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行业公司业务发展策略报告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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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五射两纵七横”共14条路线,东部地区基本形成高速公路网,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地区形成较完善的城际高速公路网络;
中部地区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干线公路网线,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高速公路通道基本贯通;
西部地区公路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内引外联、通江达海。
3.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在部分省份试点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0.2元提高到1元;
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燃油税改革后,取消的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通过中央预拨专项资金返还给地方,进行公路养护建设;
同时,中央财政从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中每年再安排26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偿还二级公路债务和公路发展。
截止2009年底,全国13个省市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共撤销公路收费站点1430个,占全国同类站点的74%。
税费改革后二级路养护、建设资金总量有所增加,来源更加稳定。
同时,在新的体制下,省级地方政府具备了统筹安排、调度建设资金的条件,更有利于普通公路发展,同时也为相关项目债务资金的偿还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三)公路行业发展前景展望
虽然近年来我国公路建设发展迅速,但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路行业仍处于发展阶段,尚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首先,公路网络尚未形成。
目前我国一些人口和经济总量已达到相当规模的地级城市与省会城市之间、相邻省份之间尚未形成高速公路的有效衔接,即使在经济最发达、人口最稠密的东部沿海地区,高速公路依然没有实现真正的网络化服务。
其次,我国公路建设的地区间、城际间、村镇间发展不平衡。
加快东部现代化建设、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中部崛起等区域经济发展都迫切地需要建设公路为其服务。
上述两个问题造成我国公路行业目前依旧难以产生规模效应。
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决定了公路行业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将是国家的重点投资行业之一。
根据交通部提出的《公路水路交通发展三阶段战略目标》,我国公路建设规划大致分为2010年、2020年和2040年三个阶段。
其中,2010年国道主干线系统全部建成,初步构成全国性骨架公路网。
2020年国家重点公路全面建成,形成全国性骨架公路网,初步形成国家高速公路网。
2040年高速公路接近目前美国水平,交通提前实现现代化。
可以预见,公路行业在未来几年内仍存在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我行公路行业公司业务现状
(一)业务总体开展情况
(注:
以下涉及我行业务数据中的授信额度和授信余额数据来自于CMIS系统,其余数据来自于我行CIIS系统)
指标
年份
贷款余额
(亿元)
授信客户数量
PD8级(含)以上客户占比
日均存款余额(亿元)
对公客户数量
日均存款100万以上客户数量
蕴通客户数量
2008年
589.9
207
23.3%
95.98
629户
270户
352户
2009年
1037
253
64.5%
182.91
683户
301户
393户
2010年(1-9月)
1372
275
40%
204.46
712户
269户
399户
1.现有客户情况
截止2010年9月末,我行公路行业客户总数为712户,较年初增加29户,增长率为4.2%,其中省级交通厅16户,地方公路局59户。
同期,公路行业全部客户中蕴通客户达399户,占比56%。
蕴通客户按拨备后利润反映的结构状况见下表:
拨备后利润
客户数
5000万元以上
8家
3000万元~4000万元
5家
2000万元~3000万元
13家
1000万元~2000万元
22家
500万元~1000万元
64家
80万元~500万元
269家
上表反映,我行目前公路行业蕴通客户呈金字塔形分布,利润贡献为80万元至500万元的客户数量最多,占比高达70.6%。
2.授信业务情况
受国家“四万亿”政策影响,我行公路行业授信业务近几年来增长较快,行业贷款余额在全行贷款总额中占比逐年上升,由2008年末的7.53%增长至2010年9月末的8.86%。
