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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合同完整版
产品销售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共同发展之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成立有权签订本合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
2、乙方保证其与甲方合作经营的营业执照在履行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内均有效,经营范围符合甲方要求。
3、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第三方可能存在的经济纠纷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
标准内容
1、甲方认定乙方为(详见代理商报价单),在地区定客户(指定客户详见销售目标协议书)的代理商。
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须对本合同代理区域内指定客户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终端网点铺市、样面陈列工作。
3、乙方须支付代理区域保证金()万元。
第三条:
价格标准及新品推广
1、甲方按双方约定出厂价格供货给乙方,乙方须严格按双方协定的销售价格进行销售(如根据市场的不同有需要调整市场零售价时,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执行)。
2、甲方有权按公司全国市场的实际情况变化,以及受原材料价格调整等因素,对产品进行出厂价格及零售价格的调整。
(甲方在调价前,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同时甲方与乙方的结算价格随之相应调整,甲方不得擅自针对乙方所经营市场单独调价。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推出的指定新品,乙方在该区域享有代理优先权,甲方在通知乙方指定新品上市90天内,乙方仍未订购指定新品,则视乙方自愿放弃指定新品代理权,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发展指定新品经销商。
第四条:
款项及物流事项
1、结算条件:
a、款到发货。
款到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安排发货。
2、物流条件:
a、甲方由于受原材料短缺,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责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通知本区域客户。
b、甲方在乙方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之日起7天内,按乙方订单要求向乙方提供相符产品。
甲方未能及时或按订单要求提供相符产品造成的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须出具相应证明及资料单据。
c、有运输造成货物破损无法正常销售的产品,乙方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有甲方确定处理事宜。
第五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1甲方须配合乙方销售,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有效证件。
1.2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的质量要求,若有质量问题,甲方全权负责。
1.3甲方须保证供给乙方的产品为当月产品(30天内生产的产品)。
1.4甲方通过第三方物流运输至乙方指定仓库,乙方验收入库(运输费用先由乙方垫付,乙方可在下批货款中扣除)。
1.5甲方须保证乙方代理区域内本合同指定产品、指定客户的销售价格和经营渠道的稳定性。
1.6甲方在产品铺市、品尝、促销、品牌推广等一系列市场营运活动中,须配合乙方完成各种促销活动。
(详见代理商合同年度促销规划书)
1.7本代理合同终止双方不再续签时,甲方须30天内认定新代理商,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商品库存交接工作,货物价值按实际供货价结算。
门店库存商品保质期须在二分之一以上,乙方仓库库存商品保质期须在三分之二以上,期内商品由乙方负责处理完成后,方可办理客户移交。
甲方须在乙方代理客户移交手续完毕后30天内结清留余款项。
2、乙方责任和义务
2.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合同公章。
2.2乙方须遵守甲方所认定的销售区域,参照甲方指导价格销售甲方的产品,严禁跨区销售,低价倾销或抬价销售,谋取暴利。
2.3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全品项销售甲方指定产品,合理控制库存,保证代理区域内指定客户的销售品项的完整性。
有预算、有计划的安排,及时向甲方汇款订货。
2.4乙方须配合甲方区域代表核查乙方库存及乙方客户资料,开展区域市场管理、市场营销、市场拓展等活动。
2.5本代理合同终止双方不再续签时,乙方需配合甲方认定的新代理商做好商品库存清点、指定客户移交工作。
乙方门店库存商品保质期需在二分之一以上,
乙方仓库库存商品保质期需在三分之二以上,期内商品由乙方自行处理。
乙方需完成库存清点、指定客户移交后方能提出留余款项结算。
第六条:
储运和提货及退货
1、由内在质量、包装等问题而造成无法销售的指定产品,甲方给予正常调换。
2、乙方代理区域内指定客户出现指定产品滞销,须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退货。
退货商品须是乙方仓库内保质期为三分之一以上的未开箱滞销商品,退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销售目标事项
2、乙方需确保按期按量,积极完成双方确定的销售指标(详见销售目标协议书)。
3、甲方须配合乙方完成进场铺市工作,双方协商处理、共同承担前期指定客户进场产生的费用,以进场协议为最终解释权。
(详见进场协议书)
第八条:
忠诚度及违约责任
1、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期间,必须处处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形象,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同意调拨除外)更不得有意低价冲击市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双方未到期限合同并没收代理区域保证金。
