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第六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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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第六章
200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税收法律制度概述重点内容导读
[基本要求]
(一)熟悉税法的构成要素;
(二)熟悉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了解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四)了解税收的分类。
[重点导读]
第一节税收与税法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二、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
2.按征收管理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和农业税类。
3.按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以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4.按计税标准的不同,可以把税收划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
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等。
最基本的要素包括: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
第二节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我国现行税制
现阶段,我国主要税种有: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屠宰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筵席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船舶吨税,共25个税种。
二、有关税收法律制度
(一)关税法律制度
关税是指设在边境、沿海口岸或国家指定的其他水、陆、空国际交往通道的海关,按照规定,对进出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分为进口税和出口税。
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关税的征税对象包括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和物品。
除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的货物可以免征或减征关税外,所有进口货物和少数出口货物均属于关税的征收范围。
关税的税目和税率由《海关进出口税则》和《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等规定。
关税的税率为差别比例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和特别关税。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及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征税对象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实行30%的比例税率;另按应纳税所得额征收3%的地方所得税。
对于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所得的外国企业,或者虽然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上述所得与这些机构、场所的经营没有实际联系的外国企业,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对于居民纳税人,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对于非居民纳税人,则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征税。
现行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应税项目,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
(四)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土地增值税是指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五)印花税法律制度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具体采用列举法,按列举税目征税。
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
印花税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
(六)契税法律制度
契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由承受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一种税。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为征税对象。
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并实行3%至5%的幅度税率。
(七)房产税法律制度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屋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八)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它只对内资企业、单位和个人开征,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不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
(九)资源税法律制度
资源税是为了调节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级差收入,以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矿产品和盐类。
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从量定额征收。
(十)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制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对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进口货物者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是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差别比例税率。
历年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以将我国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央税的是( )。
(2001年)
A、契税
B、消费税
C、农业税
D、个人所得税
答案:
B
2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02年)
A,房产产权出典的,出典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B、房产产权属于个人所有的,个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C、房产产权属于集体所有的,集体单位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D、房产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答案〕A
[解析]房产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
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屋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其中要注意,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3.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房产税纳税人的是()。
(2003年)
A.城区房产使用人
B.城区房产代管人
C.城区房屋所有人
D.城区房屋出典人
答案D
[解析]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人。
具体包括:
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人、承典人、房屋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我国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属于()。
(2003年)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定额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答案A
[解析]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另外,现行税收法规还设了18%、27%的两档照顾性税率。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税收的特征有( )。
(2000年)
A、强制性
B、无偿性
C、固定性
D、自愿性
答案:
ABC
〔解析〕自愿性不是税收的特征。
2、在下列税率中,属于累进税率的是( )。
A、全额累进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差别比例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答案:
ABD
〔解析〕税率共分为三类:
固定税率、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其中累进税率又由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组成。
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2002年)
A、个人房产租赁所得
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C、个人工资、薪金所得
D、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答案ABCD
[解析]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有11项,包括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照相关规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也属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4、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征税对象的有()。
(2002年)
A、房屋买卖
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C、房屋赠与
D、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
〔答案〕ABC
[解析]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但是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
5、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种类。
下列各项中,属于流转税的有()(2004年)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所得税
〔答案〕ABC
〔解析〕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三)判断题
流转税在生产经营及销售环节征收,不受成本费用变化的影响,但对价格变化较为敏感。
()
【答案】对
【解析】流转税以商品流转额或非商品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在生产经营及销售环节征收,不受成本费用变化的影响,但对价格变化较为敏感。
200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税收法律制度概述讲义
第一节税收与税法
一.税收的分类
我国对税收的分类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都属于流转税类。
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牧)业税(包括从2004年起的农业特产税)等属于所得税类。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属于财产税类。
资源税类范围的选择比较灵活,我国现行资源税属于这类税收。
我国现行的屠宰税、筵席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都属于行为税类。
(二)按照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进行的分类,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和农业税类
(三)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进行的分类,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中央税包括:
关税、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车辆购置税。
地方税包括:
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等。
中央地方共享税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例1:
按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支配权限分类,可将我国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央税的是()A契税B消费税C农业税D个人所得税。
答案为B。
