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及社会哲学部分复习纲要bb.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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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及社会哲学部分复习纲要bb
2012年伦理学及社会哲学部分复习纲要
波普尔
重点概念:
证伪主义知识增长的模式客观知识世界
1.从方法论分析证伪主义相对于证实主义的价值
证实,是人性使然。
我们不断重复某一行为,反复得到同一结果,于是我们得到了“规律”。
“规律”被不断证实,我们越来越放心、越来越相信:
这个“规律”是可靠的。
然而,波普尔的证伪理论却从另一个角度告诉我们:
这种证实主义蕴含着极大的风险。
好比一只复活节火鸡,它被主人买回家,每天得到充足的饲料,从而越来越相信:
每天早晨8点,总会有一顿可口的早餐。
可是总有一天,它等来的不是早餐,而是致命的一刀。
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证伪主义为证实主义提供一下两种启示。
第一,科学理论一般都表达为全称判断,经验的对象却总是个别的。
个别的事例无论重复多少次,也证实不了一个全称判断。
只有坚持证伪原则,我们才能够把经验观察作为检验理论的标准。
换而言之,经验之所以能够成为理论的试金石,其真实原因不在于经验能够证实理论,而在于经验能够证伪理论。
第二,科学史中的事实证明,当人们寻求证实而不能达到目的的情况下,人们往往借助一些辅助性的特设来为预先设定的理论辩护。
证实主义往往堕落成为教条主义者进行辩护的工具。
根据证伪原则的要求,人们不必害怕,更不必想方设法地消除与理论不符的事例。
相反,应当欢迎这样事例的发现。
证伪原则告诉人们,一切科学理论都只是猜测和假说,它们不会被最终地证实,但却会随时被证伪。
2.从知识论证成开放社会与历史的思想
波普尔将其建立在证伪主义基础上的知识论拓展到“开放社会”,以之解释开放社会中的道德、批判开放社会中的伪科学、主张证伪主义的民主观,构建“可塑性控制”系统来解释自由与控制的关系。
哈耶克
重点概念:
分立的个人知识理论知识知识分工自生自发秩序
1.从分立的个人知识的知识论论证人类共同生活的目的及必要性
没有人知道人类共同生活的目的,这是哲学思辨的范围,却不可能有个结果。
共同生活的必要性倒是可以说,是生存的需要,以及对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
哈耶克不止一次地说,孤立的个人(如霍布斯假设的自然法个体)是不存在的,因为其不可能生存下去。
2.市场“价格机制”如何实现分立个人知识的传递和整合?
调整信号如何在市场里传播的?
就是通过价格,如辣椒减产,则价格上升,价格上升后,购买减少,人们会自然地依据价格调整自己的经济行为,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依上例,自然调整的价格总是在合理的限度内,令市场里所有人都可以以公平的价格购买辣椒。
但如果是物价局来规定辣椒价格,如不顾减产事实,继续低价,就会造成疯抢辣椒的局面。
3.默会的知识与自生自发的秩序的彼此作用机制
康德
先验自由实践自由实践理性意志自律与他律定言命令
问题:
1.道德法则与纯粹实践理性的关系
在康德的道德哲学里,理性以一种必然性规定着纯粹实践法则,而且这种必然性又要求把一切经验条件都排除出去。
对于普遍的道德法则的理解,对于绝对的“理”的体认,必须从法则或理本身出发,才是可能的,只有在法则上领会法则,在理上感悟理,才行得通,如果与之相颠倒,总从具体的、经验的物事身上来把握属于总体的、一般的准则,那么必然陷入实在性的泥潭,而玷污甚至失却道德法则的真理性和客观性。
2.道德法则必须是定言命令的证明
3.从实践的三个要素层面分析康德的道德金律
康德的三大道德律为:
普遍的行为法则,人是目的以及意志自律。
从实践的三要素:
主体、客体、实践理念来看,有如下分析:
1、普遍的行为法则——实践理念
“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
”……后来康德又对此准则做了一点延伸,即“你的行动,应该把行为准则通过你的意志变为普遍的自然规律。
”这一经过变化了的定言命令,在突出行为准则需具备普遍性的同时,强调了如何实现准则向法则转变的关键在于人自身的意志,法则体现着对意志的命令,准则则体现着意志的选择,那么当我们回忆起定言命令表达着的是自身即为意图目的,而不是作为其他目的的手段时,我们知道了与这个道德律令相关联的意志就只能是我们的善良意志了。
