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电设施设置标准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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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电设施设置标准化
第二章施工现场临电设施、设置标准化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
拆除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第一节一般规定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配电系统,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级
配电系统、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用电组织设
计(临电方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
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应按规定每两年办理复审手续;
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②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③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④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⑤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⑦定期检(复)查表;
⑧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第二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原则
1三级配电系统
三级配电是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控制,实行分级配电。
2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
零线连接。
(三相220/380V接零保护系统)
3两级漏电保护系统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至少应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
应作合理的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的用电设备,除作零线保护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的前端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
操作。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的要求》GB13955的规定。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总配电
箱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和动作电流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且应体现出分级分段的保护形式。
5)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
6)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的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
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第三节配电箱(柜)
施工现场用电工程采用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方式,应遵循分级分路、动照分段、压缩配电
间距的原则。
配电箱及开关箱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
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工地用成套设备(ACS)的特殊要求》(GB7251.4—2006)、《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安全技术标准》(DB29-182-2008)的要求,并取得“3C”认证证书。
1总配电箱(柜)
1)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头箱。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2分配电箱
1)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
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
开关箱必须分设。
3)配电箱与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4)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m-1.6m。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阻燃绝缘
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
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
体应作电气连接。
6)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
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进
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
接。
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的厚
度应为1.2mm-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
铜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作防腐处理。
3开关箱
1)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2)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
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
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3)移动式开关箱、配电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m-l.6m。
第四节配电箱(柜)设置场地要求
1配电房
1)总配电室应设在施工现场靠近电源的地区,与电源变压器的距离超过50m以上时,其保护零钱(PE线)应作重
复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Ω。
配电屏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2)配电室门向外开,应有锁具专人管理,有人维修时应在相应电源开关处挂“禁止操作”警示牌。
3)配电柜、盘、箱操作位置地面下应采用胶、木垫板隔离,有绝缘措施。
2配电箱防护
1)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
有害介质中。
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2)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
杂草。
差图片
第五节外电线路安全防护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之间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必须架设防护设施。
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
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1.1安全操作距离
1.1.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1KV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注:
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1.1.2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
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电压(KV)
<1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安全距
离(M)
沿垂直方向
1.5
3
4
5
6
7
8.5
沿水平方向
1.5
2
3.5
4
6
7
8.5
1.1.3外电线路在塔吊臂架范围内时,其顶部用50mm木板或相当50mm木板强度门字型的材料盖严,两侧应用木板、
竹笆片或安全网作密封处理。
防护设施(竹笆片)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不小于1.7米。
1.2变压器的防护
