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静设备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32开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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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静设备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32开精
1总则
1.0.1为加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石油化工静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保证设备安装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整体安装设备和现场组焊设备及其专用内件、安全附件、设备附属梯子、平台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立式圆筒形储罐、气柜和非金属设备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本规范各条款除注明检查数量外,均应全数检查。
1.0.4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石油化工静设备petrochemicalstaticequipment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的反应设备、分离设备、换热设备、储存设备的统称。
石油化工静设备包括本体及本体与外管道连接的第一道环向焊缝的焊接坡口、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及开孔的封闭元件、紧固件及补强元件等。
2.0.2方位线orientationalreferenceline
为检验设备制造和安装质量,在设备内壁或外壁用0°、90°、180°、270°标识的纵向母线。
2.0.3基准圆周线basecircumferentialline
为检验设备制造和安装质量,在设备内壁或外壁特定位置给出的垂直于轴线的平面与器壁的交线。
3基本规定
3.1资质要求
3.1.1从事设备安装、现场组焊和无损检测等施工单位应具有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应的专业资质。
检验方法:
检查企业资质证书。
3.1.2从事设备焊接的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考试取得合格证,且只能从事与资格相应的作业。
检验方法:
检查人员资格证书。
3.2计量器具
3.2.1计量器具应经过检定/校准或验证,处于合格状态,并在有效检定期内使用。
检验方法:
检查计量器具检定标志。
3.2.2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调转时,应有检定/校准合格证书。
检验方法:
检查计量器具检定证书。
3.3压力容器安装工程的监督检验
3.3.1从事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安装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书面告知工程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检验方法:
检查“特种设备、现场组焊、安装告知书”。
3.3.2从事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安装的施工单位应接受工程所在地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验。
检验方法:
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3.4设备安装技术文件
3.4.1设备安装应具有下列技术文件:
1设计文件。
2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3标准规范。
4施工技术文件。
检验方法:
检查相关文件。
3.4.2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与特性数据符合设计文件。
2有复验要求的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检验方法:
检查相关资料。
3.5设备开箱检验
3.5.1设备、内件和安全附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订货合同的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相关资料。
3.5.2开箱检验应在有关人员参加下按照装箱单清点并检查下列项目:
1箱号、箱数及包装。
2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
3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4设备内件及安全附件的规格、型号、数量。
检验方法:
检查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3.5.3设备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表面损伤、变形及锈蚀。
2工装卡具的焊疤已清除。
3设备管口封闭;
4不锈钢及复合钢板制设备的防腐蚀面、低温设备表面不应有刻痕和各类钢印标记。
