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docx
- 文档编号:13137447
- 上传时间:2023-06-11
- 格式:DOCX
- 页数:25
- 大小:66.49KB
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docx
《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
目次
Contents
Addition:
ExplanationofProvisions28
1总则
1.0.1为规范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确保混凝土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在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
1.0.3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固废基胶凝材料solidwastecementitiousmaterial
以粒化高炉矿渣、钢渣、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铁尾矿等固体废弃物为原料,经加工磨细后按一定比例配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2.0.2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highperformanceconcreteofsolidwaste
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和使用对混凝土性能特定要求为总体目标,采用固废基胶凝材料、由尾矿、废石加工而成的骨料和高性能减水剂,采用较低水胶比并优化配合比,通过预拌和绿色生产方式以及严格的施工措施,制成具有优异的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的混凝土。
3基本规定
3.0.1在配制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时,不应再加入水泥和矿物掺合料。
3.0.2在配制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时,宜采用相对较低的水胶比和较低的用水量。
3.0.3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的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检验评定宜采用56d或84d龄ZB土建设计室期。
3.0.4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施工后应加v加shejiyuan8强保湿养护。
4原材料要求
4.1胶凝材料
4.1.1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用胶凝材料应符合现行团体标准《固废基胶凝材料应用技术规程》T/CECS689中Ⅱ级或Ⅲ级固废基胶凝材料的相关规定。
4.2细骨料
4.2.1细骨料应由铁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尾矿、废石经加工而成,其分计筛余百分率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表4.2.1细骨料分计筛余百分率表(%)
方孔筛尺寸(mm)
9.50
4.75
2.36
1.18
0.60
0.30
0.15
筛底
分计筛余百分率(%)
0
0~10
5~25
5~30
15~36
17~36
3~25
0~15
4.2.2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宜控制在2.3~3.3范围内。
4.2.3细骨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细骨料(机制砂)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1
含泥量(按质量计)/%
——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的规定执行
2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1.0
3
含水率/%
≤6%
4
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MB<1.40
≤7.0
MB≥1.40
≤3.0
5
坚固性(质量损失/%)
≤8
6
单级最大压碎指标(%)
≤25
7
表观密度(kg/m3)
≥2500
8
松散堆积空隙率(%)
≤43.0
9
饱和面干吸水率(%)
≤2.0
10
片状颗粒含量/%
≤15
按附录A执行
4.2.4细骨料中如含有云母、轻物质、有机物、氯化物、硫化物及硫酸盐,其限量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细骨料中的有害物质限量
序号
项目
限量
试验方法
1
云母含量(按质量计)/%
≤2.0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的规定执行
2
轻物质含量(按质量计)/%
≤1.0
3
有机物含量
合格
4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折算成SO3按质量计)/%
≤0.5
5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0.02
4.3粗骨料
4.3.1粗骨料应由铁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经加工而成,其级配应采用二级或多级级配骨料混配而成,并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表4.3.1粗骨料累计筛余百分数
公称粒径/mm
方孔筛尺寸/mm
2.36
4.75
9.5
16.0
19.0
26.5
31.5
37.5
53.0
5~16
95~100
85~100
30~60
0~10
0
-
-
-
-
5~20
95~100
90~100
40~80
-
0~10
0
-
-
-
5~25
95~100
90~100
-
30~70
-
0~5
0
-
-
5~31.5
95~100
90~100
70~90
-
15~45
-
0~5
0
-
5~40
-
95~100
70~90
-
30~65
-
-
0~5
0
4.3.2粗骨料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粗骨料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碎石
试验方法
1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2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的规定执行
2
针、片状颗粒含量(%)
≤5
3
含水率(%)
≤6
4
表观密度(kg/m3)
≥2600
5
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
≤43
6
坚固性(质量损失/%)
≤8
7
压碎指标(%)
≤15
8
吸水率(%)
≤1.5
9
岩石抗压强度a
在水饱和状态下,其抗压强度火成岩应不低于80MPa,变质岩应不低于60MPa,水成岩应不低于45MPa;用于配制低塑性混凝土(坍落度小于90mm)、干硬性混凝土的粗骨料岩石抗压强度宜高于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1.3倍。
注:
当粗骨料有原石条件下,粗骨料的强度可采用岩石抗压强度指标测试。
4.3.3粗骨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粗骨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序号
项目
限量
试验方法
1
有机物
合格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的规定执行
2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按SO3质量计,%)
≤1.0
3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0.02
4.4外加剂
4.4.1外加剂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防冻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防冻剂》JC475的规定。
4.4.2外加剂应与固废基胶凝材料具有良好的适应性或相容性。
4.4.3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应满足混凝土设计要求。
4.5水
4.5.1高性能混凝土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5.2按比例掺用设备洗涮水、废浆水和废弃新拌混凝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形成的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要求,并应进行混凝土性能的试验验证。
4.6纤维
4.6.1高性能混凝土用钢纤维、合成纤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21的规定。
4.6.2高性能混凝土用钢纤维抗拉强度等级应为600级及以上。
