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1武帝纪.docx
- 文档编号:13140815
- 上传时间:2023-06-11
- 格式:DOCX
- 页数:153
- 大小:242.99KB
魏书1武帝纪.docx
《魏书1武帝纪.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魏书1武帝纪.docx(15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魏书1武帝纪
魏书一
潘眉曰:
魏,《说文》作巍,收嵬部。
徐铉曰:
今人省山,以为魏国之魏。
眉按,魏蜀吴之魏本作巍,故《文帝纪》注引《易·运期》曰:
鬼在山,禾女连,王天下。
此魏有山字之证。
钱大昭曰:
古魏字,作巍。
故有鬼在山,禾女连之说。
《说文》:
巍从嵬,委声。
汉人作魏字,或姓或郡,皆有山字,见于洪氏《隶释》者不可胜计。
弼按:
《本志·武纪》:
建安九年平邺,天子以曹公倾冀州牧。
十八年,以冀州之河东、河内、魏郡、赵国、中山、钜鹿、安平、甘陵、平原十郡封为魏公。
魏之建国始此。
《史通·称谓篇》云:
论王道则曹逆而刘顺,语国祚则魏促而吴长。
但以地处函夏,人传正朔,度长絜短,魏实居多。
李慈铭曰:
此书字及后蜀下、吴下书字皆后人所妄加,非承祚本有。
弼按:
《蜀志·杨戏传》云:
其所颂述,今多载于《蜀书》。
《董允传》注云:
《魏书》总名《诸夏侯曹传》,又《陆云与兄书》云:
陈寿《吴书》有魏赐九锡文及分天下文。
《华阳国志》云:
寿乃鸠合三国史,著魏、蜀、吴三书六十五篇,号《三国志》。
是承祚本有书字,李说非是。
又按宋元本、冯本均作《魏书》,北监本始改为《魏志》,官本承其误。
三国志一
宋元本、冯本均作《国志》,后同。
武帝纪第一
官本考证张照曰:
史家之例,帝曰本纪,臣曰列传,始自马迁,述于班固。
晋书则以十六国为载记,历代末之有改也。
惟《三国志》既无本纪之称,并无列传之目,不别异吴、蜀以他称,统名之曰《三国志》,然则陈寿之意亦可见矣。
紫阳生于南宋,其遇比于蜀汉,故淳淳以正统与蜀,作诗曰:
晋史自帝魏,后贤盍更张。
真挪揄陈寿哉!
今考证悉遵寿原书,例不书纪传等字。
卢文弨曰:
陈寿于魏诸帝皆曰纪,吴、蜀各主皆曰传,今南雍本、毛本每篇目皆陈寿所定其总目,则后人妄撰耳。
《史通》云:
魏武虽曰人臣,实同王者,以未登帝位,国不建元,《陈志》权假《汉志》编为《魏纪》。
又曰:
孙、刘二帝,其实纪也,而呼之曰传,是寿书有纪有传之证。
况目录六卷,下注云:
列传而猥云,纪传不分,良所未喻。
既不能改正旧刻总目之失,(弼按:
指北监本。
)而当篇标题又复普为更,易以从之,古意荡然尽矣。
今知篇目,旧题确为陈寿本文者,以其体例一本。
马班且考之《史通》,又复相应故也。
后有学者宜知今本之误,不当复仍其失。
又曰:
旧本皆作《武帝纪》,今本改作《武帝操》,不书纪。
其实其无纪传之言,谬妄如此,古书之蟊贼也。
弼按:
卢说痛论官本之失,不知官本实沿明北监本之讹也。
沈家本曰:
张说盖据北监本,每卷之首不书某纪、某传,然南雍及毛本皆有纪传字,不知北监本何以删去考本书。
董卓、袁绍、公孙度、荀攸、贾诩、鲍勋、华歆、程昱诸传并有语在《武纪》之文,列传中称语在某传者,尤不胜枚举,然则陈寿原书非无纪传之目。
目录六卷下注:
列传二字,裴注中称有某纪某传,亦屡见,张说非。
刘咸炘曰:
是书之有纪传,不必他征,即一翻《董卓传》即云“语在张杨传”、“语在武纪”,此固承祚原文也,岂可掩乎。
弼按:
《隋书·经籍志》云:
晋时,巴西陈寿删集三国之事,惟魏帝为纪,其功臣并吴、蜀之主并皆称为传,是唐时所见《国志》本有纪传之名,益证张说之误。
又按王先识《汉书》补注《后汉书集解》,均依汲古本,因附列已名,参用官本是书,一准王书列名之例,惟陈寿实为平阳相侯,自署衔名,见《蜀志·诸葛亮传》。
宋本、冯本署衔亦如此,裴松之上《三国志注表》自署中书侍郎,西乡侯,今均从之,又冯本裴注大字低格,今亦依之。
太祖武皇帝,《史通·称谓篇》云:
古者天子庙号祖有功,而宗有德,始自三代,迄于两汉,名实相允,今古共传。
降及曹氏,祖名多滥,必无惭德,其惟武王。
故陈寿国志,独呼武曰祖,至于文、明,但称帝而已。
自晋已还,窃号者非一。
或承家之僻王,或亡国之庸主,犹曰祖宗,孰云其可?
