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与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要点汇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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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与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要点汇编doc
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与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要点汇编
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安监局的大力帮助指导下,我们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紧紧结合行业实际,以安全专项整治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狠抓安全培训,强化安全监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平的提高,保障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主要工作
2010年,我们“突出一条主线,坚持五个结合,实现三点突破”,倾力推进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的安全监管。
(一)“突出一条主线”,即突出专项整治主线,强化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
1、高度重视,层层推进,全面开展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省政府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冶金有色建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从根本上消除全省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隐患的一项有效手段,是落实“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
我市高度重视,把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监管的头等大事。
一是主要领导亲自过问。
在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市、县两级政府在安全目标责任制的签订中,都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每月安全例会上,市长都要亲自过问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亲自安排。
市政府分管领导也靠前指挥,具体指导全市专项整治的开展。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
5月13日,我市以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了《冶金有色建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了职责、任务和要求,公布了举报电话,做到了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
5月22日,召开了全市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市长助理、安监局长在会上对冶金有色建材专项整治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
三是机构人员到位。
及时比照省局机构设置,成立了安监科,具体分管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还增配了传真机、电脑等设备,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开展,各县(区、市)也迅速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层层落实到位。
按照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各县(区、市)也都先后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以政府文件下发了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县、乡、企业还层层签订了专项整治责任书,将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最基层。
各企业认真落实省市县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积极组织从业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全面自查自整,形成了全员抓整治的工作格局。
2、采取四大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突出“一岗双责”,强化组织领导。
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最突出的是,利用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形式,将上至市长、下至乡镇长(街道办主任)的专项整治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对全市所有冶金有色建材企业进行了监管责任“三落实”,明确了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三落实”率达到100%,真正形成了“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
二是全面排查,分类整治。
按照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整。
在企业自查自整的基础上,为了确保专项整治排查和分类整治效果,各县(区、市)安监局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深入企业一线,按照“三不论”、“分三类”的要求,对本辖区内冶金有色建材企业无一遗漏地进行排查分类。
经排查,全市有冶金企业家,有色企业家,建材企业家,共计家;其中,建材企业有二类企业家,其余全部为三类企业。
市、县两级均进行了分类汇总,登记造册,进行媒体公告。
对二类单位进行了停产整治,对符合生产条件的三类企业允许其进行正常生产,并加强了日常安全监管。
三是突出舆论造势,强化宣传发动。
为切实营造安全专项整治的氛围,我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加强专项整治宣传工作。
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公布专项整治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日报》开设了“安全生产”专栏,刊登专项整治的最新进展情况,并对三类企业名单进行了公示。
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全市共出动各类宣传车辆50余台,散发各种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市安监局在咨询日的当晚,组织全市个县(区、市)和有关企业参与举办了安全生产专题文艺晚会,形象生动地反映了安监部门严格执法和推进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尤其是厂事故案例为题材的节目,真正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安全,理解、支持、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突出市级督导,强化整治效果。
安全专项整治第一阶段,我市除按照省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指导推动县级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外,还组织了市级督查行动,于6月份由市安监局分管局长带领有关人员及专家深入各县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市级督导,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的企业进行了严肃批评,共抽查家,下达整改指令份,查处各类问题及安全隐患条,对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通过督查,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为三级联动奠定了基础。
3、继续深化机械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在扎实开展治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我市又以安委会名义下发了《关于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我们要求各县(区、市)对去年已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机械等行业继续引深安全专项整治,对去年整治中的“一类企业”检查是否关闭到位,防止死灰复燃;对仍没有整改到位的“二类企业”督促整改,对整改到位的检查是否按程序复产;对正常生产的“三类企业”,加强日常监管。
(二)“坚持五个结合”,采取过硬措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把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今年我市除继续认真执行省政府安全生产十项工作制度外,还实行了安全生产月度例会制度。
市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市安委办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区、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其中一项重要议程就是通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研究突出问题,提出下步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例会由市长主持召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和各相关副市长、市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每季度各县(区、市)长列席,极大地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是把专项整治与逐月排查相结合。
