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复产复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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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复产复工方案
XXXXXX公司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我公司属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生产储存过程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生产条件要求高。
而危险化学品企业长时间停产后再进行复产复工,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
为认真贯彻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复产复工的长久安全机制,切实抓好公司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停产5天及以上(含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及因故停产整顿)再进行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复产复工领导小组,组长由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复产复工的全面组织领导工作,包括组织编制详细的复产复工工作方案、主持召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主持召开全员安全会议、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牵头开展全面安全检查、组织制定复产应急处置措施及演练等,以保证政令畅通,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促进各工种、各岗位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等,并负责做好事故的防范及应对准备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分别为安检组、运行组、验收组、应急抢险组,负责落实或协助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1、安检验收组。
安检验收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部分人员为组员。
安检验收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按本方案附件“复产复工安全条件检查表”进行细致的安全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隐患问题的,应在复产复工前整改完毕。
另外,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对复产复工前的安全条件检查、运行组日常检查、全员安全培训、应急准备等各项工作进行验收,确认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方能实施复产复工。
安检组组长:
组员:
2、运行组。
运行组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组长,生产和设备部门的其他人员担任组员(含维修、电工等)。
运行组由生产部负责人牵头开展日常的生产设施检查工作,保证复产复工涉及的生产储存设施、设备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运行组组长:
组员:
3、应急抢险组。
应急抢险组组长由分管安全负责人担任,安全管理部门部分人员及保安队伍担任组员。
应急抢险组负责复产复工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的制订,组织开展复产复工前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的检查工作,并对复产复工全过程进行应急监护。
应急抢险组组长:
组员:
三、复产复工准备
(一)召开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2019年10月7日)
主要负责人主持、公司中层及以上领导参加,研判分析复产复工安全风险,划分职责,部署复产复工安全管理工作。
(二)召开全员安全教育会议(2019年10月7日)
主要负责人主持组织全公司人员召开全员安全教育会议,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要求,通报复产复工准备工作情况,动员全体员工集中精力,保障复产复工安全。
另外,结合涂料生产相关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使员工心理意识从放假状态回归到工作状态上来。
对于新进和转岗员工,应严格落实新入厂员工和转岗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岗位风险和作业要求,杜绝因人为操作失误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开展全厂性安全检查(2019年10月8日)
主要负责人组织安检验收组、运行组、应急抢险组,对复产复工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生产设备、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逐一检查,对安全生产条件逐项确认,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检查结果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投料复产复工操作
(一)投料前准备工作的确认
1、对公司所有需投入运行的设备进行检查,各种动力设备分别进行单机运行试验,并确认消防、可燃气体探测设施是否完好。
2、进行设备运行前例行检查、运行检查。
3、公司操作的人员都通过了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按照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应急演练。
己确认做好防范和事故救援的一切准备。
4、产品所需原辅材料已准备完好。
(二)复产复工运行操作
1、分散机复产运行步骤
(1)操作前安全检查
①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本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守则。
②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③检查设备是否充分接地,仪表是否正常,各构件螺栓是否紧固,主轴是否有较大间隙等,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维修,严禁危机作业。
④检查静电导除措施完好状态。
⑤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性。
(2)使用前检查叶轮与旋转方向是否一致。
(3)放松刹紧块,升高电动机。
(4)按配方的量及顺序将物料倒入搅拌缸,盖上活动小盖,夹紧容器,然后缓慢降下电动机并调整至转轴在盖孔的中心位置,拧紧刹紧块,关上活动小盖。
(5)将调压器调至。
位,接通电源,转动调压器旋扭,让转速逐渐增加到所需速度。
注意电流表及电压表,不要超过额定值。
(6)分散完毕,将调压器调至。
位,关掉电源,打开活动小盖,松开刹紧块,升高电机,张开卡爪,取出容器。
(7)清理设备,清理滴漏的物料,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
2、研磨机投料复产运行步骤
(1)开机检查
①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②检查设备是否充分接地,仪表是否正常,各构件螺栓是否紧固,主轴是否有较大间隙等,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维修,严禁危机作业。
③检查静电导除措施完好状态。
④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性。
⑤检查辑而是否清洁,程间有无异物。
⑥检查下料刮刀是否锋利。
⑦检查各润滑部分是否足够润滑。
(2)开机前准备工作:
①将滚筒依次松开。
②将下料刀松开。
③将档尖轻微松开。
④准备好接浆罐(必须清理干净)
⑤开冷却水阀门。
(3)开机
①按启动电钮启动。
②适当压紧档尖、立即上料(漆料)
③旋转手轮,调节慢短和快轮,向中间靠拢,观察辐面平行,调节好滚筒松紧。
④调节压紧下料刮刀,压力大小,以刮刀刀刃部全部辐面贴实不弯曲为限。
⑤调节档尖松紧,以不漏为限。
⑥调节冷却水量。
