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13418683
- 上传时间:2023-06-14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34.14KB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docx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在建的工程。
二、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监理报告。
工程监理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九)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经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收规范后,可向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竣工预验收。
(二)住宅工程必须经逐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预验收。
(三)公司项目经理在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预验收申请后,请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预验收事宜,在获得批准后,告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对没有实行监理制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实行预验收。
预验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2.施工单位是否已按合同、设计文件完成了施工内容;
3.工程是否已达到交付条件;
4.工程实体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四)竣工预验收合格,且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后方可正式组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由项目管理部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
(五)竣工验收前,项目管理部应制定验收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
验收时间、地点、内容、程序、验收组成员名单和实测工具一览表,方案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准后方可实施验收工作。
(六)验收组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人员必须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
(七)在验收方案通过公司管理层审批后,在竣工验收前,项目管理部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建设单位文件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告知书;
(2)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认可文件;
(3)住宅工程《单位工程逐套验收汇总表》;
(4)竣工预验收合格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2.施工单位文件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经建设(或监理)单位审查符合要求的完整的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3)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的有关资料;
(4)工程质量保修书。
3.勘察单位文件资料
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报告须对以下情况作出确认:
(1)勘察文件(包括变更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工程地质实际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一致,不一致时的处理意见;
(3)基础(包括桩基)是否落在勘察文件推荐的持力层上,对设计采用的持力层和基础形式有无异议;
(4)是否发现建筑物出现明显沉降特征。
4.设计单位文件资料
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报告须对以下情况作出确认:
(1)设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设计文件(包括变更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工程的变更是否经设计单位认可;
(4)已完工程的结构形式、层数、层高、面积及主要功能与设计文件是否相符。
5.监理单位文件资料
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1)对各分部工程质量情况的评价;
(2)对工程实体结构安全、功能检验(检测)报告的检查情况;
(3)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检查情况;
(4)对工程的整体评价(是否合格);
(5)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实施情况;
(6)竣工预验收结论。
(八)工程竣工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由验收组人员当场签署《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由建设单位在须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成、验收各方主体盖章齐全后提交监督机构。
对文件资料的审查以及对工程实体结构安全抽测、对功能项目抽测的工作可提前进行。
(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工程师组织施工方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工程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十)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管理部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监督机构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已设置永久性标牌的彩色证明照片,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并提出解决方案,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验收时发现工程存在不影响工程实体结构安全或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时,由验收组发出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负责整改。
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并经项目管理部和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由项目管理部向监督机构提出书面整改完成认可文件。
监督机构可在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抽查整改情况,发现整改未完成的,应责令继续整改。
监督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抽查或经抽查未发现实体与整改报告内容不符的,工程即告通过竣工验收,竣工日期为书面整改完成认可文件送达监督机构的日期。
四、项目管理部相关人员职责
(一)项目管理部项目工程师:
负责就竣工验收事宜跟相关方联络;收集准备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办理审批手续;
(二)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
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过程全负责;
(三)资料员:
协助工程部项目工程师准备相关资料,负责对过程相关工程资料的审查按项目与类别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五、公司管理层审批程序
具体程序见流程图1,所需资料:
(一)附表1竣工验收方案审批表
(二)竣工验收方案
本办法由项目管理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流程图1竣工验收方案审批流程
附表1
XXXXXX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方案审批表
申请日期:
年月日编号
合同名称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开工时间
计划验收时间
方案内容
项目工程师
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部
负责人
项目总监意见
分管副总裁意见
总裁意见
法人代表意见
附件
竣工验收方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项目 竣工 验收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