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官渡区大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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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官渡区大队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办事指南
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官渡区大队
2018年08月30日发布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行政许可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
昆明市官渡辖区内符合办理范围的单位。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1、不在办理范围的单位。
2、资料、图纸、现场不符合要求的。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第三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可通过云南消防政务网()下载。
三、实施机关
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官渡区大队,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关。
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资料图纸审查、现场核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许可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资料准备齐全,并符合要求。
2.图纸审核通过。
3.现场核查通过。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
2.图纸审核未通过。
3.现场核查未通过。
五、受理形式和地点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地点:
官渡区公安消防大队窗口。
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关平路53号。
交通方式:
可乘坐5、26、62、78、103、111乙、140、149专线、162、171、A12、C13、C66、K12路公交车到达。
六、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其他要求
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原件
1份
(1)详见样本,A3纸双面打印,填写的基本信息需与审核意见书一致;
(2)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行验收后填写并填齐报告,格式详见样本;
(3)可选,涉及隐蔽的工程提交隐蔽验收记录,打压清洗、电阻绝缘、通风漏风等测试记录;
(4)①3C认证证书,无3C认证证书请提供消防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封面加盖厂家或供货商章,不能缺页);②有要求须提供强制性3C认证的消防产品,须提供其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或供货商章);③消防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④XX工程使用消防产品入场清单(格式详见样本);(提交的以上4项消防产品资料厂家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须一致;厂家名称变更过的提供企业名称变更登记表或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复印件需加盖变更单位公章;
(5)涉及的工程提交其检验报告、合格证;
(6)《设施检测报告》,“建筑防火”一栏应为“合格”;
(7)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8)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需法定代表人签字、被委托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样本;
(10)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1)建筑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每层)、建筑立面图、消防水图(排水、喷淋)、电图(照明、报警)、暖通图、防火分区图、防烟分区图等蓝图(需有竣工图章);
(12)包括申报资料及图纸,电子光盘应标识工程名称。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
1份
3
隐蔽工程记录
原件
1份
1份
4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或原件
1份
5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复印件或原件
1份
6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原件
1份
7
工程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1份
8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1份
9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10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复印件
1份
11
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原件
1份
12
自愿提供电子光盘
原件
1份
七、办结时限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0个工作日(涉及专家评审的项目除外)办结。
八、许可收费及依据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
官渡区公安消防大队窗口;接收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关平路53号。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
00~12:
00,下午13:
30~17:
30。
(二)受理
——现场受理时,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补正材料通知书。
(三)审核
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行政许可结果将在云南消防办事直通车平台上公开。
办理结果:
对许可通过的单位,颁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证件无有效期。
送达方式:
到昆明市官渡区关平路53号窗口直接领取。
十、许可服务
(一)咨询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
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关平路53号或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
(2)电话咨询。
电话号码:
(0871)67174119、67173119。
2.咨询回复
回复方式:
窗口回复、电话回复。
回复机构:
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官渡区大队。
回复时限:
当场回复。
(二)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窗口咨询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
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纪保督查科。
电话投诉:
(0871)65840355。
网上投诉:
云南消防政务网,网址:
。
信函投诉:
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纪保督查科(投诉受理部门名称);昆明市红锦路53号(通讯地址);650000(邮政编码)。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官渡区人民政府或官渡区公安分局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
申请受理申请材料形式审查
出具受理凭证受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凭证
任务分配
资料审查
组织消防验收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
消防验收评定集体会审
拟定消防验收意见
技术复核
行政审批
合格制作消防验收意见书不合格
公告送达复验
建档
附件2: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
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7.申报建设工程局部验收的,应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说明有关情况。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地址
使用性质
类别
□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建筑保温□改变用途)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文号
审核日期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单体建筑名称
结构类型
耐火等级
层数
建筑高度
(m)
占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m2)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储罐
设置位置
总容量(m3)
设置型式
浮顶罐(□外□内)□固定顶罐□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气体)可燃气体储罐(□干式□湿式)□其他
储存形式
□地上□半地下□地下
储存物质名称
堆场
储量
储存物质名称
□建筑保温
材料类别
□A□B1□B2
保温层数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装修工程
装修部位
□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
装修面积(m2)
装修层数
使用性质
原有用途
竣工验收情况
验收内容
验收情况
验收内容
验收情况
□建筑类别
□室内消火栓系统
□总平面布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平面布置
□其他灭火设施
□消防水源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源
□安全疏散
□装修防火
□防烟分区
□建筑保温
□消防电梯
□防火分区
□防爆
□室外消火栓系统
□灭火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其他:
设计单位确认:
(设计单位印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确认:
(施工单位印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确认:
(监理单位印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确认:
(建设单位印章)
年月日
同时提交的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建施图:
份(大写);水施图:
份(大写);电施图:
份(大写);其他相关图纸:
:
份(大写);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数量:
份(大写);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3: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工程地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编号
(消防设计备案号)
工程基本情况
建筑物名称
结构
耐火等级
高度
层数
建筑面积
(储量)
火灾危险性类别
竣工验收情况
验收内容
验收结论
(合格|不合格)
存在问题
设计单位验收内容
工程是否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是否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在设计中是否选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施工单位验收内容
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或检测报告;
施工中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是否落实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动火用电和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监理单位
验收内容
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是否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明确撤换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建设单位验收内容
是否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是否未投入使用、营业;
是否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并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是否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是否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在审核合格之前是否未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是否未交付使用。
工程竣工验收名单及分工
组别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验收内容
总监签认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验收组组长签字
副组长签字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公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公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公章)
单位
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公章)
总监理
工程师:
(签章)
年月日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官渡区大队: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现委托我单位(身份证号:
),代表本单位办理工程的消防验收相关事宜。
委托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被委托人:
日期:
附件:
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加盖建设方公章
附件5:
卷内文件目录
档号:
1-Z2017.2-
长期
建筑工程消防
验收卷
顺序号
责任者
文号
题名
日期
页号
备注
1
云南海埂会议服务中心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填写申报日期
5~9
2
云南海埂会议服务中心
关于单位更名情况说明及面积情况说明
20130531
9
3
云南海埂会议服务中心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0130531
10~14
4
云南海埂会议服务中心
隐蔽验收记录
20130531
15~35
附件6:
**工程消防产品入场核查清单
产品名称
型号
数量
厂家
供货单位
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产品质量情况
合格
建设单位:
(签字、公章)
施工单位:
(签字、公章)
监理单位:
(签字、公章)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对选用的消防产品查验其质量及相关证明文件,请你相关单位对工程所涉及消防产品填写上表。
附件7: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
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官渡区大队制
表A.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基本情况记录表
编号:
〔〕第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现场检查日期
建设单位
受理凭证文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类别
□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使用性质
火灾危险性
建筑面积(m2)
占地面积(m2)
建筑高度(m)
层数
单项名称
评定结论
单项名称
评定结论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情况和综合评定意见:
□合格□不合格:
主责承办人(签名):
年月日
□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
□消火栓系统
□总平面布局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平面布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
防火
□防烟排烟系统及通
风、空调系统防火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复核意见:
技术复核人(签名):
年月日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
□消防电气
□防火分隔
□建筑灭火器
□防烟分隔
□其他灭火设施
□防爆
□资料审查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名
□安全疏散
□其他:
建设单位
□消防电梯
设计单位
现场消防检查人员(签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表A.2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验收检查记录
单项
名称
子项名称
内容和方法
要求
验收检查情况
子项评定
单项评定
重要程度
是否合格
建筑
类别与
耐火
等级
建筑类别
核对建筑的规模(面积、高度、层数)和性质,查阅相应资料
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A
耐火等级
核对建筑耐火等级,查阅相应资料,查看建筑主要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A
查阅相应资料,查看钢结构构件防火处理
A
总平面布局
防火间距
测量消防设计文件中有要求的防火间距
A
消防车道
查看设置位置,车道的净宽、净高、转弯半径、树木等障碍物
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且严禁擅自改变用途或被占用,应便于使用
A
查看设置形式,坡度、承载力、回车场等
B
消防车
登高面
查看登高面的设置,是否有影响登高救援的裙房,首层是否设置楼梯出口,登高面上各楼层消防救援口的设置
A
消防车
登高操作场地
查看设置的长度、宽度、坡度、承载力,是否有影响登高救援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A
平面
布置
消防
控制室
查看设置位置、防火分隔、安全出口,测试应急照明
A
查看管道布置、防淹措施
无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越
A
消防
水泵房
查看设置位置、防火分隔、安全出口,测试应急照明
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A
查看防淹措施
A
民用建筑中
其他特殊场所
查看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儿童活动场所,锅炉房,空调机房,厨房、手术室等设备用房设置位置、防火分隔
A
工业建筑中
其他特殊场所
查看高火灾危险性部位、中间仓库以及总控制室、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场所的设置位置、防火分隔
A
消防验收人员:
建设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表A.3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建筑内部装修验收检查记录
单项名称
子项名称
内容和方法
要求
检查部位
检查数量
验收检查情况
子项评定
单项
评定
重要程度
是否合格
建筑保温及外墙装饰防火
建筑外墙和
屋面保温
核查建筑的外墙及屋面保温系统的设置位置、设置形式,查阅报告,核对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A
建筑外墙
装饰
查阅有关防火性能的证明文件
B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
装修情况
现场核对装修范围、使用功能
A
纺织织物
查看有关防火性能的证明文件、施工记录
A
木质材料
A
高分子合成
材料
A
复合材料
A
其他材料
A
电气安装与
装修
查看用电装置发热情况和周围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隔热、散热措施
A
对消防设施
影响
查看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不应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A
对疏散设施
影响
查看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数量、测量疏散宽度
不应妨碍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走道的设计疏散所需净宽度和数量
A
消防验收人员:
建设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表A.4防火分隔、防烟分隔、防爆验收检查记录
单项
名称
子项名称
内容和方法
要求
检查部位
检查
数量
验收检查情况
子项评定
单项
评定
重要程度
是否合格
防火
分隔
防火分区
核对防火分区位置、形式及完整性
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A
防火墙
查看设置位置及方式,查看防火封堵情况
A
核查墙的燃烧性能
A
防火卷帘
查看设置类型、位置和防火封堵严密性,测试手动、自动控制功能
B
抽查防火卷帘,并核对其证明文件
与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文件一致
B
防火门、窗
查看设置位置、类型、开启方式,核对设置数量,检查安装质量
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B
测试常闭防火门的自闭功能,常开防火门、窗的联动控制功能
B
抽查防火门、防火窗、闭门器、防火玻璃等,并核对其证明文件
与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文件一致
B
竖向管道井
查看设置位置和检查门的设置
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A
查看井壁的耐火极限、防火封堵严密性
A
其他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
查看窗间墙、窗槛墙、玻璃幕墙、防火墙两侧及转角处洞口等的设置、分隔设施和防火封堵
A
防烟
分隔
防烟分区
核对防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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