截止2010年9月末,我行公路行业共有授信客户275户,较年初增加23户,其中PD8级(含)以上客户110家,占比40%。
授信额度总计3529.61亿元,较年初增加891.22亿元,授信余额1534.84亿元,较年初增加545.06亿元,其中贷款余额1372亿元,较年初增加407.26亿元,占同期全行贷款总额约8.86%,行业占比较为适中。
3.负债业务情况
近年来我行公路行业存款规模虽呈逐年增长态势,但日均存款在全行占比仍相对较低(约为1%)。
截止2010年9月末,我行公路行业日均存款余额为204亿元,较年初增加21亿元,增幅11.5%,低于同期贷款增幅20个百分点,在同期全行存款总额中占比为0.99%。
日均存款100万以上的客户为269户,较年初减少32户。
4.区域业务开展情况
截止2010年9月末,各省直分行存贷款情况如下表:
分行
日均存款
北京市
0.47
152.94
河南省
12.56
117.54
广东省
6.52
104.28
山西省
45.69
100.7
江苏省
14.43
99.3
安徽省
5.57
54.03
河北省
8.75
39.67
吉林省
9.12
48.37
辽宁省
0.44
24.89
黑龙江省
6.72
41.93
山东省
7.66
23.1
湖北省
2.78
35.35
青岛市
0.36
17.1
湖南省
1.18
15.25
深圳市
0.04
16.4
江西省
1.32
7.78
苏州市
2.25
16.28
中部地区
84.94
420.96
浙江省
6.05
13.7
陕西省
13.41
142.16
上海市
0.09
9
云南省
16.05
99.03
厦门市
0.77
7.65
甘肃省
7.11
45.8
宁波市
2.49
4.71
重庆市
5.74
42.8
无锡市
6.12
4.33
广西省
4.92
32.77
福建省
0.33
1.85
贵州省
5.88
20.82
海南省
0.9
新疆区
5.84
16.87
天津市
0.19
四川省
2.67
15.09
大连市
0.004
宁夏区
东部地区
57.89
536.14
内蒙古区
青海省
西部地区
61.62
415.37
注:
地区划分标准参照银联信《2009-2010中国公路运输行业年度授信政策指引研究报告》。
上表反映:
我行公路行业存贷款区域集中度较高,分布不均,行际间存在一定差距。
前十大贷款分行占全行贷款余额的比重为66.09%;
前十大存款分行占全行存款余额的比重为65.9%,部分分行(如宁夏区分行、青海省分行)目前仍未涉足公路行业。
此外,在2009年全国公路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额最高及增速最快的四川、陕西、广东、湖南、山西、辽宁等六省份所在分行中,广东、山西、陕西三家分行抓住了机遇,业务呈现快速发展态势,而四川、湖南、辽宁三家分行则发展相对缓慢,市场占比较低。
上述地区中,我行陕西省分行于2009年对当地交通厅及其下属五大集团投放贷款70.97亿元,较08年增长了501.5%,实现井喷式增长;
广东省分行2009年牵头筹组了广东省公路管理局95亿元的公路打包银团贷款,2009年至今公路行业时点贷款增加了97.6亿元,增幅273.69%,业务发展迅速;
山西省分行通过牵头筹组山西省交通厅总额65亿元的两条高速公路银团贷款项目,进一步巩固了与客户的业务合作,2010年11月末,山西省交通厅在我行的存款余额为33.8亿元,贷款余额为88亿元;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在我行的存款余额6.9亿元,贷款余额30亿元,对分行利润贡献较大。
(二)重点客户合作情况
公路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建设发展以政府投资主导,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客户主要包括:
各地交通厅、公路局及下属项目公司。
截止2010年9月末,按拨备后利润贡献排名全行公路行业前20家客户名单如下:
序号
分行名称
客户名称
拨备后利润贡献(万元)
贷款余额(亿元)
1
山西省分行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12872
36.19
61.66
2
北京市分行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
9200
75.19
3
河南省分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6011
5.58
52.2
4
云南省分行
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903
2.15
48.69
5
吉林省分行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5310
3.8
23.5
6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4644
6.28
30
7
陕西省分行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4467
0.34
42.19
8
黑龙江省分行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4044
6.4
34.8
安徽省分行
安徽省公路管理局
3945
1.47
26.5
10
江苏省分行
江苏省交通厅公路局
3800
2.31
21.53
11
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3642
0.03
46.5