从年开始,我市针对当时全省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创新提出了开展安全隐患逐月排查制度,以每月一个轮回,在全市各行各业进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报告、一月一循环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今年以来,我们将逐月排查与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以排查为手段,以治理为目标,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逐日隐患排查机制已开始运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逐渐规范,进一步促进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是把专项整治与安全专项检查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相结合。
省局《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下发后,我们迅速制定市局专项检查方案,结合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冶金企业自查,县级安监部门全面检查,组织市安监人员及有关专家进行抽查,通过检查督促冶金企业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交叉作业及煤气管理各项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从8月至10月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非专项行动,加大现场执法力度,严查“三非”、“三违”、“三超”行为,对专项整治中排查出的三类企业加强监管,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四是把专项整治与网格化监管相结合。
为切实落实好两个安全主体责任,我市今年以来推行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担负的安全职责,督促一类企业关闭取缔、二类企业停产整顿、三类企业加强监管。
各县(区、市)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实行县级领导包片,乡级干部包点,部门干部包企业。
特别是实行领导巡视制度,主要负责人每月对职责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检查3次以上,分管负责人检查5次以上,有力推进了冶金、机械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顺利开展。
五是把专项整治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结合。
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是消除企业先天安全隐患的有效手段,由于此项工作我们起步较晚,因此,我市对此非常重视,今年以来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深入重点县、重点企业,宣传企业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政策要求,耐心细致地给企业负责人做工作。
我们要求,03年以前已竣工但没有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的冶金、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要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全部补作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报安监部门备案;03年以后到09年底已竣工但没有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的建设项目,要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全部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安监部门备案;从2010年开始的在建项目,补作全部手续。
由于这类企业原来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安全监管缺位,安全设施、设备投入严重不足,安全隐患整改的时间较长,所以“补课”工作量较大,但是通过我们做工作,已经有了明显的效果。
目前,已有家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在安监部门备案,有家企业与评价机构签订了协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当中。
(三)“实现三点突破”,提升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基础
1、加强教育,强化监管,扎实开展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通过去年一年和今年上半年的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高,对现有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够,企业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今年,市安监局下大力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先后成功组织了冶金、机械等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培训人数达700余人。
事故发生后,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为了对企业负责人加强警示教育,我们从12月10日-13日对所有治金、有色、建材企业负责人和部分机械、轻工、纺织和烟草企业负责人共计300余人进行了安全培训。
全年共计培训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各类人员1000余人,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
2、以法人代表承诺制和“5人小组”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我们及时下发文件,在治金、机械等八大行业全面推行企业法人代表承诺制,规范了承诺的方式和承诺的内容,并要求所有企业必须在企业门口醒目的位置悬挂承诺牌进行公示。
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率先组织市局直接监管的冶金、机械等行业的企业负责人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对各企业开展法人代表承诺工作进行具体安排,会后在报纸上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还要求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由企业法人代表向职工、向政府、向社会承诺,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法人代表承诺制工作在全市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全部推开。
同时,根据省局执法计划要求,制定下发了我市对相关行业的执法计划,推行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制度,全市共建立冶金、机械等行业“5人小组”13个,全面落实了对企业的安全包片监管责任,按计划圆满完成了安全检查任务。
3、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若干规定》。
省政府《若干规定》出台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将《若干规定》等同于省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规定学习贯彻。
8月4日,市安监局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市安监系统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会议,组织各县(区、市)安监局分管局长、股长逐条解读学习了《若干规定》,并要求各县(区、市)将《规定》发至所有监管企业,认真组织企业集中学习,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发现企业存在违反《若干规定》未进行认真整改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改。
二、几点体会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对安监部门的监管也有了新的认识和认同,回顾今年的工作,我们感到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是推进工作的坚强动力。
我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有序推进,与市政府市长等市领导的亲自动员安排部署密不可分。
没有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工作的推进和效果就会打折扣。
二是部门之间联合执法是推进工作的有效手段。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行业不属于传统的高危行业。
由于安监部门组建时间短、监管力量不足,长期以来,这些行业企业游离于监管视线之外,对安监部门的监管不认可,因此,只有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企业现场执法力度,才能促使企业认可并守法生产经营。
三是强化政策技术服务是推进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行业企业加强现场执法的同时,必须在政策、技术、业务等方面强化指导服务,实行人性化监管,让企业认识到安监部门是在为企业着想,从而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使企业由抵触到认同再到欢迎监管。
四是提高监管人员自身素质是推进工作的关键。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行业专业性强、技术面广,监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行业基本知识,并广泛聘请专家支持,才能在监管检查中对症下药,使企业心服口服。
