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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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中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环境及社会安全保障政策筛选与评价框架
在使用中
2008年12月5日
中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缩写和术语
CDC
社区疾病控制中心
DSP
大坝安全计划
EIA
环境影响评价
EMP
环境管理计划
EMCP
少数民族社区计划
ESSAF
环境及社会安全保障政策筛选与评价框架
GoC
中国政府
MCH
妇幼保健中心
MEP
环境保护部
OM
业务手册
PCR
物质文化资源
PMO
项目管理办公室
RAP
移民行动计划
SA
社会评价
TOR
工作任务大刚
1.项目介绍及目标
1.世界银行正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金额为7.10亿美元的贷款用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WERP)。
本项目支持中国政府在《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下文中简称“总体规划”)中确立的重建战略,本项目将出资进行地震灾后四川省和甘肃省基础设施、卫生和教育部门的重建和恢复工作,并帮助两个省的汶川地震重灾区的长期可持续性经济恢复奠定基础。
2.制订该环境及社会保障筛选和评价框架的目的是确保在所有世行贷款的活动中采取一切手段去避免和将环境和社会影响降至最低;对于那些不能避免的影响,将按照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世行政策确认并制订和实施必要的削减措施。
3.该环境及社会保障筛选和评价框架将作为项目业务手册的一部分,并在项目法律协定中索引。
环境及社会保障筛选和评价框架包括正文和两个附件,它们建立了用于确定和管理由项目活动产生的潜在环境和社会影响的目标,程序,机构框架和实施安排。
它也建立了公众参与和解决可能产生的公众申诉的机制,并涵盖了建议在所有子项目使用的特定的筛选工具。
4.在业务手册中将为环境及社会保障筛选和评价框架补充相关的技术指导规范,用于为环境和社会筛选和评价提供指南,并为项目的环境和社会专家提供一套工具——包括为项目实施机构和世行工作的专家。
这些指导规范包括项目能力建设所需的重要的材料,并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改和更新,以便纳入获得的经验。
2项目描述
5.本项目的目标是将关键基础设施、卫生和教育服务至少恢复到汶川地震前的水平;在减少地震和洪水灾害的脆弱性的同时,对服务设施进行适度扩建,并加强地方政府管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能力。
6.本项目由两大部分组成,分别位于四川省和甘肃省。
项目重点是两省选定县市的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恢复与重建;其中甘肃项目还包括教育服务机构的恢复与重建。
在本项目中,把重点放在了基础设施、卫生和教育领域,因为这些领域的灾区恢复所带来的效益将能够改善市场进入的条件,以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并且实现更长期的医疗卫生和中小学教育目标。
7.在四川省,项目的基础设施部分将在绵阳、广元、巴中、南充和雅安5个市16个县资助重建与适度扩建所需的土建工程和货物。
项目的医疗卫生部分将出资在绵阳、广元、巴中、南充、雅安、成都和德阳等7市21个县进行卫生服务重建和扩建所需的土建工程和货物。
项目支持部分主要用于项目的培训、能力建设和工程成本。
8.在甘肃省,项目将主要出资陇南市七个县的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和教育子项目,重点放在成县、徽县和西河县。
项目的基础设施部分将出资基础设施重建和适度扩建所需的土建和货物。
。
项目的医疗卫生部分将出资重建及适度的扩建卫生服务所需的土建工程和货物。