5配合比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满足混凝土和易性、强度和耐久性要求。
5.1.2应采用低水胶比、低单位体积用水量来提高混凝土耐久性,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的设计用水量不宜超过175kg/m3。
5.2主要参数
5.2.1配制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时,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宜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的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
强度等级
水胶比
固废基胶凝材料用量(kg/m3)
C30
0.39~0.44
≥375
C35
0.37~0.42
≥390
C40
0.34~0.39
≥410
C45
0.32~0.37
≥430
C50
0.30~0.33
≥450
C55
0.27~0.30
≥475
C60
0.25~0.28
≥500
C65
0.24~0.27
≥515
C70
0.23~0.26
≥530
C75
0.22~0.25
≥545
C80
0.20~0.23
≥560
注:
混凝土抗冻等级要求大于或等于F200时,水胶比不宜大于0.40。
5.2.2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计算与试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外加剂掺量和砂率应根据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施工方法要求、耐久性指标要求以及本标准第5.2.1条的规定等因素进行初步确定,并计算出单位体积混凝土用水量和外加剂用量;
2粗、细骨料用量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采用质量法或体积法进行计算;
3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配、调整和确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
5.2.3当有抗冻等耐久性要求时,混凝土宜掺用引气剂,但含气量实测值不宜大于6%。
6混凝土性能
6.1拌合物性能
6.1.1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不得离析或泌水,且坍落度、扩展度、坍落度经时损失和凝结时间应满足施工要求。
6.1.2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扩展度等级划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2-1、6.1.2-2和表6.1.2-3的规定。
在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宜尽可能采用较小的坍落度。
表6.1.2-1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等级划分
等级
坍落度(mm)
等级
坍落度(mm)
S1
10~40
S4
160~210
S2
50~90
S5
≥220
S3
100~150
表6.1.2-2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的扩展度等级划分
等级
坍落度(mm)
等级
坍落度(mm)
F1
≤340
F4
490~550
F2
350~410
F5
560~620
F3
420~480
F6
≥630
表6.1.2-3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实测值与控制目标值的允许偏差
项目
设计值(mm)
允许偏差(mm)
坍落度
≤40
±10
50~90
±20
≥100
±30
扩展度
≥350
±30
6.1.3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表6.1.3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中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
环境条件
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
(占胶凝材料用量的质量百分比,%)
钢筋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
素混凝土
干燥环境
0.3
0.06
1.0
潮湿但不含氯离子环境
0.2
潮湿且含有氯离子的环境、盐渍土环境
0.1
除冰盐等侵蚀性物质的腐蚀环境
0.06
6.1.4用于预制制品的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满足该制品制造工艺的要求。
6.1.5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的规定。
6.2力学性能
6.2.1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划分为C30、C35、C40、C45、C50、C55、C60、C65、C70、C75、C80。
6.2.2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6.2.3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定。
6.3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
6.3.1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的规定。
6.3.2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GB/T50733的规定。
6.3.3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的耐久性等级划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的规定。
7生产与施工
7.1一般规定
7.1.1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的生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和《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
7.1.2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的规定,其他行业还应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规定。
7.1.3在混凝土拌合物的运输和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
7.2绿色生产与管理
7.2.1搅拌站(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GB/T10171的规定。
7.2.2生产厂址选择、厂区要求、设备设施、控制要求、监测控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的规定。
7.3原材料进场与贮存
7.3.1固废基胶凝材料应单独贮存,并应防止受潮。
出现结块的胶凝材料不得用于混凝土制备。
固废基胶凝材料出厂时间超过三个月应按照《固废基胶凝材料应用技术规程》T/CECS689的相关规定进行复检,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3.2其他混凝土原材料的贮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有关规定。
7.3.3原材料的运输、装卸和存放应采取降低噪声和防尘的措施,并保持清洁卫生,符合环境卫生要求。
7.4搅拌
7.4.1原材料计量应采用电子计量设备,设备的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搅拌站(楼)》GB/T10171的有关规定。
每一工作班开始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准。
混凝土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1的规定,并应每班检查1次。
表7.4.1混凝土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
原材料品种
胶凝材料
骨料
水
外加剂
每盘计量允许偏差
±2
±3
±1
±1
累计计量允许偏差
±1
±2
±1
±1
注:
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混凝土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
7.4.2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并应搅拌均匀。
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应通过生产性试验确定,不应少于60s。
7.4.3混凝土中砂浆密度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8%,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粗骨料质量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