其中契税和农业税属于地方税,个人所得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
例2:
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有():
A增值税B契税C资源税D营业税。
答案为ACD,契税为地方税。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是指税法应当具备的必要因素和内容。
税法的构成要素包括:
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等。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例: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法三个最基本构成要素的是:
()A纳税义务人B征税人C征税对象D税率。
答案为D,税率为一般要素而并非三个最基本的要素之一。
1.征税人。
在我国增值税的征税人为税务机关,关税的征税人为海关。
2.纳税义务人,是税收制度中区分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之一,每个税种都有不同的纳税义务人。
3.征税对象,包括物或行为,是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
例:
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税率B纳税人C征税对象D纳税期限。
答案为C。
4.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它规定了征税对象的具体范围。
5.税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我国现行税率主要包括:
比率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比率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定额税率包括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累进税率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三种。
在我国税法当中,全额累进税率已不再采用。
采用的超额累进税率比较典型的是个人所得税,采用超率累进税率比较典型是的土地增值税。
例:
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现行土地增值税实行的税率是:
()A比例税率B超额累进税率C定额税率D超率累进税率。
答案为D。
6.计税依据,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纳的税额。
计税依据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三种。
7.纳税环节。
目前我国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
增值税是多环节普遍征收的税种,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纳税。
8.纳税期限,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
增值税一般是按期纳税。
9.纳税地点,主要是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等。
如销售房地产,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房地产所在地。
10.减免税。
(1)减税是指从应征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对按规定应征收的税款全部免除。
如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利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可以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2)起征点是指征税对象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不征税,达到一定数额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例如:
在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时,纳税人营业额超过起征点的仅就超过部分纳税(×)。
应就其全部数额纳税,而不仅是超过部分。
(3)免征额,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收的数额。
如《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了免征额制度,对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
在税制要素中,对纳税对象总额中的一部分数额予以免征,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被免予征收的这部分数额是()A抵免额B免征额C税基D起征点。
答案为B。
第二节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关税
1.我国目前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两类。
2.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该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为所有人的人。
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自2002年1月1日起,我国进口关税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我国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即零税率。
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例:
根据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的有(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外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公司 D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
答案为ABCD。
2.外商投资企业的总机构只要在中国境内,就其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征收所得税;而对外国企业而言仅就其源于中国境内所科征收所得税。
从税率来讲,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率为3%,外国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虽然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与这些机构、场所的经营没有实际联系的,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藉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就其境内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非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例: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A个体工商户B合伙企业C个人独资企业D中国公民。
答案为ABCD。
3.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体系,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接应纳税额减征30%,其实际税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四.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对转让国有上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国驻华机构以及外国公民、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等,均属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2.可以通过以下三条标准来判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是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家所有;二是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产权必须发生转让;三是必须取得转让收入。
例:
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的暂行规定,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B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C城市房地产出租D地上的建筑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答案为BD。
3.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其中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取得用权时所支付的土地价款、土地开发成本、地上建筑物成本及有关费用、销售税金等后的余额。
如果没有余额,则不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五.印花税税法律制度
1.凡发生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行为的,都应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五种。
(1)立合同人,是合同双方的当事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立帐簿人。
如某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设立了若干个营业帐簿,该企业即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3)立据人,如果该项凭证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书立的、各方都是纳税人。
(4)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该项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
如某人领取持有政府有关部房屋产权证,该人即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3.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仅限于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而且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4.印花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
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中的资金帐簿部分,适用比例税率;权利、许可证照税目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帐簿部分适用定额税率。
六.契税法律制度
1.契税是向权属承受人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2.契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所谓承受人即买房人为契税的交纳人,权属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3.契税的征税对象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有些房屋权属的转移是以特殊方式转移的,也视同房屋权属的转移,也是契税的征税范围,如:
一是以土地、房屋权属投资入股、二中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是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都视同转移,都是契税征税范围。
例1: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征税对象的有():
A房屋买卖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C房屋赠予D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
答案为ABC。
例2:
下列各项中,根据契税法律制度规定应征收契税的有():
A某人将其拥有产权的一栋楼抵押B某人在抽奖活动中获得一套住房C某人将其拥有产权的房屋出租D某人购置一套住房。
答案为BD。
例3:
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征收契税的有():
A接受作价房产入股B承受抵押房产C承租房产D继承房产。
答案为CD。
例4: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征收契税的有():
A房屋赠予B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C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D以土地使用抵押。
答案为AC。
4.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并实行3%~5%的幅度税率。
七.房产税法律制度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农村。
2.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独立于房屋以外的建筑物如围墙、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3.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
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房产税。
例1:
根据我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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