项目的教育部分将为小学、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的的恢复和适度扩建资助设施、设备。
如四川类似,项目支持部分主要用于培训、能力建设和工程成本。
3.子项目的选择
9.项目采用了框架方法,它对于当项目的原则和各子项目的选择标准在评估之前已经确定、但是在世行执董会批复之前无法对所有的子项目进行确定和评估的情况下,作为一个灵活的项目设计方法而采用。
10.子项目的定义是总项目中的一项活动,或位于单个县及主要行业之一(基础设施,卫生或教育)的一群类似活动。
每个子项目受项目的法律要求的约束,包括财务和安全保障要求。
有3大类子项目可以被放入项目:
(1)那些有资格获得追溯报帐的子项目;
(2)受地震损坏并在原址直接重建/改造的项目;(3)那些需要更长时间和更仔细准备的复杂的投资(由于被划分为高度灾害脆弱地区而不能在原址重建的资产;为了向受地震影响而从高度灾害脆弱地区迁出的居民提供服务,而在新地点重建和/或扩建的资产)。
11.世行和中国政府就十个项目选择标准达成了一致。
全部的子项目均须:
1.包括在国家、省和地方的汶川地震重建规划中;
2.属于基础设施/卫生和教育部门;
3.符合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
4.如果某些子项目是关于被毁或被破坏的服务或设施的重建,尤其是针对脆弱人群的子项目,而且没有其他重建资金来源的,此类子项目应被作为第一优先进行考虑;
5.符合世界银行业务政策和世行政策8.0款要求(OP/BP8.00);
6.符合国家、省、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7.其设计能够确保可持续的服务提供,包括设备和能力建设资金;
8.其设计要有合理和有效的方案选择分析论证,包括技术、财务、社会、环境和安全考虑方面;
9.根据目前和适当预测的需求来确定建设规模和阶段;
10.能够在贷款协议规定的贷款关帐日期内完成。
12.四川和甘肃省政府在中央政府和一个大型专家组的支持下,已经完成了灾损和需求的初步评价,并编制了总体规划。
通过这些评价和总体规划,各县政府可以拟订合适的优先活动以便纳入本项目。
这些活动将被打包放入不同的子项目中,并由省项目办(位于四川)和市项目办(位于甘肃)按照已经达成一致的子项目选择标准和业务手册中建立的程序对这些子项目进行筛选。
13.世行项目组将对项目办的项目资格初步筛选进行确认。
当各子项目准备完毕,世行项目组将对被认为较复杂的子项目进行前审和评估。
对于所有其它子项目,世行项目组将在对较简单的子项目的检查团访问时以抽样的方式进行后审。
4.环境和社会问题的政策框架
14.环境及社会保障筛选和评价框架是按照以下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行安全保障政策编制的。
4.1国家法律法规
15.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已经根据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已经在中国成为适用于所有投资的成文程序。
国家的环评要求将适用于汶川地震后的重建工作。
但是考虑到汶川地震的严重影响,国家环保部和四川及甘肃省政府自2008年5月发布了许多环境管理补充规定,并适用于所有汶川震后重建动作的环境管理。
16.在这些中央政府和省政府通过的新规定和指南中(见附件2),与本项目最密切相关的是与废墟和医疗废弃物管理,土壤污染和水有关的规定:
∙废墟清理和废弃物管理;
∙震区医疗垃圾安全处置;
∙震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保护;
∙震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地表水水质的监测;
∙震区土壤污染的防治和处理;
∙汶川地震重建征地特殊规定
17.中国已经制订了关于非自愿移民和少数民族的一些法律和规定及实施指南,其中最重要的是宪法、国家物权法和国家地区自治法。
中国还制订了一些相关的行业和地方规定,用于指导这些法律的实施。
这些法律和规定强调了要保护那些受投资项目消极影响的人,特别是弱势群体和少数民族。
考虑到汶川震后重建的需要,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发布了特殊的规定,以简化和加快震后重建项目的征地程序。
在中国法律法规与世行的相关安全保障政策要求不对等的情况下,以后者为准。
18.将根据国内的指南和要求来制订本项目的安全保障要求,以尽可能地使各子项目所需的文件不与政府和世行的安全保障要求发生冲突。
