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docx
- 文档编号:13645191
- 上传时间:2023-06-16
- 格式:DOCX
- 页数:55
- 大小:40.41KB
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docx
《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docx(5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
考情分析:
本章涉及7个税种:
房产税、契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
本章考题的特点:
(1)考点较多,每个具体税种分值相对不大;
(2)重点难点较为突出,主要掌握房产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2011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将10分,预计2012年考试中本章分值将12分左右。
最近三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题型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考点
单选题
3题3分
3题3分
3题3分
房产税的计算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征税范围及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及税额计算、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多选题
3题6分
3题6分
2题4分
契税的计税依据、车船税的纳税人及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印花税的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判断题
1题1分
-
1题1分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合计
7题10分
6题9分
6题8分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
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提示:
房产出租的,由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或者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按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
提示:
(1)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2)涉外企业、单位和个人等在内地拥有的房产,也要缴纳房产税。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人规定的是( )。
A.将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B.将房屋产权出典的,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D.无租使用其它单位房产的单位和个人,由使用人按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将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所以B是不符合规定的。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1.从地理位置上: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
2.从征税对象上:
指房屋。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例题·判断题】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也应作为房屋一并征税。
上述的“各种附属设备”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烟囱等。
( )
『正确答案』×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10%~30%)
(1)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2)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
①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②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3)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
①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②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提示:
对融资租赁的房屋:
以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从租计征
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例题·判断题】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 )(2009年)
『正确答案』√
(二)房产税的税率及计算(重点)
1.两种计税方法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税率
税额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
1.2%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
房产租金
12%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2009年度自有生产用房原值5000万元,账面已提折旧1000万元。
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
该企业2009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税额为( )万元。
(2009年)
A.18
B.33.6
C.42
D.48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该企业2009年应缴纳的房产税=5000×(1-30%)×1.2%=42(万元)
【例题·单选题】王某自有一处平房,共16间,其中用于个人开餐馆的7间(房屋原值为20万元)。
2009年1月1日,王某将4间出典给李某,取得出典价款收入12万元,将剩余的5间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
已知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则王某2009年应纳房产税额为( )。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1)开餐馆的房产应纳房产税=20×(1-20%)×1.2%=0.192(万元);
(2)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王某作为出典人无需缴纳房产税;(3)出租房屋应纳房产税=1×12×12%=1.44(万元);(4)应纳房产税=0.192+1.44=1.632(万元)。
三、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提示:
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征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2)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3)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提示:
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4)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5)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7)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8)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
“供热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单位自供热及为小区居民供热的物业公司等,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免于征收房产税的有( )。
A.企业内行政管理部门办公用房产
B.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C.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办公用房屋
D.公园内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减免税规定。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但企业内行政管理部门办公用房产,不免房产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房产税的是( )。
A.行政机关所属招待所使用的房产
B.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
C.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办公用房
D.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外的房产
『正确答案』A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例题·多选题】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
A.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B.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C.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D.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正确答案』AC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委托某施工企业建造一幢办公楼,工程于2009年12月完工,2010年1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4月付清全部价款。
甲公司此幢办公楼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2010年)
A.2009年12月
B.2010年1月
C.2010年2月
D.2010年4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本题中2010年1月办妥(竣工)验收手续,所以从2010年2月起征收房产税。
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
一、契税的概念
契税,是指国家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提示:
我国目前房地产类税收主要包括:
耕地占用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二、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契税的纳税人——权属的承受人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
这里所说的“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例题·判断题】境内承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契税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人员。
(二)契税的征税范围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
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契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一级市场);
2.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二级市场:
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提示: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4.赠与;
5.交换;
6.特殊情况,视同转移: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5)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或投资特定项目,以此获取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的土地使用权的;(6)公司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7)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提示:
(1)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债权人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契税的是( )。
(2009年)
A.承包者获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B.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
C.企业将厂房抵押给银行
D.个人承租居民住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征税范围。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
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以及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出租或者抵押等,均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三、契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契税的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税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市场价格确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
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提示:
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
(二)契税的税率:
比例税率(3%-5%)
(三)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考题·单选题】周某向谢某借款80万元,后因谢某急需资金,周某以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产抵偿所欠谢某债务,谢某取得该房产产权的同时支付周某差价款10万元。
已知契税税率为3%。
关于此次房屋交易缴纳契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1年)
A.周某应缴纳契税3万元
B.周某应缴纳契税2.4万元
C.谢某应缴纳契税2.7万元
D.谢某应缴纳契税0.3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1)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本题中承受房屋权属转移的为谢某,AB错误;
(2)应纳税额=90×3%=2.7(万元),C正确。
【考题·单选题】林某有面积为14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价值96万元。
黄某有面积为120平方米的住宅一套,价值72万元。
两人进行房屋交换,差价部分黄某以现金补偿林某。
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黄某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 )万元。
(2008年)
A.4.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
黄某应缴纳的契税=(96-72)×3%=0.72(万元)。
【考题·单选题】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09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
周某计算应缴纳的契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 )。
(2010年)
A.100×3%=3(万元)
B.(100+60)×3%=4.8(万元)
C.(100+70)×3%=5.1(万元)
D.(100+70+60)×3%=6.9(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契税是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对于交换土地使用权或房屋的,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本题中周某只有购买新住房需要缴纳契税。
四、契税的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4.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五、契税征收管理
1.契税纳税环节:
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契税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第三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一、车船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或者管理”车辆、船舶的单位和个人。
1.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等使用的车船也需要缴纳车船税,他们是车船税的纳税人。
2.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3.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4.有租赁关系,拥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如车辆拥有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考题·多选题】下列纳税主体中,属于车船税纳税人的有( )。
(2009年)
A.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船舶的国有企业
B.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辆的外籍个人
C.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船舶的内地居民
D.在中国境内拥有并使用车辆的外国企业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或者管理车辆、船舶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籍个人。
(二)征税范围
依法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
包括:
1.车辆。
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应税车辆包括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专业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等。
提示:
拖拉机、非机动车免征车船税。
2.船舶。
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驳船。
二、车船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车船税的计税依据:
辆、自重吨位、净吨位。
1.载客汽车、电车、摩托车,以“辆”为计税依据。
2.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为计税依据。
3.船舶,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依据。
(二)车船税的税率
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
(三)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量定额
税 目
计税单位
应纳税额
载客汽车、摩托车
每辆
应纳税额=辆数×适用年税率
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按自重每吨
应纳税额=自重吨位数×适用年税额
船舶
净吨位
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税额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的
净吨位
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税额×50%(减半征收)
三、车船税税收优惠(重点)
(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二)拖拉机。
(三)捕捞、养殖渔船。
(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五)警用车船。
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六)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七)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考题·多选题】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车船中,免征车船税的有( )。
(2011年)
A.警用车船
B.养殖渔船
C.载货汽车
D.载客汽车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2)拖拉机;(3)捕捞、养殖渔船;(4)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5)警用车船;(6)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7)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地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中记载日期的“当月”。
2.纳税地点:
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具体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提示: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3.纳税期限: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例题·计算题】张某2008年4月12日购小轿车1辆,到当年12月31日未到车辆管理部门登记。
已知小轿车年单位税额480元。
要求:
计算张某2008年应缴纳车船税税额。
『答案解析』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本题已经告诉“到当年12月31日未到车辆管理部门登记”,因此是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应缴纳车船税=480×9÷12=360(元)。
【例题·单选题】某渔业公司2010年拥有捕捞船5艘,每艘净吨位20吨;非机动驳船2艘,每艘净吨位10吨;机动补给船1艘,净吨位15吨,机动运输船10艘,每艘净吨位7吨,当地船舶适用年税额为每吨3元,该公司当年应缴纳的车船税( )。
A.285元
B.315元
C.345元
D.600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机动补给船和运输船应纳车船税。
非机动舶船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
该公司应缴纳车船税=(2×10×50%+15+7×10)×3=285(元)。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同样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具体纳税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初级 经济法 基础 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