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医疗核心制度汇总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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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治医师查房:
4.1每日至少查房一次,新入院非急诊患者,应在24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解决意见,急诊患者要及时查看患者,并提出明确诊治意见或请上级医师诊治。
4.2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
4.3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意见,倾听患者陈述,并仔细检查病历。
4.4核查医嘱执行状况,评价治疗效果,依照病情变化及时调节诊断方案。
4.5认真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服务和饮食等意见。
5.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高年资主治医师)查房
5.1每周至少查房二次,新入院患者,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诊断、治疗、解决提出指引意见;
对疑难重症患者要及时查房,提出明确诊治意见;
按规定进行教学查房。
5.2重点要解决疑难重症病例问题;
审核对新入院、疑难重症患者诊断和治疗筹划。
5.3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诊断办法和方案。
5.4要定期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
听取医师、护士对诊断护理意见。
5.5决定患者出院或转院等。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核心指标与规定
组织建设
科室有健全三级医师查房组织构造
住院医师查房
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新入院患者,2小时内或及时查看患者;
巡视普通患者,分析检查成果,提出进一步诊断意见;
核查当天医嘱执行状况和实行其她暂时处置;
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解决疑难危重患者
主治医师查房
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新入院患者,24小时内查看患者;
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核查医嘱执行状况,检查病历;
评价疗效,及时调节诊断方案
主任医师查房
每周查房2次;
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查看患者;
对疑难重症患者要及时查房;
重点解决疑难、危重和新病人诊断筹划;
决定手术及特殊诊断办法和方案;
决定患者出院或者转院;
履行教学查房职责
会诊制度
医疗会诊涉及:
急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会诊目要明确,会诊意见要有明确诊断、治疗、进一步检查和观测内容意见。
1.急会诊:
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有关科室,有关科室在接到会诊告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订立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并详细到分钟。
2.科内会诊:
原则上应每周举办一次,必要时暂时举办,原则上全科人员都要参加。
重要对本科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浮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备科研教学价值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讨论。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状况以及规定会诊目。
通过广泛讨论,达到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业务水平目。
3.科间会诊:
患者病情超过本科专业范畴,需要其她专科协助诊断者,需行科室间会诊;
科室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明确会诊目和规定,经主治医师审签后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伴,简介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认真书写会诊记录,有明确诊治意见。
4.全院会诊:
病情疑难复杂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院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举办。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病情摘要、会诊目和拟邀请人员报医疗服务管理部门,由其告知有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或管理部门领导原则上应当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5.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有有关规定执行。
6.全院病例点评:
选取性地对全院急救、死亡、纠纷等典型病例进行学术型、回顾性、借鉴性总结、分析和讨论,由副院长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医疗服务管理委员会成员和有关科室人员。
会诊制度核心指标与规定
急会诊
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
有关科室应在15分钟内到位;
记录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详细到分钟);
会诊诊断意见详细明确
科内会诊
每周至少一次,由科室主任组织,全科人员参加;
由科室主任或住院总医师主持;
讨论疑难、危重病例、手术严重并发症病例;
讨论充分(至少三分之二医师发言),明确诊断意见,提高科室业务水平
科间会诊
患者病情超过本科专业范畴,必要请其她专科协助诊断;
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主管医师应在场陪伴,简介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医师要填写会诊记录
全院会诊
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重大医疗纠纷或特殊患者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处)决定举办;
由医务科(处)长或者科室主任主持召开;
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处)长参加,并进行总结归纳
全院病历点评:
对急救、死亡、纠纷等典型病例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总结分析和讨论;
业务副院长主持,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其她有关科室人员参加(≥2次/年)
院外会诊
邀请院外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关于规定执行(见第十六章《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分级护理制度
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依照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估而拟定护理级别。
可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个级别。
其中特级护理标记为红色,一级护理标记为黄色、二级护理标记为绿色、三级护理可不设颜色标记。
1.符合如下状况之一,可拟定为特级护理:
(1)维持生命,实行急救性治疗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也许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急救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患者。
特级护理要点:
(1)严密观测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依照医嘱,正的确施治疗、给药办法;
(3)依照医嘱,精确测量出入量;
(4)依照患者病情,正的确施基本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行安全办法;
(5)保持患者舒服和功能体位;
(6)实行床旁交接班。
2.符合如下状况之一,可拟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也许发生变化患者;
(3)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患者。
一级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测患者病情变化;
(2)依照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依照医嘱,正的确施治疗、给药办法;
(5)提供护理有关健康指引。