⑦观察电流表指针,不得超过额定电流。
⑧取漆浆检查细度,根据细度情况,再调节滚筒松紧,调节冷却水量。
(4)停机
①漆浆流完后,用少量同品种漆料或溶剂快速将滚筒洗干净。
②松开滚筒,松开档尖、松开下料刮刀。
③按电钮停车。
④关闭冷却水阀门。
⑤清洗档尖、刮刀、接漆盘,将机械全部擦拭干净,清理设备现场周围。
⑥长期停车,将滚筒涂上一层40#机油,以防滚筒生锈。
(5)注意事项:
①滚筒中部漆膜薄,两端厚,可能滚筒中凸,需调大冷却水量。
②滚筒两端漆膜薄,中间漆膜厚,需调小冷却水量。
③不开冷却水严禁开车。
④两辑中间严禁进入异物(如金属块等),如不慎进入异物,则紧急停车取出,否则会挤坏辐面或其他机件损坏。
⑤应随时注意调节前后转,由于滚筒的线膨胀,一不小心,工作时容易胀死,甚至刹住电机产生意外。
⑥挡料铜挡板(档尖)不能压得太紧,随时加入润滑油(能溶入漆浆的),否则会很快磨损。
⑦注意轻筒两端轴承温度,一般不超过100o
⑧操作前首先检查电源线管,开关按钮是否正常,降温循环水是否有,如一切正常方可开机。
五、复工复产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对策及应急措施
(一)问题及其安全对策措施
我公司生产、使用的物料大多是易燃液体,最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就是易燃物料(包括易燃液体和可燃蒸气)泄漏,遇点火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其次,中毒、触电、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也不能忽视。
下面列举复产复工过程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其对策。
序号
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
原因分析
安全对策
1
火灾、爆炸
明火控制不严
1严禁明火带入厂区
2建立严格的动火、用火制度、动火、用火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且做好监护和安全防护措施
电气设备设施缺陷及故障
选购合格的防爆型电器仪表
防雷防静电设施失效或故障
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有异常时整改
违章作业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以确保生产过程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复产运行前,对所有设备、管道进行仔细地检查,制定防泄漏的应急措施。
其他原因(如自然原因)
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防范自然灾害能力
2
机械伤害
违章作业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严禁违章作业
机械设备连锁装置、紧急停车按钮等失灵
对安全装置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3
触电
作业场所使用的工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严格作业场所使用的工具的采购程序,购买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设备和工具
电气设备检修
时,没有采取完善的组织措施
制定电气设备检修制度,采取科学有效地组织措施
违反电气操作规程
制定操作规程,教育员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偶然因素(如大风刮断电线路落到人体上)
做好电气设备设施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4
中毒窒息
作业场所通风不良或通风设施故障
加强通风系统的检查
从业人员为佩带劳保用品或者佩带劳保用品不正确
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失效,定期没有更换
定期检查劳保用品,及时更换失效的劳保用品
5
车辆伤害
司机违章驾驶
做好进入厂区车辆司机的安全教育
道路灯光不足
增加道路照明
6
物体打击
未按要求做好检修的防护导致工具打伤人体
加强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车间内物件随意摆放、材料堆放不稳打伤人体
保持车间内地面干净
7
高处坠落
在高处作业时防护措施不到位
做好高空作业防护措施,严格按照要求作业
高空物品没有及时清理
高空物品及时清理,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8
灼烫
化学腐蚀、如UV单体溅于人体的伤害
加强人员生产操作培训,配置相关的防护用品
9
噪声危害
人员直接暴露于强噪声环境中,且个体防护设施不到位
为员工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噪声设备润滑和维护不到位
加强噪声舍不得润滑和维护
(二)生产过程中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1、停水紧急处理措施
短时间停水不会对生产造成影响。
(1)先查找造成停水的原因,如因管道破裂或其他原因,则由维修人员尽快确认并进行维修。
(2)如市政停水在较长时间内不能恢复供水,则生产作停机处理。
(3)在供水恢复正常后,先确定测试生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调试成功后,方可进行正常生产。
2、停电紧急处理措施
短时间停电不会对生产造成影响。
(1)公司自备有柴油发电机,当市电停止供应时,自备的柴油发电机会即刻启动并在30秒后对消防设备进行供电。
(2)紧急照明系统本身自带有蓄电设备,当停电时会自动转换为蓄电供电。
(3)如市电在较长时间内不能恢复供电,则生产停机处理。
3、物料溢流紧急处理措施
(1)如果是搅拌途中有泄漏,立即停机采取倒灌措施(预留有空置的搅拌缸),对设备进行处理,等设备修复以后,重新开始运行。
(2)用吸油棉收集溢流物料。
(3)大量泄漏按公司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实施救援。
4、火灾爆炸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若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如:
大火、大面积泄漏易燃液体、发生爆炸等,靠当班人员不能处理好的,应立即通知辖区主管/值班主管,同时通知义务消防员至现场扑救;另一方面要及时组织现有人员利用现有消防设施进行抢救,进行相关物料的隔离,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若门卫接到警报信号,通知现场人员进行确认是否有灾情发生,现场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确认、汇报。
(3)对于确实无法扑救的火灾,应第一时间拨打119,请求政府职能部门支持;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员进行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确保员工安全。
5、触电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停车,切断电源,将人员与电气设备分开。
(2)对触电人员进行救治。
(3)检查漏电处并进行维修。
6、中毒窒息紧急处理措施
(1)立即向车间负责人报告,与此同时将中毒人员移至空气室外。
(2)若物质发生大量泄漏,启动紧急停车系统,停止当前作业。
(3)若属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应按公司有限空间事故处置方案实施救援,不得盲目施救。
(4)检查泄漏处,对泄漏物质进行收集,至废水处理中心处理,人员抢险维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复产组织领导。
复工复产期间,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团队必须在岗在位,严密组织做好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公司全体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克服“假期综合症”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力抓好复产复工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二)严格标准,执行复产责任追究。
我公司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对于复产复工过程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公司将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罚。
