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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问题解决方案共22页
农村养老问题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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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辅导
一: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
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
一、价值定位
鉴于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且发展不平衡,农村养老保险还无法普及,还不能有效地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在近一段时间内社会养老保险还不能替代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
所以,当前我国的农村养老要建立以家庭养老为主体,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集体养老为必要补充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二、巩固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
1、加强家庭养老的法制建设。
家庭养老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是强化家庭养老功能的重要保障。
目前关于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在《婚姻法》、《继承法》、《民法》和《刑法》中都有体现,国家还专门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但这些法律法规对家庭养老的规定原则性强,规定了子女有养老的义务,但对子女承担的具体责任以及不承担责任的具体处罚措施没有明确规定,可操作性差。
我们应该根据我们农村家庭养老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法律,用详细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子女的责任,如果没有尽到责任就要受到一定的惩罚。
由于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我们还要加强普法教育,把家庭养老、赡养老人等观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下去,让农民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尊老,人人养老。
2、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
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使他们从小就养成尊老敬老养老的高尚品德。
二是把敬老养老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积极宣传敬老爱老的先进事迹,形成一种尊老敬老光荣,不敬养老人可耻的社会风气。
3、大力提倡女儿养老。
养儿防老这一传统观念,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我们要对养儿防老的习俗进行改革,提倡女儿养老。
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都得到显著提高,经济依附大大减少,她们也开始逐渐的掌握家庭权力,这就使女儿养老成为可能。
当前就有很多无儿老人在女儿家养老,甚至有些和儿媳关系不好的老人也在女儿家长期居住。
女儿也是父母亲手养大的,与父母的感情亲无隔阂,和儿子一样能使老人在物质和精神方面得到很好的赡养。
4、政府可以为实行家庭养老的家庭提供政策上的优惠。
这不仅是一种激励
措施,也是对家庭给社会分担责任的一种补偿,更是对农村老年人的保护和负责的担当。
根据我国农村的现状,政府可以对与父母同住的家庭和赡养老人的家庭给予税收上的优惠或住房上的补贴,也可以直接从物质上对农村养老的家庭提供资助。
通过这种激励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家庭养老。
三、完善农村养老保险
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正常运作提供物质基础。
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农民生活贫困,没有经济能力缴纳保险费或投保档次太低,致使养老保险的养老功能降低。
所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途径就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让大多数农民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都切实感受到这一制度的实惠。
2、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
政府要尽快地制定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体系。
通过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来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提高广大农民对政府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决心和信心。
3、政府要逐步增加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
目前,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由于个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集体投入和个人缴费都严重不足。
政府理应承担起更多的责任,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都不高的情况下,政府更应当加大资金投入。
4、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构建安全、有效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内在要求,需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运作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没有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就是再好的政策和规范也难以有效的实施,就是更多的基金也难以发挥社会养老保险的功能。
四、规范集体养老
集体养老作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必要补充,对没有条件进行家庭养老又无力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老人,集体养老模式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各乡镇政府和村集体要进一步完善集体养老制度,妥善管理好敬老院,给予五保老人物质和精神上的照料,让所有的老人都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当前,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众多,农村养老形势严峻。
在农村很多老年人的生活还得不到保障,不能做到老有所养。
很多农村老年人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
面都存在着一些问题,解决农村养老问题迫在眉睫。
农村养老模式主要有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保险和集体养老等。
家庭养老是我国的传统养老模式,也是当前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模式。
我们要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作用,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更好地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
农村养老保险也是解决农村养老的重要方式,但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这一养老模式还无法普及。
农村养老保险的有效运作,需要在农村经济的大力发展、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农民的积极配合。
集体养老作为农村养老的必要补充,对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
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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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农村养老问题现状及解决方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的养老隐性问题将显性化。
解决农村人口养老问题将是社会不得不面对的重要任务。
在目前广大的农村地区,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三种模式是基本的养老保障方式,而社区养老模式则是一种新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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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问题现状及解决方案。
随着二十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逐渐小型化,大多以一至两个子女为主。
与此同时,随着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以前只在城市里出现的“空巢老人”现象,如今在中国农村也日趋普遍。
由子女长年不在身边,依靠家庭养老也就成了一种泡影。
人口老龄化已经来临
人口不断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老百姓对养老日益关注。
许多老年人无奈的感叹:
“养儿防老防不住,国家养老保险不完善,老有所养由谁养?
