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及计量仪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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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及计量仪器管理规定
计量及计量仪器管理规走
一、计量管理规定
为了抓好公司产品及主要能源消耗的计量,提高职能部门对计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在用器具的准确可靠,加大对在用器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行为检查,能为生产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安全生产提供准确的数据,降低物料消耗,为正常生产提供准确的操作依据,增加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计量器具分类
A类:
地磅、电子磅、电子秤、电表、水表、用于进出厂货物的计量,各类包装产品的计量,煤气炉用料的计量,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坏境监测方而的列入强制检定目标的工作。
B类:
控制仪表,控制检测生产过程工艺参数的温度、压力、流量、液位成份分析所用的变送器及就地仪表,生产工艺正常运行的一次元件和二次元件,DCS系统。
(2)管理职责
1、计量员及仪表工重点对A、B类计量器具进行检查考核,并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车间对计量工作的管理情况。
2、仪表车间负责建立重点计量仪表检修、检校记录,
每月1日前总结上月计量管理工作。
3、仪表车间每日检查在用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做到各类计量仪表的“三率”达标,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4、公司中心化验室定期对重要计量仪表进行校验,监督各生产车间对各类重点计量仪表的使用情况。
5、公司内部产品及配备电子秤的岗位,由仪表车间计量员,定期自校。
6、电子秤、电子磅岗位必须经常清理,搞好维护。
7、计量检定:
1对A类计量器具的检定:
由仪表车间专职计量员进行定期校验。
2对B类计量器具的检定:
仪表车间每天检查计量器具的封存、使用情况,根据生产车间的需要安排当班仪表工进行校验。
3各生产车间没有对各类计量器具动用、拆封的权力,如果计量器具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计量员及仪表车间进行检定维修。
(三)计量反馈
1、每日相关部门按要求把成本核算所需数据输入核算系统。
2、计量器具运行不正常,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计量员、仪表车间、化验室对口安排校验,并向生产指挥系统反馈存在的问题或校验情况。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给予100-500元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违反计量检定规程,造成计量器具损坏的。
2、未取得计量检定员证书,从事计量检定者。
3、与车间操作人员串通一气,出具错误数据者(大、小磅计量员、统计员、化验分析人员等)。
4、对使用电子秤、电子磅未定期自校、维护清理的。
5、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者。
6、过磅员与外来人员串通一气,损害公司利益者。
7、不经过计量分管领导批准,私自调校、拆封各类生产计量运行仪表者。
8、不经生产办公室同意,与仪表工、计量员、化验室分析工,串通一气,随意调整、更改工艺参数的。
9、对违反计量管理规定,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公司研究处理;对揭发违反计量规定行为的人员,经核实给予表彰奖励。
(五)生产办公室对公司范围内A、B类计量仪表准确率进
行考核,考核指标298%,完成指标不奖励,每降低0.5个百分点,扣责任者100元。
A、B类计量仪表完好率指标298%,完成指标不奖励,每降低0.5个百分点,扣责任者100元。
(六)仪表车间、计量人员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校验,使用部门认为计量仪表存在问题需书面申请生产办公室,经同意后安排仪表车间、计量员进行校验,四小时内反馈。
(七)不反馈或反馈不及时,扣责任者100元。
(八)计量器具不准确,仍然使用者扣使用部门责任者和负责人每人100元。
二、计量仪器管理规定
1、公司各项目、各车间新增加标准仪器,按照固定资产增置申请程序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标准计量室审核,生产办公室批准并下达购置安装计划。