5奥氏体不锈钢制设备、钛制设备、锆制设备、铝制设备表面应无铁离子污染。
6防腐蚀涂料无流坠、脱落和返锈。
7充氮设备处于有效保护状态。
检验方法:
对设备实体进行检查。
3.5.4现场组焊设备组装元件尚应按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进行检查。
3.5.5设备的方位线标记、重心标记及吊挂点等标记应清晰。
检验方法:
对设备实体进行检查。
3.6设备安装测量基准的确认及标识
3.6.1设备安装测量基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支座的底面作为安装标高的基准。
2立式设备任意两条相邻的方位线作为设备垂直度测量基准。
3卧式设备两侧水平方位线作为水平度的测量基准。
4套管式换热器以顶层换热管的上表面作为水平度的测量基准,以支架底板的下平面作为安装标高的测量基准,以一根支架柱的外侧面作为单排管垂直度的测量基准。
5球形储罐以赤道线作为水平度的测量基准,以支柱径向和周向两个方向作为垂直度的测量基准。
6对相互衔接的设备,还应按衔接的要求确定测量基准。
检验方法:
对设备实体进行检查。
3.6.2现场装配内件的立式设备,其内壁的基准圆周线作为水平度的测量基准。
检验方法:
检查设备内壁基准圆周线。
3.7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3.7.1奥氏体不锈钢制设备、钛制设备、锆制设备、铝制设备应与碳钢隔离,并采取防止铁离子污染的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7.2钛制设备、锆制设备、铝制设备及低温设备不得有表面擦伤。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7.3设备管口或开口应封闭。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7.4空冷器管束翅片不得损伤。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7.5已进行热处理的设备不得有电弧损伤。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7.6氮气保护的设备应保持规定的氮气压力。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7.7内壁抛光的设备应有油脂保护。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设备安装
4.1基础复测及处理
4.1.1当基础交付安装时,基础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5%。
基础施工单位应提交测量记录及技术资料,安装单位应按本规范4.1.3条的要求进行相关数据的复测。
检验方法:
检查基础质量检验记录和同条件混凝土试块检验报告。
4.1.2基础施工单位应在交付的基础上画出标高基准线和纵、横中心线;有沉降观测要求的基础,应有沉降观测点。
检验方法:
检查基础实体。
4.1.3基础各部分尺寸的偏差不得超过表4.1.3–1~表4.1.3–3的规定。
表4.1.3–1块体式混凝土基础质量标准(mm)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值
检验方法
1
基础坐标位置(纵、横轴线)
20
全站仪或经纬仪、钢尺实测
2
基础各不同平面的标高
0
-20
水准仪、钢尺实测
3
基础上平面外形尺寸
±20
钢尺实测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0
-20
凹穴尺寸
+20
0
4
基础上平面的水平度(包括地坪上需要安装设备的部分)
每米
5
水准仪或水平尺、钢尺实测
全长
10
5
侧面垂直度
每米
5
经纬仪或吊线坠、钢尺实测
全高
10
续表4.1.3–1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值
检验方法
6
预埋地脚螺栓
标高(顶端)
+10
0
水准仪或水平尺、钢尺实测
螺栓中心圆直径
±5
相邻螺栓中心距(在根部和顶部两处测量)
±2
垂直度
2
7
地脚螺栓预留孔
中心位置
10
吊线坠、钢尺实测
深度
+20
0
孔中心线垂直度
10
8
预埋件
标高(平面)
+5
0
水准仪或水平尺、钢尺实测
中心线位置
5
水平度
5
表4.1.3–2框架式混凝土基础质量标准(mm)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值
检验方法
1
基础坐标位置(纵、横轴线)
基础
15
全站仪或经纬仪、钢尺现场实测
柱、梁
8
2
垂直度
每层
5
吊线坠、经纬仪、钢尺实测
全高
H1/1000且不大于20
3
标高
层高
0
-10
水准仪、钢尺实测
全高
0
-20
4
截面尺寸
+8
-5
钢尺实测
5
平面度
8
用2m钢直尺检查
续表4.1.3–2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值
检验方法
6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
预埋件
10
拉线、钢尺测量
预埋地脚螺栓
2
预埋管
5
7
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10
拉线、钢尺测量
8
预埋管垂直度
3h1/1000
吊线坠、钢尺测量
注:
H1为结构全高;h1为预埋管高度。
表4.1.3–3钢构架式基础质量标准(mm)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值
检验方法
1
立式设备支撑梁式基础
基础坐标位置(纵、横轴线)
20
全站仪或经纬仪、钢尺现场实测
基础上平面的标高
±3
钢尺实测
基础上平面的水平度
L1/1000且不大于5