第九条:
合同生效、违约、仲裁及变更
1、本代理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附件一有效期的基础上成立。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如不再续约,本合同自然终止。
本合同之前,其它约定与合同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合同为准。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3、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增删,可由双方另行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经销商要求:
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销售、服务网点,首批进货________套以上,其中外机________套,内机________套。
享受政策:
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2.代销商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________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全国统一零售价:
____元/套(外机双风机和内机的柜机均按二个计算)乙方提货价:
_____元/套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
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为了充分体现平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
2.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______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_%进行返利。
3.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
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奖励给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货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免费提供广告位。
注:
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
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盖章)____________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盖章)____________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在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
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
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
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
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
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
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
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
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
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相关的合同样本·房地产代理合同·委托购房合同·财务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编号为合同项下的附件:
收货人员确认书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在经销合同的有效期内,以下所有人员的签收单,即便没有盖章或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名,均视为是乙方单位的自身行为,有关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笔迹如下:
姓名身份证号笔迹
姓名身份证号笔迹
姓名身份证号笔迹
如果乙方对以上收货人员加以变更,以甲方收到的乙方的书面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甲方(供货单位):
纳爱斯丽水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购货单位):
为了共同做好纳爱斯集团各类产品的市场拓展和销售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产品购货金额、价格和质量
1.购货金额
①乙方全年向甲方购买产品的约定金额合计为万元,其中家清类产品万元、个清类产品万元、消杀类产品万元。
约定金额以现行结算价格为基准,若遇价格调高时,约定金额将作适当提高,各类产品具体金额分解见补充协议;
②甲方产品按产品性质的不同分为家清类产品、个清类产品、消杀类产品。
家清类产品指雕牌、纳爱斯、超能、西丽(不含沐浴露)、伢牙乐、西亚斯各品牌系列产品;个清类产品指100年润发、YOURYOU我的样子、麦莲及西丽(不合香皂)各品牌系列产品;消杀类产品指李字品牌系列产品。
2.甲方按结算价供应,具体价格见产品销售合同书附件(20xx年产品价格体系明细表),合同期内如遇价格调整,自甲方产品价格调整之日起,乙方所经销的甲方产品按新价格结算贷款。
3.产品的质量标准:
按产品包装标识标注的标准执行。
二、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交货地点:
甲方所在地(配货中心公司)仓库,由甲方代办运输。
2.铁路运输:
乙方到站由甲方代办,送到到达站的费用由甲方补贴承担。
货物到站后的所有运杂费均由乙方承担。
3.公路运输:
运费在300元/吨内由甲方补贴承担,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4.为了加强甲方的公路运输服务管理,乙方收到甲方产品签单时须注明收货的年、月、日、时,由乙方收货人签字确认,并盖上乙方公章。
三、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如果是铁路运输的,运输损失严重并铅封已坏,由乙方提供铁路原始记录和当地保险公司勘查记录;铁路到站到达目的地后货物如有受损及灭失,乙方应在收货当日
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事宜。
如果是公路运输的,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与车主协商赔偿,或由乙方签单时注明实收数量。
2.乙方认为甲方产品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收货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认定后予以处理。
四、发货条件及结算方式
1.如果乙方款到发货的,必须在签约后10天内将贷款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在乙方贷款到帐后给予发货。
乙方汇款时,汇款人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的名称保持一致。
2.如果乙方用银行承兑汇票作贷款抵押担保的,从开票之日起30日内结清。
延期付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五、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①协助乙方拓展市场、做好市场宣传;
②帮助和指导乙方做好销售网络拓展和价格体系的维护;
③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时,甲方兑现给予乙方相关的销售政策支持。
2.乙方义务:
①甲方指定乙方在省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乙方不得进行跨区域销售;
②乙方有义务销售与甲方约定的全部产品,在区域内做好甲方产品的市场分销和终端销售,不得抵制销售与甲方约定的任何产品。
对甲方推出的新产品、新包装产品必须积极配合,及时宣传和推广;
③严格执行甲穷制订的价格体系并做好二级批、零售终端的价格管理工作,不得低于甲方规定价格销售。
同时要和甲方共同打击所辖区域内假冒伪劣产品,并处理各种纠纷,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
④乙方应遵守法律,诚信经营,如乙方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执法机关处罚或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概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⑤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活动;
⑥做好约定产品在终端的特价和促销工作;
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销售促销品或其他促销物料(如货架等);
⑧对双方所签的一切合同、协议和甲方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及产品价格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六、市场秩序管理违约责任
㈠市场秩序管理违约的定义
跨区域销售:
是指乙方超出约定的-销售区域进行直接或间接销售。
包括乙方对辖区内下级渠道成员管理不当所造成的销售行为。
低价销售:
是指乙方低于甲方规定价格销售,以及辖区内下级渠道成员低价销售的行为。
其它妨碍甲方产品正常销售秩序的'行为:
是指有意撕毁、破坏甲方产品外包装的特定标识,指使他人跨区域收购或销售甲方产品,或给甲方调查取证制造人为障碍的行为。
(二)乙方自身有跨区域销售、低价销售或其他妨碍甲方产品正常销售秩序的违约行为,按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自身违约的,一经查处,一律向甲方交纳5000元/次的违约金。
2.甲方对乙方在按以上规定处理(5000元/次)的基础上,对各类产品追加违约处理如下:
若再次出现违约情形,一律向甲方交纳100元/件的违约金。
若面积较大、影响较坏而又无法点清具体的数量,将视情节轻重,违约的乙方须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0.5-10万元,并由乙方负责回收严品。
三次及以上或单次情况特别严重的除按以上办法交纳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停止产品的供应,直至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②.个清类、牙膏牙刷类产品乙方若有违约操作的,牙膏牙刷、麦莲系列按100元/件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00年润发、YOURYOU我的样子及西丽沐浴露系列按200元/件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并由乙方负责回收产品。
乙方不收回产品或情节严重的还将扣除乙方的有关商业折扣,直至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三)乙方辖区内农贸市场操作违约的处理规定
1.乙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低价销售或严禁在农贸市场销售的产品进入农贸市场摆放、销售的,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3000元以上;面积较大、情况严重的,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0.5-3万元,且甲方有权停止产品的供应,直至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2.乙方要将农贸市场里冲倒货的二级批发商列入黑名单,对其不予供贷,否则按连约处理。
(四)乙方辖区内二级批发商操作违约的处理规定
1.乙方要加强辖区内二级批发商(批零兼营店、城市二批)售价及渠道的管理,确保二级批发商不得低价销售、跨区域销售,更不能销售近似甲方产品的假冒伪劣产品:
否则不能给予供货。
2.如果乙方辖区内二级批发商低于规定的价格销售或跨区域销售:
