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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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省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湖北名师工作室”支持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由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教师担任主持人,由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担任成员。
工作室发挥“引领、传承、创新、共享”等功能,是集教学科研、成果辐射、专业发展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发展共同体。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工作室的管理服务工作。
所在单位和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推荐、培育和日常管理;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考核管理;省教育厅负责工作室的评选、宏观管理。
第二章评选
第四条工作室每年评选一次,其中初、中等学校20个,高等学校20个。
工作周期为3年。
第五条工作室的建立以学科为基础,德育工作、课程评价等专业也应纳入工作室的创建范畴。
鼓励校际合作,联校建立工作室。
第六条初、中等学校工作室主持人评选条件
(一)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不超过55周岁。
(二)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教学水平,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般应为湖北名师、特级教师,省十佳班主任,特别优秀的市(州)级以上名师,并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
(三)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第七条高校工作室主持人评选条件
(一)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二)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一般应从国家级教学名师,湖北名师,省级十佳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人选中遴选。
(三)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第八条工作室成员评选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师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能积极承担工作室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三)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鼓励在乡村学校中选拔工作室成员。
第九条初、中等学校工作室评选程序为:
主持人申报,学校推荐,县、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推荐,省教育厅评审后报省委人才办审定。
第十条高校名师工作室评选程序为:
主持人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评审后报省委人才办审定。
第十一条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对评选出的名师工作室联合授予“湖北名师工作室”牌匾。
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初、中等学校工作室核拨工作经费,经费一次性拨付。
高校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
第三章职责
第十二条工作室职责
(一)建立工作机制。
工作室要制定发展目标、工作方案及成员考核细则等,做到每月有活动,每季有小结,每学期有成果。
建设工作室网站,及时更新动态。
(二)做好专业引领。
工作室要了解当前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前瞻性地解决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新问题,为教育发展提供实践参考和动力支持。
(三)开展课题研究。
工作室要积极开展理论学习、课题研究。
每周期内,至少主持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主持人及成员至少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四)指导培训教师。
工作室建立导师培养制,为成员制订专业成长方案,指导和帮助成员成长;积极承担县、市、省课改培训等任务,打造个性化教育实训平台。
(五)提供对口帮扶。
工作室应对口帮扶一所乡村学校,指导一批乡村教师,为乡村学校发展提供资源支持。
第十三条工作室主持人职责和权利
(一)担任团队导师,制定工作室建设及运行方案、管理制度,带领团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二)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理论学习和教学活动,带动工作室成员共同成长。
(三)对工作室成员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培养、评奖评先、职称评审等活动,可以直接向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推荐。
第十四条名师工作室成员职责:
严格遵守工作室管理制度,在名师的引领下,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方法,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自我成长。
第四章管理
第十五条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所在单位应为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基础设施、配套经费、活动平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第十六条工作室的日常运行由主持人负责。
所在单位履行协管和监督职能,保障相关经费的依法依规使用。
第十七条工作室经费由所在单位实行专户管理,主持人负责具体开支,专款专用。
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基础建设、教育科研活动以及工作室日常开支。
添置的硬件设施属国家固定资产,纳入主持人所在单位统一管理。
第五章考核
第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负责辖区工作室的考核,考核以市(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为主,省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指导和检查。
第十九条 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主持人负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工作室成员资格,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纳符合条件的新成员。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报省教育厅批准,撤消其称号。
(1)在评选中弄虚作假,骗取称号的。
(2)违法乱纪、有损教师形象的。
(3)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2
2015年度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个
初、中等学校名额分配
单位
名额
单位
名额
武汉市
13
黄冈市
9
黄石市
7
咸宁市
6
十堰市
7
随州市
5
宜昌市
7
恩施州
6
襄阳市
8
仙桃市
5
鄂州市
5
潜江市
5
荆门市
5
天门市
5
孝感市
8
神农架林区
3
荆州市
8
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3
以上合计115个
高等学校名额分配
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推荐名额按学校专任教师数确定,1000人以下的学校可推荐1个,1000-2000人的学校可推荐2个,2000人以上的学校可推荐3个。
高职高专院校按一校1个推荐。
附件3:
(3-1)
湖北省初等(中等)学校名师
工作室申报表
所在市(州)
学校名称
主持人姓名
任教学段
任教学科
填表时间年月日
湖北省教育厅制
一、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
办学性质
学段
学校地址
申报学科
主持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教龄
(照片)
学历
专业
现任教学科
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行政职务
名师或特级教师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主要学习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学习/工作单位
