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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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达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保障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增强师德建设的实效性,造就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标准(试行)》(川教人〔1999〕118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3〕192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达市府发〔2009〕11号)等相关规定,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普通中小学、职业教育及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
二、考核原则
(一)以人为本、激励为主。
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广泛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学生)的意见,量化考核,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师德情况。
要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实行考核标准、过程和结果三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奖优罚劣、促进发展。
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爱国守法(10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
(4分)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分)
3.遵守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并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依法履行教师义务成效显著。
(3分)
(二)爱岗敬业(20分)
1.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对教师职业有浓厚感情。
(5分)
2.教书育人,尽职尽责,主动承担工作职责和应尽义务,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5分)
3.认真备课和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
(5分)
4.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私下调课.(5分)
(三)关爱学生(20分)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加强学生安全和健康教育,保护学生安全,关心保护学生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4分)
2.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歧视、侮辱学生。
(4分)
3.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分)
4.关爱学生,帮助特困生,关怀、转化后进生。
(3分)
5.切实减轻课业负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无故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和课堂时间。
(2分)
6.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2分)
(四)教书育人(20分)
1.坚持立德树人,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习惯养成、道德素养与民族精神培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学生良好品行,重点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10分)
2.认真分析和了解学生的认知水平,善于运用教育科学知识和有效方法去教育学生,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正视学生差异,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5分)
3.不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或按考试成绩进行排位,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不以学生成绩或个人好恶编排座位。
(5分)
(五)为人师表(20分)
1.品行端正,诚实正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严于律已,以身作则。
(2分)
2.奉公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法规法纪,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2分)
3.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得体,不在课堂上吸烟和使用通讯工具,禁止酒后进课堂。
不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的思想,不宣扬邪教、封建迷信和歪理学说。
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5分)
4.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封建迷信、邪教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2分)
5.谦虚谨慎,顾全大局,服从安排。
尊重同事,互帮互学,团结合作,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维护学校荣誉,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2分)
6.坚持家访,每学期至少家访或与所教学生家长沟通一次,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和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取得家长支持和配合,切实做好学生防流控辍工作。
(2分)
7.禁止有偿补课,严禁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不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和规定之外的课外书刊、教辅材料等。
(5分)
(六)终身学习(10分)
1.具有优良学风和严谨治学作风,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
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努力提高自身科研水平,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
(4分)
2.善于钻研,掌握了科学的教学方法,形成了独创性的教学模式,能使学生主动地、快乐地、创造性地学习,所教学科实现了轻负担、高质量。
(3分)
3.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活动和学历提高进修。
(3分)
四、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记入《达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鉴定表》,并存入个人档案。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得分须在90分及以上;
(二)确定为合格等次得分须在70-89分;
(三)不合格:
69分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和迷信活动;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歧视、侮辱学生;
3.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
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胁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辅导;
4.在参加教育考试中作弊,或在组织参与教育考试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私自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和使用教辅资料。
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6.擅自调课,擅自离开教育教学岗位;
7.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8.疏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损害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9.抄袭、剽窃、侵吞他人教研学术成果,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各类资格、荣誉;
10.非法买卖生源,扰乱招生秩序,或者利用教育教学职务便利,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收受学生家长和各类招生机构钱物等利益;
11.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师德的行为;
12.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五、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师德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一般放在每年第四季度进行。
除家长(学生)评议外,其他评议可与年度工作考核、绩效考核结合进行,也可以单独组织师德考核,力求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师德,并作出考核结论。
(二)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师自评。
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对照《达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测评表》自评得分,并填写《达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年度考核鉴定表》。
2.民主评议。
学校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学生)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检查的力度。
考核工作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分家长(学生)测评、教职工测评、考核小组测评。
家长(学生)测评:
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
家长评议可允许学生代表参与(小学阶段不组织学生代表测评),一般选择在每年第四季度开家长会时进行。
教职工测评:
采取全体教职工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
考核领导小组测评:
考核领导小组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详细查评有关资料,对照考核要素,进行量化打分。
3.综合评分。
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由个人自评分,家长(学生)评分,学校教师评分和考核小组评分四项组成。
各项分值所占比例分别为:
自评10%;家长(学生)测评20%;本校教师测评40%;考核小组测评30%。
即:
师德考核分=个人自评分×10%+家长(学生)测评平均分×20%+本校教师测评平均分×40%+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分×30%。
4.确定等次。
将教师师德测评结果汇总,由学校师德考核
工作小组作出综合鉴定,并对被考核人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公示。
将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
(二)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即不合格。
(三)推荐申报特级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名校长、师德标兵等荣誉的,近三年师德考核必须为优秀(参加师德考核不满三年的,参加考核以来的师德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
(四)推荐申报省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同等条件下,当年师德考核优秀者优先。
(五)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续聘)、表彰奖励、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中,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近三年的《达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鉴定表》。
(六)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按照《达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七、组织领导
师德考核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各中小学校要成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组成。
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占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二。
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建立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师德考核的工作重点在学校,学校要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参与意识;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考核工作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
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
尤其是确定不合格人员等次时,一定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不搞迁就照顾,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要加强日常的监督监测,将师德建设纳入学校制度管理范围,对考核中发现的师德问题,学校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且按隶属关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并上交学校存档。
师德考核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明确具体组织实施的部门,搞好分工,落实责任,细化考核测评方案。
特别是农村村小教师,要按隶属关系一并纳入中心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切实可行的评分细则。
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地各学校师德考核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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