12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3378
3.04
32.6
13
深圳分行
湖南潭衡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3356
5.89
24.46
14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962
0.02
30.4
15
内蒙古区分行
内蒙高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806
4.6
15.65
16
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公司
2737
1.69
9.83
17
甘肃省分行
青海省交通厅财务处
2583
0.39
18.9
18
天津市分行
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519
5.47
13.8
19
贵州省分行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2436
4.75
14.47
20
新疆区分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
2386
5.79
13.19
在公路行业蕴通客户中,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安徽省公路管理局、广东省公路管理局等企业与我行建立了较为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使用的业务产品较为丰富,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1.资产业务方面
广东省分行通过牵头银团贷款项目取得了较大的贷款份额。
目前,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在分行的贷款余额为47亿元,包括2009年分行为该局牵头筹组的95亿元公路打包银团贷款中承贷的39亿元。
2.负债业务方面
广东省分行作为银团贷款代理行为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发放了80亿元贷款,按约定客户将相关款项划入开立于分行的广东省财厅、交通厅管理省级交通建设融资平台资金的专用共管账户,由此派生了80亿元存款。
目前,该局在分行的存款余额约为51亿元,带来了大量低成本资金沉淀。
安徽省分行作为安徽省公路管理局主要结算银行,其日常资金结算、财政拨款及下划至地市公路局的资金基本在分行往来,该局目前在分行日均存款余额为1.5亿元,今年以来该局财政拨款累计划拨15亿元至分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的基本户、财政拨款专用户以及零余额账户均在河南省分行开立,在我行的存款占比始终高于当地同业。
截至2010年11月,该局在分行的日均存款为5.6亿元,存款量较大,且均为活期存款,成本较低。
3.中间业务方面
安徽省分行与安徽省公路管理局开展了信托业务合作,2008-2009年,分行为该局提供了累计6亿元的信托贷款,在为客户降低融资成本的同时,获得了较为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
同时分行注重对该局上下级机构的联动营销和服务,产生了较为显著的综合效益。
河南省分行以资产业务为抓手,通过积极营销争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在我行办理代发工资、太平洋双币信用卡、沃德卡、对私理财等业务,公私联动取得较好成效。
(三)产品使用情况
目前我行为公路行业客户提供的产品主要以传统的结算与授信为主。
授信业务品种以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为主,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占比较小。
短期授信业务品种除流动资金贷款外,还包括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表外融资业务。
除授信产品外,部分分行开始为公路行业客户提供其他配套延伸服务,如公路通行费的网银结算、集团性客户的现金管理、为客户代发工资等。
(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客户基础仍需加强,重点客户合作深度有待提升
(1)区域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市场份额亟待提高
目前,部分分行尚未与当地公路行业客户建立实质性业务合作关系。
例如:
宁夏区分行、青海省分行目前尚未有当地公路行业客户开户;
大连市分行虽有客户开户,但存贷款余额几乎为零,显示出部分分行在公路行业出现业务空白点,急需加强对该行业客户的营销力度。
全行37家省直分行中,公路行业贷款余额超过100亿元的分行包括北京、陕西、河南、广东及山西五家分行,其中只有一家属于西部地区分行。
目前国家已将公路建设作为西部大开发的优先任务之一,新疆、宁夏、内蒙古等资源丰富且目前公路交通网络尚未成型的西部地区公路建设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业务潜力较大,但我行在上述区域的分行整体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均不大。
(2)客户层级有待提升
