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购房合同名下有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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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购房合同名下有房
签了购房合同名下有房
篇一:
购房合同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
篇一: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样吗?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样吗?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
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但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你可以申请以共有人名义加入,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
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可能的例外是:
如果婚前购买商品房是全额付清的话,当提出产权共有时,可以在合同上写上两个人的签名,办理房产证时,就可申请共有产权证;但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房产证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的主体来定的,所以必须是同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共同共有。
得看具体情况,尤其是合同上备案的。
要在房产证上增加共有人,需要换新合同。
如果原合同已备过案,应由开发商申请撤回,改签新合同后重新备案篇二:
房产证加名的三种情况
房产证加名的三种情况
随着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房屋署谁名字的问题变得更加敏感,不少已婚或未婚的未署名方希望能在已购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以保障婚姻法新规下自己的财产权,那么房产证加名究竟涉及哪些方面的问题?
加名的流程究竟是怎样的?
需要支付的税费又有哪些?
现在就和您说说房产证加名的那些事。
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有房无贷的办理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向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填写夫妻房产《约定》,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费用:
登记费80元/套,配图费20元/证,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
有房有贷的办理流程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征得银行同意加名】。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
除支付上述手续费外,部分银行会收取加名手续费,如果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果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
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
主要流程是:
1、因为房屋买卖而需要更名是房产证更名的主要因素,而买卖需要先经历卖房的程序,并缴纳相关税费。
2、然后,买卖双方当事人带齐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做委托。
注:
非夫妻房产需要事先约定好份额,然后通过转让或赠与的方式来增减名字。
南京:
夫妻房产证加名字具体流程
①、夫妻双方前往房产部门,申请加名,并填写夫妻房产《约定》→
②、房产局审核后给地税部门开具《契税联系单》和《地税联系单》→
③、出件的时候夫妻双方凭结婚证复印件、《契税联系单》和《地税联系单》以及《约定》复印件,在契税窗口当场办理免税手续。
南京:
夫妻房产证加名如何免契税
纳税人只需要提供下列资料,南京地税即可当场为纳税人办结免税手续:
①、房产部门开具的《契税联系单》和《地税联系单》;
②、结婚证复印件;
③、房产部门受理的夫妻房产《约定》复印件。
房产署名注意事项
目前,商品住房销售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产权认定采取登记,因此购房合同签了谁的名字,经过房产局备案后,房产证办理时要与购房合同签名相一致,那么也就意味着购房合同签名基本决定了房屋产权的归属。
如果有贷款的房屋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多数银行是允许的,但减名则不少银行不允许。
你问我答:
1、问:
刚买一套二手房,85平方左右,全额付款。
还未过户,现在想把老家的父亲名字写上去,父亲在南京没有社保等。
需要交什么税么?
或者现在不加名字,等过户到我名下之后,再加父亲名字,两者的费用各自是什么?
答:
您好。
您父亲在南京无社保的话,在南京是不具有买房资格的,故目前并不能加。
过户到你名下之后,也不能加您父亲的名字。
2、问:
房屋购买合同签谁的名字,到时房产证就写谁的名字吗?
如果把夫妻双方的名字都写在房产证上需要什么什么材料?
答:
您好。
购房合同上签的谁的名字,房产证上就写的谁的名字,因为购房合同已经在房产局备案过了。
夫妻双方如果要加一房名字到房产证上,目前的政策可以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直接加上一方的名字。
根据规定,夫妻加名字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交少量的手续费、工本费。
3、问:
我男朋友付了15万首付,是按揭买的房,现在房产证还没下来,正在办理中....请问结婚前可以加我的名字吗?
加了名字后15万是不是共同财产?
答:
您好,当初购房合同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办理房产证时就必须是谁的名字,不能随意添加名字。
4、问:
按揭购房,房产证在办理下来之后要抵押给银行,在房产证抵押期间如果再加上新婚老公或老婆的名字,要怎么办呢?
加名字产生费用吗?
答:
您好,房产证抵押期间是可以加老公或老婆的名字的,只要到房产局办理夫妻间房产更名登记就可以了,费用是,登记费80元/套,配图费20元/证。
5、问:
我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女儿的名字,我女儿已成年。
原房产证是我们夫妻二人的名字。
请问可以吗?
