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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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河南省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增强河南省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
目管理,成立项目申报、评审、扶助、查收和评论等工作体制,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方法》、《河南省省级财
政专项资本管理方法》(豫政〔2014〕16号)等规定,制
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河南省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
是指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共同建立,以我省
县域内县级二级乙等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拥有必定医学
技术水平或拥有必定潜力的临床专科为范围,以促使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临床技术创新、适合技术推行和成就转变,提高我省县域县级二级医院(乙等及以上)综合救治能力为目标,依据有关标准和程序组织实行的临床要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
第三条省及省以下卫生计生、财政部门和有关县级医院展开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有关工作,应该恪守本方法。
第四条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依据整体规
划、合理布局、分步实行、扶先助强的原则,采纳自主申请、同等竞争、择优支持、按期考评、裁减退出的体制。
第五条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资本主要根源于省级财政专项补贴资本和项目单位自筹资本。
鼓舞市级和县级财政补贴、社会组织或个人捐献。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成立河南省
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负责全省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依据我省
医疗服务需求、医疗资源散布以及卫生计惹祸业发展规划等
实质状况,拟订全省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发展规划,
进行专项资本的论证、建立、安排、使用和管理等重要决议。
领导小组组长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担当,副组长由河南
省财政厅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有关主管领导担当,成员由河
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有关处(室)有关人员构成。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在
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拟订全省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
项目实行方案,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指导、管理、查收及监察检查等工作,并达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余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暂设在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财务处。
第八条河南省医学科学院、河南省医学会受本事导小
组拜托,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对申报单位和项目进行资格审察,依据评审程序、评审标准、评审方法
和管理要求,展开河南省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详细评审事宜;按程序择优介绍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候选单位;对确立的项目单位进行指导、监察、查核、查收,按期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进展状况等有关问题和政策建议。
第九条各有关项目单位应确实增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推行院长负责制,成立由院长担当组长,项目单位主管院长为副组长,单位有关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管理小组,详细负责本单位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组织实行和管理工作,落实项目建设目标和详细实行方案,拟订完美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体制,组织展开本院项目建设的自评与剖析,按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项目进展状况等。
各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科室(以下简称项目科室)要成立详细履行工作小组,详细负责建设项目的实行,报送有关报表,参加项目建设成效评估与剖析,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
第十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项目发展规划和项目年度
工作计划,启动年度项目申报、评估等工作。
各医院依据年度内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计划安排,准时按要求申报相应的项目。
第十一条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所在县(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工作,仔细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深入医药卫生系统改革各项目标政策,踊跃推动县域卫生计生发展规划。
(二)医院为县域内县级二级乙等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管理组织系统健全,踊跃推动优良服务。
拥有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赞同登记的相应诊断科目,具备临床专科建设所需的房子、设备、设备、学科带头人及团队、图书情报和经费投入等基本条件。
(三)医院拥有必定管理水平,对临床专科建设有详细规划、目标和管理制度,重视人材队伍建设。
(四)申报科室有必定的专业基础,有独立的病区或专业工作地区,有关医疗设备能知足临床专科展开主要临床技术需要,拥有适合性和必定的先进性;科室管理规范,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有保障,工作绩效高。
(五)能独立并惯例展开本专业诊察和诊断技术,整体技术水平在县域内及周边地域处于先进队列。
(六)学科带头人在所在省辖市专业学术领域有必定的著名度,在地区内学科发展中能起到领军作用。
(七)专科人材形成梯队,年纪构造、知识构造、职称构造及学历构造合理,并成立素质较高的后备人材队伍。
(八)临床专科拥有较强的医疗服务和医疗技术辐射能力,保持适合的病床使用率,门诊和住院患者、特别是危重症患者在全院范围内占较大比重(20%以上)。
第十二条申报医院应该依据要求照实填写《河南省县级医院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对《申报书》的真切性负责。
同一基础条件、技术能力、设备设备、人员不得用于不一样专业重复申报。
《申报书》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拟订。
第十三条医院申报的项目及项目估算应按规定经过医院医务、财务、设备、审计等部门审察赞同,经院委会研究后报送。
第十四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和项目所在县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负责对申报医院的申报资料进行审察把关,并按程序上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第十五条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收到有关单位申报资料
后,拜托河南省医学科学院进行资格审察,切合申报条件的,由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在其网站上,对申报医院有关申报资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可列为评审对象。
第十六条河南省医学会负责组织有关领域或专业的专
家,依据本方法和河南省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审程
序、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另行制定),对申报医院进行评
审。
第十七条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河南省财政厅组织拟订,包含专科基本条件、医疗技术队伍、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医疗质量状况、科研与教课等部分,并以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要点。
第十八条河南省医学会组织专家评审小组,依据本方法和有关要求仔细组织做好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公正,并实时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交评审结果和评审介绍建议。
第十九条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依据评审结果和评审介绍建议,综合考虑地区卫生规划、优良医疗资源布局、各县临床专科建设需求以及深入医药卫生系统改革工作推动等状况,依据择优和公正的原则,确立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名单,评审结果在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和河南省医药卫生报上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由河南省卫
