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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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
漳州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
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37号)精神,更好发挥品牌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中的引领作用,结合漳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和方法,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快推动供给结构优化升级,引领需求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品种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品牌认可度,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提升市场竞争力。
大力夯实品牌基础建设,加快构建个性化、层次化、多元化的供给市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主要任务
发挥好政府、企业、社会作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制约品牌发展和供需结构升级的突出问题。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为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保驾护航。
加强标准、计量基础工作,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增强科技创新支撑,推动品牌发展与创新驱动深度融合,为品牌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执行品牌发展法律法规,完善扶持政策,实现优质优价,持续打假治劣,净化市场环境。
(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切实增强企业质量责任意识和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建设投入,持续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追求卓越质量,不断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提高品牌培育能力。
引导企业诚实经营,信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企业家领军作用,培养引进品牌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战略眼光、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技术技能人才。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凝聚社会共识,积极支持自主品牌发展,助力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
发挥好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加强中介机构能力建设,为品牌建设和产业升级提供专业有效的服务。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漳州味·世界行”宣传力度,关注自主品牌成长,讲好漳州品牌故事。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品牌基础建设
1.强化标准引领作用。
贯彻落实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市政府标准化协调推进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符合漳州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
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加强标准化工作分类指导,支持大型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更多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研制,实质性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鼓励引导中小型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帮助优势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占领标准制高点,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以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倒逼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
发挥我市作为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区和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节点城市的区位优势,开展对台对外标准比对研究和产业标准化合作,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漳州标准”走向国际,赢得技术话语权,带动我市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打响“漳州制造”品牌。
(市经信委、科技局、质监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漳州检验检疫局、东山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计量基础工作。
以四大主导产业和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为重点,加强计量技术基础研究,开展计量科技攻关。
发改、质监、科技、经信等部门要加快研究计量科学技术创新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构建“产学研检”相结合的计量科技创新体系,促进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高校和大型骨干企业计量创新成果的融合,提升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漳州对台交流交往密切的优势,加强漳台在计量检测技术和方法研究、高层次计量专业人才培养、科研项目成果推广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进漳台计量检测校准证书互认,联合打造漳台两岸公共检测服务平台,积极为我市台资企业提供优质的计量技术服务,扶持台资企业健康发展。
积极推进大中型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推动小型企业落实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规范要求,进一步夯实企业计量基础,提升计量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增效、提升质量、创建品牌。
(市发改委、质监局、科技局、经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持续创新能力。
建设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的公共研发平台,提高承接重大科研公关项目的能力。
完善产业技术体系,围绕产业高端发展紧缺的关键共性技术和急需的新兴前沿技术,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
强化科技自主研发、创业创新支撑等平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产学研结合的中试基地和共性研发平台建设,加强创业培训、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交易等创业创新支撑平台建设。
推动双创向实体经济纵深发展,在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消费品、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中小微企业、高校院所和创客组织,打造产业创新生态群落,畅通众创空间到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孵化成长链条,形成完整的双创生态系统。
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围绕市场需求、长远发展需要和关键技术建设技术交易中心、孵化平台、测试中心等服务平台,开展研发创新,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推动重点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设立并逐步扩大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专项资金,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研发基地,加大行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配套技术的研发力度,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提升“漳州制造”影响力。
引导企业强化互联网思维,建立“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市场变化,精准定位消费需求,推广实施高效精准营销,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为开展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供支撑。
(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品牌软实力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品牌相关研究机构,推动企业培养更多的品牌研究、建设和推广人才。
加强品牌理论与应用研究,深化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品牌领域合作交流,鼓励高校开展品牌相关学科建设。
宣贯品牌国家标准,指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参与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加强出口企业的品牌培育,推动漳州品牌走出去。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品牌研究、咨询、宣传、维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鼓励发展一批品牌培育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设计、营销、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市质监局、经信委、工商局、商务局、教育局、人社局、漳州检验检疫局、东山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供给结构升级
1.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
以建设食品安全名城为依托,发展加工食品产业和区域特色农产品,做强水产品加工、果蔬加工、茶产业、休闲食品等产业,发展绿色健康食品,构建绿色食品先进配送体系,打造食品安全区域品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针对工业消费品消费热点,加快研发推出新产品。
引导企业对接“一带一路”周边国家和地区的需求,挖掘市场潜力,强化创新能力,定制开发有竞争力产品,鼓励“漳州制造”产品走出国门。
同时,推动出口企业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引导更多的出口企业进行内销转型,丰富国内市场供应。