4.2世行安全保障政策
19.在2008年10月进行的项目评估期间,省政府和世行访问了拟建子项目中的一个样本项目。
根据此次初步访问,及与潜在合作部门的初步会议,评估团预计大部分的潜在子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和社会研究,并需要得到符合中国法律和规定的批复。
此外,这些潜在的子项目将/可能触发下列的世行政策:
∙OP/BP4.01环境评价:
考虑到拟建项目的性质,该项政策将被使用。
将会按照OP4.01对单个的子项目进行筛选,并划分合适的环境类别,还将进行环境尽职调查。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管理计划/削减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包括承包商采用的标准的环境行为规范”的技术指导将被纳入业务手册中。
∙OP/BP4.04自然栖息地:
现场考察和潜在子项目位于城市地区的地理位置都表明,自然栖息地不大可能受到消极影响。
无论如何,全部的子项目建议书将根据对关键和非关键自然栖息地的潜在消极影响进行筛选。
如果需要,将准备合适的减缓措施,并作为具体子项目的环评和环境管理计划的一部分。
∙OP/BP4.11物质文化资源:
一旦某个子项目包含对历史或考古遗迹的重建或保护,这些子项目将需要编写物质文化资源管理计划,这些管理计划将作为子项目环评的一部分或作为单独的报告。
将对所有子项目的环评/环境管理计划进行审查,确定其对物质文化资源的潜在影响,并将这些程序纳入所有的标准招标文件中来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机会发现问题。
一份关于“物质文化资源管理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的技术指南将被纳入业务手册中。
∙OP/BP4.37大坝安全:
考虑到现有大坝受到的损害,和在某些地方可能需要增加需蓄水能力的要求,地方政府可能提出对现有水库的维修工程或新的蓄水设施的投资计划。
一旦提出这些要求,预计OP4.37会被触发。
一份关于“包括聘请大坝安全专家小组在内的大坝安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的技术指南将被纳入业务手册中。
∙OP/BP4.12非自愿移民:
本项目预计会涉及征地和非自愿移民,特别是那些涉及扩建或在新地方重建的子项目。
因此,可能触发OP/BP4.12。
将会就征地有关的影响对各子项目进行筛选,并编写和实施动迁行动计划。
一份关于“动迁文件的编制和实施”的技术指南将被纳入业务手册中。
∙OP/BP4.10少数民族:
根据项目地区的现场考察和与地方少数民族专家的初步讨论及文件审查发现,在项目地区可能不会出现少数民族群体。
但是所有的子项目都将按照OP/BP4.10进行筛选,来确定上处的结论是否正确。
一份关于“社会评价和少数民族社区计划地的编制和实施”的技术指南将被纳入业务手册中。
5.解决环境和社会安全保障问题的方法
20.根据世行政策OP/BP8.00,环境及社会保障筛选和评价框架将在子项目的实施过程用于指导环境和社会安全保障规划的编写和达标。
随着这些子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被先后连续地确认并获得贷款支持,潜在的环境和社会影响筛选和消减和管理措施的制定将按照达成一致的环境及社会保障筛选和评价框架进行。
21.环境和社会影响筛选、减缓和管理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将遵守如下步骤:
步骤1-根据选择标准确定子项目;
步骤2-根据中国法规和世界银行的政策进行潜在环境和社会保障影响的筛选,并决定要求的保障文件;
步骤3-由世界银行审查保障筛选;
步骤4-准备保障文件,进行磋商和披露;
步骤5-在中国政府或/和世界银行内部审查和批准保障文件;
步骤6-实施已经达成一致的行动;监督、监测和评价
5.1步骤1-根据选择标准确定子项目
22.按照业务手册和项目的法律协定中规定的项目框架的要求,将使用一套标准的选择标准对所有的子项目进行确定。
在这些标准中,标准9和标准10与环境和社会安全保障有关。
按照这些标准,子项目应
(1)进行合理有效的方案分析,包括技术、财务、社会,环境和安全方面的考虑;
(2)按照当前和合理预测的需求确定规模和分期实施。
23.在步骤1中,由各项目办的环境和社会专家/咨询专家将参与子项目的鉴别和选择。
