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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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山东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搞好全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控动物疫病,保护和改善环境,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现状
(一)畜禽粪污产生情况
1.畜禽养殖量大。
我省是畜禽养殖大省。
据统计,2014年,全省畜牧业总产值2418亿元,居全国第一位。
生猪存栏2910.7万头,居全国第4位;牛存栏495.4万头,居全国第5位;羊存栏2174.6万只,居全国第2位;家禽存栏6.07亿只,居全国第1位。
全省畜禽总存栏合计9490万个标准猪单位,每平方公里土地负荷604.7个标准猪单位,是全国的6.4倍;每公顷耕地负荷12.6个标准猪单位,是全国的1.9倍。
2.粪污产生量多。
按照行业统计数据测算,2014年,全省畜禽养殖共产生粪尿2.7亿吨,其中粪1.8亿吨、尿0.9亿吨。
分品种看,猪为1.0亿吨,占总量的36.3%;牛为0.9亿吨,占32.6%;羊为0.3亿吨,占12.0%;家禽为0.5亿吨,占19.1%。
3.分布差异显著。
从生猪和奶牛粪尿产生量看,产生量比较大的前五个城市是临沂、潍坊、菏泽、泰安、济宁,粪尿产生量为9080万吨,占全省的52.2%。
从畜禽粪尿产生总量看,比较大的前五个市是德州、菏泽、临沂、潍坊和聊城,粪尿产生量为1.31亿吨,占全省的48.9%。
从单位耕地面积负荷看,粪污产生量最为集中的地区为泰安、德州和济南,每公顷耕地负载达到50吨以上,是全国平均数的2倍多。
综合评价,德州、泰安、济南、临沂、潍坊、菏泽、聊城等畜禽养殖处理利用的任务比较繁重,而威海、枣庄和淄博相对较轻。
(二)粪污处理利用情况
1.利用取得较大进展。
近年来,各级政府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摆上重要议程,逐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规划布局,推广适宜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
目前,全省畜禽粪便利用率达到92%,处理利用率67%,污水处理利用率44%。
2.主要模式得到推广。
一是自然发酵处理,主要用于家禽和散养牛羊、生猪,粪便堆积发酵,污水沉淀降解,粪尿直接还田,约占畜禽粪便处理量的30%;二是垫料发酵床处理。
主要用于中小型生猪和肉禽养殖,粪尿同时发酵降解,基本实现零排放,约占畜禽粪污处理量的20%;三是沼气工程处理。
主要用于大中型生猪和奶牛养殖,粪尿厌氧发酵,沼气用于生产、生活或发电,沼渣沼液处理还田,约占畜禽粪污处理量的2%;四是生产有机肥。
主要是收购生猪、奶牛和肉牛规模化养殖场的粪便,加工成商品有机肥,约占畜禽粪便处理量的4%。
3.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截止目前,全省建设各类畜禽发酵床1350平方米,存养各类畜禽6025.7万头(只),其中生猪538万平方米、484万头,家禽807万平方米、5541万只,肉牛肉羊5万平方米、0.7万头(只)。
全省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企业108个,加工商品有机肥425万吨。
全省畜禽养殖场共建设大型沼气工程360个,厌氧池总容积51.2万立方米,生产沼气主要用于照明、生活燃料、取暖等,其中利用沼气发电企业63家,年发电量约7154千瓦时。
设施化处理粪便量合计4861万吨,占总粪便量的18%。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污染影响大。
全省600多万个畜禽养殖场户广泛分布在各地,污染面广量大。
每年尚有33%的畜禽粪便和56%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不仅造成部分水体富营养化,污染养殖场周边空气,而且传播疫病,影响农牧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
其中,污水是养殖污染的主要来源。
据环保部门数据,全省COD排放和氨氮排放总量中,来自畜禽养殖的分别占68%和37%。
2.处理成本高。
尤其是养殖污水,按照达标排放要求,处理1吨养殖污水至少需7.5元。
这个问题在生猪和奶牛表现尤为突出。
存栏量2000头左右的养猪场日产污水约30吨,存栏量1000头奶牛场,日产污水约100吨。
出栏1头生猪单污水处理成本要20元,1头奶牛每年的污水处理费用要260多元。
如果加上折旧和固体粪便的处理,成本还要增加50%。
3.种养循环差。
由于化肥增产的比较优势、耕地碎片化、农村劳动力缺乏等问题,使养殖与种植无法有效衔接,造成了畜禽粪污无法得到充分利用。
据调查,全省真正实现种养结合的比例在20%左右。
充足的畜禽粪肥资源与仅有1.4%有机质含量的土壤地力现状形成了较大反差。
据资料,欧美等发达国家农作物产量70%—80%靠基础地力,20%—30%靠水肥投入,而我省耕地基础地力对农作物产量的贡献率仅为50%,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低20—30个百分点。
4.技术支撑弱。
无论在控源减排、清洁生产、无害化处理,还是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方面,缺乏研究、推广和服务力量,造成单位产品粪污产生量多、粪污处理不彻底、利用率不高等问题。
畜禽养殖污染监测和治理的标准、方法、技术难以满足需要,无害化处理、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尚未建立。
5.资金投入少。
畜禽养殖比较效益低,大多数场户无力对污染治理进行投入。
近几年,各级财政每年在畜禽污染治理的专项投入不足5000万,远不能满足粪污处理资金需求。
