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政策分析及其基本方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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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竞争情报及其基本分析,竞争情报的概念竞争情报的来源和收集竞争情报分析方法,2,7.1竞争情报,一、竞争情报的定义据目前所看到的资料,国外最早给竞争情报下定义的是理查德平克顿(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席德.克来格管理学院教授)。
1969年他撰写了一组总题目为“工业营销”的论文,其中篇题为“如何开发一个营销情报系统”。
文章认为,竞争情报就是营销情报的另一种说法,“就是分析和解释为规则、战略和战术决策所必需的某些工商信息所得出的知识。
那些决策可以用于企业的所有功能,但是主要是用于营销功能。
它包括一个有组织的系统来为企业的运行部门指导、收集、生产和传播情报”。
3,依安戈登在其1989年出版的赢得竞争:
如何运用竞争者情报来开发致胜战略一书中把竞争情报定义为一种过程、在此过程中以获取和分析可以公开得到的资料来开发出用于竞争战略所必需的信息。
作为一个名词,它是这个过程的产出,包括开发竞争考文档和分析竞争者战略方向。
被公认为竞争情报先驱者之一的斯丹文德迪约将竞争情报定义为既是一种过程,又是一种产品:
竞争情报是一种复杂的研究。
它是一种过程,试图比简单地收集财务和市场统计更深人一步。
有这样一种认识:
即影响企业底线(bottomline)的有许多因素。
竞争情报就是关于竞争对手能力、薄弱环节和意图的信息。
它同传统定义的“战略情报是相似的、它是一种导致行动的信息”。
4,美国最早正式在研究生院开设竞争情报课程的哈特福德研究生中心管理学教授小瓦尔特巴恩德持在其专著用户引导的竞争情报(1994年)中将竞争和竞争情报都定义为一个名词,种产品。
他认为竞争情报是一种信息,与组织外部或内部事件和行动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将影响到组织的计划、行动和决策。
它同一个常用的术语“工商情报”接近、但是用这个术语有两点理由:
首先“竞争”是一个意义更为集中的词,它意味着一种与竞争性和竞争优势的联系;其次,工商情报这个术语未能包括组织内部的与替代战略、可获得资源和运行能力有关的信息,而这种信息对于计划、行动和决策是至关重要的。
5,瑞士“工商研究集团”咨询专家迈格拉斯伯恩哈特1994年在长期规划杂志撰文指出:
竞争情报是一个分析过程在此过程中、关于竞争者、工业和市场的分散的信息被转变成关于竞争者能力、意图、业绩和地位的可以据以采取行动的战略知识;它也是上述过程的产品或产出物。
分析上述关于情报和竞争情报定义的种种引文,竞争情报定义应有的一些共同点:
竞争情报既是一个产品,又是一个过程。
作为产品,它是一种信息,这种信息必须是:
关于组织外部及内部环境的;专门采集来、经过加工而增值的;为决策所需的;为赢得和保持竞争优势而采取行动所用。
作为一个过程,则是生产上述信息,并使之运用于组织竞争决策的整个过程。
6,在某种意义上,中文“竞争智谋”包含了competitiveintelligence的完整过程,代表了它的广义概念;而中文“竞争情报”则覆盖了这个英文术语所代表的过程的前一半,代表了其狭义概念。
由于我们主要讨论的是其狭义概念,而这基本上是一种情报活动,所以统一采用竞争倩报这个术语。
7,二、竞争情报的内容一个竞争战略从制订到实施的全过程包括竞争分折、规划目标、拟定和选择方案、实施战略、控制和检测,以及调整和修订等各个阶段。
竞争情报主要属于第一个阶段的竞争分析。
但是与其它阶段也有密切的联系。
本节主要从竞争情报的工作范围、基本步骤、了解竞争对手和最终产品四方面叙述竞争情报的基本内容。
1、竞争情报的基本范围竞争情报的基本工作可以描述为认识竞争形势、了解分析企业的竞争者和参与制订竞争战略三大方面。
8,具体可用五个基本问题来描述:
我们所在的工业有哪些特性?
我们的竞争对手是谁?
竞争对手当前的地位如何?
竞争对手最有可能采取什么行动?
