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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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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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答案
野性的呼唤答案
【篇一: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首歌,小小的世界,这是狼群之歌。
”(第七章发声的野生)这是当最后一句话从我的眼中消失,我仍然可以感知这一首歌,一个野生的歌曲回声,这使我头晕目眩,总是乐呵呵地没有质疑地陷入所谓的文明世界。
野生,不再是一个弱肉强食的象征,而是一个流出爱,热情,勇敢,忠诚,友情,风险,竞争和容忍的源泉,所有这些美德可以很容易的在野性的呼唤中发现。
杰克伦敦(1876-1916)是世界著名的小说家。
他的小说成功地反映人的本质和命运,表达了他对野生的相互矛盾的看法,他和他的作品特别是《野性的呼唤》,普及了他“为生存而战”的概念。
它讲述了一个名叫巴克的巨大的狗,原本生活在一个丰富而舒适的家,不幸被偷走,被迫学会作为一个阿拉斯加雪橇犬生存。
一开始,巴克十分野蛮,不能陪伴人类。
直到他偶然遇他挚爱的主人——善良的约翰松顿。
最后,约翰的偶然死亡打破了巴克与人最后的连接,驱使他进入他长期渴望的野生世界。
在故事中,巴克和约翰轻而易举地接受了自身野性的呼唤。
说到巴克的想法,终有一天他会离开他的主人约翰,他想做的只是帮助他完成淘金之旅。
他“从那时起,白天和黑夜,从未停止,在绝望中,他突然的飞行很长一段时间,不待他(约翰)……”(第七章发声的野生)巴克希望永远记得约翰的样子,他“两天两夜没离开营地,从不让松顿走出他的视线。
他跟着他工作,看着他夜间进入毯子又在早上离开……”(第七章)当我读到这些话,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一个真正的人类能够这样献身于忠诚和友谊吗?
另一方面,约翰松顿不仅是一个爱狗的人也是一个勇敢大胆的人。
他是如此的简单直接,正是这种简单直接让他成为一个乐于助人的随和的人。
一旦一个目标扎根于他的心脏,似乎除了死亡没有什么能阻止他去实现它。
我不知道坚持是否是使一个人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但我知道的是,一旦拥有它,你离成功便不远了。
杰克伦敦让我从喧嚣和绝望的城市中逃离,进入活生生的野生世界。
在那里,我不能否认的巴克的吠叫对我的吸引力,它启发我去追求几乎失去了一半的人类本性,并挖掘出生命真正的意义。
我们能不能大胆猜想一下,杰克伦敦是不是故意利用巴克给我们大家树立了一个完美的人物模型(除去野蛮)?
答案是肯定的。
我们人类,作为动物,从野生中而来。
但脱落越来越多的野生的标志,那些正是表明我们“不文明”的标志。
然而,谁能充分保证我们没有忽略一些重要的野生赋予我们的美德呢?
特别是如今,让我们停下来,望一望后工业化的世界,思考一会儿,这似乎更重要。
当欺骗,背叛,谎言,私欲和犯罪的东西充满了这物质的社会,是杰克伦敦用这本小说来帮助自己逃避现实并警告朴实的人,对我们,所谓的现代的人,也一样。
有一种非常可怕的现象,现代社会中许多人都热烈的谈论着如何建立与权威的“特殊关系”,如何欺骗和利用对方。
对他们来说,生活是一个戴着面具的过程而不是一个艰苦工作的过程。
每一次浏览网页,政治、商业、娱乐圈、甚至在校园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丑闻。
人的本质是什么?
我们的文明是什么?
我们是不是需要看看我们是从哪里来的?
我们想做自己的良心让我们做的事,这样是好是坏?
我们是不是浪费了大自然恩赐的天赋呢?
是做一个诚实,坦率,热情,有感情和负责任的人,还是做一个精明,冷酷,狡猾的伪君子呢?