因为“善良意志,并不因它所促成的事物而善,并不因它期望的事物而善,也不因它善于达到预定的目标而善,而仅是由于意愿而善,它是自在的善。
”
2、人是目的——人是出发点也是归宿
“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他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
”该律令是在保证普遍性同时解决实践原则的质料问题,即目的的依据。
康德指出,人之作为有限理性存在者是作为自在目的而存在着的,在任何时候都只能被当作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人在目的王国中是有尊严而不是仅有价值的。
正因为人是最终的自在目的,人类的善良意志是自在的善,这才促使我们将道德律令看作是行为的直接决定者,道德毕竟是人性中的道德,道德上的善正是善良意志本身。
“只有道德以及与道德相适应的人性,才是具有尊严的东西。
”
3、意志自律——实践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在改造主观世界
服从定言命令的人类自身就是道德规律的立法者。
任何规律皆为自由的,道德规律亦不例外。
人类正是在立法的参与过程中,体现出人的自在目的性。
人的尊严、人的法则也因透显着与规律必然吻合的意志,才成为彻底善良的意志。
“他之所以崇高,并不由于他服从道德规律,而是由于他是规律的立法者,并且正因为如此,他才服从这一规律。
……既不是恐惧,也不是爱好,完全是对规律的尊重,才是动机给予行为以道德价值。
只有在其准则可能是普遍立法的条件下才是行动的意志,才是人们可能的理想意志,才是固有的尊重对象。
人类的尊严正在让他具有这样的普遍立法能力,虽然他同时也要服从同一规律。
”对道德律的尊重最终实现的是对人性自身尊严的尊重,这样的一个道德律才是唯一值得尊重也是配得上服从的规律。
4.作为目的的人如何统合了道德的法则、道德的主体(或者道德的情感与动力)与道德的目的?
通过人的主观能动性。
罗尔斯
重要概念:
无知之幕原初状态善正当正义的两条原则
1.推理正义的环境的各量项设置对于原初状态的公平的意义
量化的设定更有利于实现公平。
2.推理无知之幕的设计对于原初状态的公平的意义
无知之幕提供了一种环境,约定好每一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将会在走出这个幕
布后将在社会/组织里处于什么样的角色,然后大家讨论针对某一个角色大家应该如何对待他,无论是市长还是清洁工。
这样的好处是大家不会因为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给出不公正的意见,即可以避免“屁股决定脑袋”的情况。
因为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将来的位置,因此这一过程下的决策一般能保证将来最弱势的角色能得到最好的保护,当然,它也不会得到过多的利益,因为在定规则的时候幕布下的人们会认同那是不必要的。
这更有利于实现原初状态的公平。
3.推理主体条件的设计对于原初状态的公平的意义
罗尔斯强加给原初状态下的参加者的主要条件,这些参加者要确定支配社会
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
所有的参加者都处在无知之幕背后,他们对他们的特性、能力、宗教信仰及个人的历史一无所知。
他们不知道他们所处社会的经济条件和政治状况,不知道他们的社会身份或阶级地位。
他们有对社会的一般的理论知识,也只是他们是理性的,并且不管他们的环境和生活计划如何,都将追求基本的善。
3.推理正义原则的形式限制
无知之幕意味着可以保证参加者做出的选择不被他们的特殊利益和好处所歪曲,可以使他们公正客观地确定原则。
无知之幕背后的人是否有足够的知识选择正义的观念,这一问题还不清楚。
如果他们对自己和他们的社会了解得更多,那要求他们在正义观念上取得一致就有风险。
个人会因为他们的历史、甚至因为对他们的历史的无知而产生偏见,这也是可能的。
边沁、密尔
幸福快乐效用
1.从现代西方社会的方法论个人主义分析功利主义伦理学的价值。
所谓功利主义,它的价值支撑就是从个人而不是集体出发。
如果一个人的价值出发点是为了国家或者为了集体,那么不会有人评价说他是功利的,而相反,对他的评价是他是非功利的是很无私的,所以,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理论学是一个阵营的,个人主义是功利主义伦理学他的价值诉求,这种诉求就是导向个人而非集体的。
2.密尔对边沁的幸福概念做了如何的提升与改进?
该种提升带来了什么样的问题?
密尔如何解决此问题?