我们应当采取什么行动来取得竞争优势?
竞争情报的视野可以分为内外两个范畴(图3-1)。
外部范畴就是通常所说的环境监视或环境分析。
这里的环境是指处在企业之外,不受企业控制,但会对企业产生影响的那些因素。
内部范畴则是自身的各种性质,这是往往被企业管理层忽视的范畴。
无数事实表明,管理人员未必了解,而且经常是很不了解自身的优势和弱点。
9,10,2、竞争情报的基本步骤关于竞争情报的步骤虽然有各种不同的说法,但在实质上没有很大的差别、这里采用五个步骤的框架结构,这种结构最早由美国中央情报局提出,但也被竞争情报专业人员广泛采用。
规划与定向收集加工分析与生产传播应当指出,这个结构并不是竞争情报所独有的,它实际上是各种情报活动的通用结构。
五个基本步骤的实际流程是一个循环过程;其中最后一个步骤的结束往往意昧着新一轮“规划与定向”的开始。
不仅如此,在各个步骤之间还有不少反馈“小循环”。
11,规划与定向:
是一个了解情报需求,建立情报目标的步骤。
通常包括三个基本问题:
我们需要知道什么?
我们为什么要知道这些?
一旦知道,将要做出什么决策、采取什么行动?
信息收集是一个耗费时间和资源最多的步骤。
其中有两个基本问题:
有哪些信息源和可用的方法?
为了达到预定目标,我们如何选择信息源和收集方法?
信息加工是个初步整理,使之有序化的步骤。
例如,将收集来的信息分类、排序、建立一个数据库等。
12,而信息分析则是一个增值和用信息生产出情报的步骤。
有时将这两个步骤结合起来当作一步,称作信息的解释;或用日本的说法信息的情报化。
这是一个需要高度智力和技巧的步骤,可以说是竞争情报的精髓。
传播是将竞争情报的成果加以适当的“包装”(如广泛采用图像表示),用适当的方法或途径将情报活动的产品传递到用户,在某些情况下,这一步还包括情报的评价,以及用户的反馈。
最近发表的一项竞争情报活动调查(1995年竞争情报专业人员协会调查),揭示了这些步骤所需时间的比例(表3-4)。
13,14,3、竞争情报的详细内容可以说竞争情报是从了解竞争对手的所有情况开始的,它是竞争情报的最基本的内容。
许多资料汇集了收集竞争者情报的各种细目,或者说评价指标,我们总共列出了13个方面的106个指标,这里的大多数指标都不是用一个数据就可以描述的,其中包含了关于竞争对手企业的丰富信息。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一般不可能完整无缺地全部收集到这些信息,而且也并不是每次都需要了解这样详尽的信息,运用时要根据竞争情报的具体目标和可以使用的时间和资源,选取适当的指标组合。
不难发现这张表同样适用于分析企业自身、因此它也是竞争情报人员了解自身的指南。
15,16,17,18,19,20,21,22,3、竞争情报的主要产品对于一个专业的竞争情报公司、部门或工作小组来说,他们的工作成果终将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让用户知晓、理解,从而影响他们的决策。
表3-2是1995年竞争情报专业人员协会调查的竞争情报活动的主要产品。
此项调查揭示了一个有趣的事实,即非正式或口头的交流占了不可忽视的比例。
23,24,三、商业秘密、工业间谍和不正当竞争情报活动1、商业秘密的定义和法律保护国外关于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tradesecret)应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
它通常指专利、商标和版权保护以外的那部分知识产权。
技术秘密(know-how,也称为技术诀窍)一般也包括在商业秘密中。
然而我们讨论的商业秘密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所定义的国家秘密,也不包括我国刚刚公布的科学技术保密法中所保护的国家科学技术秘密。
这两种秘密都不属于商业秘密,它们与国家安全有关,其唯一的权利人是国家。
得到国家特定法律的保护。
而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是企业、研究所或其它各种组织甚至个人,其权利人可以将其出售。
25,商业秘密可以是一个化学配方的公式,一个生产、处理或保护材料的程序,一个机械或其它装置的图样,甚至也可以是一张顾客清单。
商业秘密和商务中的其它秘密情报不同,它不是商业经营中单个或短暂事件的信息,商业秘密是在商业运行中连续使用的程序或设计。
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UnitedTradeSecretAct)。
关于商业秘密的定义为:
商业秘密是指一种信息,包括公式、图样、汇编、程序、设计、方法、技巧或工序。
它由于鲜为人知,不易被那些由于它的披露和使用而获得经济价值的人通过正常的途径查清,因而能产生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价值。