乙方每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1000元彰上乙方辖区内二级批发商出现较大面积的低份销售或较大数量的跨区域销售,则视同乙方自身违约操作,根据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辖区内终端市场秩序违约行为的处理规定
1.乙方对超市、实场的供价操作必须按照甲方《产品、价格、促销管理控制程序》
规定执行,否则按低价销售违约处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乙方对超市:
卖场按甲方规定的供价供应,但超市、卖场有低于供价销售的,乙方应立即停止该产品的供货,并取消对超市、实场的DM、堆头等费用支持;第二次发生的,则要暂停对超市、卖场所有产品的供货,并取消合同所约定的部分或全部的费用;情节严重的,乙方应停止对超市、卖场的产品供应,直至和超市、卖场终止合作。
(六)甲方把对乙方违约操作的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若需交违约金的,乙方须在七日内将违约金交纳至乙方所在甲方分公司,迟交或不交按违约的的1.2至
1.5倍从乙方的任何商业折扣中扣除。
(七)其他操作违约
1.乙方对其辖区内从外地进货的单位,要及时了解其进货渠道、销售情况,并要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及时处理。
同时乙方要及时向甲方客户经理举报,客户经理不作为,可直接向甲方分公司举报;甲方分公司不作为,可直接向甲方大区经理举报;甲方大区经理不作为的,可直接向,甲方督察科举报。
2.如果乙方自行到甲方仓库提货,但在运输途中冲倒贷的,除承担市场秩序违约责任外,甲方对乙方还将按30元/件从双方约定的任何商业折扣中扣除。
七、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若乙方打假不力、管理不到位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根据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乙方享受的甲方销售政策待遇,直至解除合同、取消经销权。
如果乙方参与制假、售假,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同时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乙方泄露甲方经营的商业秘密,甲方有权解除本销售合同,并有权追究因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未向甲方汇款购货,或者乙方在经销期间资金投入不足、门店合格率低于要求、任务完成率低于要求、销售网络建设不健全、市场开拓进展缓慢、经营能力不足,未能达到做甲方产品经销条件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经销区域或终止本销售合同,收回乙方的经销权。
4.甲方20xx年上市的新产品,上市后的30天内乙方未进货销售或铺货率未能达到甲方要求、不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新产品推广、不能完成新产品销售任务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经销区域或终止本销售合同,收回乙方的经销权。
八、其他相关约定
1.甲方产品的经销权归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对甲方产品的经销权进行转让、转移。
2.乙方不得使用“纳爱斯”、“雕牌”、“超能”、“100年润发’’等品牌作为商号的一部分,不得以“纳爱斯××分公司”、“纳爱斯××经营部’’等名义对外经营和宣传,且未经甲方明确的书
甲方:
南京生有土特产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
南京生有土特产销售有限公司是南京梅花鸭有限公司自主经营和创办的现代化管理企业,多年来致力于南京特产真空盐水鸭的研究制做及自主销售、公司产品荣获《中国国际食品博览会金奖》、南京鸭业协会及消费者协会的放心食品证书、在行业里有着很高的美誉度、南京生有土特产销售公司旗下还拥有江苏通润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代理销售协议:
一、供销条款:
1、代理商须具备的条件:
a.代理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
记证等相关文件及一切市场调研报告或市场运作计划。
b.乙方对甲方品牌有强烈的认知度,认同生有公司的经营理念。
c.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能力和经济实力,有消费品营销、配送和服务的网络(如
便利店、连锁店、商场、超市等)。
2、关于代理费——乙方作为甲方代理商须按不同等级向甲方无条件交年内代理费用:
a.省级(或直辖市)代理商:
代理费用为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整)b.地级(或地级市)代理商:
代理费用为捌万元整(80000元整)
c.县级(或县级市、区级)代理商:
代理费为叁万元整(30000元整)
d.每个省份、地级、县级只有一个代理商,但每个省份可以有多个地级(或低级市)代理商,每个低级有多个县级(或县级市、区级)代理商。
二、供货事项;
1、上表中供货价格为乙方交货地点的到货价。
2、甲方按上表中供货价供货给乙方,如因物价上涨、价格有变动,甲方将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3、乙方向甲方订货要通过传真确认、确定所需产品的品种、数量、及交货日期并将货款打入甲方帐户内、甲方以收到乙方的货款起三日内发货。
4、在甲方未收到乙方所需货物货款前、不予发货、乙方损失自理、与甲方无关。
5、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甲方负责将产品运抵乙方指定交货地点。
三、甲方职责:
1、合同期内,甲方承诺不在乙方经销的区域内另立代理商,但乙方违约则甲方不受本款约束。
2、甲方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产品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卫生检验证明等文件。
保质期内出现批量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3、甲方产品在保质期内不予退货(如在保质期内产品自身出现质量问题除外)、保质期外出现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自理。
4、甲方同意确定乙方最低销售量如下:
试销期三个月,销售额达到元。
前六个月平均每月达到元,六个月后每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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