”对于老人,子女孝敬是天理人伦的要求,90%以上的农民仍然靠传统的家庭养老。
但是独生子女一代的父母很快就要进入老年期,他们面临着一对夫妻要面对四位老人的现实,养老将成为独生子女的不可承载之重。
这就是现代农村养老问题。
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
目前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正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传统的家庭养老、儿女养老模式正面临挑战。
我国农村养老面临的现状:
家庭养老占主体地位
家庭养老长期以来都是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模式,这与我国农村的传统文化、生产方式、经济水平低下等因素是分不开的,特别是一些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环境闭塞,与外界联系甚少,还保留着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更决定了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
生育率下降、子女减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还使得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照料产生了许多困难。
子女多意味着老年人有较多的支持来源,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使得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变得异乎寻常的困难。
总之,家庭的小型化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同时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
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
养老功能的弱化具体体现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方面。
在经济供养上,一对农村夫妇往往要供养4个老人,抚养一个小孩,经济负担加重。
加之我国农村经济本身就比较落后,因此,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正受到挑战。
在生活照料方面,大批农村青年劳动力常年外出打工,不仅无法照料家中老人,反而把孩子和家中农活留给老人,农村养老负担沉重。
在精神慰藉方面,由于家庭小型化的演进,子女外出打工,父母与子女间缺乏感情交流,难免孤单寂寞。
一些青年夫妇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有限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向独子或独女倾斜,产生了“重幼轻老现象”,这对老年父母的心理健康和实际的生活质量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老年人自理能力下降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人的平均寿命延长、患病率、伤残率上升。
同时,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下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
农村养老这一切必将加大家庭的负担,也必将导致年轻人消极拒养老人情绪的增加。
另外,以前农村养老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土地,可是,现在农作物根本不值钱,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能解决基本温饱问题已经不错了。
在医疗、教育等日常消费开支急剧膨胀的情况下,大多农民根本顾及不了自己的养老问题。
农村养老问题现状及解决方案
怎样解决农村养老问题:
一、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二、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中央财政应给予补助,确保同一地区参保农民将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是相同的,这体现了农村养老制度的基本性、公平性和普惠性。
地方财政对所有参保农民给予缴费补贴。
三、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险费,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农民给予适当鼓励。
个人账户养老金依据本人缴费多少和年限长短,有高有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反映了个人收入、地区发展、集体组织实力等方面的差距,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四:
农村养老问题现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的养老隐性问题将显性化。
解决农村人口养老问题将是社会不得不面对的重要任务。
在目前广大的农村地区,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三种模式是基本的养老保障方式,而社区养老模式则是一种新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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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问题现状一:
农村养老现状报告发布超半数 农村老人还在劳作不想进城
四成多的农村老人喜欢的养老方式是与子女同住,而超过六成的农村老人不喜欢进城养老。
6月6日,在上海财经大学举办的“老龄社会公共政策挑战与治理创新”国际论坛上,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张雄教授负责的课题组带来这份《20xx中国农村养老现状国情报告》。
从事劳作是中国农村老人的特点据介绍,此次农村养老调查历时两个月,调查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份573个县,有效问卷约万份。
在农村老人健康状况方面,从农村老人健康自我感觉的指标来看,四成以上的老人自我感觉较好。
调研发现,近四成老人患高血压,两成老人多半患颈椎、腰椎病。