弼按:
刘知几此论由后比较而言,读者无以辞害意。
官本考证李清植曰:
此书于曹操,始称太祖。
及汉帝迁许,以操为大将军,则改称公,盖天子三公称公也,既进爵为王,则改称王,即曹丕未篡之先,亦称王而已,明其为汉王公也,为汉王公而卒乃帝其为篡也章矣,陈寿仕晋而晋继魏,故微其辞,以此知陈寿意中隐以正统予蜀,如网日之指,故隋王通曰:
使陈寿不美于春秋、迁、固之罪言其体难袭史汉之旧而书法则容有合于春秋也。
纪昀曰:
此误沿《史记》周秦本纪之例,不诧始于魏文,而诧始于曹操,实不及《魏书》序纪之得体,所谓可已而不已者也。
弼按:
曹魏开国与元魏情势各殊,当建安之际,芟夷群雄潜移国祚,皆宜特书垂为信史。
若如此,纪说拘于史例而无史识。
梁章钜曰:
《史通·称谓篇》,周之亶父、季历,晋之仲达、师、昭,位乃人臣,迹参王者,追尊建名,此诸天子,可也。
当涂所出,宦官携养,帝号徒加,人望不惬。
故《国志》所录,无异匹夫,应书其人,直云皇之祖考也而已。
陈氏直笔,赖子玄而著也。
沛国谯人也,《续汉志·郡国志》:
豫州沛国谯,刺史治。
刘昭注:
谯,平阳邑。
《左传》:
僖公二十三年,楚所取,乾溪在南。
赵一清曰:
曹参封河东平阳,其后绍封食邑于沛之谯,故曰谯平阳邑。
惠栋曰:
《春秋传》僖公二十三年,楚伐陈,取焦夷。
杜预注:
今谯县,焦、谯古字通。
弼按:
《一统志》:
谯县故城,今安徽颖州府亳州治,秦置谯县,汉属沛郡,后汉属沛国豫州刺史治。
熹平五年,黄龙见谯,太史令单飏曰:
其国后当有王者兴,不及五十年,亦当复见。
中平四年,曹操生子丕于谯,建安中置谯郡。
二十二年,沛穆王林徙封谯,改为国。
延康元年,黄龙复见谯,既而丕大飨谯父老于邑东。
魏黄初元年,以谯国与长安、许昌、邺、洛阳为五都。
五年改封诸王为县王,复还国为郡。
吴增僅曰:
献帝起居注,建安十八年春三月,省州并郡,详载豫州得八郡,其时尚无谯郡名,疑因建安十八年夏五月,魏国既建乃特立谯郡,比丰沛耳,王粲诗既入谯郡界,旷然消人忧,当在建安二十一年,从曹公征吴时作也,互见《许禇传》。
姓曹,讳操,字孟德,潘眉曰:
班史帝纪不书讳,班氏以汉人撰汉书,故讳不书,《史记》于前代本纪皆书名,至高祖但书字,此古例也。
陈寿在易姓后修史,例得书。
姚范曰:
荀子劝学篇,夫是之谓德操,又陆德明《礼记·音义》云,魏武名操。
陈思王诗云:
修阪造云日,是不讳嫌名。
弼按:
司马德操命名义亦同此世俗,读平韵者,误也。
节操、贞操之操,读如造操作之操读平声,例如《左传》犹未能操刀而使割之类是也。
汉相国参之后。
《汉书·曹参传》:
参,沛人。
高祖六年,剖符赐参爵列侯,食邑平阳,世世勿绝。
孝惠九年,代萧何为相国。
钱大昭曰:
汉郃阳令曹全碑,以曹参为出自曹叔振铎,以国为氏,魏武作家传自云曹叔振铎之后,故陈思王作武帝诔云:
于穆武王,胄稷胤周,魏武与曹参同是沛人,其为参后,似无疑矣。
然洪适所载,费亭侯曹腾碑又云:
曹出自邾,则与王沈《魏书》所云以姓为氏只说同矣。
弼按:
《本志·蒋济传》云:
侍中高堂隆以魏为舜后,推舜配天济,以为舜本姓。
妫其苗曰:
田非曹之先著文诘隆。
裴松之云:
蒋济郊议称曹腾碑文云“曹氏族出自邾”,《魏书》述曹氏胤绪亦如之。
魏武家传自云:
曹叔振铎之后,陈思王诔曰:
胄稷胤周,此其不通者也。
及至景初明帝从高堂隆议,谓魏为舜后,后魏为禅晋文,称“昔我皇祖有虞”,则其异弥甚。
顾炎武《日知录》二十三云:
汉时碑文所述,氏族之始,多不可据。
魏蒋济郊议、王沈《魏书》俱云:
曹出自邾。
魏武家传、陈思王诔则又云:
姬姓之后,以国为氏。
明帝从高堂隆议,以魏为舜后。
夫以一代之君而三易其祖,岂不可笑?
况于士大夫乎?
〔曹瞒传曰〕:
太祖一名吉利,小字阿瞒。
《太平御览·卷九十三》引《魏志》注太祖上有曹瞒传曰。
四宇官本考证,李龙官曰:
【裴】注所引,皆有书名,此为脱落无疑。
弼按:
裴注无书名者为自注,如《吴志·张昭传》注论旧君讳事,即不引书名也。
王沈魏书曰:
沈,《晋书》作沉,《晋书·沉传》:
沉字处道,太原晋阳人也。
正元中,典著作。
与荀顗、阮籍共撰《魏书》,多为时讳,未若陈寿之实录也。
高贵乡公好学,号沉为文籍先生,及高贵乡公将攻文帝,召沉,告知,沉驰白帝,不忠于主,甚为众论所非。
《隋书·经籍志》:
《魏书》四十八卷,晋司空王沈撰,《史通·直书篇》云:
王沈《魏书》,假回邪以窃位,《曲笔篇》云:
王沈魏录,滥述贬甄之诏。
郭延年曰:
沈不忠于魏,故甄后之贬滥述,其事彰曹丑也,又《史通·书事篇》云:
王沈、孙盛论王业则党悖逆而诬忠义,叙国家则抑正顺而褒篡夺,述风俗则矜夷狄而陋华夏。
《正史篇》云:
魏史,黄初、太和中,始命尚书卫觊、缪袭草创纪传,又命韦诞、应璩、王沈、阮籍、孙该、傅玄复共撰定,其后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
多为时讳,殊非实录。
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云:
《水经·颖水注》引《魏书·郡国志》,疑沈书固有志,特阙五行律历也。
卢文弨曰:
裴注凡别引一书及自下意,皆空一字。
其先出於黄帝。
当高阳世,陆终之子曰安,是为曹姓。
《国语·郑语》韦昭注云:
陆终第五子曰安,为曹姓,封于邹。
《史记·楚世家》:
陆终生子六人,五曰曹姓。
《集解》引世本曰:
曹姓者,邾是也。
赵岐曰:
邹本邾子之国。
周武王克殷,存先世之后,封曹侠於邾。
侠宋本、元本、冯本、吴本作快。
《唐书·宰相世系表》作挟,均误。
孔颖达曰:
谱云,邾曹姓,颛顼之后,六(陆)终产六子,其第五子曰安,邾即安之后也。
周武王封其苗裔邾侠为附庸,居邾,今鲁国邾县是也。
颜真卿家庙碑:
颛顼之孙祝融,融孙安,为曹姓。
其裔邾武公名夷甫,字颜。
春秋之世,与於盟会,逮至战国,为楚所灭。
