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天津船燃 船舶规章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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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津船燃船舶规章管理制度
天津船燃石油化工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船舶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TJCR
发布日期:
2018-10-26
生效日期:
2019-01-01
导热油泵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准备
1)检查泵机上润滑油位是否在标定的油标中线,避免过高或过低;
2)检查泵机各个部位的固定联接螺丝有无松动,联轴器两轴位置是否同心,端面间隙是否适合(3-5mm);
3)盘车3-5圈看转动是否灵活,有无卡阻及杂音;
4)打开泵的进出口阀门,同时打开放气阀门,使泵内充满液体,放掉泵内气体后关掉放气阀门,当水流靠自压不来时可启动真空泵吸水;
5)打开冷却水系统,进行冷却循环;
6)打开活动出口阀门后,关闭泵出口阀门。
(二)启动及运行
1)旋转启动按钮,观察泵的转向是否正确,压力、电流、运转声音及泵的振动情况等是否正常,否则立即停机;
2)泵的转速正常后,再缓缓打开泵的出口阀门,并调节到所需的泵压及流量。
3)在运行过程,保持泵和电机流动轴承的温度不大于80℃,或不高于环境温度40℃;
4)检查和调节填料漏失量,每分钟10-30滴,填料盒温度应小于80℃;
5)轴承油位应保持在油标中线,不可过高或过低,过低时要及时补充;
6)按照规定对运行泵的发热、振动及噪音等运行情况定期巡检,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运行记录。
(三)停泵
1)逐步关闭出口阀门,当泵出口前压力上升时,按停止按钮;
2)泵停稳后,盘车3-5圈后,关闭进出口阀门和冷却水系统,做出停运标记;
3)如果室内温度低于0℃,应将泵体内积水放出,避免冻裂;
4)遇到紧急情况时,可先切断电源后,关闭出口阀门,同时及时汇报给上级部门;
5)停用泵应每隔24小时同操作工负责盘车一次。
(四)倒泵
1)前检查步骤检查备用泵,关小欲停泵的出口阀门,控制其排量
2)启泵的操作规程,启动备用泵,调节好压力和排量;
3)按停泵的步骤,停止欲停的泵;
4)倒泵操作结束后,做好运行记录,并通知有关部门。
导热油炉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检查
1、加热炉及其周围是否清洁无杂物,检查炉体、燃烧器、控制器、看火孔、烟(囱)道等是否正常;
2、倒通工艺设备及流程,检查膨胀槽油位是否在1/4-1/2液位以上位置,温度计、压力表等是否正常;
3、接通加热炉控制柜电源,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检查指示灯及各显示仪表是否正常;
4、调整好燃气主减压阀、次减压阀,使压力控制为0.005MPa。
二、启动
1、启动导热油循环泵(运一备一,参照水泵操作规程执行),启泵后正常循环0.5小时左右使压力平稳;
2、按燃烧器启动按钮,观察炉膛火焰是否正常燃烧,若不点火,应在排除故障后,再次启动燃烧器。
三、停炉操作
1、正常停炉
①逐步降低温度,关闭燃烧器,停止燃烧;
②待热油温度降至70℃以下,停止热油循环泵的运行(参照水泵操作规程执行);
③关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
2.紧急停炉
如果因紧急情况紧急停炉时,应迅速关闭燃烧器,同时沿燃烧器铰轴将燃烧器移开,让炉膛与烟囱之间形成自然通风状态,将炉膛内的蓄热散发,以便导热油自然冷却,防止过热。
四、注意事项
1、巡回检查时应注意检查导热油炉周围是否发生泄漏,附近应有配置足够的油类及电器类的消防器材,不准用水作为灭火剂;
2、导热油的最高工作温度不得超过300℃,高温状态时应确保导热油循环良好;
3、膨胀槽不得参与系统试压,膨胀槽的溢流管及放空管不得加设阀门;正常工作时,膨胀槽内导热油应处于约1/2左右;
4、停炉时必须待导热油温度降到70℃以下方可停止热油循环泵运行;
5、如果燃烧器没有正常点燃,应立即关闭燃气阀,检查并排除故障后再启动燃烧器重新点火。
电工岗位职责与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本公司、本车间的高、低压线路、电机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修理与保养工作。