水准仪、水平尺和钢尺实测
地脚螺栓孔
中心距
±2
吊线坠、钢尺实测
孔中心线垂直度
h2/250且不大于15
2
卧式设备支座式基础
支座坐标位置(纵、横轴线)
20
全站仪或经纬仪、钢尺现场实测
支座上平面的标高
±3
钢尺实测
支座上平面的水平度
L2/1000且不大于5
水准仪
支座的垂直度
H2/1000
吊线坠
地脚螺栓孔中心距
±2
钢尺实测
注:
L1为梁的长度;h2为上、下两地脚螺栓孔间的距离;L2为支座的长度;H2为支座高度。
4.1.4卧式设备滑动端基础预埋板的上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挂渣、飞溅物。
水平度偏差不得大于2mm/m。
混凝土基础抹面不得高出预埋板的上表面。
检验方法:
用水准仪、水平尺现场测量。
4.1.5球形储罐基础各部位尺寸(图4.1.5)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a)地脚螺栓基础(b)地脚螺栓预留孔基础
图4.1.5球形储罐基础各部位尺寸检查
表4.1.5球形储罐基础质量标准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值
检验方法
单位
数值
1
基础中心圆直径D1
球形储罐容积<1000m3
mm
±5
钢尺实测
球形储罐容积≥1000m3
mm
±Di/2000
2
基础方位
º
1
3
相邻支柱基础中心距S
mm
±2
4
支柱基础上的地脚螺栓中心与基础中心圆的间距S1
mm
±2
5
支柱基础上的地脚螺栓预留孔中心与基础中心圆的间距S2
mm
±8
续表4.1.5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值
检验方法
单位
数值
6
基础标高
采用地脚螺栓固定的基础
各支柱基础上表面的标高
mm
-Di/1000
且不低于-15
钢尺实测
相邻支柱的基础标高差
mm
4
采用预埋地脚板固定的基础
各支柱基础地脚板上表面标高
mm
0
-6
相邻支柱基础地脚板标高差
mm
3
7
单个支柱基础上表面的水平度
采用地脚螺栓固定的基础
mm
5
水准仪、水平尺和钢尺实测
采用预埋地脚板固定的基础地脚板
mm
2
注:
Di为球形储罐内直径。
4.1.6基础混凝土表面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不得有油渍及疏松层。
2放置垫铁处应铲平。
3放置垫铁处以外应凿成麻面,以100mm×100mm面积内有3~5个深度不小于10mm的麻点为宜。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现场用钢尺实测。
4.2地脚螺栓
4.2.1地脚螺栓的螺纹应无损坏、无锈蚀,且应有保护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2.2预留孔地脚螺栓的埋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应垂直。
2地脚螺栓任一部位与孔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与孔底的距离宜大于50mm。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用钢尺现场实测。
4.2.3预留孔中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拧紧地脚螺栓。
检验方法:
检查灌浆试块强度报告。
4.2.4地脚螺栓的螺母和垫圈齐全,锁紧螺母与螺母、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设备底座间的接触应良好。
紧固后螺纹露出螺母不应少于2个螺距。
螺纹外露部分应涂防锈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锤击检查。
4.3垫铁
4.3.1设备采用垫铁组找正、找平时,垫铁规格可按本规范附录A选用;垫铁组摆放位置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裙式支座每个地脚螺栓近旁应至少设置1组垫铁;鞍式支座、耳式支座每个地脚螺栓应对称设置2组垫铁;球形储罐支柱式支座,每个地脚螺栓近旁应对称设置2组垫铁;其他支柱式支座每个地脚螺栓近旁宜放置1组垫铁。
2有加强筋的设备支座,垫铁应垫在加强筋下。
3相邻两垫铁组的中心距不应大于500mm。
4垫铁组高度宜为30~80mm。
检验方法:
现场观察和用钢尺现场实测。
4.3.2设备找正后,各组垫铁均应被压紧,垫铁之间和垫铁与支座之间应均匀接触,垫铁应露出设备支座底板外缘10~30mm,垫铁组伸入支座底板长度应超过地脚螺栓。
垫铁组层间应进行焊接固定。
检验方法:
用0.25kg手锤锤击检查。
4.3.3支柱式设备每组垫铁的块数不应超过3块,其他设备每组垫铁的块数不应超过5块;斜垫铁下面应有平垫铁,放置平垫铁时,最厚的放在下面,薄的放在中间;斜垫铁应成对相向使用,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全长的3/4。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及用尺检查。
4.3.4焊后进行整体热处理的球形储罐,在支柱底板与垫铁组之间应设置滑动底板。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3.5安装在钢构架基础上的设备找正后,其垫铁与钢构架基础应焊牢。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4安装通则
4.4.1立式设备安装质量标准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表4.4.1立式设备安装质量标准(mm)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值