马骕曰:
路史云,邾并于鲁,邹灭于楚,非一国也。
未详孰是。
子孙分流,或家於沛。
汉高祖之起,曹参以功封平阳侯,《汉书·曹参传》:
参生获魏王豹,取平阳,尽定魏地,赐食邑平阳。
《地理志》河东郡平阳。
《一统志》:
平阳故城,今山西平阳府临汾县西南。
世袭爵土,绝而复绍,至今適嗣国於容城。
《汉书·地理志》:
涿城,容城。
《一统志》容城故城,今直隶保定府容城县北十五里城子村。
《汉书·曹参传》哀帝时,封参玄孙之孙本始为平阳侯,子宏嗣。
《后汉书·韦彪传》:
建初二年,封曹参后曹湛为平阳侯。
《和帝纪》:
永元三年,诏曰:
曹相国后容城侯无嗣,须景风绍封。
钱大昕曰:
班表韦传皆云:
平阳侯此诏称,容城侯可疑。
侯康曰:
此必章帝建初二年,复封曹湛已改国容城,未几又绝,故诏云,然韦传偶沿旧名而误耳。
据《后纪》,明帝永平三年,封皇女奴为平阳公主。
建初八年,公主子袭主爵为平阳侯,一地故不容两封,同时不应有两平阳侯也。
赵一清曰:
绍封之后,盖仍平阳旧号,而食邑于谯,其后复续遂改号容城也。
弼按:
赵说误侯说为有据。
桓帝世,曹腾为中常侍《续汉志·百官志》:
中常侍千石,本注曰:
宦者,无员。
后增秩比二千石,掌侍左右,从入内宫,赞导内众事,顾问应对给事。
弼按:
《后汉书·宦者传》序云:
汉兴,置中常侍官,然亦引用士人以参其选。
中兴之初,宦官悉用阉人。
永平中,始置员数,中常侍四人,小黄门十人。
迄乎延平,中常侍增至十人,小黄门二十人,是中常侍有员也,与《百官志》不合。
惠栋曰:
卫宏《汉旧仪》云“中常侍得出入卧内,举法省中。
”省中即禁中也。
成帝外家王禁贵重,朝中讳禁曰省。
李祖楙曰:
西京初惟有常侍,元成后始有中常侍之名,然皆士人。
中兴用宦者,又稍异焉。
朱穆疏:
旧制,侍中、中常侍各一人,省尚书事;黄门侍郎一人,传发书奏,皆用姓族。
和、熹太后以女主称制,不接公卿,乃用阉人假貂珰之饰,处常伯之任,泛滥骄溢,制愈乖矣。
是中兴初尚用士人,后改制。
则不复旧也。
大长秋,《汉书·百官公卿表》:
将行,秦官,景帝中平六年更名大长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
师古曰:
秋者,收成之时,长者恒久之义,故以为皇后官名。
中人,阉人也。
《续汉志·百官志》:
大长秋一人,二千石,中兴常用宦者,职掌奉宣中宫命。
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中宫出则从。
《后汉书·顺烈梁皇后纪》:
阳嘉元年春,有司奏,立长秋官。
封费亭侯。
《续汉书·郡国志》:
豫州沛国酂。
刘昭注引《帝王世纪》曰:
曹腾封费亭侯,县有费亭是也。
胡三省注曰:
酂县,魏属谯郡。
《一统志》:
酂县故城,今河南归德府永城县西南酂县乡。
谢钟英曰:
费亭当在今永城县南。
弼按:
《水经·淮水注》:
涣水又东迳酂县故城南,又东南迳费亭南。
汉建和元年,封中常侍沛国曹腾为侯国。
腾字季兴,谯人也。
永初中,(《后汉书·质帝纪》作本初,《通鉴》同《水经注》作永初各本皆然。
弼按:
袁绍字本初,若质帝年号本初,绍必不以命字,又按东汉安帝已有永初年号,质帝不得又有此号,则又当以本初是也。
)定桓帝策,封亭侯,此城即其所食之邑也。
又《阴沟水注》濄水又东迳谯县故城北,城南有曹嵩冢,冢北有碑,碑北有庙堂,庙北有二石阙,阙北有圭碑,题云:
汉故中常侍长乐太仆特进费亭侯曹君之碑。
(弼按:
据碑文,腾官长乐、太仆可补史列之阙。
)隶载碑阴云:
惟建和元年七月二十二日己巳,皇太后曰:
其遣费亭侯之国。
洪适曰:
呜呼,东汉之亡也,以阉官,虽小人道长,作福作威,履霜坚冰,势之必然者,盖上失其道尔。
高帝约,非有功者不侯,自和帝封郑众而苴茅裂土者,相踵至,有同日十九侯者,顺帝又听其养子袭爵,腾用事省闼三十余年,其养子嵩至于窃位台辅,至孙操,遂问鼎矣。
司马彪续汉书曰:
《晋书·司马彪传》:
彪字绍统,高阳王睦之长子也。
博览群籍,注《庄子》,作《九州春秋》。
汉氏中兴,讫于建安,时无良史,彪讨论众书,缀其所闻,起于世祖,终于孝献,编年二百,录世十二,通综上下,旁贯庶事,为纪、志、传凡八十篇,号曰《续汉书》。
《隋书·经籍志》:
《续汉书》八十三卷,晋秘书监司马彪撰。
弼按:
彪书今仅存姚之骃辑本四卷,汪文台辑本五卷,其八志附于范书,至今尚存。
梁郯令刘昭《注补续汉书八志序》云:
司马彪书总为八志,王教之要,国典之源,粲然略备,可得而知。
接继班汉,通其流贯。
又云乃借旧志注,以辅之分,为三十卷,以合范史。
《四库提要》云:
自八志合并范书之后,诸书徵引。
但题后汉书某志。
儒者或不知为司马彪书也。
腾父节,字元伟,官本考证卢明楷曰:
宦官有曹节,曹腾之父亦名节,名同耳。
赵一清曰:
《后汉书·宦者传》曹节字汉丰,南阳新野人。
疑彼是别一曹节,此则《宋书·礼志》所谓处士者也。
侯康曰:
《后汉书·皇后纪》献穆皇后讳节,魏公曹操之中女也,此书《三少帝纪》景元元年六月,故汉献帝夫人节薨,若腾父名节,操不应复以名其女。
梁章钜曰:
《艺文类聚·卷九十四》引《续汉书》曹腾父萌,节萌字形相近,或本作萌,而误作节欤。
周寿昌曰:
宦者曹节是南阳人,曹腾为沛人,籍各异。
又曰:
孙盛《杂语》谓:
操抄集诸家兵法,名曰接要,后人遂谓本名节,要因避讳,而易为接,殆不然矣。
弼按:
《通典·卷七十二》云:
魏明帝太和三年六月诏曰:
自我魏室上承天序,既发迹于高皇,高皇之父处士君,精神幽元,号称罔記,其令公卿以下会议号谥。
所云处士君,即节也,余见《陈留王纪》景元元年。
素以仁厚称。
邻人有亡豕者,与节豕相类,诣门认之,节不与争;后所亡豕自还其家,豕主人大惭,送所认豕,并辞谢节,节笑而受之。
以上亦见《太平御览·卷九百三十》引《续汉书》,曹节皆作曹萌。
由是乡党贵叹焉。