·快乐和幸福:
对快乐本质的修正
密尔对边沁的快乐主义原则作了进一步的发展。
一是密尔认为快乐不仅有量的区别,也有质的不同。
密尔将快乐区分为低级的和高级的,即肉体的和精神的,并认为后者较前者更为高尚。
“一个不满足的人比一个满足的猪好:
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比一个满足的傻子好”。
因此,“几乎没有人会因为能够享受所有的畜类快乐而愿意变为低等动物:
没有哪个有才智的人愿意成为傻瓜:
没有哪个有教养的人愿意成为无知之徒:
没有哪个有感情和良知的人愿意变得自私和卑贱。
纵然他们确信一个傻瓜、蠢材、恶棍对自己的命运比他们对自己的命运更加满意,他们也不会用自己的命运同前面那些人的命运交换”。
二是密尔对快乐、满足与幸福这些概念进行了区分。
在密尔看来,所谓幸福就是能增进快乐和避免痛苦,不幸就是痛苦和不快乐。
满足了,不一定幸福:
不满足,却未必不幸福。
同样,对满足和快乐也进行了区分,由于人的品格和自尊心的不同,对于不同的满足产生的快乐也不同。
“那些享受能力低的人在获得自我满足上具有最大的机会:
天赋高的人认为他所能够获得的幸福如同世界的构成一样,都是不完美的。
但是如果这些不完美可以忍受,他能够练习去忍受这一切”。
三是密尔将幸福这一概念作为理论的核心。
密尔认为,幸福是一个具体的、包含成分众多、内涵广泛的整体的概念,快乐之所以有价值也是因为快乐是幸福的组成部分。
在这里,密尔与传统的功利主义相背离,他不是以快乐作为最终标准,而是以幸福作为最终标准。
幸福是人生的最终目的,只有幸福自身才具有内在的价值。
因此,密尔的幸福概念在对边沁的快乐主义做出修正的同时,也将其转化成为幸福主义,后者包容了许多简单的快乐体验所不能涵盖的多值追求。
二、利己与利他:
对功利标准及其理论基础的修正
密尔对边沁的思想进行了丰富和发展。
一是密尔的功利主义包含了更多的利他因素。
密尔认为“功利主义的标准不是当事人自己的最大幸福,而是与这一行为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_7_。
人们应该像旁观者一样保持中立,平等地看待自己与他人的幸福,而不能对私己之利有任何偏袒。
二是密尔的功利主义中包含对自我牺牲的推崇。
密尔认为“尽管只是在世界的安排还不够完美的状态下,人们才会通过牺牲自己来服务他人,然而只要世界还处于不完美的状态中,我完全承认准备做出这样的牺牲是能够在人身上发现的最高的德行”。
三是密尔认为自我牺牲要以最大幸福为原则。
“能够完全放弃自己的部分幸福或者放弃获得幸福的机会是很高贵的。
但是不要忘记,自我牺牲一定是出于一些目的:
牺牲自身不是目的;如果有人告诉我们说,它的目的不是幸福而是德性,我就会问,如果英雄和烈士不是为了使其他人免于类似的牺牲,他们还愿意牺牲自己吗?
如果他认为他放弃了幸福并不会为自己亲近的人带来任何结果,只是让他们同他一样遭受损失,并把他们置于那些已经放弃了幸福的人同等的境地,你认为他们还会做出牺牲吗?
光荣属于那些克己奉公的人:
如果他如此做或者装作如此做是出于其他目的,他便同苦行僧把自己固定在柱子上一样,不值得人们崇拜”。
任何没有功利目的的牺牲、不能增加社会幸福的牺牲都是无益的。
三、自律与他律:
对道德约束理论的修正
与边沁相同,密尔也特别注重社会的外在约束力。
他认为外在的奖惩,无论是精神的还是肉体的,无论是出于我们对人类的同情、怜爱或出于对上帝的敬虔,都是使我们能够抛开私利而遵循增加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的推动力和约束力。
因此,他律可以用来推行功利主义的道德。
不同的是,密尔指出,道德约束不仅需要依靠外在约束力,更需要强调内在约束力。
所谓内在约束力,即良心。
密尔认为“无论我们关于义务的标准是什么,义务的内在约束力都是同一个——我们自己的心灵的一种感觉。
它是一种违背义务引起的或强或弱的痛感,这种痛感出现在良好教育的道德本性中,在更严重的事件中,这种痛感迫使人们不可能做违背义务之事。
当这种情感是大公无私之时,当它只关联着纯粹的义务概念之时,它与事件的形式无关、与事件所处的环境无关,这种情感就是良心的本质”。
密尔反对良心起源的先验论观点。
他认为良心是后天经验影响和教育作用的结果。
首先,联想是良心形成过程中的重要因素。
由于外部约束的存在,人们心中形成苦、乐与道德的因果联合观念,这种联合的不断重复和强化最终会形成心理惯性,即遵循道德便会快乐,反之则会痛苦。
逐渐地,手段独立于目的,成为目的的一部分,道德感脱离了功利的权衡,成为人情感中的纯粹的内在之物。
其次。
教育在良心生成中具有重要作用。
人都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其生存和最终目的的实现都离不开他所属的社会。
社会、家庭等的教育功能使人对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做出审视,并慢慢萌生出社会情感,这种社会情感要求他按一定的道德准则行事。
所以,环境的影响和教育的作用可以培养人的道德良知,这种良知使他律的人成为自律的人,从而在整个社会中提升人的德性。
亚里士多德
重要概念:
至善幸福德性沉思(思辨)的生活实践中庸
1.亚氏如何统一德性与幸福?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灵魂的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
他认为幸福既足一种好
的生活状态,又是一种现实的活动,是人们追求的最高善。
它把人的理性和快乐生活有机统一了起来把个体幸福和整体幸福有机统一了起来强调幸福是通过人的现实的活动实现的,从而肯定了现世幸福。
2.推理亚氏如何统一思辨的生活与实践的德性?