金融部门的信贷积极性不高,已有的沼气发电并网和补贴政策难以落实,导致粪污治理设施设备配套不全、运转困难。
6.历史欠账多。
主要表现在,养殖场内部设施设备工艺落后,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量大,如长流水饮水,水冲粪、水泡粪工艺多,雨污混流,粪污贮存不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不配套等,填平补齐改造投资需求量大,据测算,到目前全省畜禽粪污处理欠账近400亿元。
另外,产区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
二、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突出扶持畜禽养殖大县粪污处理利用,特别支持产污量较多的生猪、奶牛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
既要着眼长远源头预防,又要突出当前污染治理。
——全程控制,生态循环。
按照全程控制要求,落实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措施。
把畜牧业变成生态循环大农业的重要一环,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积极发展粪污利用资源化等生态循环畜牧业模式。
——政府引导,多方投入。
积极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
鼓励发展包括设计、施工、运行等畜牧环保服务承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形成多路径、多形式、多层次推进污染防治格局。
——无害处理,资源利用。
要把粪污就地无害化处理、就近肥料化利用的种养结合方式放在首位。
因地制宜,利用粪污发展商品有机肥、沼气、天然气生产和食用菌种植,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科技支撑,创新驱动。
围绕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新技术转化,加快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加快培植新主体、培育新业态、培养新产业。
(二)任务目标
2020年目标:
到2020年,全省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种养基本平衡、农牧共生互动、生态良好循环的生态畜牧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在全国率先建成现代生态畜牧业强省。
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90%以上。
粪便和污水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90%和60%以上。
禁养区内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搬迁完毕,区域养殖量达到“三区”功能定位要求。
粪污处理利用模式成熟固定。
粪污处理利用产业化开发取得突破。
其中,到2017年,实现以下目标:
1.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2%以上。
2.固体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8%以上。
3.污水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
4.“三区”划分全部完成,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搬迁任务完成70%。
其中,国家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即海河淮河流域内山东各市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禁养区划定工作必须在2016年前完成。
5.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基本建立,并得到普遍推行;粪污处理利用产业化开发初见成效
三、实施重点
(一)加快调整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1.划定“三区”,优化养殖布局。
科学划定禁养、限养和适养区。
2016年全部完成划设工作。
其中,国家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即海河淮河流域内山东各市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禁养区划定工作在2015年前完成。
禁养区,在2015年全省完成搬迁任务20%的基础上,2016年、2017年各完成25%,2017年达到70%;2018年和2019年分别完成15%和10%,2019年达到95%,2020年全部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搬迁任务。
禁养区和限养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区)。
限养区和适养区内,新建畜禽养殖场(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或委托粪污处理措施,办理有关环保审批手续;对既有的畜禽养殖场(区)落实粪污处理利用措施,对不达标的限期治理。
在符合载畜量和环保要求前提下,鼓励建立种养结合、农牧循环、还田利用模式,鼓励小型生态分散养殖模式和家庭生态牧场发展。
2.农牧结合,优化生态布局。
引导支持畜禽养殖向适宜养殖区集中,并与种植业生产配套布局,结合《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及蔬菜、果品等各分项规划重点实施县,因地制宜,做好畜-粮、畜-菜及畜-果结合工作,在搞好粪污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形成养殖业、种植业生态循环大格局。