3.符合如下状况之一,可拟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测,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患者;
(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在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患者。
二级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测患者病情变化;
(4)依照患者病情,正的确施护理办法和安全办法;
4.符合如下状况之一,可拟定为三级护理:
病情稳定或处在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患者。
三级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测患者病情变化;
(2)依照患者病情,测量患者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
(3)依照医嘱,正的确施治疗、用药;
(4)对患者提供适当照顾和康复、健康指引。
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1.病区值班需有一线、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
2.一线值班人员为获得执业医师资格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
3.二线值班人员为高年资主治医师(笔者以为至少主治医师五年以上)或副主任医师。
4.三是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
5.实习医师和进修医师不得单独值班。
6.病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医师应准时接班,听取交接班医师关于值班状况简介,接受交班医师交办医疗工作,对急、危、重症患者,必要做到床旁交接班。
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病情和所有应解决事项,向接班医师交代清晰,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状况向病区医护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疑难重危患者状况及尚待解决问题。
7.一线和二线值班医师:
夜间必要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解决状况时应及时前去诊治。
如有急救急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要向值班护士阐明去向及联系办法。
三线值班医师可不住病房,但须保持通讯畅通,并保证能及时到达指定位置,切实履行职责。
8.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
即值班医师不得坐门诊、做手术(急诊手术除外)和离开病房教学等,特殊状况值班医师不在病房时(如急诊手术等),在病区有患者需要及时解决时,应有备班医师及时进行解决。
9.值班医师职责:
负责病区各项暂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暂时状况解决,并作好急、危、重症患者病情观测及医疗办法记录。
一线值班人员在诊断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生,二线值班医生应及时指引解决。
二线医生不能解决困难,应请三线值班医师指引解决。
遇有需要主管医师协同解决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要积极配合。
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疗管理部门。
值班及医生交接班制度核心指标与规定
值班资格
一线值班
一线值班人员为获得执业医师资格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
二线值班
二线值班人员为高年资(5年以上)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医师
三线值班
主任医师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
备注
见习期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不得单独值班
职责
负责做好所有患者暂时性医疗工作;
做好急、危、重症患者病情观测及解决;
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疗管理部门
交接班制度
床旁交接
对急、危、重症患者必要进行床旁责任交接班,并签字(注明时间)
病区交班
每日晨会将重点患者状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状况及尚待解决问题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讨论。
讨论会有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关于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诊断方案。
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关于材料整顿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主管医师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成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涉及:
讨论日期、支持人及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拟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核心指标与规定
讨论范畴
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者等
讨论组织
由科室主任或主(副)任医师主持;
科室至少70%医师、护士长和主管护士参加
讨论
目明确,准备充分(有关资料和病情摘要);
讨论充分(三分之二人员发言),实行倒序发言;
结论清晰,诊断方案明确
讨论记录
记录本
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及职称、病情报告、讨论目、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
病历
在病程录中记录拟定性或结论性综合意见
危重患者急救制度
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专业危重患者急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状况,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急救时间应由科主任、医疗管理部门或院领导负责组织。
主管医师应依照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急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在急救危重症时,必要严格执行急救规程和预案,保证急救工作及时、迅速、精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规定精确、清晰,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要复述一遍。
在急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急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详细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关于义务人员应当在急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阐明。
急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操作规范。
急救用品必要实行“五定”,即
定数量、定地点、定管理人员、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危重患者急救制度核心指标与规定
制度建设
科室建立有危重患者急救培训考核制度,定期实行培训(≥1次/年)
技术规范
有本科常用危重患者急救技术规范
急救组织
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或值班医师组负责,重大急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处)长或院领导组织;
及时、精确、无误
医患沟通
主管医师应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急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有沟通记录
急救记录
边急救边记录,记录时间详细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应在急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阐明
急救室管理
规章制度完善;
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实行“五定”:
定数量、定地点、定管理人员、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术前讨论制度
术前讨论对象: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中二级或以上择期手术者;