他们将对子项目进行评价并投入工作,来优化子项目的概念和减少环境和社会影响。
5.2步骤2-根据中国法规和世界银行的政策进行潜在环境和社会保障影响的筛选,并决定要求的保障文件
24.一旦子项目得到了鉴别,各项目办将对每个子项目的潜在环境和社会影响进行筛选,在政府和世行对每个子项目批复之前确定环境和社会影响尽职调查的性质和范围。
每个子项目选择的工具(环评,环境管理计划,动迁行动计划等)取决于其潜在的影响的性质和规模。
由于对预计的环境和社会影响的评价需要专业的技术,各项目办将聘请合格的环境和社会专家及咨询专家协助他们完成该项工作。
25.各项目办和他们的环境及社会保障专家将合作对每个子项目进行筛选,来确定适用的中国法律和规定,及世行的安全保障政策和需要编写和实施的相应的安全保障工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计划,动迁行动计划等)。
附件1给出了用于确定上述问题的初步筛选的指导。
在业务手册中将对附件1通过更多的详细指导作进一步阐述。
26.筛选的结果将用于确定每个子项目的类别和所需的安全保障文件类型。
环境保障筛选
27.国内法规和世行政策总的来说与子项目的环境筛选密切相关;它们都是基于项目的环境影响,并要求项目办鉴别和评价环境子项目的潜在影响,比如水、大气、土地,自然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
28.对于按照世行政策进行的详细的筛选,项目办将使用附件1中的筛选工具,并按照下列的类别对每个子项目进行分类:
∙A类:
这类项目将具有重大的负面环境影响,并且影响是敏感的,广泛的或前所未有的。
这些影响的地区将比具体工程的场址范围要广。
一些拟建的城市基础设施可能被划分为A类,例如大型的垃圾填埋场,大型的污水处理厂,或供水大坝和水库。
∙B类:
该类项目有一些负面环境影响,但是程度低于A类项目。
这些影响基本上限于工程现场;很少是不可逆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很容易的设计消减措施。
大部分的恢复和重建子项目可能被划分为这个类别。
∙C类:
该类项目可能含有最低的或没有负面环境影响。
29.筛选的结果将与国内的法规进行交叉检查,来确定适用的中国国内对环评文件的要求。
在中国的法规中明确了三个工具: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简化的环境评价;(3)环境登记。
如果中国国内法规要求的环评文件在深度和广度上低于世行安全保障政策所要求的,则以后者为准。
确定各子项目的环境安全保障文件
30.各子项目的环境安全保障文件的要求将根据以下的筛选程序进行确定:
∙A类:
该类项目将需要按照世行的要求准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境管理计划。
而且,所有的招标文件中必须包含一项物质文化资源的机会寻找的标准条款(见业务手册有关的指导)。
项目办将在所有的A类文件的编写过程中向世行项目组咨询。
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管理计划都需要提交世行供审查和批复。
∙B类:
该类项目需要准备环境影响评价或简化的环评(正如中国法律和规定要求的那样),和一份至少包含标准的环境实践规范-在必要时应提供额外的分析-的环境管理计划(见世行政策)。
子项目特定的环境管理计划和/或标准的环境实践规范应包括物质文化资源的机会寻找的内容,并被纳入所有的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
∙C类:
该类项目不需要准备环境安全保障文件,但是必须按照中国的管理要求进行登记。
社会安全保障筛选
31.项目办将对所有的子项目进行社会影响筛选,包括:
(1)如果有的话,征地的必要性,和非自愿移民(永久的和临时的);
(2)受影响的人数;(3)是否有受影响的少数民族社区(通过对子项目地区的人口信息的审查确定)。
项目办将使用附件1中给出的筛选工具来确定这些影响的重要性,鉴别需要准备的社会安全保障文件。
32.除了要满足世行的政策的要求之外,项目办还要对有关征地和非自愿移民的国家/省法律和规定进行子项目的筛选。
社会安全保障文件
33.每个子项目的社会安全保障文件取决于该子项目的影响,如下所述:
∙如果200人以上需要被动迁,则需要准备一份动迁行动计划。
如果低于这个人数的人需要动迁,则需要一份缩写的动迁行动计划,包括是否需要征地,或是否按照震后的规定对已经征用的土地给与了补偿。