后一种定义与前一种的主要区别在于把保护范围扩大到了那些不一定连续使用,甚至不使用的信息,例如否定信息(如某种工艺不起作用),因为它也能产生经济效益。
26,我国的法律文件首次提到商业秘密是在1991年通过的民事诉讼法,该法第120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1991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章第10条明确提出了什么是商业秘密以及怎样的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第15条还规定了对违反本法第10条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
该法第10条全文如下: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以盗窃、利锈、胁迫或者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7,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
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工业间谍经常甚至专门从事违法竞争情报活动,蓄意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机构或个人被俗称为工业间谍(或产业间谍、工商间谍)。
28,从发表的案例来看,目前我国出现的工业间谍活动,大多属于本企业职工为图蝇头小利,被竞争对手收买;也有不少是本企业职工,甚至负有一定责任的人员利用在单位工作时获得的商业秘密、另立“山头”,损害企业的利益。
除了明显违法的手段以外,还有不少难以确定其性质,处于法律的“灰色”区域。
国内过去闻所未闻的一些工业间谍手段也通过各种方式进来了,下面就是一些这样的例子。
境外某独资企业仅常设1名电话接线员,还有就是一个不断变换姓名的“经理”,这家“公司”整天与国内一些企业通讯联络,摆出一种做生意的样子,但是又不见签什么合同。
我国一家丝绸进出口公司与之联络两年,经常收到对方询盘传真,而对方企业拿到资料就不见下文。
后来这家丝绸进出口公司提高了警惕,通过国际商会才了解到对方的底细,那家所谓独资企业原来是其境外母公司专设的一个经济情报触角。
29,广州一家公司的计划科长雇佣一名无业人员,专门为他收集3家同行竞争者的废弃物,包括“废”图纸、资料、图片和生产的废品,仅两年时间竞收集到有价值的工业垃圾和资料300多件。
据说那个垃圾收集者已经这样干了8年。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审理过一起技术秘密自盗案。
上海卢湾商品外观技术研究所曾花20万元转让费购得KCO涂料技术使用权。
该所两名职工先后两次在深夜撬窗潜入单位配方室,盗窃了全部资料和样品。
此案经一年半的周折,终于在1994年4月判决,两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缓刑1年,并处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30,3、依法区分工业间谍行为和正当竞争情报活动竞争情报的正当或不正当,不能以个别企业的利益来判断,而要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
也就是说,竞争情报的正当性就是其合法性。
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法规中、专利法和版权法的影响比较大,很多人都了解。
但是,这两种法所保护的仅仅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还有大量涉及企业利益需要加以保护的内容,或者不在这些法律的保护范围,或者企业出于种种考虑,不愿意利用这些法律来保护,对这部分知识产权,国内外都用关于商业秘密的法律和法规加以保护。
竞争情报专业人员必须仔细研究竞争情报活动的合法性,一方面用以规范自己的行为,防范竞争对手非法窃取本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同时也要大胆地采用合法、正当的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情报,尽可能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31,我国目前公开报道的一些泄密案件,被告一般都是明显触犯法律,犯罪性质十分清楚。