NNISⅡ级或以上择期手术者;
诊断不明择期探查手术;
非筹划再次手术;
外院医师来本院参加手术者;
也许导致毁容或致残手术;
已有或潜在医疗纠纷者;
新开展手术;
器官或肢体切除。
术前讨论会: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生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要参加。
讨论内容涉及:
诊断及其根据,手术适应症,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也许发生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防止办法,与否履行了手术知情批准书签字手续(主刀医师负责谈话签字),术前准备工作完毕状况及术后注意事项,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要有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等关于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术前准备。
讨论状况记入病历。
术前讨论制度核心指标与规定
组织
主任主持或授权主持,手术医师等科内80%医师参加以及护士长和责任护士
讨论对象
器官或肢体切除
讨论内容
诊断及诊断根据、手术适应症、手术方式及注意事项、手术风险、也许意外及防止办法、履行知情批准(主刀医师谈话)、有关科室协作(会诊状况)
记录
讨论状况记入病程录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死亡病例,普通状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例如,存在医疗纠纷病例)应24小时内进行讨论;
尸检病例,待尸检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有关其她科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派人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报告病情、诊治及急救通过、死亡因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
讨论发言该按低年资医师到高年资医师顺序进行(倒序发言)。
4.死亡讨论内容涉及诊断、治疗通过、死亡因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5.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涉及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讨论发言和综合总结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核心指标与规定
讨论时间
一周内,科内进行;
特殊病例和纠纷病例24小时内进行
主持人
主任/副主任医师/最高年资医师
参加人员
全体医护人员参加(70%以上)
讨论规定
讨论充分,倒序发言,不少于参会70%
死亡病例讨论
姓名和职称
报告病史
主管医师
急救通过
及时,组织有效
急救办法
对的
经验教训
不少于两条
死亡因素
明确
综合意见
病程录中精确记录综合意见
核对制度
核对制度规定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进行核对:
1.任何诊断行为都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使用药物、器械或耗材还要核对品名、剂量或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标签、有效期和批号、使用时间、用法及其浓度或数量等。
3.手术等有创诊断还要核对检查项目、检查目、编号和注意事项贯彻状况。
4.在配血、取血和输血等环节必要执行双查双签制度,核对有关内容。
5.医疗标本解决时还要核对标本来源单位、编号、固定液、种类、切片数量等。
6.其她还需要核对内容。
核对制度核心指标与规定
常规核对
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药名、器械或耗材
品名、剂量或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标签、有效期和批号、使用时间、用法及其浓度或数量
手术
患者
三人核对三人签字
部位及方式
辅料器械等
二人核对二人签字
输血
配血
领血
辅助检查
检查项目、检查目、注意事项贯彻状况和编号
医疗标本
标本来源单位、编号、固定液、种类、切片数量等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备执业资质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如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行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工作。
2.本制度合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她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3.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辨认信息标记以便核查。
4.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5.实行手术安全核查内容及流程。
5.1麻醉实行前:
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批准状况、手术部位与标记、麻醉安全检查、皮肤与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状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成果、术前备血状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5.2手术开始前:
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记,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
手术物品准备状况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5.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
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5.4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6.手术安全核查必要按照上述环节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7.术中用药、输血核查:
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依照状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8.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9.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实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第一负责人。
附:
重庆南桐总医院手术安全核对表
科别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拟施手术:
麻醉诱导前
手术开始前
病人离室前
□1核对患者身份.费别
□2核对手术方式和部位
□3手术医生:
预测手术时间、失血量.需关注环节.手术批准书
□4护士:
手术物品准备已核对.灭菌合格.仪器工作正常
□5核对药物过敏史.皮试
□6监护.复习病历.评估病情及需关注点.麻醉批准书
□7静脉通道与容量状况
□8气管插管物品全套
□9饱胃返流评估.负压吸引全套
□10麻醉机.呼吸回路.钠石灰
□11注射泵及药物准备
□12困难气道评估(口通.鼻通.喉罩.环甲膜套件)
□13外来器械(内固定材料)
□1确认手术团队成员到位
□3术前60min内予以抗生素
□4重要影像资料已准备
□5关闭电热毯
□1实行手术名称
□2清点精确
□3标本解决及病检单
□4需解决设备问题
□5患者术后注意事项
□6所有签字完毕
□7麻醉记录单.术中医嘱单、麻醉批准书
□8清点单.手术患者交接核对单
□9收费记录单与镇痛泵及处方
□10影像资料
手术医师签字:
麻醉医师签字:
手术护士签字:
年月日时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手术分级:
依照手术过程复杂性和手术技术规定,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
手术过程简朴,手术技术难度低简朴小型手术;
二级手术:
小型手术及手术过程不复杂,技术难度不大中型手术;
三级手术:
有一定技术难度和较大风险中型手术及普通大型手术;
四级手术:
疑难重症及有一定技术难度和较大风险大型手术及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
手术医师分级管理:
所有手术医师均依法获得执业医师资格,且在合法执业地点执业。
依照手术医师分级,即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
住院医师:
担当一级手术术者,二、三级手术助手;
主治医师:
担当二级手术术者,在副主任医师协助下,可担当三级手术术者,四级手术助手;
副主任医师:
担当三级手术术者,在主任医师协助下,可担当四级手术术者;
主任医师:
担当三、四级手术术者。
医疗机构诊断分级管理:
医疗机构诊断分级管理是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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