他认为德性有利于实现思辨的幸福。
而我们也只有在实践德行的过程中才能获得幸福。
3.分析亚氏的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的根本区别?
亚氏伦理学是致力于启迪人的内心德行的“德行伦理学”,注重个人内心的启发和引导,而规范伦理学是侧重通过外在规范的方式启发人们的道德素养,规范伦理学的任务,一方面在于说明我们人本身应遵从何种道德标准,才能使我们的行为作到道德上的善。
他们借助的支撑点是不一样,一个是借助内在,一个是借助外在。
4.对比规范伦理学,分析亚氏美德伦理学以主体内在品格为核心的合理性。
培养主体内在的品格是重在启迪人的自我意识和主体德行的觉醒,而不是叫人如何是遵从规则。
并且,外在的规范,道德标准通过灌输的形式,最终目的还是通过在反复的实践,反复的遵循,违犯惩罚,遵循过程中,也就是一个逐步实现一种内在品格的过程。
麦金泰尔
道德直觉脱离社会生活的自我道德哲学的世界观生活意义道德身份
1.麦氏提出当今西方社会道德的本质问题何在?
在麦氏的著作《德性之后》一书中,他一开始就阐述了西方社会道德问题的
本质。
他当代西方社会的基本道德问题的论争出发,认为当代西方社会的道德理论与道德实践处于一种严重的无序状态,道德评价变成了情感的表达,其间的论争不可能从理论上得到合理的解决。
然后,麦金泰尔指出这种状况的出现是启蒙运动失败的结果,而启蒙运动的失败在于抛弃亚里士多德传统的目的论一德性论伦理学。
2.针对这些问题,麦氏提出了哪些解决途径?
麦金泰尔给自己提出问题:
“一个社会的成员们是否有可能以某种不同于启蒙运动及其西方后继者们的方式在基本的道德问题上达到真正合乎理性的一致?
”并通过部分修改和复兴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一德性论的方法提供了答案。
麦金泰尔通过回顾德性历史是建构他自己的德性论,以便解决当代道德问题。
他先通过对荷马、亚里土多德以及《新约》的德目表与晚近的富兰克林和奥斯丁的德国表进行了分析比较并总结。
接着,麦金泰尔又以自己的德性观为指导,在第十六章中对从各类德性(virtues)到德性(virtue)及德性之后(aftervirtue)的历史变化过程作了简要的论述,最后,麦金泰尔指出,“最根本的道德对立最终是在某种形式的自由个人主义与某种形式的亚里土多德传统之间”(第326页),而我们的出路在于回到亚里士多德传统。
但由于以上两种对立事实上已超出了伦理道德领域,成为社会科学方法论与人们思维方式之间的对立,因此直至今日自由个人主义道德观并未被有效地驳倒。
资本符号化
1.论证金融商品化对资本符号化趋向产生的影响?
2.解析西方经济学的稀缺价值理念对资本符号化的支撑性作用。
3.分析市民社会或者说民主社会对消费社会文化形成的影响。
在市民社会中,消费者的个人价值和特色被激发出来,使消费社会的文化形成一种多样化趋势,而不再以单一的主导价值存在。
4.分析消费社会中符号消费的模式。
5.资本符号化趋势在经济上造成的后果。
6.分析资本符号化趋势的哲学后果(即,后现代哲学与资本符号化趋势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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