当拥抱“文明”的垃圾时,我们正在失去那些好的美德,这些美德正是野性的呼唤。
一旦我们失去了它们,我们就失去了我们自己,我们将一事无成。
我希望这个可怕的想法完全是
错误的,但是现在,它让我不寒而栗。
若当有一天我碰巧站在一个大山顶,眺望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仰望笼罩的天空,感受有节奏的西风吹拂,早晨的太阳将她的温暖和光芒以一种优雅的方式洒向我,但是,在那一刻,我恐怕不能欣赏这些美丽,我是一个迷失的所谓的“文明人”。
千万不要让这些成真,让我们仍然能够回答野性的呼唤。
【篇二:
10野性的呼唤】
s=txt>沉睡的野性归来——看巴克的回归路程
常书音
摘要:
动物的本能才是最本真的东西,“野性的呼唤”是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的产物,也只有在那种极限的自然环境,恶劣的生存条件,弱肉强食的原始世界,文明的臂膀难以控制的极地环境下,才能造就出巴克的传奇故事。
靠近荒野才能听见荒野的呼唤。
如果一定要用一种人类思想文化文明标准去框定衡量,那读到的必定是——在错误的欲望指导下人类文明的退化,道德的沦陷丧失。
关键字:
野性;背离;回归
虽然我一直认为作品形成之后就成了独立个体,每一个读者看到的内容不尽相同,但是不可否认的一点是作者的思想以及对他创作的角色倾注的感情倾向是绝对存在于文本中的,所以我在看文本的时候总是会被作者的情绪感情左右,我觉得我难以抛开创作者的意识倾向看作品。
所以我觉得在北极巴克的转变是一种回归,一种野性的回归。
一、巴克的背离与迷狂
换了个生存环境,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与原本的生活环境相背离,巴克面临的不只是在文明与蛮荒之间做选择,更是在生存与毁灭之间做取舍。
对于一个人来说,可能“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但是对于未能登上生物智慧之顶的动物来讲这是一个根本不需要考虑的问题,当然排除我们的主角是个从小受到贵族般文明熏陶的狗,换句话来说,一只开化得过了头的狗。
所以这个问题在巴克的脑袋里可能会有孰轻孰重的掂量?
这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红衣训狗
人没有给他这个机会,或者说作者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巴克从被卖掉,到被红衣人调教到没知觉,巴克一直在反抗,因为他以前一直是个王者,从没人敢这么对他,他的自尊让他不允许有人冒犯他,还因为他从没有被打败过。
但是红衣人做到了。
等巴克有了知觉,却没了力气。
又饿又渴,又被打了一顿,没有反抗的能力。
巴克有尊严,同时,巴克也有智慧。
“那个人胜利了(他明白这一点),可是没有把他驯服。
”好汉不吃眼前亏,精神上没有服从,就不算驯服。
他非常非常的清楚,他没有办法和手拿棍子的人争。
他接受了这次教训,而且后来一辈子都没有忘记。
那根棍子就是个启示,让他初次尝到了原始法则的滋味。
那些败下阵来的狗对那个人大讨欢心,摇尾乞怜,巴克不屑。
还有一只狗既不肯献殷勤,又不肯驯服,在争霸的角逐中最终被杀死了。
在红衣训狗人那里巴克旁观了一幕幕残忍的表演,巴克深切地、一遍又一遍地体会这样一个道理:
手拿棍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则的人。
生存还是毁灭,这个问题直接被忽略掉,答案显而易见。
在北极这样一个个体无法改变的环境之下,不会学着适应,不会改变,注定要走向死亡。
所以巴克从红衣人那里开始转变,背离自己的过去,包括过去的生活环境、身份地位、价值标准。
在这个世界之外的世界里,没有和平,没有闲暇,连一时一刻的安全也没有,一切都在混乱中骚动,每时每刻生命和肉体都面临危机。
这里只有有与巴克的过去完全不同的生存法则,一种野蛮的、血腥的、暴力的法则:
棍棒和犬牙。
巴克适应北极生活受到许多“老师”的影响。
红衣训狗人是巴克的“启蒙老师”。
他让巴克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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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温和惬意生活中清醒过来,给巴克上了刻骨铭心的一课。
训狗人用大棒给巴克启了蒙,让他粗通了强者为王的道理,同时也用大棒敲掉了巴克出人头地欲望中盲动和躁动的成分,使它变得越发危险。
陌生生活的现实露出了残酷的一面,促使巴克毫不畏缩的面对这残酷的现实,同时又用本能所唤醒的全部精明来应付。
在红衣训狗人那里被驯的各种各样性格命运的狗,也间接成了巴克第一堂课的辅助教材。
犬牙的法则是间接进入巴克的灵魂的,要不然他也不能活着从这个教训中受益了。
卷毛科莉的惨死,野性十足的狼式战法给巴克的恐吓让巴克永难忘怀——“别提什么公平较量,只要你一倒下去,就算完了。
”明白了这一点他就永远不能倒下去。
作为拉雪橇的头狗,斯匹次经验丰富,斯匹次的调教让巴克学到不少东西,并且斯匹次给的威胁让巴克保持着警惕,从另一层面讲帮助巴克形成危机意识。
斯匹次在与巴克的决斗中失败,让巴克重温了卷毛科莉死的那一幕,一遍遍警醒自己,“别提什么公平较量,只要你一倒下去,就算完了。
”当然斯匹次的头狗经验,也成了巴克任头狗后最有用的教材。
不得不提一个必要的影响,那就是派克——这只狗爱装病,还很会偷东西吃,是他为巴克做了示范,让巴克学会偷。
巴克首次偷戒这件事具有重大意义——它标志着巴克适应了北国的生存环境,也标志着巴克良心减退以致崩溃。
“在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北国,不具备根据变化的条件自我调节的本领也就离死不远了”;“在毫不留情的生存斗争中,良心不仅百无一用,而且是绊脚石”。
以前他接受文明的熏陶,可以舍身卫道;而现在他已经彻底摆脱了文明,它具备了舍弃道义保全自己的本领。
于是在诸多因素的作用下,巴克的背离由最初的被动逐渐变为主动,新的生存方式逐渐深入巴克的精神深处,也唤醒了他血液中来自遗传的野性成分。
在背离过去的一切,逐渐适应北极的生活的同时,巴克陷入了对雪橇生涯莫名而费解的自豪感而不能自拔。
“这种自豪感驱使雪橇狗拽着缰绳,至死不渝,视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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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生态视角解读《野性的呼唤》
明明背离了文明世界,为何还会产生这样一种就算在文明世界也被推崇为高尚的精神境界?