长子伯兴,次子仲兴,次子叔兴。
腾字季兴,赵一清曰:
《后汉书·蔡衍传》劾奏河间相曹鼎臧罪千万者,中常侍曹腾之弟也。
一清按曹节四子,腾最少,不得更有弟,或是其兄。
弼按:
《本志·曹洪传》注引魏书云:
洪伯父鼎为尚书令,是鼎为曹腾之侄,未知孰是。
又按《水经·阴沟水注》:
谯郡有腾兄冢,冢东有碑题“汉故颍川太守曹君墓”,被志《曹仁传》注引魏书云:
仁祖褒,颍川太守,即其人是腾兄,名褒可证。
少除黄门从官。
永宁元年,邓太后诏黄门令选中黄门从官年少温谨者《续汉志·百官志》:
黄门令一人,六百石。
本注曰:
宦者,主省中。
诸宦者丞,从丞各一人。
本注曰:
宦者从丞,主出入从中。
黄门,比百石。
本注曰:
宦者,无员,后曾比二千石,掌给事禁中。
董巴曰:
禁门曰黄闼,以中人主之,故号曰黄门令。
李祖楙曰:
曹腾除黄门从官,迁小黄门,从官疑即从丞也。
配皇太子书,《后汉书·曹腾传》:
安帝时,除黄门从官。
顺帝在东宫,邓太后以腾年少谨厚,使侍皇太子书。
腾应其选。
太子特亲爱腾,饮食赏赐与众有异。
顺帝即位,为小黄门,《续汉志·百官志》:
小黄门,六百门。
宦者,无员,掌侍左右,受尚书事。
上在内宫,关通中外。
及中宫以下众事,诸公主及王太妃等有疾苦,则使问之。
或曰:
汉之小黄门,犹明之司礼监,秉笔太监。
迁至中常侍大长秋。
在省闼三十馀年,历事四帝,安、顺、冲、质四帝至桓帝时,为五帝矣。
未尝有过。
好进达贤能,终无所毁伤。
其所称荐,若陈留虞放、《续汉志·郡国志》:
兖州陈留郡,治陈留。
《一统志》:
陈留故城,今河南开封府陈留县治。
《后汉书·虞延传》:
延字子大,陈留东昏人,延从曾孙放,字子仲。
少为太尉杨震门徒,及震被谗自杀,顺帝初,放诣阙追讼震罪,由是知名。
桓帝时为尚书,以议诛大将军梁冀功封都亭侯,后为司空,坐水灾免。
性疾恶宦官,遂为所陷,灵帝初,与长乐少府李膺等俱以党事诛。
边韶、《后汉书·文苑列传》:
边韶字孝先,陈留浚仪人。
弟子嘲曰:
边孝先,腹便便。
懒读书,但欲眠。
韶曰:
边为姓、考为字。
腹便便,《五经》笥。
但欲眠,思经事。
寐与周公通梦,静与孔子同意。
师而可嘲,出何典记?
嘲者大惭。
桓帝时,为临颍侯相,征拜太中大夫,著作东观。
后为陈相,卒官。
《一统志》:
韶墓在今开封府杞县东三里。
南阳延固、《续汉志·郡国志》:
荆州南阳郡,治宛。
《一统志》:
宛县故城,今河南南阳府,南阳县治。
《后汉书·延笃传》:
笃字叔坚,南阳犨人。
少从颍川唐溪典受《左氏传》,又从马融受业。
桓帝时以博士征,拜议郎,与硃穆、边韶共著作东观。
徙京兆尹。
后遭党事禁锢。
永康元年,卒于家。
弼按:
延固疑为延笃之讹,郡望相同,笃固音亦相近。
《御览》四百五十二引谢承书云:
延笃字叔固,则笃与固或为一人。
胡玉缙曰:
东汉杜操字伯度,魏代避讳易为杜度,今延笃字叔固而称延固,正与之同例,岂裴氏之家讳邪?