∙如果预计将出现重大的社会影响或在子项目地区有受影响的少数民族,则需要进行社会评价。
∙如果子项目影响了少数民族社区,则需要准备一份少数民族社区计划。
5.3步骤3-由世界银行审查保障筛选
34.项目办将按照业务手册中规定的格式为每个子项目准备一份安全保障筛选摘要。
该摘要将归纳:
(1)按照世行政策建议的类别;
(2)该子项目所需的环境和社会安全保障文件的要求。
安全保障筛选摘要将作为由项目办提交给世行的子项目鉴别文件的一部分。
35.世行将根据项目办提供的筛选摘要的内容,审查和确认所有子项目的安全保障筛选。
对A类项目和一些需要动迁行动计划和/或少数民族社区计划的复杂的B类项目的筛选的审查,可能会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或额外的审查。
将对B和C类的项目的筛选将进行有选择性的额外审查,以确定筛选工具和文件的选择是否得到合理和一致的应用。
5.4步骤4-准备保障文件,进行磋商和披露
36.一旦筛选和文件要求得到世行的同意和政府的确认,项目的开发方在项目办的协助下将准备详细的安全保障文件和影响消减措施。
37.对于所有的A类项目,世行将在文件的准备期间向项目的开发方提供建议。
对于B类项目,如果出现有关世行政策应用方面的问题,并需要世行给与澄清时,鼓励项目的开发方和项目办与世行密切沟通。
38.安全保障文件在最终完成之前,应在关键利益相关方可以接触到的地方,及时地以可以理解的形式和语言进行磋商和发布。
对此应给与特别的关注,以确保潜在的受影响人在磋商之前有足够的时间并容易得到文件的草稿。
39.对于A类项目和要求移民行动计划、社会评价或少数民族社区计划的项目,将在项目准备期间至少开展两次磋商:
在环境和社会问题文件的准备开始时以确定环境和社会问题的范围,以及保障文件定稿之前,应根据保障文件的初步结果进行磋商,并考虑到公众的关注。
安全保障文件的语言
40.对于A类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管理计划,及其他适用的文件,比如大坝安全计划,动迁行动计划和社会评价,将受到世行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安全保障文件翻译豁免程序约束。
这样,它们将按照事先同意的目录或工作大纲,用中文进行准备并提交给世行,同时提交一份英文的摘要报告,除非世行对个别情况提出其它的要求。
41.对于B类子项目,仅需要向世行提交中文版的简化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或环境管理计划,及缩写的动迁行动计划,除非世行对个别情况提出其它的要求。
42.所有项目所需的少数民族社区计划必须以中英文两种版本提交给世行审查。
信息公开和协商
43.信息披露和公众磋商在子项目的准备和实施中是重要和必要的。
这些工作使得子项目受影响人群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够参与子项目规划和实施,并对此做出贡献,从而帮助实现子项目负面影响的最小化和子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公众磋商的水平以及信息发布的范围应该与子项目的环境类别和其社会影响的严重性相一致。
44.需要披露的信息应该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子项目设计、影响以及建议的减缓措施。
在项目设计和实施阶段,以上信息应得到更新,并不断向利益相关方汇报。
可采纳多种披露方式,可能包括海报、手册、报纸、互联网以及社区会议。
在开展磋商之前,全部的保障文件都应该在受影响人群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容易到达的公共地点披露,以便为有意义的磋商奠定基础。
披露和磋商机制应在相关的保障文件中得到规划和详细规定。
申诉处理。
45.如果受影响个人和组织认为他们在本项目下未得到适当待遇,为了处理他们的合理关注,投诉处理机制是必要的。
该机制应包括:
(一)记录和报告系统,包括书面和口头投诉方式;
(二)由各个级别政府的指定人员负责;(三)处理投诉的时间限制。
本机制将在子项目的保障文件中得到详细规定。
在项目实施期间,投诉处理机制的运行将得到项目办的定期监测和评价。
5.5步骤5-在世界银行内部审查和批准保障文件
46.各项目办负责按照国内的法规审查和办理环境和社会安全保障文件的批准。
47.世行对环境文件的审查和批准的要求如下:
∙A类项目:
所有A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管理计划及其他相关文件(如大坝安全计划,物质文化资源管理计划)在子项目得到批复之前应通过世行标准的审查和批准程序。
∙B类项目:
B类项目的简化环评(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境管理计划在子项目批复之前不需要通过世行的审查和审批程序。
然而,世行将在执行监督代表团期间选择性地后审这些文件。
∙C类项目:
不需要世行的审查。
48.世行对社会文件的审查和批复的要求如下:
∙在子项目批复之前,所有的动迁行动计划,缩写的动迁行动计划和少数民族社区计划都应得到世行的审查和批复。
5.6步骤6-实施已经达成一致的行动,监督、监测和评价
实施
49.子项目的开发方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执行。
监督检查
50.项目办负责监督环境管理计划和由政府及世行批复的与社会保障有关的行动的实施。
世行项目组将在项目的实施期间定期访问项目地区,目的是:
∙指导并协助准备安全保障工具;
∙审查筛选结果,审查报告和安全保障文件;
∙监督安全保障工具的实施,以确保其是否符合世行政策的要求。
监测与评价
51.项目办将聘请合格的、有经验的咨询专家来实施监测计划,以获得各子项目的关键的环境和社会方面的信息,和消减措施的有效性的信息。
这些工作能够使政府和世行对环境计划的绩效进行评价,并在必要时采取纠正性行动。
对于需要准备动迁行动计划的子项目,项目办将聘请世行可以接受的第三方独立咨询专家对动迁行动计划的实施进行外部监测。
外部监测报告将提交给世行和项目办。
6.追溯报帐子项目的安全保障筛选和影响管理
52.对于那些在2008年10月评估之前就已竣工并准备利用追溯报帐的子项目,或在评估之前就已经动工的子项目,将对环境和社会影响进行后审。
∙环境影响:
项目办将对子项目的实施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环境和社会筛选评价框架里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包括对物质文化资源的潜在影响。
如果仍有未解决的环境问题,则需要就必要的消减措施达成一致并对其进行实施。
∙社会影响:
项目办将对子项目的实施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环境和社会筛选评价框架里提出的社会安全保障影响及消减措施的要求,包括那些关于
(1)征地和补偿,
(2)少数民族社区的要求。
在必要时,将制定和实施额外的消减措施。
∙项目办将准备一份后审查报告,来简要描述每个利用追溯报帐的子项目的安全保障方面的问题。
政府和世行将对后审查报告和必要的消减措施进行审查。
满足环境和社会筛选评价框架里提出的要求,是可以使用追溯报帐的一个条件。
7.组织安排
53.在上面所描述的环境和社会消减计划地制定过程中,各机构的作用和责任如下所述:
54.环境和社会影响筛选:
省项目办在专业人员和/或合格的咨询专家的协助下,将对每个拟建的子项目进行环境筛选,世行将根据子项目的性质、影响的类型和规模对筛选结果进行审查。
55.安全保障文件的准备:
每个子项目的开发方要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包括环境和社会安全保障文件的准备和消减措施的制定,并且在必要时聘请合格的咨询专家。
56.监督检查:
县和市项目办作为基层的项目管理办公室,将负责对安全保障规划和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省和市级的技术部门将对其对口的县级部门提供技术指导、监督和技术能力加强的支持。
57.总体责任:
省项目办(四川省)和陇南市项目办(甘肃省)将负责项目的安全保障文件的编写和实施。
世行将通过定期的视察和培训提供支持。
58.安全保障文件的国内审查和批复:
作为子项目审批程序的一部分,安全保障文件将由政府审查和批复。
这将按照政府对投资类项目的审查和批复的程序和规定进行。
59.安全保障文件的世行审查和批复:
如上所述,所有A类项目的安全保障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管理计划及其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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