约%的农村老人能够完全自理,其余老人则在自理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
20xx年有%的老人参加过体检,东部的老人参加体检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区域。
在农村老人经济状况方面,调研发现%的农村老人还在从事职业性的劳作,比如在田里干活或者其他劳作,几乎所有的老人仍然从事一定程度的家庭劳作,这是中国农村老人的特点。
农村养老问题现状二:
空巢家庭超过半数
张雄介绍,新农保对经济较发达地区养老经费贡献率占比很高,土地收入对农村养老经费的影响力仍然是最基本的。
在农村老人消费支出方面,饮食、医疗与人情往来占据前三位,尤其人情往来在农村老人的消费中占到比较靠前的位置。
在农村老人家庭关系和心理状况方面,传统的大家庭转变为小家庭,子女外出导致年轻人在老人身边抚养比例降低,空巢家庭超过半数。
张雄称,农村老人不喜欢进城的主要原因包括生活不习惯,没有亲友熟人说话,生活费用过高等原因。
“老人们对家庭关系、配偶关系和子女关系满意程度相对来说都比较高,都逾八成,所以农村的老人容易满足,他们有着深厚的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的认知。
”张雄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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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问题现状
在农村老人生活质量的状况方面,调研组发现,农村正在从耐用消费品阶段进入大众消费品阶段,现代化通信工具在农村提前普及,留守老年人群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比如在拥有座机、手机指标中,东部拥有占比是%,中部、西部和东北部为%、%、%。
八成老人对整体生活表示满意。
张雄发现,农村老人整体生活满意感受正面积极,有%的老人对目前的状况表示满意。
“老人们对邻里关系满意度最高,表示很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合计%。
在与子女关系方面,大概有%的老人认为跟子女的关系处得还是不错。
再次就是与配偶的相处,大概有%的人表示双方关系较好。
”张雄称。
约%的农村老人不愿意进养老院,原因包括自己觉得不光彩,经济不能承受,服务质量存在问题,怕子女被人指责,在养老院不自由等。
在农村,家庭养老是绝大多数家庭唯一的养老模式,农村“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
虽然两个老人居住和一个老年人独自居住的情形也存在,但他们都需要子女经常去照顾他们,从物质上和精神上给予相应的支持。
虽然现阶段中国农村的养老模式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并且这种以“土地养老”、“养儿防老”为主要方式的家庭养老也有其深厚的经济因素和文化心理基础,但是,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中国农村的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着种种挑战。
首先,农村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农民的养老压力逐渐加大,养老的经济负担和养老服务负担将更加沉重。
按目前的政策规定,一个农村家庭最多只能有两个孩子,这样将会使得家庭供养资源减少,而子女养老的人均负担却是成倍增长。
将来,一对夫妻要赡养四个老人,抚养一个或两个小孩将会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很显然,在这样的家庭人口结构下,一旦老人生病后,庞大的医药、护理和营养费用负担极重,他们要面临着经济和时间的双重压力。
过于沉重的养老负担会严重削弱农村家庭自身的经济积累能力、扩大再生产能力、子女教育能力,乃至大大弱化中国农村的自我发展能力。
其次,国家对农村养老行为规范和调整力度减弱,不良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对一些农村人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加之国家法律对老年人权利保障不够,使得有些老人在家庭中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传统的家庭养老是建筑在传统道德基础上的行为,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老人生活质量的好与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养人的自身素质和精神文明程度。
因此,在农村家庭养老的模式中,有的老人能生活幸福,安度晚年;有的老人只能维持温饱;有的老人却受到虐待。
这就反映了农村家庭养老形式还不能为老人晚年生活质量提供完全的保障。
对一些家庭养老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农村基层组织除了调解外,很少用法律手段去解决,即使依法判决了,又由于相当一部分农民法律意识差,法律文书的执行往往显得苍白无力,老人的生活质量依然得不到保证。
最后,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生育率下降,家庭规模缩小,使得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也意味着健康不佳的老年人在经济供养之外还面临生活不便,照料不够,精神苦闷等问题。
再加上现代社会人口流动越来越快,空巢老人增多,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迫于岗位竞争压力,使他们根本无暇顾及在农村的父母。
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是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所不能解决的。
鉴于此,许多地方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已开始逐步探索多元化、多渠道的方式,为农村养老提供可靠保障。
五:
中国农村养老方式现状
在目前广大的农村地区,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三种模式是基本的养老保障方式,而社区养老模式则是一种新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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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养老方式现状,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大家阅读参考,快来看看吧!