(三)强化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复产复工期间,各领导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安全巡查,合理有序组织生产,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附件:
复产复工安全条件检查表
XXXXXX公司
2019年10月8日
附件:
复产复工安全条件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依据
检查结果
1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笫8号)第十九条
2
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1号)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二)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三)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
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依据
检查结果
(四)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
(构)筑物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同一厂区内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布置必须适用同一标准的规定。
3
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1号)第十条
4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1号)第十二条
L
0
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1号)第十三条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依据
检查结果
6
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七)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九)变更管理制度:
(十)应急管理制度: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十二)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十三)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上、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十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十A)承包商管理制度:
(十九)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1号)第十四条
7
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1号)第十五条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依据
检查结果
8
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1号)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有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本条第一、二、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9
企业应当符合下列应急管理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41号)第二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三)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10
按照《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业场所安全标志标识的通知》等规范的要求设置各类安全标志标识。
《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业场所安全标志标识的通知》(原粤安监管三(2011)50号)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依据
检查结果
11
厂区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第3.4、3.5条
12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Omo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1.8条
13
各建筑的设施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第3.3条
14
各建筑的疏散通道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7条
15
于带轮、传动带、齿轮、齿条齿轮和传动轴等运动的传动部件,应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或联锁的活动式防护装置进行防护。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8196-2018)第6.4.2条
16
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m二的厂房和仓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2.1条
17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L6条
18
建筑物内灭火器配置应符合《建筑火火器材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建筑火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19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第10.2.6条
20
设备的金属外壳保护接地(零)应可靠。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25295-2010)
第4.9.1.3.1条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依据
检查结果
21
8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2.3条
22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第8.4.3条
23
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10.3.6条
24
在有毒性危害的作业环境中,应设计必要的淋洗器、洗眼器等卫生防护设施,其服务半径小于15m。
并根据作业特点和防护要求,配置事故柜、急救箱和个人防护用品。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
第4.1.4条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
1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2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3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L
0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定
6
全压力式液化烧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7
液化烧、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8
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9
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0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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