1)变压器的防护主要采用搭设圆木、外挂密目网遮拦、顶部设平网及木跳板的方法,并在外部悬挂醒目的标识牌。
搭设圆木要求挺直、质地坚韧,不得使用腐烂及裂纹连通两节以上的圆木。
圆木有效部分小头直径必须符合:
立杆、
大横杆、斜撑、剪刀撑等不小于200mm;铁丝采用8号铁丝,无锈蚀,铁钉采用10cm长钢钉;Ø12mm的钢丝绳,Ø20钢筋
地锚,Ø10钢筋做铁抓钉。
(2)顶部采用平网和木跳板双层防护,跳板用立面采用全新密目网,棱角处设200mm宽1.5mm厚木模板,刷红白油漆,
并悬挂警示牌。
变压器防护正立面图变压器防护侧立面图
第六节配电线路的敷设
1配电线路选择
施工现场供配电线路宜选用橡胶绝缘地埋电缆,电缆的类型、电缆芯线及截面、电缆的敷设等应符合以下要求:
1)总配电箱(柜)至分配电箱必须使用五芯电
缆。
2)单相设备和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
3)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
凝土搅拌站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供电开关箱必须使
用五芯电缆。
4)电缆必须包含三极相线、工作零钱和保护
零线(PE线),淡蓝色的芯线必须用作工作零线(N
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保护零钱(PE线),严
禁混用。
2电缆敷设
2.1电缆埋地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
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的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大于0.05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埋地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埋地敷设时:
过路及穿过建筑物时,必须穿保护管。
保护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1.5倍,过路保护管两端与电缆间应做绝缘固定。
2.2橡皮电缆架空敷设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固定点问距应保证橡皮电
缆能承受自重带来的荷重。
电缆线路不得拖地及拖地穿过道路敷设,不得缠绕穿越脚手架敷设,不得缠绕树木敷设。
电缆线沿墙敷设图电缆绝缘子固定图
2.3地下工程所用电源线
地下工程所用电源线必须使用橡皮护套电缆,且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
固定时也应用绝缘子。
3电缆穿管保护
1)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
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2)生活区、办公室等室内配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过墙要穿保护管。
4室内配线
4.1室内明敷配线
1)适用于正常环境的室内和挑檐下室外场所,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其导线的截面不应大于6m²,采用线卡或支架
沿墙壁、顶棚或建筑物构件表面直接敷设。
2)塑料管应采用管卡沿墙壁、顶棚或建筑物构件表面直接敷设,敷设应横平、竖、不得松拖、破裂、裸露导线。
4.2室内暗敷配线
暗敷应预埋套管,不得将护套绝缘导线直接埋入墙壁、顶棚的抹灰层内。
导线水平高度不应低于2.5m,垂直不得低于
1.8m(低于1.8m的部分应穿管保护)导线接头应设置接线盒。
4.3楼层配电
1)楼层分配电中电缆垂直敷设应利用工程中的竖井、
垂直孔洞,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
2)垂直布置的电缆每楼层固定点不得少于一处。
3)电缆固定宜采用角钢做支架、瓷瓶做绝缘子固定。
4)每层分配电箱电源电缆应从下一层分配电箱中总隔
关上端子引出。
5)楼层电缆严禁穿越脚手架引人。
5架空线路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为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的架空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35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mm2。
2)架空线路最大弧垂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4m,架空线路边线与建筑物突出部分或外架不得小于1m,架空线
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
过道架空线路最大弧垂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m,电杆埋设深度直为0.6m加杆长的1/10。
第七节现场照明
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
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1低压照明
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
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
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干
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
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照明灯具
1)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
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
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
取隔热措施。
缺图片
2)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照明线路、灯具应符合防水
要求。
3)施工现场照明系统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
一般场所的照明
线路保护零线(PE线)应贯穿到各路照明器具金属外罩和插座,保护零线(PE线)也应作重复接地。
3生活区宿舍照明
采用36V低压照明,集中控制。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冬季取暖和夏
季空调用电单独走220V线,每个宿舍安装一个开关箱,严禁私接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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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急照明
1)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
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2)特殊要求需设置应急照明的场所,其供电电源线应从总配电箱进线端引出。
并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原则供配
电。
第八节建筑机械安全用电
1塔吊等大型设备用电
1)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
2)塔身高于30m的塔吊,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设红色信号灯(红色障碍灯)。
需夜间工作的塔吊,应设置正对工作
面的投光灯。
3)在强电磁波附近工作的塔吊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
应在吊钩与机体间采用绝缘隔离措施,或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4)塔吊各种限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控制装置灵敏,控制线路敷
设规范,保护接零到位。
5)塔吊电源电缆应采用五芯电缆,必须沿机架用方木固定蝶式绝缘子电
缆沿绝缘子绑扎敷设。
6)塔吊防雷接地保护必须到位,焊接可靠并符合规范要求。
2人货升降机(外用电梯)及井架用电
1)外用电梯轿厢内、外必须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2)外用电梯所经过的各楼层出料口处,应设置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
护门。
3)电梯和井架必须按要求设置上、下极限位置限位开关,并保证每天使用前必须对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查时必须
有防坠落措施。
3电焊机及小型移动机具用电
3.1电焊机配线长度设置
1)电焊机必须设置专用移动配电箱,电焊机电缆长
度不应大于5M,电焊机二次线必须使用防水橡皮护套铜
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
2)电焊机外壳应做保护接零。
3)电焊机应配置二次降压保护器,空载时能自停。
4)电焊机一次、二次接线处防护罩应齐全。
5)电焊机就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
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冒雨不得从事电焊作业。
7)使用电焊机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8)电焊机保护接零必须到位,接线必须由专业电工