在目前农牧结合率约30%的基础上,未来五年,分别按照15%、12%、9%、6%和3%的速度增加农牧结合的比例,到2020年争取75%的畜禽养殖实现农牧结合,为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粪便污水产生量超过周边农田承载能力的养殖场(区),要切实搞好粪便的商品化利用和污水的处理再利用或达标排放。
各级政府应对购买使用有机肥的种植者给与政策补贴,鼓励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
(表1-2)
(二)大力推行标准化清洁生产
1.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
组织环保饲料研究开发。
积极推广饲料科学配方、新型饲料添加剂、分阶段高效饲养技术,提高畜禽生产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完善技术、设备的组装配套,引导大型奶牛场和养猪场不断完善精细化管理制度,采用先进适用生产技术,加强养殖全程监控,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2.全面推行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
即“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12321)建设。
“一控”,改进节水设备,控制用水量,压减污水产生量。
“两分”,改造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实现雨污分离;改变水冲粪、水泡粪等湿法清粪工艺,推行干法清粪工艺,实现干湿分离;“三防”,配套设施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两配套”,养殖场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一基本”,即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表2)
(三)分类推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模式
1.自然发酵。
包括厌氧堆肥发酵和好氧堆肥发酵。
厌氧堆肥发酵是传统的堆肥方法,是在无氧的条件下,借助厌氧微生物将有机质进行分解。
主要适用于各类中小型畜禽养殖场和散养户固体粪便的处理(表3-1)。
好氧堆肥发酵,是在有氧条件下,依靠好氧微生物的作用使粪便中有机物质稳定化的过程。
好氧堆肥有条垛、静态通气、槽式、容器等四种堆肥形式。
堆肥过程中可通过调节碳氮比、控制堆温、通风、添加沸石和采用生物过滤床等技术进行除臭。
主要适用于各类大型养殖场、养殖密集区和区域性有机肥生产中心对固体粪便处理(表3-3)。
液体粪污,在氧化塘自然发酵处理后,直接还田。
主要适用于各类中小型畜禽养殖场和散养户(表3-1)。
2、垫料发酵床。
将发酵菌种与秸秆等混合制成有机垫料,利用其中的微生物对粪便进行分解形成有机肥还田。
主要适用于中小型生猪养殖场、肉鸭养殖场等。
(表3-2)
3.有机肥生产。
对固体粪便通过进行条垛式、槽式、发酵罐等设施化好氧发酵,生产有机肥异地还田。
主要适用于区域性有机肥生产中心。
(表3-3)
4.沼气工程。
养殖场畜禽粪便、尿液及其冲洗污水经过预处理后进入厌氧反应器,经厌氧发酵产生沼气、沼渣和沼液。
一般地,1吨鲜粪产生沼气50立方米左右,1立方米沼气相当于0.7公斤标准煤,能够发电约2度。
主要适用于大型畜禽养殖场、区域性专业化集中处理中心。
(表3-4)
5、种养结合。
“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对接”。
根据畜禽养殖规模配套相应粪污消纳土地,或根据种植需要发展相应养殖场户,种植养殖通过流转土地一体运作、建立合作社联动运作、签订粪污产用合同订单运作等方式,针对种植需要对畜禽粪便和污水采取不同方式处理后,直接用于农作物、蔬菜、果品生产,形成农牧良性循环模式,维护畜禽健康养殖、生产高端农产品、提高土壤肥力,实现生态、经济效益双丰收。
(四)不断加强支撑服务
1.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建立网格化监管监测体系。
整合现有的基层动物卫生与产品质量监督机构的执法监管力量,划定监管网络;配备简易、快速污染物检测设备,完善监测手段,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实现预报与预警、监测与评价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实现“管理无盲区、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的网格化管理要求。
2.总结推广运行模式。
认真总结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产品,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管理制度。
通过公司合营模式吸引社会主体参与建设和运营。
积极探索建立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和利用补偿机制,鼓励发展粪污集中处理和产业化经营模式。
3.深入推进技术培训。
面向畜禽污染治理的全程,组织多方力量,深入开展饲料生产、饲喂方式、粪污处理、机械设备、资源化利用等关键环节的技术攻关组装配套;形成推进畜禽污染治理的技术支撑与服务体系,把低氮日粮、干清粪工艺、污水低成本处理等技术推广到生产实践中去,逐步达到源头减量排泻、过程减少流失、处理降低污染、利用增加效益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