2、公司在用标准仪器报废、降级等处理必须经生产办公室批准。
3、公司重点核算流量表不得随意停表,因检修等原因停表时,必须填写《停表通知单》,上报生产办公室备案。
4、凡属各项目、各车间就地使用的压力表、温度表,由生产办公室组织仪表车间检定,各项目、各车间建立检定记录台帐,到期送检,并且负责维护及保养,防止表计超过检定周期使用。
5、公司各类标准仪器、量具、衡器及质控中心的检测仪器由仪表车间标准计量室统一建立台帐或仪表登记卡。
6、公司标准仪器统一由生产办公室负责安排检定,相关部门按要求积极配合。
7、公司各类量具、衡器及质控中心的检测仪器由标准计量室统一安排检定,衡器的大修由生产办公室实施。
8、生产办公室组织仪表车间标准计量室负责仲裁由于计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9、各类标准仪器、质控中心的检测仪器、衡器、量具必须标贴合格证,方能在现场使用。
10、标准器具的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对标准仪器进行鉴定和修理的操作人员需经有关部门考核,并取得计量检定员证后方可操作。
11、生产办公室仪表车间标准计量室和使用标准器具的单位负责对全公司的标准器具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性,标准仪器无合格标识不能使用。
12、标准计量室负责及时送检公司级最高标准器具和本公司不能检定的检测装置,合理地判定检定周期,并建立健全档案。
13、标准器具的维护和保养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14、所有标准计量器具的技术资料应妥善保存,检定证书的保存时间应不得少于两年。
三、周期检定规定
1、就地压力表、温度表的检定,要参照国家部门颁发的检定或检修规程进行检定,并粘贴合格标识方可使用。
2、要合理安排检定计划,保证标准仪器、质控仪器、衡器、量具能按计划定期受检。
发现未经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正在使用的标准仪器、质控中心检测仪器、衡器、量具等仪器,生产办公室及仪表车间标准计量室有权终止其使用。
四、检测装置抽检规定
1、现场运行仪表抽样组由生产办公室组织技术部及标准计量室组成。
仪表车间计量室:
专职人员1人
生产办公室:
1人
2、现场抽样检点由生产办公室及仪表车间标准计量室根据现场检测装置运行状况和运行周期而定。
3、抽样的日期原则上定为每月下半月,也可根据现场情况提前,并提前一天通知参加部门和参加人员。
4、计量室不得无故推迟抽检时间,必须提
前打招呼,否则记入考核。
5、仪表维修人员要积极配合,工、器具一次携带齐全。
6、抽检时,由维修人员负责接线,操作由抽检组其他
人员负责执行。
7、抽样所用标准器具、接线及工具由计量室联系准备。
8、抽检监测装置的完好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部
制定的《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仪器仪表部分)中的“仪表
完好条件”验收。
的校验数据。
如不合格,经抽检组允许后,维修人员方可现
场调试(允许调试内容见本规定10条),并记录调整后的数
天内将此情况处理完毕,将处理结果交验表小组。
生产办公室有权对此点再次验收,最后考核结果以现场调试后验收结
果为依据。
等:
1各种二次仪表,变送器只允许调试零点;
2各种动圈表只允许调试机械零点;
3其余一律不允许现场调试(例如:
不允许更换表芯、换放大器其他零件、不允许调试电气零点和量程)。
五、标准器具赔偿、报废规定
1、全公司各项目、各车间在用的标准器具因非人为因素造成仪器超差、损坏或技术上落后需自然淘汰的仪器应由使用部门提岀书面报废申请,经生产办公室和技术部共同审批后方可执行,使用部门一并提出仪器报废后量值传递的具体处理方法。
2、属固定资产的标准仪器,损坏后应由使用部门及时申报生产办公室备案。
3、造成仪器损坏的直接责任者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和检查。
4、标准器具作为量值传递器具不准挪做他用,因工作不甚或挪做他用造成仪器损坏、失准由保管人员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承担必须的经济责任,经有关部门检定确认后,仪器价值和损坏程度由生产办公室决定赔款数。
六、计量检定结果审核保管规定
1、技术审核是保证量值准确传递的重要环节,审核工作应依据规程要求,逐项核准,严格把好质量关。
2、本公司检定的监测装置,检定结果须经技术人员审核盖章生效,检定记录等技术文件保存期为两年以上。
3、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所发检定证书,由生产办公室统一保存,期限为二年以上,证书与说明书等技术文件不得随意外借、涂改。
七、计量仪器采购、入库、流转、降级、报废、封存、启封管理规定
1、标准仪器的采购必须由相关部门、相关车间提出购置