究竟哪一个才是文明的世界?
到底是我们背离了原始的文明,还是巴克背离了现代的文明?
有人说能够欣赏这种高尚的世界是文明的,那么北极的寻金世界仍能算得上是文明的,并非蛮荒。
只不过这片土地太边缘处在文明与蛮荒的交界,并且这界线也不明显罢了。
文明的界线是模糊的,既存在于左边又存在于右边。
缺少文明的束缚,在这种环境中最能催生
的是更接近自然的原始状态。
狗队追捕雪兔时,巴克飞驰在前面,“一心想要扑倒那个活生生的肉体,用自己的牙齿杀死他,把嘴巴深深地泡在温热的血泊里,一直泡到眼睛。
”巴克跟着桑顿的时候夜不归宿,身上的血腥味比以往更浓,他杀死黑熊,猎鹿,“他杀戮是为了充饥,而不是嗜血成性,只不过他更愿意吃自己杀死的东西罢了。
”他盼望更大更强悍的猎物强敌。
渴望挑战,渴望用强大的敌手来挑战自己的极限。
巴克捕猎领头的公鹿体现了他受到人类文明驯养的狗的智慧和野性的狼的狡猾,以及他历尽险境所获得的经验。
这一切把他造就成荒野上最强悍的走兽之一。
巴克在追捕猎物的过程中显露出的生命巅峰的迷狂。
二、巴克的挣脱与回归
已经成为野兽的巴克一直不肯回归荒野,是因为他挣脱不了人类世界的羁绊——一种始于远古的被驯化了的文明情感。
这种不同物种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忠诚并不是基于厉害关系,而是用爱来做纽带的。
巴克有一所精神家园,即使他最后和狼群生活在荒野,每年夏天他都要独自回去,在那片林间空地呆立上一阵子,然后发出一声声凄厉的长嗥,然后离去。
那是约翰桑顿最后的栖身之地。
巴克跟过许多任主人,对不同的主人,巴克有着不同的态度感情。
与巴克有着庄严高尚友谊的米勒法官,给巴克深刻教训的红衣训狗人,正直公道的信使弗朗索斯和佩罗(佩劳),负责的驭手苏格兰混血儿,三个靠不住的怀着浪漫冒险幻想的美国年轻人查尔斯、哈尔、默西迪斯,让巴克第一次拥有爱的约翰桑顿。
桑顿对巴克的爱护超过巴克以前所有的主人给予过的爱护。
在北国,和钱比起来,狗算不了什么,人们能抛弃为他们卖命到已经没用的狗,把他们卖了。
只有桑顿,桑顿是特别的,他在巴克将被杀之时救了巴克,并且细心的照顾,让巴克重新恢复,给了巴克从没得到的温情。
巴克对桑顿如火热烈、如痴崇拜的爱,是因为桑顿救了他的命,更是因为他是个理想的主子。
“别人眷顾他们的狗是出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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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和生意人的算计;而他却情不自禁地把狗当做自己的孩子来关怀。
”从约翰桑顿这里巴克得到了新生,第一次拥有了爱,真挚热烈的爱,巴克真正被驯服了,不是被大棒和犬牙的规则驯服,而是被爱驯服,发自内心的服从,他甚至不辨是非的遵从桑顿下发的所有指令,悬崖边的忠诚测试,巴克的忠诚护主举动,激流险滩上的救援,独自拉动半吨货物为桑顿赢得东部寻金之行所需的装备,每一件事都表现巴克毫无保留的爱着他的主人。
如果说在遇到桑顿后巴克再也没有什么好恐惧的的事物了,没有大棒犬牙的威胁,没有无休歇的奔波,但是有一件事是巴克恐惧的——“他害怕桑顿会像佩罗、弗朗索瓦和那个苏格兰混血儿一样,从他的生活中消失。
这种恐惧,不管在夜里,还是在睡梦中,他都无法挥去。
每逢这种时候,他就驱除睡意,冒着风寒蹑手蹑脚地来到帐篷的门帘前,站在那里聆听着主人的呼吸声。
”这成了巴克唯一的恐惧,也成了巴克在人类世界最后的羁绊,每当巴克被原野深处的呼唤引诱时总有一个人唤回巴克将要远去的心。
在两种选择中间巴克是矛盾的,一方面想和丛林兄弟到森林深处,一方面又不舍得离开约翰桑顿。
因为被驯服过所以不会自己挣脱,更何况巴克对桑顿的服从是发自内心的。
巴克的背离是被动的,巴克对人类世界的挣脱也是在一种被动的状态下发生的,他甚至对离开约翰桑顿没有一点心理准备。
所以当桑顿死后,“整整一天,巴克不是在塘边发呆,就是在营地里游荡,死,是不再运动,是生命的消逝,巴克知道这些,他知道约翰桑顿是死了。
这让巴克心里没找落的,这是一种有点像饿却不能用食物填满的感觉。
”这种用食物填不满的感觉,我们称之为空虚,一种精神的心理的空虚。
当巴克最后的恐惧也落实后,巴克“生平最后一次让情绪压倒了机巧和理智”,“约翰桑顿死了,最后的纽带断了。
人类和人类的指令再也管不住他了。
”带着早已回归的野性,巴克和狼群一起跑去,回归荒野。
在标准的文明世界里,巴克和米勒法官之间是一种庄重而高尚的友谊,开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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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生态视角解读《野性的呼唤》
入野性回归历程的巴克回想最多的不是米勒法官那里的生活,而是遇到红衣人之后的生活,最后回到荒野,巴克纪念的不是米勒法官,不是红衣人,不是雪橇生涯,而是约翰桑顿。
到这里,巴克的回归有多重含义:
野性的自我回归;回归原始荒野,回归自然;情感的回归。
也许还能挖掘更多。
巴克回到荒野把什么都抛下了,就只有两种东西他仍带着:
一个是智慧,一个是爱的记忆。
三、结语
读完《野性的呼唤》的时候,我感受到的是一种说不清楚的感情,一种简单的冲动,一种想要奔跑飞跃的冲动,一种想要扑向原野深处再也不回来的冲动;但又有一种克制,一种嗜血又不成性的克制,一种奔向远方又能够记得回家的克制。