按照“政策引导、社会参与,重点治理、区域推进,目标分解,逐步实施”原则,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种养业结合程度、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基础等情况,对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分类、分批、分区域进行政策支持。
据初步测算,按照“12321”(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要求,进行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五年共需投资近400亿元,按一定比例补贴测算,同时对有机肥使用和沼气生产进行补贴,全省政策性投资约需13亿元。
重点实施“四工程一基金一配套”。
1.建立财政补助政策。
一是实施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示范县建设工程。
选择养殖量大、标准化程度高、财力充足、社会认知和管理基础较好的县,采取省级财政补贴、地方财政支持、养殖主体投资相结合方式,进行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示范县建设。
“十三五”期间建设20个县,省财政每县每年补贴2000万元,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4亿元。
在项目执行时,地方按1:
1进行配套。
扶持采取先建后补、贴息贷款、担保贷款、PPP等方式。
(表1-1)
二是实施粪污处理利用改造提升示范场工程。
选择规模化养殖场,采取省级财政补贴养殖主体投资相结合方式,以“12321”(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及四种模式为主要建设内容,进行养殖场标准化改造。
财政采取先建后补、贴息贷款等方式。
2016年升级改造养殖场1245个,其中粪污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改造(“12321”)500个,自然发酵模式500个、垫料发酵床模式180个、有机肥模式60个、沼气工程模式15个,需财政补贴1.97亿元;同样的,2017年升级改造养殖场740个,需财政补贴1.2亿元;2018年升级改造养殖场740个,需财政补贴1.2亿元;2019年升级改造养殖场595个,需财政补贴0.62亿元;2020年升级改造养殖场380个,需财政补贴0.45亿元。
“十三五”期间共需要省级财政资金6亿元。
在项目执行时,地方按1:
1进行配套。
(表1-1)
三是实施畜禽有机肥购买使用补贴工程。
借鉴浙江等省份的经验,种植者每购买使用1吨畜禽有机肥补贴200元,以有效引导种植者减少使用化肥,加大有机肥使用量,不断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为实现农业部提出的“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保障食品安全打好坚实基础。
预计2016-2020年生产有机肥3600万吨,对其中200万吨进行试点补贴,省级财政补贴资金2亿元。
在项目执行时,地方按1:
1进行配套。
。
(表1-2)
2.设立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处理利用专项引导基金。
省财政出资1亿元,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财政资金,以投资入股方式,引导发展畜禽粪污区域性专业化集中处理模式。
重点对大型养殖场和养殖密集的中小规模养殖场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
3.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对于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优先予以保障。
从事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的个人和单位,享受国家办理有关许可、税收、用电等优惠政策。
环保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快区域性专业化粪污无害化处理厂(中心)的环评文件审批工作。
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厂从事循环经济所得,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
金融机构要拓宽金融支持领域,加大对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企业的贷款扶持力度。
(二)强化示范引导
1.加强示范创建。
在不同地区开展不同畜禽、不同规模、不同模式的畜禽粪污处理技术示范和典型培育。
引导畜禽养殖场以“12321”为主要内容,进行标准化改造,对符合《山东省现代畜牧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进行命名,树立示范标杆。
及时总结典型,通过现场会、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粪污处理率。
2.搞好规划引导。
制定发布我省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实施意见,确定目标,明确重点,制定政策,落实措施。
根据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和畜牧业发展实际,引导各地及早划定禁养区、限养区。
3.推进政策落实。
现代畜牧业、耕地质量提升等相关项目继续向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倾斜。
拓宽现有的环保和涉农财政资金渠道,加强资金整合,逐步建立各级财政、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强化科技支撑
1.设立科技专项。
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研究集成一批控源减排、清洁生产、高效堆肥、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先进技术。