计划,经生产办公室审核,综合部批准并下达购置计划。
入厂前要进行入厂检定,经生产办公室组织检定合格后方可入库。
监测装置的入厂检定要记录齐全并作状态标识。
3、标准仪器在公司内流转时,须填写《固定资产转移调拨通知单》写清名称、型号、规格、调入地点等,经生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拨。
各责任部门要填写转移记录,做好归档工作。
4、现场在用监测装置抽检、校对、考核过程中,由于其他因素(除计量器具本身外)造成一定测量误差的允许降低一个精度等级。
5、监测装置的降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写清降级原因经生产办公室及仪表车间标准计量室批复后方可继续使用。
6、标准计量器具的降级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检定出证。
7、标准仪器的报废(固定资产),由各使用部门向生产办公室提岀报告,经技术鉴定后,写出报废意见,并报生产办公室标准计量室备案方可办报废手续。
8、经一次降级使用的监测装置超差后,不得继续降级使用,应统一报废。
9、一般压力表、温度表、量具等易耗表(件)可直接一次性报废,交生产办公室物管中心处理。
10•报废后的监测装置(固定资产)应建立报废台帐。
11、标准仪器的封存(固定资产),由各使用部门向生产办公室提出报告,并报生产办公室备案方可办封存手续。
12、经封存的标准仪器再次使用时,须经生产办公室批准,由相关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监测装置彩色标志使用规范
(-)内容
彩色标志标明的内容要简明扼要,便于使用和有效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四项:
a)标志名称:
表不标志标明的内容
(1)合格证:
用以表明国家有检定系统、检定规程的监测装置,按周期依法检定合格。
(2)准用证:
用以证明计量标准器或由于生产原因暂时无法校验的,经定期确认后准予使用。
(3)限用证:
用以表明生产中使用的通用的监测装置经校对不能达到原动能要求时,可限制在合格量程或功能内使用,必须标明限用范围和限用点。
(4)禁用证:
对国家规定淘汰、起期检定或抽检不合格等的测量设备使用禁用标志,禁止在生产管理中使用。
(5)封存证:
对在生产中流转中长时间不使用的监测装置(固定资产),使用封存标志,防止其流入生产和管理中使用。
这类监测装置可以不按周期检定,在启封使用前检定即可。
(6)检修证:
用以表明生产中停用正在进行长时间检修的监测装置或长时间修理不好的监测装置,使用检
修标志。
(7)待修证:
用以表明生产中短时间停用,准备检修的监测装置。
(8)停用证:
用以表明生产中长期停用,且完好的监测装置。
(9)降级证:
用以表明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满足原精度要求,允许降级一个精度等级的监测装置。
2、有效期:
指在用监测装置的合法使用截止日期。
(二)根据国家对监测装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目前尚未下达统一规定之前,特制定本规定以加强彩色标志的统一管理。
彩色标志包括:
合格证、限用证、准用证、封存证、禁用证、降级证、检修证、待修证、停用证。
(三)统一规格为:
长30mm,宽20mm
理。
挪为他用。
(六)彩色标志由检定员负责填写,有效期、编号填写清楚。
九、压力表技术监督检查规定
1、全公司主要生产岗位及主要压力容器检测点使用压力表,使用单位一经发现不合格立即更换,送生产办公室鉴定。
2、现场检测点安装的压力表,由生产办公室检定,周期为半年。
3、凡是现场设备安装的监测点压力表,要装在明显位置,保持清洁,刻度清洁,刻度清晰,并有超限红色标志。
4、就地压力表要参照检修规程进行检定,并粘贴合格标识方可使用。
5、生产办公室遵照《计量管理考核办法》每月对现场进行考核。
十、各类计量器具检定周期
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关文件、检定规程及设备检修规程制定以下周期
序号
名称
周期
1
电阻箱
一年
2
单双电桥
-年
3
直流电位差计
一年
4
功率表
一年
5
电流表、电压表
_年
6
数字多用表
_年
7
标准电流电压发生器
_年
8
标准热电偶
—年
9
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
二年
10
就地压力表
半年
11
双金属温度计
_年
12
各类长度量具
_年
13
秒表
_年
14
数字频率计
_年
15
分光光度汁
_年
16
酸度汁
_年
17
现场仪表(III型仪表)
_年
18
衡器、案、台秤
半年
19
天平
_年
20
活塞压力汁
二年
21
精密压力计
_年
22
补偿微压计
二年
23
干湿温度计
_年
24
检流计
二年
25
校验仪
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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