所学专业/所从事学科
领域和担任的行政职务
何时何地
受何奖励
二、主持人教学工作情况
近五年主讲中小学课程情况
课程名称
起止时间
本人本校实际课堂
教学学时
授课班级
总人数
同时承担的其它课程情况
课程名称
起止时间
本人本校实际课堂
教学学时
授课班级
总人数
其它教育教学工作
(如班主任工作、学生发展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与社会实践指导、研究性学习指导等)
课程研发、教学方式方法
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经费(万元)
承担的具体任务及排序
起止日期
主要教学研究论文、专著及主编或参与编写的教材
论文题目、专著名称/教材名称
本人承担的任务
期刊名称、卷次/出版社
时间
教学获奖、成果推广应用及同行评价情况
(教学获奖的须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本人排名及时间、推广应用范围。
)
实际教学效果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
三、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及绩效目标
工作室成员主要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时间
学历
任教
学科
专业技术职务
党政职务
工作单位
名师工作室在本校及本地区实施的必要性(可另附页)
总体目标和实施思路(含三年的目标任务、研究课题、工作规划、主要措施等内容)(可另附页)
可行性论证,包括已有的经验及成效、成员团队、承担培训情况、教学方面突出成绩、指导青年教师成绩及相关制度建设(已有、拟制定)等(可另附页)
预期成果及影响(可另附页)
学校意见
(请说明:
是否同意筹建名师工作室;学校能为名师工作室建设提供哪些条件?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
教育局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省教育厅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四、推荐、评审意见
附件3:
(3-2)
湖北省初等(中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市(州)教育局(盖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序号
所在县(市、区)
所在学校
姓名
年龄
学历
党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学段
学科
附件3:
(3-3)
湖北省初等(中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综合情况一览表
推荐部门(公章):
年月日
学校全称
办学性质
学段
申报学科
所在市州及学校地址
主持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教龄
政治面貌
党政
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何时何校
毕业
职后进修学历及学位
参加工作时间
主持人主要荣誉称号及社会兼职情况
近五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课时)
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经费(万元)
承担的具体任务及排序
起止日期
主要教学研究论文、专著及主编或参与编写的教材
论文题目、专著名称/教材名称
本人承担的任务
名称、卷次/出版社
时间
何时何地
受何奖励
课程研发教学方式方法
教学获奖成果推广应用及同行评价情况
实际教学效果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
工作室
师资队伍
结构情况
1、教师总数:
人。
2、教师队伍结构:
(1)正高级:
人,%;副高级:
人,%;中级:
人,%;初级:
人,%;其他:
人,%;
(2)博士:
人,%;硕士:
人,%;本科:
人,%;
(3)50岁以上:
人,%;36-49岁:
人,%;35岁以下:
人,%;
(4)湖北名师:
人,%;特级教师:
人;%;市州名师:
人,%,市州骨干教师人,%。
总体目标和实施思路(含三年的目标任务、研究课题、工作规划、主要措施等内容)
附件3:
(3-4)
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
工作室申报表
学校名称
主持人姓名
任教学科
填表时间2015年月日
湖北省教育厅制
一、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
办学性质
层次
学校地址
申报学科
主持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教龄
(照片)
学历
专业
现任教学科
专业技术职务
现任行政职务
荣誉称号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主要学习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学习/工作单位
所学专业/所从事学科领域
和担任的行政职务
何时何地
受何奖励
二、主持人教学工作情况
近五年主讲课程情况
课程名称
起止时间
本人本校实际课堂教学学时
授课班级
总人数
同时承担的其它课程情况
课程名称
起止时间
本人本校实际课堂教学学时
授课班级
总人数
其它教育教学工作
(如班主任工作、指导学生发展、学生社团活动与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本科生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以及指导研究生等)
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经费(万元)
承担的具体任务及排序
起止日期
主要教学研究论文、专著及主编或参与编写的教材
论文题目、专著名称/教材名称
本人承担的
任务
期刊名称、卷次/出版社
时间
教学获奖、成果推广应用及同行评价情况
(教学获奖的须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本人排名及时间、推广应用范围。
)
实际教学效果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
汇
总
出版专著(译著等)部。
获奖成果共项;其中:
国家级项,省部级项。
目前承担项目共项;其中:
国家级项目项,省部级项目项。
最有代表性的成果
序号
成果(项目、论文、专著)名称
发表刊物,出版单位,时间(获奖的注明奖项名称、等级和颁奖单位)
署名
次序
目前承担的主要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起讫时间
科研
经费
本人承担工作
三、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及绩效目标
工作室成员主要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时间
学历
任教学科
专业技术职务
党政职务
工作单位
名师工作室在本校实施的必要性。
名师工作室的总体目标和实施思路(含三年的目标任务、研究课题、工作规划、主要措施等内容)(可另附页)
可行性论证,包括已有的经验及成效、成员团队、承担培训情况、教学方面突出成绩、指导青年教师成绩及相关制度建设(已有、拟制定)等。
(可另附页)
预期成果及影响(可另附页)
学校意见
(请说明:
是否同意筹建名师工作室;学校能为名师工作室建设提供哪些条件?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省教育厅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四、推荐、评审意见
附件3:
(3-5)
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序号
所在学校
姓名
年龄
学历
党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层次
学科
附件3:
(3-6)
湖北省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综合情况一览表
推荐部门(公章):
年月日
学校全称
办学性质
层次
申报学科
学校地址
主持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教龄
政治面貌
党政
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及
任职时间
何时何校
毕业
职后进修学历及学位
参加工作时间
主持人主要荣誉称号及社会兼职情况
主持人近五年年均完成
教学工作量(课时)
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经费(万元)
承担的具体任务及排序
起止日期
主要教学研究论文、专著及主编或参与编写的教材
论文题目、专著名称/教材名称
本人承担的任务
名称、卷次/出版社
时间
何时何地
受何奖励
教学获奖、成果推广应用及同行评价情况
实际教学效果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
工作室师资队伍结构情况
1、教师总数:
人。
2、教师队伍结构:
(1)教授:
人,%;副教授:
人,%;讲师:
人,%;助教:
人,%;其他:
人,%;
(2)博士:
人,%;硕士:
人,%;本科:
人,%;
(3)50岁以上:
人,%;36-49岁:
人,%;35岁以下:
人,%;
(4)具有校外学历:
人,%;具有海外学历:
人,%。
总体目标和实施思路(含三年的目标任务、研究课题、工作规划、主要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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