攻关研发前瞻技术,如畜禽粪便综合养分管理计划编制、粪污利用环境风险防控等技术。
2.加强技术组装配套。
组织科研、教学、推广等各方力量,对场舍建设、饲料生产、饲喂方式、粪污处理、农牧结合等关键技术组装配套。
广泛开展国际技术交流合作,加强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引进与创新,为畜禽污染治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3.加强技术推广。
通过示范、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快粪污处理技术推广,把低氮饲料生产使用、干清粪、污水处理利用等先进实用技术,尽快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通过人才引进、交流合作、技能培训,尽快建立一支与粪污处理利用治理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四)强化监督管理
1.抓好条例落实。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部门职能,落实预防措施,配套完善综合利用与治理设施,细化激励政策,明确法律责任,全面做好畜禽粪污处理,有效预防环境污染。
2.加强部门合作。
环保部门要把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作为经常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在搞好日常监管的同时,组织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联合执法检查。
逐步建立监督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日常抽查检测,定期公布检测结果。
畜牧部门要做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农业部门应做好畜禽粪肥还田的组织与引导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各界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污染治理的积极性,为搞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表1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示范县、示范场建设工程项目表
分类
示范县建设
示范场建设
粪污处理基础设施建设(“12321”)
自然发酵
发酵床
有机肥生产
沼气工程
总计
(万元)
总数
补助
标准
(万元)
合计
(万元)
总数
补助
标准
(万元)
合计
(万元)
总数
补助
标准
(万元)
合计
(万元)
总数
补助
标准
(万元)
合计
(万元)
总数
补助
标准
(万元)
合计
(万元)
总数
补助
标准
(万元)
合计
(万元)
分年度
2016
5
2000
10000
500
5
2500
500
10
5000
180
15
2700
50
100
5000
15
300
4500
19700
2017
5
2000
10000
300
5
1500
300
10
3000
100
15
1500
30
100
3000
10
300
3000
12000
2018
5
2000
10000
300
5
1500
300
10
3000
100
15
1500
30
100
3000
10
300
3000
12000
2019
5
2000
10000
250
5
1250
250
10
2500
60
15
900
25
100
2500
10
300
3000
10150
2020
150
5
750
150
10
1500
60
15
900
15
100
1500
5
300
1500
6150
分地区
济南
108
5
540
108
10
1080
36
15
540
11
100
1100
4
300
1200
4460
青岛
92
5
460
92
10
920
30
15
450
9
100
900
3
300
900
3630
淄博
35
5
175
35
10
350
12
15
180
3
100
300
1
300
300
1305
枣庄
36
5
180
36
10
360
12
15
180
3
100
300
1
300
300
1320
东营
48
5
240
48
10
480
16
15
240
5
100
500
2
300
600
2060
烟台
93
5
465
93
10
930
31
15
465
10
100
1000
3
300
900
3760
潍坊
120
5
600
120
10
1200
40
15
600
12
100
1200
3
300
900
4500
济宁
104
5
520
104
10
1040
35
15
525
10
100
1000
3
300
900
3985
泰安
118
5
590
118
10
1180
40
15
600
12
100
1200
4
300
1200
4770
威海
25
5
125
25
10
250
8
15
120
3
100
300
1
300
300
1095
日照
43
5
215
43
10
430
15
15
225
4
100
400
1
300
300
1570
莱芜
13
5
65
13
10
130
4
15
60
1
100
100
1
300
300
655
临沂
136
5
680
136
10
1360
45
15
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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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禽 养殖 综合利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