检验方法
1
支座纵、横中心线位置
D0≤2000
5
用吊线坠、经纬仪、钢尺现场实测
D0>2000
10
2
标高
±5
3
垂直度
H≤30000
H/1000
H>30000
H/1000且不大于50
4
方位
D0≤2000
10
D0>2000
15
注:
1D0为设备的外直径,H为立式设备两端部测点间的距离。
2高度超过20m的设备,其垂直度的测量工作不应在一侧受阳光照射或风力大于4级的条件下进行。
3方位线沿底座圆周测量。
4.4.2分段法兰连接的立式设备,组装时筒体法兰密封面应清理干净。
组装成整体后筒体的直线度应符合本规范表5.2.9–3的规定,安装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表4.4.1的规定。
4.4.3卧式设备安装质量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表4.4.3卧式设备安装质量标准(mm)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值
检验方法
1
支座纵、横中心线位置
5
用水准仪、透明塑料管、钢尺现场实测
2
标高
±5
3
水平度
轴向
L/1000
径向
2D0/1000
注:
1L为卧式设备两端测点间的距离,D0为设备的外径。
2轴向水平低点宜与设备的排液方向一致;有坡度要求的设备,其坡度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4.4.4卧式设备滑动端地脚螺栓宜处于支座长圆孔的中间,位置偏差应偏向补偿温度变化所引起的伸缩方向;支座滑动表面清理干净,并涂润滑剂;设备配管结束后,松动滑动端支座地脚螺栓螺母,使其与支座板面间留有1~3mm间隙,并紧固锁紧螺母。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用塞尺检查。
4.4.5重叠式衔接设备安装应按制造厂的标识进行组装,其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表4.4.3的规定。
重叠支座间的调整垫板应焊在下层设备的支座上。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4.6套管式换热器安装应保证整体水平,其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4.4.3的规定。
4.4.7板片式换热器上、下导杆滑动表面和夹紧螺杆表面应清洗干净,并涂润滑脂。
压紧板上的滚动轴承应清洁、转动灵活,并加润滑脂;在防爆环境中,应加防爆润滑脂。
夹紧螺杆安装应交错对称均匀拧紧,管片侧面板边端处应平齐,压紧板安装后平行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压紧板夹紧尺寸小于1000mm时,平行度允许偏差为2mm。
2压紧板夹紧尺寸大于或等于1000mm时,平行度允许偏差为压紧板夹紧尺寸的3L3/1000且小于4mm。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用钢尺实测。
4.4.8空冷器安装后应松开管箱与侧梁连接的滑动螺栓。
空冷器管束安装质量应符合表4.4.8的规定。
空冷器构架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有关规定。
表4.4.8空冷器管束安装质量标准(mm)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值
检验方法
1
管束纵、横向中心位置
10
用钢尺检查
2
空冷器的漏气间隙
≤10
4.4.9球形储罐安装质量标准应符合表4.4.9的规定。
表4.4.9球形储罐安装质量标准(mm)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值
检验方法
1
支柱垂直度
H3≤8000
12
在球形储罐径向和周向两个方向用线坠、钢尺或经纬仪测量
H3>8000
1.5H3/1000
且不大于15
2
赤道线水平度
±3
用水准仪、透明塑料管、钢尺现场实测,测点不少于6点
注:
H3为支柱高度。
4.4.10带有膨胀节的设备,其膨胀节外部壳体上固定板或固定螺栓在系统冲洗吹扫后方可拆除或松开。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4.11设计文件要求热态、冷态紧固且无具体规定时,螺栓热态紧固或冷态紧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紧固作业温度及次数应符合表4.4.11的规定。
2螺栓热态紧固或冷态紧固应在保持操作温度24h后进行。
3紧固时设备最大内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6MPa时,热态紧固最大内压力为0.3Mpa。
2)当设计压力大于6MPa时,热态紧固最大内压力为0.5MPa。
3)冷态紧固应卸压。
表4.4.11螺栓热态紧固、冷态紧固作业温度及次数(℃)
设备操作温度
一次紧固温度
二次紧固温度
250~350
操作温度
-
>350
350
操作温度
-20~-70
操作温度
-
<-70
-70
操作温度
4.5灌浆
4.5.1灌浆前应用水将基础表面冲洗干净,保持湿润不应少于24h。
地脚螺栓孔灌浆前1h应吸干积水,清除预留孔中的杂物。
二次灌浆应在设备找正、找平、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进行。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及隐蔽工程记录。
4.5.2灌浆材料宜采用细石混凝土,其强度等级应比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