截止2010年三季度,全国与我行37家省级分行已建立直接业务合作关系的省级交通厅共16家,与地市级分行建立直接业务合作关系的分行公路局共59家,其他客户均为各地交通厅、公路局下属公路项目公司及其他企业,尚未形成每家省级分行、地市级分行与当地交通厅、公路局一对一对接的合作网络。
(3)授信客户占比有待提高
公路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多数客户有较大的融资需求。
但我行目前公路行业授信客户占比低于40%,显示出多数分行对客户授信业务的介入程度不深,需进一步发现和挖掘存量客户的融资需求并积极拓展新的授信客户。
2.负债业务亟待加强
尽管公路行业客户的主要需求体现为融资需求,但该行业客户同时也能够产生各类存款,例如各地交通厅每年从中央获得的财政拨款;
各项目公司资本金产生的存款;
项目建设期,项目业主向上游原料供应商以及下游工程承建商支付的款项产生的存款以及项目建成后产生的通行费收入等。
然而目前部分分行的日均存款余额与贷款余额的比例低于1%,存贷款结构明显不合理,表明我行公路行业负债业务的发展与信贷资源投放尚未形成协同效应,该行业存款增长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3.网点布局制约业务拓展
作为公路行业的主要客户,各地省交通厅、地方公路局下属的融资平台或项目公司普遍具有项目所在地分布广阔的特点。
而我行现有的机构网络尚未完全覆盖全国范围内所有的项目所在地,导致我行目前无法为所有公路行业客户的各级子公司提供“落地”服务,从而降低了我行的业务竞争力。
4.大型项目营销竞争力偏弱,项目评估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全国多数公路项目已采用银团贷款作为主要的融资方式,各家银行对于优质项目的牵头行竞争较为激烈。
从全国范围内来看,我行的竞争力偏弱,仅有山西省分行、湖南省分行以及苏州分行争取到了相关公路项目的独家牵头行的资格。
此外,在许多双边贷款项目中,分行仅能争取到较小的贷款分额。
显示出多数分行尚未成为当地客户的主力银行。
公路项目的还款来源主要为公路通行费收入,因此在项目评估环节,公路通行费收入的预测对于授信风险的控制至关重要。
而目前我行各经营单位由于经手项目数量有限,对项目评估参数的取值、项目优劣的判断缺乏经验,造成项目评估能力普遍比较薄弱,主要依赖于制作可研报告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所做的评估,缺乏独立评估的能力,存在一定的业务风险。
5.业务品种单一,缺乏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
目前我行向公路行业客户提供的产品仍主要集中于传统的结算与授信产品,银团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等新型产品运用还较少,并且基本没有形成能够涵盖企业各发展阶段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客户对我行的忠诚度和综合收益不高。
除提供结算与授信服务外,在现金管理、理财服务等方面,我行与公路行业客户的合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业务发展目标
(一)总体业务策略及目标
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公路行业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受经济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
同时,公路交通设施的准公共商品属性也决定了国家是公路项目的最主要投资主体。
对银行而言,此类客户资信情况相对较好,并且公路项目一般具有自偿性(市内公路除外),业务风险相对可控。
因此,未来三年我行对该行业客户可继续采取适度支持的总体业务发展策略,根据各区域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客观情况合理布局,有选择地加强与重点客户的业务合作,加大对优质公路项目的信贷投放,并重点加大负债及中间业务的拓展力度,提高信贷资源配置对于负债和中间业务发展的拉动作用。
其中:
在负债业务方面,通过供应链、现金管理、公私联动等产品,满足客户在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等方面的业务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加大力度营销公路行业各层级客户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提高公路行业对我行负债业务的综合贡献度。
在中间业务方面,通过为客户承销债券、牵头银团贷款等方式,满足客户中短期和长期融资需求的同时,增加实质性中间业务收入。
根据我行倍增计划,对公业务各项主要业务指标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8%,考虑到公路行业在未来几年内仍为国家重点支持行业之一,拟将该行业的各项指标的年复合增长率定为20%(该行业贷款策略和具体增长目标详见我行信贷结构调整规划(拟下发)、年度信贷投向与管理意见和该行业信贷投向指引),详见下表:
指标
日均存款余额
蕴通账户集团客户数量
蕴通供应链
核心企业数量
链属企业数量
2011年
50%
250
850户
320户
480户
5户
10户
50户
2012年
60%
300
1000户
380户
580户
1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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