大力发展旅游业,升级旅游产品体系,着力完善配套、整合资源、扩大宣传,打造集百里花卉走廊、海滨渔家风情、郊野生态休闲、古镇古村探秘、乡土民俗体验等为一体的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让“远方的客人留下来”,形成旅游消费。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培育一批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区。
发展家政服务,鼓励大型家庭服务企业深入社区,设立便民站点,提供各类便民生活服务,培育具有特色的家庭服务品牌。
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机构,提升家庭服务业职业化、连锁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农业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漳州检验检疫局、东山检验检疫局、旅游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
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源头治理,实施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控,构建“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增强台湾农民创业园示范带动效应,推进特色产业“核心示范园”建设,提升农产品标准化品质。
积极发展设施农业、休闲农业,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发展。
实施农业创新示范工程,加强农业“五新”示范推广,提升“一区两园”公共平台服务能力和示范带动能力。
提升发展现代渔业,推广特色高效水产养殖方式,建设工厂化养殖等设施养殖基地。
加快特色农业良种培育与种业创新、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完善商业化育种体系,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龙头企业和省级种业重点企业。
打造农产品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加快提升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满足更多消费需求。
(市农业局、发改委、商务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出制造业精品。
支持企业开展战略性新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示范,提高新材料质量,增强自给保障能力,为生产精品提供支撑。
优选一批零部件生产企业,开展关键零部件自主研发、试验和制造,提高产品性能和稳定性,为精品提供可靠性保障。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
支持重点企业瞄准国际标杆企业,创新产品设计,优化工艺流程,加强上下游企业合作,着力在石油化工、食品工业、装备制造、特殊钢铁、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医药等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培育一批重点企业,为生产更多优质精品提供有力支撑,促进“漳州制造”转型升级。
(市经信委、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局、商务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领需求结构升级
1.培育宣传自主品牌。
鼓励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加快“漳州制造”品牌建设。
围绕我市打造一批千亿元级产业集群、百亿级品牌企业和十亿级品牌产品的部署,引导鼓励企业不断研发适应市场的产品,推进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以培育政府质量奖、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福建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老字号等为载体,将品牌培育重点放到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上来,培育和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强的品牌;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扩大品牌影响力,做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建设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打造一批区域品牌,鼓励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跨国兼并、品牌收购等方式实施商标国际战略,利用自有品牌开拓国际市场。
鼓励高等院校开设品牌相关课程,培养品牌创建、推广、维护等专业人才;鼓励地方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讲好漳州品牌故事;利用阿里巴巴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优势资源,宣传漳州产品,扶持“漳州味网上行”“淘宝特色·漳州馆”等平台发展,发展跨境电商等电子商务交易新模式,提升漳州品牌知名度,擦亮漳州名片,助推漳州经济转型升级。
(市质监局、发改委、经信委、工商局、商务局、农业局、国资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委宣传部、漳州检验检疫局、东山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城镇消费水平。
鼓励家电、家具、汽车、电子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适应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
主动适应居民生活质量改善需求,加快发展旅游、健康、养老、教育等服务消费,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庭服务、市政服务等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
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加大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以及环境标志产品等推广力度。
大力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等文化核心内容产业以及数字创意、动漫网游、云媒体服务、移动多媒体、文化电商等文化产业新型业态,扩大消费群体,增加互动体验。
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拓展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服务业态,进一步做强软件产业。
围绕中高收入群体对消费质量要求不断提升的趋势,大力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为消费者提供更有品质的品牌商品。
(市发改委、经信委、卫计委、商务局、民政局、科技局、文广新局、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拉动农村消费升级。
加强农村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农村居民质量安全意识,树立科学消费观念,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
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清理“三无”产品,让货真价实的商品占领农村市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消费热情,提高面向农民的产品服务质量,拓展农村品牌产品消费的市场空间。
围绕住房、教育、交通、文化娱乐等农村消费新热点,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特色园艺景观、乡村体育文化和农村服务业。
加快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村消费升级。
贯彻落实《漳州市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培育壮大涉农电商主体,在建立完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点,农村物流县、乡、村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农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培训等四大领域下功夫,推动农产品流通电商化、电商物流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
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和社会保险等制度,解除农民后顾之忧,增强农民消费信心。
(市农业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文广新局、卫计委、商务局、海洋与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贯彻执行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将食品和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电子商务等行业和领域列入重点,逐步实现信用监管体系互联互通。
实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接受更严格的信用惩戒,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构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努力提振消费信心,共同构筑良好营商环境。
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规范企业数据采集,完善企业信用档案;鼓励企业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督促企业坚守诚信底线,提高信用水平,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以婴幼儿配方奶粉、儿童玩具、装饰装修材料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消费品为重点,组织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努力提振消费信心。
(市发改委、人行漳州支行、经信委、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更加严格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力度,提高执法的有效性,追究执法不力责任。
加强对知名自主品牌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清理、废除制约自主品牌产品消费的各项规定或做法,形成有利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体制机制。
建立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失信成本。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二)制定激励政策。
完善支持品牌发展的激励政策,形成强有力的政策导向。
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自主品牌发展。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
发挥各级政府质量奖的激励作用,弘扬工匠精神,推动质量创新升级。
(三)强化组织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经济新常态下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尽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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