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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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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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20XX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篇一: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XX修订版)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就工程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
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作业概况
总包(或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劳务作业地点:
劳务分包作业范围及内容:
。
2.劳务分包作业期限
计划开始日期:
年月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月日
作业总日历天数为:
天。
作业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始、完工日期计算的天数
不一致的,以作业总日历天数为准。
3.劳务作业质量
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并符合总(分)包合
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4.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劳务分包款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RBM:
)。
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前款所述合同价款为含税包干价,具体以承包人支
付给劳务分包人的实际金额为准。
除第12条【劳务作业变化】和第13条【劳务作业价格调整】调
整合同价款外,不再调整。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变更、签证等文件;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
(9)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中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型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福建省、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规程和标准;地方政府及国家没有规定的,按承包人指定的规范、标准执行;工程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版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新版的规范和标准,仍需执行非最新版本规范和标准的,需征承包人同意;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技术鉴定。
7.承包人
提供总(分)包合同
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分)承包合同的副本或复印件,但有关总(分)包合同的价格和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视为劳务分包人已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各项规定。
提供劳务作业现场和劳务作业条件
承包人应于开始工作7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劳务作业条件的劳务作业现场。
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所需要的劳务作业条件,包括:
(1)将作业所需的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必需的条件接至劳务作业现场内;
(2)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所需要的进入劳务作业现场的交通条件;
(3)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所需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路资料;
(4)完成办理劳务作业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等手续,但涉及劳务分包人需依法自行办理的手续除外。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项目经理,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项目经理行使职权时(如签发工作指令、联系函等),应当签字并盖项目部印章。
下列文件除项目经理签字外,还须盖承包人公章,否则无效:
(1)签发开工(完工)指令;
(2)签发停工(复工)指令;(3)对外签订经济合同;(4)对外借款(或担保);
(5)10万元以上的签证;(6)办理完工结算;(7)涉及重大变更的会议记要、签订变更(补充)协议;(8)解除合同文件;(9)指定(或变更)结算银行账户;(10)指定分包商和主材供应商等。
承包人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劳务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资质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劳务分包人一般义务
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
劳务分包人应按照合同、图纸、标准和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劳务作业方案组织劳务作业人员进场作业,并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劳务分包人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工作期限延误、安全事故等责任;
劳务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的指示向承包人或劳务作业现场内第三方的提供工作配合;
劳务分包人应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劳务分包人应履行承包合同中与劳务分包工作有关的劳务分包人的义务,但劳务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应由承包人履行的义务除外;
劳务分包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
劳务分包人任命(身份证号:
)为项目负责人,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
劳务分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应代表劳务分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然隐含的权力,其就劳务作为管理做出的所有行为即代表了劳务分包人的行为,与劳务分包人的行为发生同等的法律效力。
项目负责人应是劳务分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劳务分包人应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承包人提交项目负责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务分包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劳务分包人未提交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或者没有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的,应向承包人支付壹万元违约金,并在责令期限内改正。
在责令期限内仍未改正,应向承包人支付双倍违约金。
劳务作业管理人员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劳务作业通知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交劳务分包人现场劳务作业管理机构及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等,并同时提交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与劳务分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劳务分包人派驻到劳务作业现场的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
劳务分包人更换主要劳务作业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
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
劳务作业管理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务分包人应当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承包人提供上月劳务分包人在本工程上所有劳务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工资核算支付情况及人员变动情况的书面记录。
除上述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劳务分包人承诺在本工程不存在其他劳务用工行为。
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上岗证等证件,劳务分包人负责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生育、城管交通、环境保护和劳动纪律等方面的管理和教育,对劳务人员进出、上岗培训教育
篇二:
工程名称:
承包范围: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协议双方:
{总包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建设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开工年}年{开工月}月{开工日}日
结束工作日期:
{竣工年}年{竣工月}月{竣工日}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工期}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包合同
甲方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
当乙方要求时。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
10、甲方义务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乙方自身的手续除外):
;
(5)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6)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乙方义务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
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乙方在进场后2日内必须将《入场人员登记表》报送甲方,若中途更换或新增人员,须及时将更换或新增人员名单报送甲方。
乙方必须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交底。
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携带:
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操作证、工资卡,并将上述证书复印件交给甲方。
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和发放农民工工资。
非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正常支付劳务报酬时,乙方不得发生拖欠并保证工程连续施工。
若发生拖欠,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扣除后直接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负责。
14、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乙方施工开始前,甲方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
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甲方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甲方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甲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乙方必须为自有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交纳的其他费用(保险合同及交费票据甲方确认后保留复印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并为施工场地内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甲方供货至施工场地,乙方无偿卸车。
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按定额消耗量供应的材料、设备,材料、设备的交接、保管、使用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或材料消耗超过定额消耗量,乙方应按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乙方凭采购凭证,另加不采用%的管理费向甲方报销。
17、劳务报酬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取的各种税、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任何因素调整。
采用第
(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采用第
(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单价为元。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由甲方确
认。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
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与甲方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元;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与甲方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时乙方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票据。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甲方提供给乙方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施工需要。
如需要乙方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甲方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甲方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施工中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实施。
因变更增加工程量,劳务报酬相应增加,工期不予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因变更导致关键线路改变,工期予以调整。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及保修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
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找范文就来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乙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限为年(保修金比例及保修期限执行总包合同的约定),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时退还。
23、施工配合
乙方应无偿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无偿配合。
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篇三:
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20XX年新
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
荣成市住宅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部(甲方)
劳务分包人: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将工程
二:
工期:
自开工至完工。
乙方按甲方要求编
制月度或阶段性的施工进度计划,做好与项目部的协调工作,并服从于甲方项目部管理,安排好相适应的劳动力,保证按合同工期完工,否则每延误一日,按结算价款的3%扣减。
不允许乙方转包或再分包。
三:
甲方确保施工部位所使用材料、施工机械、周转材料的供应,并负责
供应到施工现场。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现场和能满足作业需要的施工图纸、资料、水、电、施工管线及施工道路等。
四:
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质量规范及相
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服从甲方在质量方面的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达到质量评定合格以上等级,方可办理结算价款。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返修,并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
价款及结算方式:
单价(大写)款按每月实际完成价款70%支付,每次预付款时扣除该部分5%作为合同履行和安全生产保证金。
合同期满无违约或安全事故时,保证金付清,否则抵作违约金或安全事故赔偿费。
工程竣工结算时有保修期的工程留总额10%
为质保金,保修期按现行规定执行到期后付清。
合同中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包含乙方的工人工资、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保险及因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等,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乙方每月必须将工人出勤工日、工资价格报甲方,经项目部审核后报公司财务科,工人工资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
六:
安全及文明施工:
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为所有工
人办理从事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
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内容进行施工。
服从甲方的指令、安排,对违反国家、地方及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甲方依据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各种人身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七:
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出现的违约行为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八:
补充条款: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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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XX 建设 工程施工 劳务 分包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