答:
您好。
可以加您女儿的名字,通过买卖或赠予的方式加名字。
买卖就是按照正常二手房买卖交纳税费,赠予需交纳3%的契税。
二手房买卖需交纳的税费为:
卖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额的1%或差额的20%,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所的可免征;普通住宅营业税为全额的%,5年以上(含5年)免征;过户费3元/平方米。
买方需缴纳契税90平方米以下1%,90-144平米为%、144平米以上以及二套以上房源均为3%;过户费3元/平方米。
此外还需缴纳110元左右房屋产权登记费和20元土地证工本费。
篇三:
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
自从新婚姻法颁布一下,这种房产纠葛就一直让很多夫妻纠结,其实,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
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
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
房地产权证:
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后交付购房者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初始登记,对符合规定的申请。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起30天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即大产证。
房地产权共有(用)证与房地产权证性质一样,在房地产权证上应当注明共有的情况。
房产证上加名字从某种意义上不存在的
按揭购房时,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
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无需纠结,必须只能是一个人的名字,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房产证加名字流程也是需要视情况而定,不同情况流程也会随之不同。
1、原有名字的改变。
因权利人自身改名的,单方申请变更名称即可;如果是买卖或者赠与而要改变成对方的名称,双方办理过户更名即可;如果是遗产继承更名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过户即可。
2、房产证名字减少。
原来为多人共有的房产,现在要减少,则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给现有产权人,产权人就相应的减少。
3、房产证增加名字。
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一些。
常见的是原产权人将房产的部分产权买卖或者赠与给其他人,交易完成新权利人的名字加进房产证。
对于夫妻之间,要增加另一方的名字,有些地方可以凭借结婚证直接办理增加;在深圳,无论是增加夫妻或者家庭成员的名字,还是需要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才能将对方作为部分产权人加入。
4、买卖合同备案后或者还处于按揭期间的房产如何办理名字的变动。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抵押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名字,实际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当事人,实际是变更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同意。
所以,通常买卖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贷款付清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不能办理名字的变更。
篇二:
签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查证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
一定要看原件。
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
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二房屋面积的条款
1.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
具体做法:
a,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b,公摊面积:
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
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c,其他:
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另外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另一种,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
某些开发企业将这一条规定在合同中直接格式化为“多退少补、据实结算”,此点必须注意不接受,约定清楚。
2.房屋质量的条款
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
如:
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
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下水道堵塞、墙面渗水、屋顶漏雨、墙体起鼓等等问题)
注意:
涉及装饰、设备标准承诺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时,合同要求双方对有关承诺的违约责任作出处理约定。
避免笼统地写上“由出卖人继续完善”或是“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或干脆空白不填。
另外要注意楼盘小区内的规划及配套是否与广告说明相符。
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
下列情况,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注意查看交付标准:
多数开发企业选择的是第一种交付标准,即“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已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进行综合验收,分期开发的应当分期验收,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三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
在预售合同中应予明确交付时间。
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
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
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拒付。
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应注意:
如要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维修费、物管费
等等。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
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
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
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
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应注意:
一些比例数字。
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
四不可抗力条款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
建议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五补充条款签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
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
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
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
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六退房条件
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一个是预售许可证。
一定要看原件。
要看清。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七其他注意事项
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在所有空白处划线;双方另有约定的,在每句话末了盖章或者划线。
篇三:
婚后买房购房合同写一个人名字,办理房产证时可以写两个人名吗
篇一: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及买房注意事项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及买房注意事项
不管在什么时候房子都是很重要的,那是家的一个基础,尤其现在房价居高,所以人们对房子会更在意,新婚姻法出来以后不少人对于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不属于于共同财产这些相关内容是比较关注的,xx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我们了解下: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
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
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
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
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
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
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
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依据《婚姻法》
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
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
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
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专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
篇二:
男女双方在婚后买房,签合同时签的是男方名字,现房产证还没有办理,请问现在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男女双方在婚后买房,签合同时签的是男方名字,现房产证还没有办理,请问现在可以加女方名字吗?
银行贷款时是两个人同时签的。
开发商说不可以,并且合同已经交到房管局备案了。
还是得找开发商,你可以先到房产局撤销备案,完了后重新在开发商那签订购房合同,但是相对应的你的按揭就得重新办理。
比较麻烦,所以开发商基本上是不会同意的。
要加上她的名字操作起来很难,你们可以写个协议约定房产共有就可以了。
另外既然现在不给你改就只能等房产证下来之后去房管局增加人名。
篇三: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样吗?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一样吗?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
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但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你可以申请以共有人名义加入,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
房产证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的主体来定的,所以必须是同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共同共有。
得看具体情况,尤其是合同上备案的。
要在房产证上增加共有人,需要换新合同。
如果原合同已备过案,应由开发商申请撤回,改签新合同后重新备案
篇四:
买房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都要签订购房合同,而不少购房者在合同条款、细则方面都不是太在意,往往最后遭受了“损失”却无法维权。
那么,买房签订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
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因此建议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完全平等的协商。
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此外要核对一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事业资质证书,要注意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购房者在建筑面积约定时仅仅用多退少补、按实结算来约定面积问题时容易产生纠纷。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也要将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填上。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规,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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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 合同 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