2、认真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电力技术,熟悉所辖范围内的电力、电气设备的用途、构造、原理、性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内容。
3、严格遵守部颁电路技术规程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供电,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4、经常深入现场,巡视检查电气设备状况及其安全防护,倾听操作工的意见,严禁班上睡觉。
5、认真填写电气设备大、中修记录(检修项目、内容、部位、所换零部件、日期、工时、备件材料消耗等项)积累好原始资料。
6、按试车要求参加所修设备的大、中修的试车验收工作。
7、掌握所使用的工具、量具、仪表的使用方法并精心保管,节约使用备件、材料、油料。
搞好文明生产,做好交接班记录。
(二)、安全操作规程
1、停电作业时,必须先用电笔检查是否有电,方可进行工作,凡是安装设备或修理设备完毕时,在送电前进行严格检查,方可送电。
2、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要做好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有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雷雨天禁止高空、高压作业(禁止使用高压拉杆等),雨天室外作业必须停电,并尽量保持工具干燥。
4、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小绳及工具袋,禁止上下抛掷东西。
5、高空作业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做到无工作票不上杆,不交票不送电。
6、高空作业坚持“四不上”:
梯子不牢不上,安全用具不可靠不上,没有监护不上,线路识别不明不上。
7、带电工作时,切勿切割任何载流导线。
8、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是否良好,并要合理使用工具,工作前需首先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保证安全作业。
9、任何电气设备拆除后不得有裸露带电的导体,清扫电动机线圈时,不得用洗油及尖锐金属以免损坏绝缘,设备检修时不得私自改变线路,安装必须按图纸施工。
10、凡是一般用(临时)的电器设备与电源相接时,禁止直接或搭挂,需装临时开关或刀闸。
11、使用高压拉杆时,须戴高压绝缘手套。
12、遇有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紧急情况时,可先拉开有关开关,事后向上级报告。
13、在设备进行维修前,必须将电源切断并加锁或悬挂“停电作业”牌。
14、对变压器维修时,高低压侧均需断开线路电源及负荷线,防止意外发生高压等危险。
15、300安以上电流互感器,次级回路禁止带电作业。
16、电工安全用具装备应经常检查绝缘情况并规定每年一次耐压试验。
17、在带电操作换灯泡(防止电压不符灯泡爆炸)和切线等作业时,要戴防护眼镜。
电气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遵守机械加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单位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特点及其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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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对患有高血压、精神分裂症者不得操作,每班不得少于二人。
3任何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及时修理,不得乱拉临时线,确因生产需要拉临时线,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能源动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安装,用后限期拆除。
4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吊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或零线。