张温、《后汉书·窦武传》章怀注引《汉官仪》曰:
温字伯慎,穰人也。
封互乡侯。
太史奏言有大臣诛死,董卓取温,笞杀于市,以厌之。
弼按:
温事又见《本志·董卓传》,《吴志》张温别为一人。
弘农张奂、《续汉书·郡国志》:
司隶弘农郡,治弘农。
《一统志》:
弘农故城,今河南陕州灵宝县南,《后汉书·张奂传》:
奂字然明,敦煌渊泉人也。
以功内徙,属弘农华阴,故始为弘农人。
举贤良,对策第一,擢拜议郎。
桓帝永寿元年,迁安定属国都尉。
后为护匈奴中郎将。
以九卿秩督幽、并、凉三州及度辽、乌桓二营。
三州清定。
论功当封,奂不事宦官,故赏遂不行。
灵帝建宁元年,振旅而还。
中常侍遭节等于中作乱,矫制使奂率五营士围杀陈蕃、窦武等,迁奂少府,又拜大司农,以功封侯。
奂深病为节所卖,封还印绶,以党罪禁锢,归由田里。
董卓遗缣百匹,奂恶卓为人,不受。
光和四年卒,年七十八。
颍川堂谿典等,《续汉志·郡国志》豫州颖川郡,治阳翟。
《一统志》:
阳翟故城,今河南开封府,禹州治。
《后汉书·曹腾传》:
腾所进达者,皆海内名士,陈留虞放、边韶、南阳延固、张温、弘农张奂、颍川堂谿赵典等(何焯、王鸣盛、惠栋俱云赵为字衍)。
《蔡邕传》:
五官中郎将堂谿典,章怀注:
堂谿,姓也。
《先贤行状》曰:
典字子度(《延笃传》注作字季度),颍川人。
为西鄂长。
《延笃传》:
少从颍川唐溪典受《左氏传》,注引《风俗通》曰:
吴夫概王奔楚,封唐溪,因以为氏,唐与堂同。
《先贤行状》曰:
延笃欲写《左氏传》,无纸,唐溪典以废笺记与之笃,笃以笺记纸不可写传,乃借本讽之,粮尽辞归。
典曰:
卿欲写传,何故辞归?
笃曰:
已讽之矣。
典闻之叹曰:
嗟乎延生!
虽复端木闻一知二,未足为喻。
若使尼父更起于洙、泗,君当编名七十,与游、夏争匹也。
洪适曰:
《石经》自唐溪典以下别有赵
数人,窃其意间,必有同时挥毫者。
皆致位公卿,而不伐其善。
蜀郡太守因计吏修敬於腾,《续汉志·郡国志》:
益州蜀郡,治成都。
《一统志》:
成都故城,今四川成都府,成都县治。
《续汉志·百官志》:
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
岁尽遣吏上计。
《礼仪志》:
郡国计吏会陵,最后亲陵,遣计吏。
益州刺史种暠《郡国志》:
益州广汉郡,雒,刺史治。
吴增僅曰:
刘焉为益州牧,徙治棉竹,后又徙治成都。
《一统志》:
雒废县,在今四川成都府,汉州北。
《百官志》:
每州刺史一人,六百石。
钱大昕曰:
汉官制以委任为重,不依秩禄之多寡,郡国守相皆二千石,而刺史以六百石察之。
《后汉书·种暠传》:
暠字景伯,河南洛阳人,仲山甫之后。
举孝廉,辟太尉府,举高第。
顺帝末,为侍御史。
出为益州刺史。
在职三年,宣恩远夷,开晓殊俗,岷山杂落皆怀服汉德。
延熹四年,迁司徒。
推达名臣桥玄、皇甫规等,为称职相。
在位三年,年六十一薨。
於函谷关搜得其笺,上太守,并奏腾内臣外交,所不当为,请免官治罪。
《后汉书·曹腾传》:
蜀郡太守因计吏赂遗于腾,益州刺史种暠于斜谷关搜得其书,上奏太守,并以劾腾,请下廷尉按罪。
弼按:
函谷关在弘农郡,非益州刺史辖地,当以斜谷为是。
上太守亦当从范书,作上奏太守,盖上奏蜀郡太守赂遗内臣之事也。
帝曰:
“笺自外来,腾书不出,非其罪也。
”乃寝暠奏。
腾不以介意,常称叹暠,以为暠得事上之节。
暠后为司徒,语人曰:
“今日为公,乃曹常侍恩也。
”《后汉书·种暠传》无此语,暠数劾大将军梁冀,生平不肯阿附权贵,绝不为此语也。
《后汉书·孙程传》章怀注引《东观记》:
自此以下十九人,与程同功者皆叙其所承本系。
盖当时史官惧承等威权,故曲为文饰。
王鸣盛曰:
曹腾,宦者中最奸狡误国者,而范书传中不著其恶,反多美词,以《三国志》注校之,乃知皆司马彪之文,而蔚宗袭之司马氏,或因东观记原文,或魏代人润色也。
腾之行事,皆此类也。
桓帝即位,以腾先帝旧臣,忠孝彰著,封费亭侯,加位特进。