据1998年底统计,全国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9300万人。
这个庞大的老年群体与城市老年职工的重大差异是他们无工薪,没有退休年龄的规定,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不能享受退休金待遇,生活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
如何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是一大难题。
但这个难题又必须解决,因为,这关系到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关系到农村的繁荣和稳定,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中国农村养老方式现状
一、我国农村老年人养老的现状与特点
在目前经济形态下,我国农村除了少数发达地区之外,绝大部分地区的基本养老模式还是“家庭养老+社会救助供养”,这种状况基本反映了我国农村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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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养老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
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
养老内容,主要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籍三个方面。
家庭养老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建国以来,农村经济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党和政府努力在农村建立和发展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家庭在养老中的地位并未发生根本动摇,其作用也未为其他养老方式所取代。
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特点:
一是绝大多数老年人依托家庭养老。
据民政部最新统计,截止1999年6月,农村%的老人靠家庭赡养,而依靠退休金生活,集体供养及入住敬老院养老的老人仅占%。
这除了表明居家养老的巨大优势,人到老年,恋家、爱家,更乐意在家庭养老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也是重要因素。
二是老年人绝大部分与子女居住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
我国长期以来,老人都是同子女包括已婚子女甚至孙辈、曾孙辈住在一起,形成三代同堂或四代同堂的大家庭。
在这些大家庭中,老人是一家之主,在生产和生活中处于支配地位,只要不分家,儿子媳妇很少有个人财产,也很少有儿孙不养老的情况。
现在我国农村老年人多数仍然与子女住在一起。
据199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户中,老年人与成年子女等亲属生活在一起的有6764万户,占有老年人口户%,其中三代户又居绝大多数。
农村老年人与成年子女住在一起的原因很多,除了由于我国具有尊老养老的传统和老少同堂合家欢的家庭观外,目前在很大程度上也还是由于经济原因。
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既是生产单位又是消费单位,老人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尚未建成的情况下,在经济上只有靠子女供养,同时子女也需要老人帮助料理家务及照顾孙辈,也愿意与老人住在一起。
三是“分而不离”家庭多。
农村老年人有一部分与成年子女分户居住,由子女提供老人的生活料理。
这种供养方式有两种情况:
一类是老人有劳动能力,靠自己的劳动收入养活自己,子女助耕助产;另一类是老人把责任田交给子女耕种,子女把口粮和一部分现金交给老人。
但即便如此,其中很多家庭仍是“分而不离”,即老年父母家庭与成年子女家庭,同住一个地区,相距较近,在生活和感情上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
同时老人独自生活,一般是老俩口都健在,一旦丧偶或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时,就会和子女合居一起,复归家庭供养组合方式。
为巩固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有些地方采取了行政或法律手段巩固和强化家庭养老,如实行村厂挂钩(通过订立公约的形式促使乡镇企业职工赡养父母)、签订赡养协议书(从法律上保证子女对老年人的供养)等。
这是在目前家庭供养老人出现困难,而社会化养老制度又未形成的情况下采取的强化家庭养老功能的手段。
这种养老方式已与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方式有所不同。
还有些地方鼓励低龄健康老人开展老有所为,走积极养老之路。
一些乡镇将部分山林、渔塘划给老年人经营,鼓励他们运用丰富的生产经验从事种养殖业,劳动收入作为养老费用。
(二)社会养老为补充形式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农民的社会保障和生活福利问题。
早在1956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合作示范章程》和1962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中,对于如何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和生活福利制度都作出了原则规定。