无垫铁安装的设备二次灌浆应采用微胀混凝土,并制作同条件试件。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及试件。
4.5.3地脚螺栓预留孔或二次灌浆层灌浆应一次完成。
立式设备裙座内部灌浆面应与底座环上表面平齐。
设备支座底板外缘的灌浆层应压实抹光,上表面应略有向外的坡度,高度应略低于设备支座底板边缘的上表面。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5.4无垫铁安装的二次灌浆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松开顶丝或取出临时支撑件,并复测设备水平度,检查地脚螺栓的紧固程度,将支撑件的空隙用与二次灌浆同样的灌浆料填实。
检验方法:
检查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4.6内件安装
4.6.1设备内件安装前应清除表面油污、焊渣、铁锈、泥沙、毛刺等杂物。
设备内部应清扫干净。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6.2塔类设备内部支撑件的复验及内件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有关规定。
4.6.3催化裂化装置反应再生系统设备内件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有关规定。
4.7安全附件安装
4.7.1安全阀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调试。
调试后的安全阀应加铅封,并封堵端口。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安全阀调试报告。
4.7.2压力表安装前应经校验合格并加铅封。
压力表、液面计等安全附件安装应朝向便于观察的位置。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检定报告。
4.8平台、梯子安装
4.8.1焊接要求预热的设备,与其相焊的平台、梯子连接件焊前应按设备焊接工艺要求进行预热。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8.2焊后进行热处理的设备,与其相焊的平台、梯子的连接件应在热处理之前焊接完。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8.3平台、梯子安装质量应符合表4.8.3的规定。
表4.8.3平台、梯子安装质量标准(mm)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值
检验方法
1
平台标高
±10
钢尺检查
2
平台梁水平度
3L1/1000且不大于10
水平尺检查
3
承重平台梁侧向弯曲
L1/1000且不大于10
钢尺检查
4
平台表面平面度
±5
用1m钢直尺检查
5
梯子宽度
+5
0
钢尺检查
6
梯子纵向挠曲矢高
L1/1000
拉线、钢尺检查
7
梯子踏步间距
±5
钢尺检查
8
直梯垂直度
3h3/1000且不大于15
吊线坠、钢尺检查
9
斜梯踏步水平度
5
水平尺检查
10
栏杆高度
±5
钢尺检查
11
栏杆立柱间距
±10
钢尺检查
注:
L1为梁的长度,h3为直梯高度。
检查数量:
按平台、梯子总数10%抽查,且不少于1个。
4.8.4与设备本体相焊的焊缝,其外观质量应符合设备本体焊缝质量要求;其他焊缝外观质量不得低于本规范表5.6.2-2的要求。
4.9清洗、清理与封闭
4.9.1设备酸洗、钝化处理后质量检验方法和合格标准应符合下述规定:
1酸洗和钝化并用水冲洗后,用0.01%甲基橙精溶液滴于设备酸洗钝化后的表面,以不出现红色为合格。
2钝化膜的检验在同条件下进行表面处理的试板上进行,将赤血盐10g溶于500ml水中,加10ml浓硫酸和20ml浓盐酸,稀释至1000ml作为试液滴于被清洗的表面,0.5~1min内不出现深蓝色为合格。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9.2奥氏体不锈钢设备水冲洗用水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25mg/L。
检验方法:
检查水质氯离子含量报告。
4.9.3设备脱脂质量检验方法和合格标准应符合下述规定:
1直接法:
1)用清洁干燥的白滤纸擦拭设备内壁及其内件,纸上应无油脂痕迹。
2)用波长为3200~3800埃的紫外线灯照射,脱脂表面应无紫蓝色荧光。
2间接法:
1)蒸汽吹扫脱脂时,盛少量蒸汽冷凝液于器皿内,并放入数颗粒度小于1mm的纯樟脑,以樟脑不停旋转为合格。
2)用有机溶剂或浓硝酸脱脂时,取脱脂后的溶液或酸分析所含油或有机物不应超过0.03%。
4.9.4铝制设备化学清洗后不得有水迹或碱迹。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9.5钛制设备化学清洗后用铁氰化钾或菲绕啉(C12H3N2)溶液涂敷(或喷涂)或用含上述溶液的滤纸贴在设备表面上,溶液或滤纸应无变色。
4.9.6设备封闭前内部应进行清理,不得有附着物及杂物。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9.7设备清洗或清理合格后应进行封闭。
充氮保护的设备,氮气压力不应小于0.02MPa。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5设备现场组焊
5.1一般规定
5.1.1设备现场组焊除符合本规范第3.5节规定外,尚应具有下列资料:
1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作业指导书。
2焊接材料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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