《宋书·百官志》特进,前汉世所置。
前后二汉及魏书晋以为加官,从本官车服,无吏卒。
太和三年,追尊腾曰高皇帝。
《本志·明帝纪》:
太和三年夏六月戊申,追尊高祖大长秋曰高皇帝,夫人吴氏曰高皇后。
姜宸英曰:
内臣追尊皇帝惟此。
养子嵩嗣,《后汉书·顺帝纪》:
阳嘉四年春二月丙子,初听中官得以养子为后。
胡三省曰:
曹操阶之,遂移汉祚,其所由来者渐矣。
弼按:
顺帝童稚,为孙程等所拥立,十九人同时封侯,阉宦定策,政柄潜移,袭爵承荫,职为历阶,造端伊始,君子所慎也。
官至太尉,《汉书·百官公卿表》:
太尉,秦官。
金印紫绶,掌武事。
应劭曰:
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为称。
《续汉志·百官志》:
太尉,公一人。
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罚。
《后汉书·曹腾传》:
嵩灵帝时货赂中官及输西园钱一亿万,故位至太尉(华峤书同)。
《袁绍传》讨曹操檄文云:
父嵩,乞丐携养,因臧买位,舆金辇璧,输货权门,窃盗鼎司,倾覆重器。
章怀注引《续汉志》曰:
灵帝时卖官,嵩以货得拜大司农,大鸿胪,代崔烈为太尉。
《水经·阴沟水注》:
谯郡城南有曹嵩冢。
莫能审其生出本末。
潘眉曰:
《陈志》于《武帝纪》云“莫能审其生出本末”,于列传则以诸夏侯曹为一卷,显以夏侯氏为宗室矣。
弼按:
《武纪》云:
莫能审其生出本末,《三少帝纪》云:
宫省事秘,莫有知其所由来者,《卞皇后传》云:
文帝母本倡家,此皆承祚之直笔也。
或曰:
疑以传,疑省多少吕政牛睿秽污湘素也。
续汉书曰:
嵩字巨高。
质性敦慎,所在忠孝。
为司隶校尉,司隶校尉见后建安元年。
灵帝擢拜大司农、大鸿胪,《后汉志·百官志》大司农,一人,中二千石。
掌诸钱粮金帛诸货币。
大鸿胪,卿一人,中二千石。
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
周礼“象胥”,干宝注曰今鸿胪。
应劭《汉官仪》曰:
鸿胪,景帝置,郊庙行礼赞九宾,鸿声胪传之也。
代崔烈为太尉。
《后汉书·崔骃传》:
烈有重名于北州,历位郡守、九卿。
因傅母入钱五百万,得为司徒。
论者嫌其铜臭,后拜太尉。
及李傕入长安,为乱兵所杀。
弼按:
烈子州平,见《蜀志·诸葛亮传》。
黄初元年,追尊嵩曰太皇帝。
《本志·文帝纪》:
黄初元年十一月癸酉,追尊皇祖太王曰太皇帝。
吴人作曹瞒传《唐书·经籍志·杂传类》:
《曹瞒传》一卷,吴人作。
《艺文志·杂传记类》:
《曹瞒传》一卷。
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云:
《曹瞒传》一卷,不著录。
案传名曹瞒,又系吴人所作,其言:
操少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又佻易无威重,好音乐。
及遣华歆入宫收伏后,事语皆质直,不为魏讳,故《世语注》、《文选注》所引皆称操名,《类聚》、《御览》所引亦或称操,惟《魏志注》多称太租,自系裴松之所改,非吴人原本。
侯康曰:
此出敌人之口,故于曹操奸恶,备载无遗,世所传操为夏侯氏子,及破壁收后等事皆出此书,其中筑沙城以渡渭一事,裴松之颇有疑辞,而终不敢为非,盖其书纪事多实也。
梁章钜曰:
裴注但言《曹瞒传》为吴人所作,不著其名,书亦不传,明人小说家所演,即据此耳。
姚振宗曰:
按《艺文类聚·百谷部》引《风俗通》云:
旅谷弥望,野茧被山。
下接《曹瞒传》云云,是被山二字属上句读。
姚氏以被山为姓名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魏书 武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