不管跑得多远都不会迷失回家的方向。
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总有一个矛盾的问题徘徊在我脑中,我在想,是我们向着文明奔跑的太久太远了,还是巴克向着原始蛮荒往回跑得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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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生态视角解读《野性的呼唤》
文明时代下的荒野
邓杨燕
摘要:
《野性的呼唤》犹如梁晓声的《浮沉》一般。
当一场灾难突然降临,地壳变迁,城市在一夜之间从陆上断裂,孤岛似地漂浮在惊涛骇浪之中。
浮城中的文明世界因环境的巨变而变得无比混乱和丑陋,人类为了生存相互厮杀的场景让人颤栗。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文明的时代,却在人类的“大棒”和“獠牙”下,在环境的日益恶劣下,一步步地从文明中心退回到荒野中去。
虽然没有像浮城里的人一样丧失人的本性,但如果人类还是贪婪地索取着自然,那么有一天生活在文明时代的人也会像巴克一样退回到精神的荒野里。
关键字:
文明时代;荒野;回归;人与自然
一、文明的“荒野”化
文明的“荒野”化即为“文明时代的荒野”。
《野性和呼唤》是围绕19世纪末20世纪初北美淘金者去严寒的北方淘金而展开,在这个时期的美国正处于工业文明发展的初期年代,但这里的人类为了自己的利益,向荒野凿井采矿,并肆意毁坏野地和森林。
这种不文明的行径正是文明时代下隐射的最本质的人与自然的不生态,文明仅仅只是一种时代的文明,而不文明则是一种精神的病态,也是人类自我中心的意识体现。
荒野有两层意蕴:
荒野是指荒凉的原野,是自然最朴实的写照。
巴克在人类野蛮的鞭打下,一步步地走向了荒野。
完成了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变,这是一种本性地回归,也是对自然的归属。
人类不断的索取自然资源,从精神的生
态退回到荒野的世界里去。
文明下的荒野,既是对人类精神生态的讽刺,也是对原始自然地一种深思。
二、文明荒野化的原因
(一)经济驱使下的生态失衡
19世纪末20世纪初北美发现金矿,大批的淘金者涌入平静的荒野开井凿井,在利益的驱使和对金钱的欲望下,人们认为自己是一切生物的主宰者,自然里的一切都是他们所利用的工具,扭曲的生态观是人类陷入生态危机的开始,也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体现。
《野性的呼唤》里的主人公巴克一生经历过四个主人,当两个陌生人把巴克捆绑在车厢,拉往无法预知的远方时,巴克已经开始在文明的中心渐行渐远。
痛苦,狂躁,咆哮,巴克一次次的想要挣脱这种被束缚的恐惧,但一直生活在文明时代的巴
克怎么会明白在经济欲望膨胀的人类眼里,驯服一只狗用大棒和獠牙足矣。
当穿红绒线衣的人一次次挥动手中的大棒,把奋起反抗的巴克打的满身是血,打的失去知觉时,巴克明白了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明白了现实的凶残,于是他潜在的狡猾的天性被唤醒了。
在工业时代,人们认为自然只具有工具性价值,也就是自然是人类实现自己目的的手段和工具。
人与自然,与动物之间的关系不在是和谐,平等共处的关系。
人类肆意索取自然资源,破坏自然环境,用凌驾于自然地生态观统领自然。
在自然面前,狗不在是人类的朋友,他们只是淘金路上必须的一种苦力工具。
人类极度的自我的中心意识,经济驱使下的生态观正是巴克唤起最原始的狡猾天性,开始离开文明时代中心的原因。
(二)恶劣环境下的文明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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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想知道答案,就是这样带着疑虑和困惑我读了下去。
想问你可曾尝试过以一种认真地态度与一个动物沟通,倾听它地声音,感受它的感情?
虽然越来越多的动物被人们豢养,当作宠物,可是,它们只是宠物而已,人们只是把它们当作一条招之即来、呼之即走的宠物而已,并没有平等、自由与沟通。
在杰克?
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
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
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
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
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
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
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假如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