接线。
3.2设备与电源线设置
1)单机开关箱宜采用钢管扣件固定。
2)设备开关箱箱体中心距地面垂直高度为
1.4-1.60m。
3)设备水平负荷线宜采用PVC管埋地敷
设。
4)设备距开关箱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5)PVC管直径为负荷线直径的1.5倍。
3.3小型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
1)小型移动设备必须设置专用移动配电箱,必须使用插头。
严禁使用移动电源电缆盘、移动电源过线板等移动电源。
2)小型设备的保护接零必须按规范要求到位,Ⅰ、Ⅱ类用电设备必须作保护接零并按规范要求设置漏电断路器,Ⅲ
类用电设备可不作保护接零,但必须设置漏电断路器。
3)小型移动设备电源电缆必须使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小型设备必须完好并对其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
使用。
4)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第九节接地保护接零与防雷
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
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
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
电气设备的接地、
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
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
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
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
统。
2保护接零
1)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
保护接零:
①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
属外壳;②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③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
框架;④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
属门;⑤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⑥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
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2)TN—S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
复接地。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的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
阻值不应大于10Ω。
3)接地线与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线)相同时,
其最小截面应符合右表的规定。
3防雷
1)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机械设备,以及钢
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筑物、构筑
物等设施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
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2)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
所连接的电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
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
地电阻值的要求。
第三章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
第一节基本要求
1、建筑施工垂直运输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设备产权单位应当到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垂直运输
机械登记注册手续,取得登记铭牌和证书。
2、垂直运输机械装拆单位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设备安装
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装拆单位要编制装拆施工方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
报施工总承包单位、设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并报
当地安监机构进行方案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4、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企业组织验收,并
报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及时报
当地安监机构进行使用登记备案。
5、操作工及指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拆装过程中,拆装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且应划出警戒区域,并要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
目安全管理人员、项目安全监理进行全过程监控。
7、多台塔吊作业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并要编制群塔作业方案,采取有效的防碰撞措施。
8、垂直运输机械的各种保险装置必须灵敏可靠,按规定定期测试。
第二节塔式起重机
1塔机布置
在施工现场布置塔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保证安全操作距离不小于0.5m。
2)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
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3)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机的臂
架端部与另一台塔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m,处于高位的塔机吊钩升
至最高点时与低位塔机之间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2m。
2塔机基础
塔机基础必须编制施工方案,表面应平整,有防水和接地保护措施,并在周边设置围拦防护。
3塔机限位保险装置
为确保塔机的安全生产,必须安装超负荷限位装置、变幅限位装置、超高限位装置、行程限位装置及吊钩保险装置,
卷筒保险装置。
塔式起重机运行时,各种限位保险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如发现失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
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
调整。
3.1限位装置
塔式起重机运行时,各种限位装置必须灵
敏、可靠。
如发现失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
定,严禁擅自调整。
3.2保险装置
1)吊钩保险装置应能有效防止钢丝绳脱落。
2)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
应在卷筒外焊接钢筋笼罩,限制钢丝绳只能在卷筒内移动。
防止钢丝绳因缠绕不当越出卷筒
之外造成事故。
4钢丝绳安全要求
1)超重机械的钢丝绳是一种易损件,在使用过程中应根据机械设备使用维护手册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检验,当
检验表明其强度已降低到继续使用有危险时即应报废,重新更换同型号钢丝绳。
2)绳卡间距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3)工作绳卡数量不得少于3个。
4)应在钢丝绳尾瑞加个安全绳卡。
5)绳卡滑鞍放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U型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
5塔吊附着及平台防护
1)塔吊附着装置要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设置。
第一道锚固装置距地面一般为25m,以后每隔17-20m锚固一次,顶
升到一定高度就要进行锚固。
在安装锚固装置时要用经纬仪检查塔身的垂直情况,必要时要调整锚固拉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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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 设施 设置 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