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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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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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一般规定
部门:
日期:
年月日
文件编号:
DY-201BE
编写人:
类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管理。
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现场的值班与维修电工应负责管辖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2)对施工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电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用电设计。
对于50kw以下现场也应有用电方案。
编制的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完毕后,应由工程施工和动力设备部门验收签字。
并送安全部门备案,方可设入使用。
(3)用电设计方案基本内容如下:
①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确定电源进线,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③进行总用电负荷计算;④绘制相应的现场用电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⑤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以及控制、保护器件的规格;⑥制定现场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4)临时用电工程中,线路与设备安装、维修,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技术要求相适应。
(5)对于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①凡是能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可靠绝缘与屏护等措施或保证安全距离;②各类导线的选型,应严格保证规定的安全载流量,安装、敷设应保证安全;③所有电气设备的工作性能和绝缘强度应处于完好状态,且在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④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对于垂直运输机械还应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动等安全联锁装置;⑤起重机械的照明回路应接在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的外侧,并单独防护,在总开关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⑥现场重要(或危险)部位,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6)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电气安全制度:
①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②电气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③电气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制度;④各类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办法;⑤考核及奖惩规定。
(7)施工现场不得带电作业。
(8)发生电气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按事故报告规程上报。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部门:
日期:
年月日
文件编号:
DY-3A391
编写人:
类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交底时间。
2、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定期测试,对现场所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4)发现使用磺钨灯和家用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任等情况,责令停止使用,按供电局规定处以50-500元罚款,该费用在各班组中扣除。
(5)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应及时制止、切断,违者要进行罚款。
(6)夜间施工须有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7)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上述内容由现场电工、机修工履行并检查监督。
(8)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9)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路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八条处罚。
(10)严禁用铜丝、铅丝替代保险丝,一经发现,违者处以10-50元的罚款,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
部门:
日期:
年月日
文件编号:
DY-GD87C
编写人:
类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万科魅力之城南区Ⅰ、Ⅱ期工程
2、建设地点: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四路1号
3、建设单位:
万科天润集团房地产
4、设计单位:
中南设计研究院
5、监理单位:
深圳现代建设监理
6、基础类型:
钢筋混凝土桩基基础
7、结构类型:
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二、安全监理依据
1、本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委托合同、安全监理协议及工程承发包合同
2、本工程监理规划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
6、《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定》公安部第61号令
7、《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
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国务院第75号令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98.11.18国务院第10次会议
10、《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第3号令
11、《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
12、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13、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
14、其他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1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98
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7、《建筑机械安全使用技术规范》JGJ33-2001
1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1
19、《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2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2
2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手册》
23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24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
25、其它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三、安全监理细则
(一)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1、现场临时用电设备5台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单项施工用电方案;
2、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内容要包括: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一般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计算;
○4选择变压器(根据具体情况可有可无);
○5设计配电系统:
a)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截面选择根据具体情况按电流法或机械强度法;
b)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c)设计接地装置;
d)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确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
3、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要单独编制,不能与其他施工组织设计在一起编制;
4、临时用电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安全、技术、设备、施工、材料等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报验;如果有变更,应及时补充有关的图纸资料;
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对于小型工地(指现场临时用电设备5台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可不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但仍要编制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且也须经过“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二)电工及其他用电人员
1、电工要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指直接操作用电设备人员)要经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暂停使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该关门上锁;
3、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好妥善处理后进行;
(三)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全部资料及修改用电组织设计资料;
○2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由设备制造厂或维修人提供);
○6定期检查(复查)表;
○7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8安全技术档案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电工工作记录可由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9临时用电应定期检查:
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
检查时要检测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
○10临时用电定期检查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四)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1、外电线路防护
○1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料棚及堆放杂物;
○2在建工程及脚手架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最小安全操作距离(1KV以下)不小于4m;
○3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1KV以下)交叉时,架空线路垂点与路面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m;
○4起重机与外电架空线路(1KV以下)边线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m;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埋地电缆沟槽边缘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5m;
○6当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火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外防护设施宜采用木、竹或其他绝缘材料搭设,不宜采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搭设,防护设施的警告标志必须昼、夜均醒目可见。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10KV)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7m;
2、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
3、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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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施工 现场 临时 用电 一般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