巴克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为一些人挖寻金矿,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
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
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
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
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
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
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
然而,尽管它在狗群里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可是它终究只是一条狗,一条被人类所奴役的狗,在人类面前,它只是一个畜生,没有关爱,没有地位,直到桑顿的出现。
桑顿最初也如其他人一样,不断地驱使着狗群在冰天雪地里拉着他们前行,知道他的同
伴葬身冰湖中。
或许是因为一无所有,桑顿更珍惜他现在所拥有的,同时也把利益之类的看淡了。
他和巴克成了朋友,是的,朋友,一条狗和一个成为了朋友,不是怜惜、不是一时兴起,而是在那危难的环境中结成了同志般的感情。
巴克能感受到桑顿的感情,而桑顿也能从巴克默默凝视的眼睛中读出它的感情。
当他们抵达到一个大森林的时候,当巴克听到森林那边一声声狼号的时候,它感觉自己体内有种力量在被召唤,它觉得自己体内有种力量被唤醒,可是,因为有了桑顿这个朋友,因为有了感情的羁绊,巴克把这样一种召唤压抑着。
直到有一天,它从森林中回来之后,发现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它体内的野性在那一刹那爆发。
最后,它咬死了那群印第安人,随后,他的内心的野性苏醒了,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
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
?
最终成为了狼王,和那些野兄弟并肩在雪原上自由地奔驰,唱着一只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那就是狼群的歌……
我们看到人类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一群狗身上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不只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这样一个生存法则,是的,这就是一个生存法则:
“适者生存”“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讲究“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力,最直接的生存方式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就是从最初被食的情况,一步一步积累经验,到了食的地位。
在《荒野的呼唤》中巴克是一个胜利者,在广漠的雪原中自由地奔驰。
而我们又何尝不能呢?
有奋斗,有坚持,才能生存,才能换得永恒的自由。
世界是复杂的,能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
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这便是真实的生命作者通过对布克的遭遇和命运的描写,显示了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迫使人们进行无休止的斗争,在经历了各种磨难和挫折后,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只有强者才是生命的主宰者。
透过动物之间血淋淋的争夺与打斗,我看到的是我们文明人之间“文明”的争斗。
不计手段、不计后果,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争个头破血流。
曾经我会鄙视这样的行为,可是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因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的,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必须争取,就必须让自己不断变强,要提高自己必须拿出自己体内的本能来。
这是我看后的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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