季度检查中发现有《监理日志》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将按照仁赤路《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监理日志的保管
1.监理人员中途调离原岗位,必须将《监理日志》移交本人所在的驻地办、组。
2.项目完工后,业主要求将监理日志归档的,交业主归档;业主未作要求的,交回监理公司归档。
第八节文件资料及档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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