一切手用电气工具应经常检查绝缘情况,外壳严禁带电,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5严禁带电作业。
如生产需要,确实不能停电时,首先通知主管部门(能源动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经批准后,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有专人监护,方可带电作业。
6各种设备的电器防护、信号装置、限位开关,各种继电器等,动作必须灵活可靠,不得随便短接或拆除。
7检验器具、试电笔在使用前应在已知有电的同等电压设备上检验是否良好,然后再去检验被试线路或设备,不得用人体或金属当试电器。
高压绝缘用具和高压试电笔必须定期作性能检验。
8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时,一律当有电看待,鉴别导电部位是否带电时,应用试电笔测试,严禁用手感觉试电。
9在检修主干线及总电门箱时,必须办理停电送电联系手续,并采取验电。
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方可操作。
10必须按电气设备的额定负荷选择保险丝容量,保险丝烧断必须查明原因,不许随便加大,更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上保险丝时必须停电,取下保险丝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夹具。
。
11登高作业超过3m应系安全带。
不准使用不牢固的物件代替梯子做登高使用。
更不准穿硬底和有铁钉子的鞋,以防滑下。
同时应注意前、后、左、右、上、下危险物(天车滑线、裸体母线、电缆等),工作地点设立明显标志。
高处作业在交接、传递工具、工件、材料时,不准投掷,应用工具袋和绳索传递。
下边工作人员要戴安全帽,并集中思想,注视高处工作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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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高、低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或送电,联锁必须可靠,以免发生事故。
13在检修线路时为了防止变压器倒送电的可能,必须将变压器两端(高、低压)同时切断电源。
在安装照明用降压变压器时,应判别高、低压,然后再接线,同时,必须装合适的保险丝和良好的接地线。
14车间局部照明及手行灯所用电压不得超过36v。
危险场所、潮湿地带、金属容器内,金属构架上等工作,其手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5使用汽油喷灯,应离开火源5m以外,打气不可太足,喷灯不允许向外渗油,焊锡和沥青严禁水分混入和用冷勺搅拌以免爆炸。
用完后必须将灯内空气放出,但在喷灯嘴未冷却前,不准打开注油口放气,也不准在没有放气之前拆下喷灯嘴。
16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及安装,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应定期检修,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金属设备外壳,必须接地(铜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在中性接地系统中,不准接防护性接地。
17使用梯子应作负重试验、检查结实可靠。
梯子下部必须装有防滑胶皮等措施,接触地面平稳,下方应有人看守。
使用人字梯应有限制开度的铁链和拉钩钩住。
18使用摇表测量前应断电。
测量中防止他人接触,高压电缆及电容测量前后,应放电,防止静电击伤。
19若发现高压接地,不可接近故障地点(室外限8m~l0m室内限4m~5m),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20配电室及变压器间应有必要的消防措施和设备。
如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消防部门,迅速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用水及泡沫灭火器)灭火。
21每台设备必须用单独导线接地或接零,禁止串联。
严禁将铁管、设备外壳或其他接地线,做为单相设备的零线。
22检修行车,一定要有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事先一定要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