同时,监管人员必须廉洁执法,依法行政,树立良好形象。
三、存在的不足及明年打算
今年以来,虽然我们在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省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其它兄弟市相比也有很多不足。
一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
由于我市部分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负责人对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到位。
加之,安监部门对这类企业不许可,无抓手,导致一些企业对安监部门的工作不太配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
二是部分县安监人员的数量和安全素质不能满足要求。
由于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工艺复杂,专业性较强,而基层安监局安监人员不足,除要负责非煤、危化、安委办等工作外,安排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很少,而且专业知识很有限,不能满足监管需要。
建议省局2011年尽可能组织1、2次市县安监人员进行系统安全培训或外出参观学习,切实提高安监人员素质。
三是安全监管体制不统一,使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存在脱节。
由于部分县将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监管职责放在经济开发局、经委、中小企业局等,市、县在监管体制上不统一,使有的县在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安全监管上不顺畅。
四是现有法律、法规对高危行业要求挺严,但对这类行业制约的条文较少,导致安全监管难度较大。
安监部门在对这类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往往是事倍功半。
在新的一年,我市将以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以更加过硬的工作作风,以更加有效的措施,继续引深冶金、机械等行业的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07]7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促进冶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切实做好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监督管理一处就近阶段工作拟计划要点:
一、召开全市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6月)
市局监督管理一处承办全市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学习贯彻《江苏省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总结近阶段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五一节前冶金企业抽查通报,听取冶金行业安全大检查情况汇报等);研究部署下阶段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二、落实冶金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6~12月)
1、各辖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及省安委会《关于在全省开展重特大事故隐患普查的通知》(苏安[2007]2号)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做好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常安[2007]12号)的要求,拟定专项行动方案,层层组织发动,强力推进
(1)安排部署
(2)企业自查自改(3)辖市区安委会督促检查等阶段性工作,积极开展冶金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辖市区专项行动方案请于6月30号前报市安监局监管一处。
(6~8月)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效果。
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
3、市安委会对各地专项行动组织督查(9月上旬)
4、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
主要检查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10~12月)
三、安全设施“三同时”清查工作(7~12月)
由各辖市、区安监局组织,市安监局加强指导、协调,落实冶金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清查工作。
1、摸清2003年9月30日前投产而没有履行“三同时”要求的建设项目底数(7月份完成并统计上报)。
指导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加强业务建设,随着国家相关评价导则的出台全面开展,督促企业采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补救措施,完成安全现状评价及登记备案工作。
2、摸清2003年9月30日后投产没有执行“三同时”要求的冶金建设项目底数(7月份完成并统计上报),督促企业补办“三同时”手续并登记备案。
3、研究新增建设项目如何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不形成新的欠帐。
4、明确:
对不符合国家发改委《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原国家经贸委明令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冶金项目,不予补办“三同时”手续,并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建议实施关闭。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9~10月)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要求,积极推进当地冶金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1、各辖市区9月前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单位(1~2家),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督促大中型冶金企业率先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2、组织各试点单位互查活动,提高标准化水平。
3、组织各试点单位观摩学习。
4、以点带面,总结推广。
五、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6~12月)
1、加强冶金“三规程”宣贯工作。
(1)各辖市区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培训班主要宣教内容。
(2)各辖市区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冶金“三规程”宣讲活动。
(3)市局监督管理一处做好“规程”汇编材料的发放、授课专家的协调服务工作。
2、加强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培训工作。
3、加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辖市区安监部门要根据冶金行业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明确监管职能部门和监管人员。
拟采取
(1)立足岗位自学
(2)先进企业观摩学习(3)提请省局组织院校培训等方式,做好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使监管人员拥有与监管工作相适应的业务知识,了解冶金生产工艺,掌握冶金安全监管检查的方法,以满足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六、加强行业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11~12月)
1、加强冶金行业专家库建设。
(1)各辖市区做好冶金专业人力资源的调查摸底和冶金行业专家的推荐工作。
(2)要积极与本地区大中型冶金企业、大专院校和中介机构等单位建立起工作联系,并建立有各方面专家参加的专家库,为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市局监督管理一处协调相关处室报请市安委会核定,增加市政府专家库冶金行业专家人数。
要充分依靠专家力量,积极组织对冶金行业的各种专项督查工作,形成“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监管格局。
2、建立健全冶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网络。
七、加强日常监管,加大重点目标监控力度。
(6~12月)
1、督促冶金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标准、规程,规范生产安全行为;大力开展以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保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是否规范生产作业现场管理、是否严格管理重大危险源、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内容为重点内容执法检查活动;根据当地冶金行业生产特点,对冶金生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实施重点监控,确保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性强、措施得力。
2、加强与质监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对冶金起重机等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督促质监部门加大对冶金行业特种设备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整改工作,防止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二OO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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