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书面通知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
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
第四章实行与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单位应该严格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要求落实项目履行计划和资本履前进度,最迟在
3年内全面达成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各项发展任务。
第二十一条项目单位应该严格依据项目申报设计方案
展开项目建设,未经赞同,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整建设内容。
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项目单位应该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申请项目内容更改:
(一)因为不行抗力或不测事故致使项目没法履行或部分没法履行的;
(二)国家、省政策发生重要调整,致使项目设计一定作相应改正的;
(三)项目履行过程中产生更科学、先进的设计,并切合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要求的。
项目履行时间过半,或许经费使用过半的,不得再进行项目内容更改。
第二十二条申请项目内容更改的项目单位应该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版面申请,并附有关说明资料。
申请资料应该包含项目更改原由、原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状况说明、更改后项目计划书及估算安排等。
第二十三条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拜托河南省医学科学院、河南省医学会组织专家对有关更改申请进行审察;依据专家审察建议,联合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工作要求形成初审意
见,并上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最后审察建议。
第二十四条经审察赞同更改的项目单位,依据专家审察建议对项目计划、经费估算进行调整,将最后项目计划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案,并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调整估算。
第二十五条因项目单位自己要素致使不再具备实行项目展开条件的,将停止项目履行并回收节余资本;因项目单位自己失误致使项目履行没法实行的,要回收所有补贴资本。
第五章查核与查收
第二十六条各项目单位应于下一年度2月28日前向河
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提交上一年度项目进展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含项目履行状况、经费使用状况、项目实行的社会效益等。
第二十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拜托河南省医学科学院依据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对项目履行状况进行审察。
要点审察项目履前进度、项目展开内容、资本使用状况等。
第二十八条年度审察工作中,发现项目履前进度、结果
产出与预期目标不切合的,责令项目单位提交说明,并限时
整顿。
整顿后仍不合格的,按规定回收部分或所有项目资本。
第二十九条项目周期结束后,项目单位要仔细展开项目
自评,包含评估项目履行状况、经费使用状况、目标任务完
成状况和项目综合成效等,并要在项目达成后1个月内,向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提出项目查收的书面申
请。
第三十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单位进行查光复核。
关于查收合格的,即授与“河南省县级临床要点专科”牌子;
关于未依据规定提交项目自评报告或查收不合格的,不予核
发牌子,并撤消其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资格。
第六章资本管理
第三十一条河南省医学会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在评审项
目时要对医院申报项目估算的合理性和必需性进行评审。
第三十二条项目单位应联合实质兼顾配套,实行一致管
理、集中核算。
第三十三条项目资本支出范围主要包含人材培育和学
科队伍建设支出、适合临床技术推行与成就转变支出、科研
能力提高和有关科室专用设备购买等有关支出。
(一)人材培育和队伍建设支出。
指为达成县级临床重
点专科建设项目所需人材引进、临床深造、专业培训、学术
会讲和人员课酬补贴等方面支出。
(二)适合临床技术推行与成就转变支出。
指为达成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所需适合技术推行应用、临床试验和成就转变等有关支出。
(三)专用设备购买支出。
指为达成临床要点专科建设示范工程项目所必需的要点仪器设备的采买支出(此类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项目总金额的20%)。
要做好专项资本与其余国家科技计划(基金、专项)的连接,防止交错重复。
第三十四条项目资本的详细开销范围和标准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履行。
项目单位要成立健全项目资本管理责
任制,分别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履行人、财务负责人以及有关责任人员对资本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实时性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专项资本的支付,依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有关规定履行。
项目单位应增强处目资本履行管理,充足估计并实时解决可能影响估算履行的问题,确实加速估算履前进度,保证资本如期实时履行。
第三十六条年终未列支的专项资本应按现行结转和结余资本管理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十七条凡归入政府采买的支出内容,应严格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买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然、公
平、公正的原则,确实做好项目实行所需物件或劳务的招标
采买工作。
第三十八条凡使用专项资本形成的固定财富,应实时
办理查收、财务决算、产权和财富物质移交、登记入账等手
续,按规定归入单位财富管理范围。
第三十九条项目结束后,项目单位应付项目实行状况
进行绩效评论。
评论内容主要包含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
成效、为实现绩效目标采纳的举措、项目估算履行状况等。
绩效评论结果应上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备
案。
第四十条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在项目单位绩效评论的基础上,对本系统专项资本使用状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四十一条项目单位绩效评论结果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总结评估状况作为此后年度安排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资本的重要查核要素。
第七章监察检查
第四十二条关于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中采纳弄虚作
假,违规报送申报资料,以及在项目评审中发现其余违规违
纪行为的,撤消该医院当年和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资格,并
进行通告责备。
已经获取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医院,经查实存
在故弄玄虚和其余违规违纪行为的,要撤消项目、停止拨款,撤消该医院3年内县级临床要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资格,并
进行通告责备。
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追查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项目单位对项目履行和资本使用肩负主体责任。
在项目实行过程中,因工作人员渎职、渎职,故弄玄虚,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本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查有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构成违纪犯法的,依法追查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有关工作人员和专家组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因违犯评审纪律,造成不良结果的,撤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并依法依规办理。
第四十五条项目主管单位应该对项目单位进行按期督导检查,要点检查项目建设进展状况和专项资本管理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顿建议,敦促项目单位限时整顿。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联合河南省财政厅对项目单位进行不按期检查和随机抽查。
第四十六条项目单位应该主动接受和配合卫生计生、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监察检查。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方法由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负责解说。
第四十八条本方法自觉布之日起实行。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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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 临床 重点 专科 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