行车司机应作监护,如必须走钢梁时,工作前必须采取停电、验电、挂牌、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需有人警戒。
23若发现工作人员触电,应迅速、安全地使其脱离电源,切勿用手去拉,并视触电情况,进行相应的救护(如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等)。
24工作完毕后,清理好现场,做到文明生产。
分析化验安全技术规程
一、防火规定
1.打火机必须指定专人放在指定地点保管,不准随身携带。
点燃煤气灯应使用打火机,禁止使用纸捻引火。
2.处理超过一立升易燃液体时,应远离火源(包括电炉)2米以外,处理沸点较低的乙醚等,即使少量也应远离火源。
3.拆卸有压力的可燃气装置前必须泄压。
在室外排放可燃气体,必须注意附近无火源,并应设有专人监视。
4.一切要废弃的易燃液体,金属钠等固体残渣,不得倒人水池或下水道,必须集中收存在带塞的瓶、带盖的铁桶内。
如不慎将油类等易燃液体洒于地面,应及时用砂土或锯末等处理干净。
5.带油污的纸、布、棉花等不得随意乱扔,更不准在暖气上烘烤,就放置在金属桶内,按时清除。
6.使用汽油洗涮装置、设备、工具时,要建立制度,室内禁止点火,禁止开闭电气开关和设备,汽油用量一般不超过200毫升。
7.蒸馏一立升以上易燃液体时,必须预先做好如下防火措施:
(1)检查烧瓶是否容易烧破。
(2)烧瓶露出部分的保温情况。
(3)装置应严密不漏。
(4)在两米以内不得存放易燃品。
(5)事先准备好砂箱、灭火器、石棉布等防火用具。
8.在蒸馏超过3立升易燃液体时,应该用金属制成的釜,不得使用玻璃烧瓶。
9.在蒸馏易燃液体时,不得直接用火加热(恩氏蒸馏除外),规定在100℃以下用水浴,100℃以上用沙浴,并在火源处加上档风板;应使用封闭式电炉,或使红热的高温电阻丝不露在外面。
1O.在进行易燃品加热时(如蒸馏)严禁脱离岗位。
11.试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液体,剩余样品必须送到室外安全地点,少量易燃品亦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处妥善管理。
12.烘箱内不准烘烤纸张(分析用滤纸除外)手绢及其它可燃性物质。
13.较低沸点的易燃品(如:
轻油样品等)应贮存于冰箱内或温度较低的专设地方,不得放在阳光直接照射处或暖器附近。
14.附近上空闪电打雷时,禁止人员登上油罐和可燃气罐上采样。
15.登上油槽、可燃汽罐、油罐车及进入轻油区、可燃气体区时,严禁穿带有钉子鞋。
到可燃气罐上或夜间到油罐上采样,要站在上风侧并须两人进行。
16.在油罐、油槽车上工作或取样时,严禁开闭手电筒,必须在油气区域范围外进行开闭。
17.电炉、煤气灯使用完毕或室内无人时,必须及时关闭,下班时必须专人认真检查。
18.发生火灾时,首先关闭一切火源积极扑救,并立即向消防队和调度报告火警。
根据引火物的性质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
(1)油类、醚类、苯类等不溶于水的溶液引起火灾,须用泡沫灭火器及防火砂、石棉布、二氧化碳进行灭火。
(2)金属钠、金属钙等与水发生化学反应的可燃物只能用石棉布、防火沙灭火,绝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
(3)丙酮、酒精、硫磺、黄磷、赤磷、硝化纤等引起火灾,可用水扑灭。
(4)烷基铝易于与水和氧发生化学反应而着火爆炸,在转移和贮存时必须备用干沙及二氧化碳灭火器。
(5)如有大量添加剂着火时,要戴好防毒面罩,泡沫灭火器及水雾等进行扑灭。
19.各种防火用具和器材,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严禁平时动用,每日要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到人人会用。
具体要求:
(1)防火沙定期翻动,保持干燥松散,防止冻结,严禁将油类及其它可燃物倒在防火砂堆上。
(2)泡沫灭火器放在O一37℃范围的地方,冬季放在室内,夏季放置在阴凉处,严防冻结和高温变质失效。
经常通好喷嘴防止堵塞。
(3)四氯化碳主要用于扑灭电气着火,泡沫灭火机用于扑灭油类着火。
电气着火,必须先切断电源。
(4)试验室内发生小的火警,应立即用湿布或石棉布隔绝空气熄灭或砂土覆盖。
20.点燃的煤气灯及使用的电炉旁边,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
抹布、毛布、易燃物品及油样等)。
21.高温物体(灼热的瓷舟、坩锅、瓷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安全地方。
22.温度高的废油必须冷却到室温后,方可倒入废油桶(瓶)内。