根据这个规定,全国各地陆续对孤寡老人实行了带有救济性质的“五保”制度,一些乡村还建立了养老退休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中央提出“七五”期间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雏形以后,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保险业务部门普遍重视农村社会化养老的研究和探索,并进行了大量试点工作,又取得了可喜成绩。
目前,农村社会化养老主要有以下形式:
1.五保供养。
改革开放前,社会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孤寡老人在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给予照顾和物质帮助。
五保供养经费,在公社、生产队统一经营时,主要从集体公益金中开支。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供养五保户的款物,主要从村提留或者乡统筹费中列支。
有些地方还从乡镇企业上交的利润或集体经营的项目中提取一定的经费,用于供养五保户或兴办敬老院。
政府也从救灾救济款中安排一部分经费。
五保供养的标准相当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
供养形式分为集中供养或者分散供养两种。
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养工作条例》,为保障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8年全国有万人享受五保供养,其中62万由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
全年地方财政拨款亿元,集体统筹资金18亿元。
此外,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还对数百万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其他贫困老人提供了临时救济和最低生活保障。
2.优抚对象中部分老人的优待抚恤。
优抚保障是国家对革命事业或国家安全作出贡献的军人及其家属的特殊社会保障。
保障资金主要由各级财政和农民群众统筹负担。
1998年全国支出优抚保障费用亿元(各级财政拨款亿元,社会统筹亿元),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47万人。
其中,定期抚恤烈士家属47万人,年人均抚恤支出999元;定期抚恤革命伤残军人万人,在乡革命伤残军人年人均抚恤支出1073元;补助在乡复退军人万人, 年人均补助支出525元;补助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6153人,年人均补助4293元;群众优待现役军人家属242万户,户均优待标准1200元。
在上述优抚对象之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农村老年人,他们不同程度地享受了国家的补助和优待。
同时,国家还建有802个光荣院,供养了近2万孤老优抚对象。
3.农民退休养老制度。
一些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或村,从集体积累中列支养老基金,对已进入老年的农民按月支付一定的养老金,建立了范围较窄、标准较低、不很规范的农民退休养老制度。
一些地区还对老年人医药费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
从全国范围来看,享受养老退休金的范围大致分为四类。
第一,凡是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农民都可以享受退休待遇,定期或不定期地从乡村经济组织中领取相应的养老退休金。
实行这种办法的,主要是沿海靠近大中城市的郊区或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乡村。
第二,主要是对那些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定期发放一定金额养老金。
第三,对少数年事已高,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实行养老退休办法。
第四,对乡镇企业职工发给数量不等的退休金。
这种社会养老办法尽管在农村还是极少数地方,而且在保障范围、退休金发放水平等方面还不甚稳定和规范,但却是农村养老方式迈向社会化的有益探索。
4.养老储蓄或商业养老保险。
随着农村部分居民生活日渐富裕和保险业的发展,一些农民参加了各种形式的农民养老保险。
这既可作为未来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形式,也可为将来向社会化养老制度转轨奠定基础,缓和老龄化高峰期支付养老费用的困难。
(1)银行部门推行的养老储蓄。
对象主要是农民及乡镇企业职工,采取零存整取方式,存期10年或30年由储户自定。
(2)保险公司开展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村干部和义务兵养老保险及其他人员的养老保险。
投保方式上可一次性投保,也可分次投保,保险公司在投保者年老时按不同交费标准支付不同标准的养老金。
(3)养老基金会。
地方自发成立的养老基金会有几种形式,如“女儿户养老基金会”、“独子户养老基金会”、“老年福利基金会”等。
这些“基金会”的基金多来源于个人交纳、国家和集体补助,少数则完全来源于集体拨款。
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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