但在企业经营活动的实践中,虽然有不少例子是属于故意违犯有关法规,侵犯竞争对手商业秘密,但的确也有界线很难划清,难以判断竞争情报是否合法和正当的情形,可能为数还不少。
只是目前这类事例一般不诉诸法律,也极少公开报道。
这里从国外的一些实例来看一看在其它国家是怎样处理这种处于“灰色区域”的行为的。
如反求工程、国际上保护商业秘密的一般认识是,人们可以从市场上买来竞争对手的产品,无限制地加以剖析,从中获取商业秘密,只要不违反专利、商标或版权的有关法规,就可以无偿地将这样通过反求工程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自己的产品。
32,在大多数倩况下,仅仅通过反求工程是不容易获得包含在产品中的商业秘密的。
但是在集成电路行业,反求工程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电路集成的一个关键技术布线设计,完全可以通过反求工程,即解剖集成电路硅片而一览无遗。
据报道,美国仅硅谷一地就至少有四家专门替客户解读竞争对手集成电路产品设计的咨询公司。
然而,怎样利用反求工程而又不侵犯对方的权益,这里的界线也很难划清,尤其是布线设计无法得到专利法或版权法的保护。
为了保护这些技术诀窍,美国1984年半导体芯片保护法(联邦法)保护了集成电路的布线设计。
法律规定可以为了分析的目的对他人的产品进行反求工程,但是简单地复制他人的产品是非法的。
33,下面一个案件,涉及两家同在加利福尼亚州的硅片制造公司。
1992年秋,美国华盛顿特区上诉法院维持圣迭戈联邦地区法院的原判,即先进微器件公司因为非法复制布鲁克特利公司的硅片设计而有罪,该公司必须为其侵权行为支付对方2500万美元。
这类案件的关键判决根据有两条:
一是通过合法进行反求工程而开发出来的产品必须至少有一点创新的成分;二是为了表明新产品确是自行研制而不是简单复制,进行反求工程的一方必须出示研制文件。
在本例中,先进微器件公司的产品上有一种反复使用的设计与布鲁克特利的产品完全一致,“布”公司设计人员出示证据表明为了研制出这种设计,他反复试验了6次,而“先”公司却拿不出证据显示他们是如何研制出来的。
34,4、竞争情报专业机构约职业道德规范如上所述,从事竞争情报工作必须十分注意合法性和合乎当时、当地、所在国家公认的社会道德。
这是竞争情报这一行业得以生存与发展,在三百六十行中取得一席之地的必要前提。
对于专业竞争情报机构和人员来说,职业道德更为重要。
除了法律和道义上的要求外,也有非常实际的经营上的理由。
国外从事这类工作的专业机构都注意标榜自己的职业道德。
竞争情报专业人员协会从成立之初就制订并公布了其职业道德规范,并在各种出版物和宣传资料上刊登,还用大宇印在该协会的会员证书上。
35,36,37,38,7.2竞争情报来源和收集,一般认为,环境信息的来源可分成语言与文字两种。
这些环境信息源中,大部分均可用于收集竞争情报。
语言类包括电视和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体及企业员工、客户、经销商、供应商、竞争对手、政府等外部来源。
文字类则包括政府及行业各种出版物等。
一、常用竞争情报的信息源常用竞争情报的信息源可归纳为以下20种。
(1)报刊和专业杂志;
(2)行业协会出版物;(3)产业研究报告;(4)政府各管理机构对外公开的档案(如工商企业注册登记通告、上市公司业绩报告、专利、工业标准等);,39,(5)政府出版物(如统计资料、政府工作报告、各类白皮书等);(6)数据库;(7)工商企业名录;(8)产品样本、手册;(9)信用调查报告;(10)企业招聘广告;(11)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员工;(12)经销商;(13)供货商;(14)行业会议(15)行业主管部门;,40,(16)展览会;(17)客户;(18)竞争对手;(19)反求工;(20)专业调查咨询机构。
以上
(1)-(10)类主要为公开发表的竞争情报信息源,而(11)-(20)类则为非公开发表的竞争情报信息源。
一般来说,企业欲对竞争环境有深入的了解,就必须多方收集竞争情报,也就是采用较多的竞争情报来源。
然而,各种竞争情报来源在增进企业的竞争了解度上的作用可能迥异,因此值得进一步分析。
41,其次,当企业对竞争的了解不足时,它可能会多采用各种竞争情报来源。
而在竞争了解度提高后,企业可能会舍弃部分竞争情报来源,以求节省成本也可能会增加竞争情报来源,以便对竞争对手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上述信息源与特定竞争倩报细目之获得,关系如表6-1所示。
总体而言,上述信息源均有助于对整体竞争情况的了解,只是在具体应用时,应注意所获信息的时效性、经济性和淮确性。
42,43,44,7.2公开发表的信息及其收集,一、公开信息源和利用在上述前20类公开的信息源中,企业信息人员应用最多的为:
专业杂志、报纸和竞争对手出的出版物。
显然,他们忽略了其他一些有价值的信息源如各种数据库等。
此外,由于人力、物力所限,企业很难订全各种相关的技术与经济杂志和报纸,情报人员也无法全部阅览报纸和杂志上的文章。
最省时高效的收集公开信息的方法是数据库检索。
公开发表的信息通常有以下不足之处:
它并不总是很切题的、由于是静态信息的收集,通常又是滞后的。
它并不总是准确的。
严格地说,除非得到非公开信息源的证实,否则公开发表的信息不应被用作情报目的的运用。
实践亦已证实了这一点。
45,二、非公开信息源根据国外企业大量竞争情报工作实践所作的统计分析表明,企业想要得到的竞争情报约95可通过合法的、符合道德规范的途径获得,而这其中高达80的信息可能就蕴藏在企业内部。
例如,在人们的办公桌抽屉里、文件拒里及职工的脑子里。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强烈建议企业应建立正式的竞争情报机制,其目的之一就是要充分发掘和利用这一宝贵的信息资源,使其为企业争取竞争优势服务。
1、企业内部的信息源如何发掘和利用企业内部的信息资源?
首先,应熟悉企业内各部门的工作特点,了解哪些信息是他们可能把握的。
46,无疑首先应该接触的是企业的营销和销售部门。
该部的职工有可能提供如下有关竞争对手的信息:
销售和营销员工的人数;销售方法;经销渠道;培训计划;产品差异性;定价方法和趋势;促销手段;营销和客户开发计划;特定的未来策略。
47,生产部门的职工也能提供好的情报,他们往往能告诉你整个行业内的生产工艺状况。
他们特别熟悉的领域有:
加工过程的特征;设备情况;车间职工构成情况;成本趋势生产率;机械化或自动化状况;生产能力利用率。
企业财务部门职工常能提供有价值的情报。
他们不仅分析企业自身的财务信息,他们也会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竞争对手的财务状况,如定期阅读对手的经营业绩报告,通过催付客户债款活动了解竞争对手的债务情况等。
48,工程和研究及开发部门的职工亦能对企业整个情报活动提供很大的帮助。
他们的知识主要集中在:
工艺技术;产品开发;专利;生产过程的革新。
企业人事部门的职工亦不应被遗忘。
企业人事部门的特征之一往往是书架或柜子比较多,但在这些书架或柜子中有可能有竞争对手的招聘广告或手册、人事手册、培训手册及聘用合同样张等。
通过以上分析可得知,企业自身就可能藏有丰富的信息源,问题在于交流,如何使企业职工自愿共享信息?
关键是要建立一种机制,使企业职工能自觉并方便地将他们所掌握的竞争情报传送到中央协调点来。
49,2、内部信息源利用的对策要使企业员工自愿提供信息、分享信息,首先应研究一下阻碍他们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根本没人来问过自己;提供信息后没获得反馈;没有刺激;怕麻烦;怕威胁自身的地位。
所有以上的障碍都可通过企业决策层对职工有效宣传企业对竞争情报的需求而减少或消除。
50,可以告知员工下列信息:
公司设立一项新的重要工作竞争情报;设立这项工作的原因;该工作计划的目标;公司内谁负责该计划的协调工作;对所有员工的希望(当竞争情报协调员有特殊问题时,希望有关员工能贡献少量时间帮助寻求答案;当员工在业务中发现市场上出现某一重要的竞争性威胁时,能及时报告给协调员);当需要竞争情报时,他们自己可以使用公司竞争情报系统以寻求答案。
51,值得一提的是,不要设计一套复杂的、按时间顺序排列的表格让员工每日填写,然后交到情报部门。
这种做法必定失败,因为太麻烦。
其次,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应重视对信息提供者的回应,最简单的方法是在公司每月的消息简报上列出提供竞争情报的员工名单,以示表彰,让这些员工感到他们帮助了企业的经营决策。
对那些成绩优异者,还应提供奖金,直至加薪、提升。
但不主张以规定的钱来买信息;如一条信息5元钱,因为很难评定一条信息的实际价值。
但可规定:
员工对公司竞争情报工作的帮助可作为其加薪或晋级时的评定依据之一。
52,此外,还应注意的是,即使最称职的员工亦难免懈怠,因此,作为竞争情报协调员应定期主动和他们联系。
主动发掘得来的信息往往比被动得来的信息更具情报价值。
除了主动发掘外,下列方法亦是很有用的:
制定一张“谁认识谁”的名单;制定一张按月电话采访的名单;设计一张信息短阵表;一张关键问题询问表。
以上三种方法的使用将使企业情报人员获取大量的非公开信息而无需增加任何额外成本。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情报人员有时还会碰到这样的情况:
一开始不知应问哪些问题。
为此,建议先设计一张大类问题询问表,以后再逐渐将大类问题细化。
53,54,55,56,57,常见的大类问题如下。
(1)竞争对手的业务是什么?
