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模板十篇.docx
- 文档编号:13787345
- 上传时间:2023-06-17
- 格式:DOCX
- 页数:26
- 大小:31.57KB
借款合同模板十篇.docx
《借款合同模板十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借款合同模板十篇.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借款合同模板十篇
【精华】借款合同模板十篇
【精华】借款合同模板十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
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
以下是的借款合同10篇,欢送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那么,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证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借款期限为12个月。
自20xx年4月日起至20xx年4月日。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或银行转账记录为准,借款借据与银行转账记录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工程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三、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将借款直接划入甲方以下指定帐户,二手房买卖合同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借款的,甲方认可银行转账记录为甲方收到借款的凭据。
四、甲方承诺:
保证不因任何第三方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保证承当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引起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费用;甲方同意接受、快递方式进行的提醒和催收,对所预留的号码和的真实性负责。
五、本合同在甲方和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空格处手写局部双方均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一致约定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七、本合同项下所有附件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协议均为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能源管理甲方请附复印件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出借人):
号码:
乙方(借款人):
丙方(居间人):
鉴于:
1、甲方拥有资金可以出借;
2、乙方有借款需求;
4、本借款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市区共同签署并履行。
二、付款方式
利率每日计收罚息。
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罚息应于每月的第1个日历日前支付,否那么,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月计收复利。
4.1.3、前述应付未付金额是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但却未支付的利息和本金。
4.1.4、乙方如逾期未还本金而继续使用,那么自约定最后还款日起,应每日按罚息率支付罚息。
4.2、清偿顺序与居间费用
4.2.1、假设乙方归还金额缺乏,归还顺序按照先后顺序为罚息、逾期违约金、应还利息、应还本金。
甲方有权利改变上述顺序。
4.2.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2.3条款之约定,未按时足额向丙方支付居间费用,那么乙方除应正常履约外,还应向丙方支付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
4.3、根本违约
4.3.1、如果乙方擅自改变本协议第一条的借款用途或严重违反还款义务(逾期到达15天及以上),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须在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要求的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罚息和逾期违约金。
4.3.2、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成心隐瞒重要事实,构成违约,应承当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需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向相关国家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与送达
5.1、本项下地址为各方约定之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发生之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另外两方。
因未接到通知而向原地址送达的,视为已经送达。
甲方地址:
:
收件人:
乙方地址:
:
收件人:
丙方地址:
:
收件人:
5.2、本协议履行期间各方所有、文书、等均以EMS为送达方式,且自EMS发出之日后的第三日为送达之日。
六、债权债务的转移
6.1、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本协议下其对乙方债权的转让,甲方转让对乙方的债权应书面通知乙方。
在甲方的债权转让后,乙方需对债权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下其对甲方的还款义务,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6.2、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人。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7.2、乙方如要求本合同项下借款展期,应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并按约定缴纳利息和展期费用。
甲方不同意展期的,乙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八、与保证
8.1、甲方声明与保证
甲方保证其所用于出借的资金合法,且甲方是该资金的合法支配权人,如第三方对资金归属、支配权、合法性等问题主张异议,给乙方或居间人、担保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8.2、乙方声明与保证
8.2.1、乙方保证其所借用的资金,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平安经营,按时向甲方归还利息及本金。
本协议如涉及两人以上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对借款承当连带清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2.1、由甲方通过方式将出借款项汇入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乙方专用账号中。
8.4、丙方声明与保证
丙方声明为双方提供的效劳仅为促成双方交易的居间效劳,除向乙方收取效劳费外,不具有任何形式的资金占用及使用情况。
本协议项下的借款责任由甲乙双方承当,丙方不承当任何担保、保证、连带还款责任。
九、其他
9.1、上述各方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于文首所载日期成立;本协议自甲方将本协议第一条所规定的借款本金数额支付到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乙方账户之日起生效,本日期与签署日期不同的,以本日期为借款期限起始日期。
乙方将本协议下全部本金、利息、罚息、逾期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归还完毕之日,本协议自动失效。
9.2、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附件所示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附件包括:
附件1:
甲方复印件(签字+手印)
附件2:
乙方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3:
丙方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3、本协议的件、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复本的效力与本协议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上述各方均确认,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为前提。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那么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9.5、如果各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那么须提交合同签署地的进行诉讼。
9.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保存壹份,乙方保存壹份,丙方保存两份。
乙方声明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一种方式:
网上银行汇款
第二种方式:
银行柜台转账
2.2、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将根据借款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借款本金数额足额支付到本协议
第一条规定的乙方专用账号中。
2.3、乙方收到甲方的借款后,由乙方通过方式将居间费用汇入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丙方专用账号中。
第一种方式:
网上银行汇款
第二种方式:
银行柜台转账
三、本息归还方式
3.1、乙方须在还款日前一日(不得迟于12:
00)或之前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存入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甲方专用账户中。
3.2、如果还款日遇到法定假日或公休日,还款日期不进行顺延。
如果还款日为每月30日,那么遇到天数缺乏30天的月份,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最后一日。