23.轻质油不许倒入温度高的废油桶(瓶)内。
24.检查可燃气体设备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涂于可燃处试验,严禁用火焰试验。
25.看到油气蔓延,嗅到油气味或接到跑、放油气(包括可燃气)通知时,应立即熄灭一切火源,并杜绝一切产生火花的因素,进行详细检查,以免引起火灾。
油气到达后一切电气开关严禁开闭。
26.于受压容器或高温设备,管线中以及装置出口取油样、气样、催化剂样品时,必须找岗位上的操作人员或指定专人进行采样。
二、防爆规定
1.常用易爆炸性药品如下:
碱金属及碱土金属的氯酸盐与过氯酸盐(如氯酸钾、过氯酸镁等),过氯化物(过氯譬钠、过氯化氢等),碱金属及碱土金属的硝酸盐(如硝酸钠、硝酸钙),硝化甘油,硝化纤维,硝基苯及硝基酚类,重金属的有机盐等。
2.爆炸性物品都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和不接近热源及火源的场所,不得与酸、碱、油类及易燃物质一起存放。
也不准猛力的冲击和震动。
3.贮有油气、煤气、氢气及其它可燃性气体的气瓶或气罐附近不准点火。
对于这类气瓶及其气体管路一般不许变更互串使用,如必须变更时须经班长(岗位负责人)批准,并进行排气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不同种类气体管路如有互通之处,应加盲板进行隔离。
5.凡可燃气体必须经过分析合格后方可使用(含氧量小于O.4%)。
6.装有酒精的瓶子不经彻底洗净,不得用来装硝酸,避免生成雷酸引起爆炸。
7.禁止向装可燃气体的容器内通入氧气或空气。
8.使用干冰做冷却剂时,应贮存在带有外罩的保温瓶中,不得贮存在没有保温的玻璃
容器内,以免因外温影响激烈挥发引起爆炸。
9.贮存干冰的保温瓶,应经常用木塞盖好,不得将盖完全敞开,不得过于塞紧,并在三米内不能有热源及电炉。
10.使用液体空气冷却剂时,严禁将油类和其它可燃性液体与其接触。
操作地点3米以内禁止用火和电热。
11.使用液体空气、干冰等低温冷却剂应注意:
(1)搬运及倾倒时,应戴上帆布手套和防护镜。
(2)保温瓶内应先放入玻璃丝,然后把低温冷却剂慢慢倒入。
使用液体空气不许用棉
花或毛毡等代替玻璃丝。
(3)从保温瓶中取干冰要用铝勺。
禁止用铁器。
12.使用玻璃容器加热时,装置系统内不准形成密闭,以免压力增大引起爆炸。
13.充满水蒸汽或其它可凝缩气体的容器,不得密闭,以免冷却后形成真空爆炸。
14.一切受压设备,使用前应试水压。
对高压釜,应先检查安全阀、压力表,确认好用后再使用。
奥氏气体分析用的缓慢燃烧瓶,必须加铁丝网罩。
15.浓的双氧水(含过氧化氢30%)在一般室温下,也容易分解,若瓶太紧,就会引起爆炸,必须存放于不受阳光照射,温度较低的专设地方(如实验室的水泥台下等)。
16.酸、碱、强氧化剂、沸点较低的液体、轻金属粉末等,均应分别放置,以免发生意外危险。
17.可燃气的管道及设备必须保持正压,压力较低时(如低于50毫米水柱)应停止使用。
18.有机物容器,不要盛装液体空气。
三、防腐蚀及中毒,伤害规定
1.常用的腐蚀性及剧毒性药品时必须搞好防腐蚀和防毒工作。
腐蚀性药品如下:
浓盐酸、浓硫酸、发烟硫酸、浓硝酸、发烟硝酸、冰醋酸、氟氢酸、碘氢酸、溴水、氢氧化钠液、液氨水及浓双氧水等。
剧毒药品如下:
氰化物、硫氢化物、高价汞盐、革酸、砷酸、二硫化碳、苯胺、蚁酸、重金属盐及有机腈化物。
2.使用腐蚀性及剧毒性药品时,不可与皮肤接触,以免引起伤害或中毒。
在移取数量较多时,应戴胶皮手套和防毒面具。
3.一切药品严禁放入口内尝试,如须用鼻鉴别时,可将试瓶远离鼻孔,用手轻轻煽动侧方少闻其味,切不可用鼻子接近瓶口嗅之,以免中毒。
4.操作或使用下列气体,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严禁在室内散发,如氟、氯、溴、碘、氧化硫、氧化氮、二硫化碳、硫化氢、磷化氢、硫磷化合物、氰化氢、汞蒸汽、苯蒸汽、四乙基铅及其它强腐蚀、恶毒味的气体等。
5.在移动装水银的玻璃瓶时,应用手托瓶底。
(其它应按照装水银工作安全技术规程进行)。
6.使用含铅汽油要防止皮肤接触和吸人体内引起中毒。
7.严禁将不知名的药品、试剂互相混合到一起,以免激烈反应喷溅引起伤害。
8.不知名称的药品或溶液,不可随便乱放及倒入水池中,必须与有关部研究做适当处理。
9.开启带有挥发性、刺激性、腐蚀性药瓶塞及用试管和液体时,不得将瓶口或试管对向自己或他人。
以免液体或气体冲出,引起伤害。
10.处理容易飞溅的物品或带有腐蚀性的药品时应戴好防护镜,万一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长时间清洗后,再用以下溶液冲洗五分钟以上;酸类用1一3%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碱类用1—3%的硼酸水冲洗。
如无上述溶液时立即用清水冲洗,冲洗后在请医生治疗。