竞争对手提供哪几类产品或服务?
(2)竞争对手的研究与开发活动的重点是什么?
(3)竞争对手主要吸引什么类型的消费者或客户?
(4)竞争对手的扩展能有多快?
(5)哪些产品未来会有良好的增长势头?
(6)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劣势分别有哪些?
(7)整个公司方面:
营销;形象定仇产品或服务组合革新;效率;财务。
(8)竞争对手已在哪些部分获得成功”(9)竞争对手是如何运用其特长来开拓新的商业机会的?
(10)相对于合并、兼并或合资行为竞争对手处于一种什么状态?
58,以上的大类问题可根据不同的采访对象及要求予以细化,并设计小类问题。
对诸如销售人员、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研究与开发人员、生产人员、采购人员、人事工作人员、计划人员、决策层人员、档案人员、法律顾问等等,应有各自的询问重点。
这些问题亦可用于收集公司以外非公开发表信息。
从公司外部获得的非公开发表情息往往能使各孤立的信息完整起来,它能证实或否定以前所收集的信息,无论这些信息是公开发表的还是非公开发表的。
电话访谈;焦点访谈;实地考察。
59,7.3竞争情报分析方法,7.3.1专利情报分析一、专利信息简介专利信息主要是指某一技术在谋取专利权过程中的各种信息,例如专利权的范围、专利权的归属、专利权的技术内容及专利状态等。
这些信息不仅揭示了某一专利技术的内容及法律状况,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界在争夺产品或技术的专利权及占领市场、战胜对手方面的意图和策略。
专利信息是专利制度的产物。
当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法都规定,专利申请人要取得某一项技术的专利权,就必须向公众充分地公开该项技术的内容,而各国专利局为了要保证专利信息交流的正常运行,不但要及时公布专利说明书公开发明内容,同时还要定期将有关专利的申请、授予、终止、转让等各项专利信息以公报形式向公众通报。
60,其中由各国专利局公布出版的专利说明书是专利局向公众公开专利信息的主要手段,而各国公众亦把对专利说明书的分折和利用作为取得专利信息的最重要的途径。
专利说明书是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向专利局递呈的说明专利发明内容的书面文件,它是揭示有关专利技术或专利产品具体内容及专利权具体范围的唯一有效的信息源。
此外,在专利申请、专利纠纷、技术转让等诸多技术贸易、技术竞争的事务个专利说明书中的信息还能提供有关专利权权利信息的各项具体细节。
更重要的是,由于专利申请活动本身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申请人的技术水平、工艺路线、经营方向、市场企图等技术、法律、经营信息,对专利说明书的利用往往就能从中得到以上这些重要情报。
61,具有以下特点。
1、是一种来源稳定的公开信息源各国政府都把专利说明书作为一种可任意使用的信息资源供公众使用。
专利说明书没有版权保护,引用专利说明书的内容不必事先得到出版者或作者的同意,不会涉及版权纠纷。
从专利说明书中获悉某些敏感的信息也完全不会有盗窃秘密之嫌2、是一种数量巨大、内容广泛的信息源目前世界上每年要出版专利说明书100万件以上,已公布的专利说明书累计已达4000万件以上。
这些数量巨大的专利说明书覆盖内容非常广泛,几乎包括应用技术和工业产品的全部领域,涉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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