3.3、假设乙方提前还款,乙方需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乙方和甲方商定的日期当日或之前(非还款日及节假日),由乙方一次性将借款本金和利息存入本协议
第一条规定的甲方专用账号中。
四、违约规定
4.1、违约定义
4.1.1、本协议所称违约是指:
假设乙方晚于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支付利息日和最后返还本金日还款,或者未足额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逾期违约金、罚息。
4.1.2、罚息和逾期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
4.1.2.1、逾期违约金:
当月发生逾期的,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5%计算,不低于100元,每月单独计算。
4.1.2.2、罚息:
逾期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2%收取罚息,从逾期之日起按照罚息
甲方(出借人)签字:
乙方(借款人)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丙方(居间人)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根底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那么,愿意承当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订∶年月日
简单的借款合同范本三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局部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归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局部,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
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借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
: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合同法》、《中华人民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借款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本金数额:
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
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
双方确认:
依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
特别约定: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到达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
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为‰,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条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车辆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
抵押机动车清单。
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
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五条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
乙方全部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
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
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
第七条放款
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
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当赔偿责任。
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
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当保险费用(甲方为第一受益人)。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
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撤消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
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分、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平安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抵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
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到达15日的。
2、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那么,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
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局部归乙方所有,缺乏局部由乙方清偿。
各方同意:
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归还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局部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额20%的违约金。
在上述本息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缺乏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局部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当。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抵押权为前提条件。
5、如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当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市区号)有管辖权的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假设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那么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机动车抵
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所发出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
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借出单位:
建圆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社员:
(以下简称乙方)
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
:
担保人:
①号码:
家庭住址:
:
②号码:
家庭住址: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经甲方、乙方、担保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给以乙用费率为月‰,借款用途为,还款日期为年月日前归还全部本费。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应按合同订立的还款期限归还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资金使用费。
乙方如不按期归还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资金使用费,愿意按资金使用费的%向甲方支付罚费,并承当甲方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含律师代理费)。
三、担保人自愿对本合同中的乙方的债务承当连带保证责任,并监督乙方互助资金的使用。
如乙方没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或没有全部归还其债务,甲方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当保证责任,担保人应立即履行清偿义务,清偿本合同的乙方应按期归还给甲方的全部互助金本金、资金使用费、应支付给甲方的罚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垫付的一切费用(含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四、乙方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信息资料。
(2)接受甲方对其使用互助资金情况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所借资金并按期清偿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资金使用费。
(4)在归还所借甲方资金前,乙方住所、通讯地址、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时,应事先通知甲方。
(5)乙方财务状况恶化、涉及重大诉讼及其他可能影响还款的情况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乙方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所借资金或采取其他措施。
五、甲方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所借出的互助金本费时,担保人应当承当保证责任。
当发生乙方不履行承诺、有足够证据说明乙方没有归还债务能力、担保人向其他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借款 合同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