11.稀释浓硫酸时,只许把浓硫酸慢慢加入到水中,决不许把水注入到浓硫酸中去,以免溶液飞溅,引起伤害。
12.浓硫酸触及皮肤时,不可用水冲洗,须先用干布擦净,再用水或稀碱液(须用碳酸氢钠稀溶液,切勿用氢氧化钠溶液)洗涤。
13.制备王水时,发生具有腐蚀性及毒性的氯气,须注意避免吸入或触及皮肤和眼睛。
14.皮肤有破口须立即到医疗部门消毒包扎,切不可在实验室内接触和涂沫其它分析药品。
15.二氧化硫、液氨等腐蚀性气体钢瓶气嘴锈坏需要进行修理时,应在室外空旷处操作,不得少于二人。
16.使用油气炉后,必须将阀门关好。
17.连接油气的胶管必须经常检查有无漏裂,连接是否严密发现漏气及时处理。
18.修理和检查易中毒的气体管路或阀门时,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并要两人以上在上风侧进行操作,必要时应戴防毒面具。
19.用真空泵抽吸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气体,必须通过适当吸收剂吸收后再放入下水道内排出。
20.倾倒较多量溴水时,应在通风橱内或室外空旷处进行,并戴好防毒面具及手套,在室外应站在上风侧,同时须有二人。
21.倒取使用腐蚀性药品时,应戴胶皮手套、防护镜。
22.使用发烟硝酸或进行化学反应时,生成二氧化氮具有腐蚀性及毒性,应避免吸入。
23.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及有麻醉性的乙醚等,要严防漏气避免吸人体内。
24.苯胺、四乙基铅等具有剧毒性,不可直接用嘴吸或接触皮肤。
25.氰化物、砷化物和高价汞盐等剧毒药品使用管理时,应遵守防毒有关规定,并注意以下几点:
(1)须放在阴凉、通风、干燥场所,并与其它试剂分别贮放。
(2)设专人负责保管,建立帐目严加管理。
(3)须经有关部门领导根据用途审核签字后领用,用多少领多少,不准有剩余。
(4)使用时要设专人监护防止中毒。
(5)假期加强管理,统一集中上封上锁,登记贮存数量。
(6)在管理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
26.使用吸液管吸取试药溶液,一律使用橡皮球抽吸,不准用嘴吸
27.烧杯、烧瓶等玻璃仪器,如发现有微小的裂痕或其它弱点,则不得再装盛溶液使
用,以免加热或受压破裂。
28.移动装有较多量(2立升以上)药品或溶液的玻璃容器时,必须先擦干外部,使其没有光滑物质存在,并托着容器底部移动,不准提瓶颈移动。
29.使用分液漏斗或其它密闭玻璃容器来振摇挥发性液体时,应经常不断地放出仪器中的气体压力,以免瓶塞冲出或爆裂。
30.带有固体物质或较多沉淀加热时须经常搅拌,不可随意离开,以防仪器破裂造成危害。
31.向玻璃管、冷凝管、烧瓶支管或其它玻璃仪器插入木塞或橡皮塞时,手应握在距离插入处约3~5厘米处,不宜相距太远。
同时戴手套或在着力处用布包裹,以免折断伤手。
32.从木塞、橡皮塞或胶皮管上取玻璃管时,应先在连接处设法加润滑剂,然后慢慢取下,如实在困难,可将连接的橡皮管或塞子切开,万不可强行用力。
33.在折断玻璃管或玻璃棒时,必须戴上手套或用布包裹,以免划破皮肤,切断面须在火焰上灼烧光滑。
34.抽吸过滤及其它真空减压装置安全注意事项:
(1)不可使用薄壁或有裂痕的仪器,以免受压发生爆炸。
(2)不可在真空状态下拆卸装置或突然改变压力。
(3)玻璃仪器必须包装好铁丝网并进行真空实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35.各种仪器支架及夹子必须放置在稳固的地方。
夹子必须加以固定,避免滑动和倾倒。
36.真空蒸馏安全注意事项:
(1)玻璃装置须经真空试验,试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2)蒸馏完毕,冷却到一定温度后慢慢扭动活塞,放人空气,避免压力突然改变,对器壁撞击而引起爆炸。
(3)操作人员要戴好防护镜。
(4)表压大于0.5公斤/厘米2时不准使用玻璃容器,可使用金属制的容器。
37.将气体通入液体发生反应时,在两者之间必须安装安全瓶,以免气体发生器冷却
后将液体逆向吸回发生危险。
38.在进行下列工作时“须戴防护镜”。
(1)处理大量的有刺激性蒸汽的药品如溴、氨、发烟硫酸、发烟硝酸,浓酸液、黄磷等。
(2)敲碎和研磨坚硬物质或腐蚀性物品。
(3)磨锉石英管,粉碎固碱等。
39.不可把腐蚀性、易燃性药品与工具混放在一起,以免取放工具时不慎引起危害。
40.任何化学药品或溶液防止从容器内溢出,如果发生溢出或溅到操作台、地面、仪器上应立即清除干净。
41.破碎的玻璃一律不得任意扔在地上,以免扎脚。
42.粉碎、过筛有各种细粉状的物质操作时,要戴口罩。
43.一切药品溶液的瓶上都必须贴有标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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