混凝土匀质性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的有关规定。
7.4.4减水剂宜采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混凝土用水量中应扣除减水剂溶液中的水量。
7.5运输
7.5.1运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和《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
7.5.2当采用预拌混凝土时,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制定运输管理制度,合理指挥调度车辆,并宜采用定位系统监控车辆运行。
7.5.3搅拌运输车出入厂区时宜使用循环水进行冲洗以保持卫生清洁,冲洗运输车产生的废水可进入废水回收利用设施。
7.6浇筑
7.6.1浇筑混凝土前,应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施工工艺与施工条件制定浇筑方案,包括浇筑起点、浇筑方向和浇筑厚度等,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得无故更改浇筑方案。
7.6.2当在相对湿度较小、风速较大的环境下浇筑高性能混凝土时,应采取适当挡风措施,防止混凝土表面失水过快,并应避免浇筑较大暴露面积的构件。
7.6.3夏季施工时,混凝土拌合物浇筑时的入模温度不宜超过30℃或满足设计要求。
现场温度高于30℃时,宜对金属模板浇水降温,但不得留有积水,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阳光照射金属模板。
7.6.4冬期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的有关规定。
冬期施工混凝土胶凝材料中宜适当增加矿渣比例,并降低水胶比。
7.6.5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有效控制混凝土的均匀性、密实性和整体性,且分层浇筑的间隙时间不得超过90min,并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
7.6.6浇筑竖向构件时,应根据拌合物不同的坍落度确定振捣棒插入间隔、振捣时间长短;一般浇注厚度应在振捣棒有效长度的1.25倍之内;一次浇注厚度不应大于500mm,并宜附设附着式振捣器。
振捣上面一层混凝土时,振捣棒应插入到下一层内50mm以上。
应避免欠振和过振,每点的振捣时间以表面泛浆和不冒大气泡为准,一般不宜超过30s。
7.6.7从搅拌机卸出混凝土到混凝土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应大于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7.7养护与拆模
7.7.1浇筑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
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4d,且不应少于7d。
7.7.2养护用水温度与混凝土表面温度之间的温差不宜大于20℃。
7.7.3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养护。
7.7.4浇筑成型后,应及时对混凝土暴露面进行覆盖。
梁板或道路等平面结构混凝土终凝前,应用抹子搓压表面至少二遍,平整后再次覆盖。
7.7.5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用于预制制品时,养护应满足该制品生产工艺规定的养护制度的要求。
7.7.6拆除模板时,除构件必须达到规定强度外,混凝土内外温差不应大于20℃,大体积混凝土降温速率不宜大于2℃∕d。
大风或气温急剧变化时不应拆模。
炎热和大风干燥季节,应采取逐段拆模、边拆边覆盖的拆模工艺。
拆除模板时,不得影响或中断混凝土的养护工作。
8质量检验与验收
8.1原材料
8.1.1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应进行检验,检验方法、检验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8.1.2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应对材料的品种、外观、规格、等级、生产日期等进行检查,并按检验批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每个检验批检验不得少于1次。
8.1.3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技术标准第4章及相关标准的的规定。
8.2混凝土拌合物
8.2.1全固废混凝土拌合物检验应为抽样检验。
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对混凝土拌合物进行抽样检验。
8.2.2全固废混凝土拌合物检验项目及其频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8.2.3混凝土拌合物的检验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坍落度/扩展度和含气量的检验取样频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规定执行;
2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采用同一批次的全固废胶凝材料和外加剂的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应至少检验1次;
3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的氯离子含量应至少检验1次。
8.2.4浇筑地点抽样应在混凝土送到交货地点后20min内完成,所有检查试件的制作应在30min内完成;每个试样应随机从一辆混凝土车中抽取,而且应在混凝土卸料过程中卸料量达1/4至3/4之间时取样;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成型试件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4m3。
8.2.5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符合本标准6.1节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8.3硬化混凝土
8.3.1对近期无承载要求的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结构的强度可按56d或84d龄期验收。
但对处于有化学腐蚀性环境的结构,各项指标均应根据构件接触环境作用的时间确定验收龄期。
8.3.2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的有关规定,其他力学性能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8.3.3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宜采用56d或84d龄期检验评定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评定标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的有关规定。
8.4验收
8.4.1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施工质量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8.4.2全固废高性能混凝土预制制品质量检验与验收应符合该制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标书的规定。
附录A机制砂片状颗粒含量试验方法
A.0.1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机制砂片状颗粒含量的试验方法。
A.0.2仪器设备
1条形筛孔宽分别为0.8mm、1.6mm、3.2mm,孔长分别为15mm、15mm、20mm,分别检测1.18-2.36mm、2.36-4.75mm、4.75-9.50mm三个粒径范围的机制砂片状颗粒。
机制砂检测条形孔筛示意图见图A.0.2。
图A.0.2检测粒径1.18-2.36mm机制砂片状颗粒的条形孔筛示意图
2电动摇筛机和细骨料颗粒级配试验筛。
3天平,量程不小于2000g,感量不大于1g。
A.0.3试验步骤
取烘干机制砂500g,筛除1.18mm以下砂样,将剩下的砂进行筛分,筛分成1.18-2.36mm、2.36-4.75mm、4.75-9.50mm三个粒径区的砂,然后分别放到条形孔宽为0.8mm、1.6mm和3.2mm的筛子中进行筛分,称取各筛筛下颗粒质量,并相加得到筛下颗粒总质量G。
G除以砂样总质量500g所得百分比即为细骨料中片状颗粒含量。
A.0.4机制砂不规则颗粒含量计算
机制砂片状颗粒含量按式A.0.4计算,精确至1%:
(A.0.4)
式中:
Q──片状颗粒含量,%;
G──粒径1.18~9.5mm内,试样所含片状颗粒总质量,单位为克(g)。
本规程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引用标准名录
1《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2《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
3《混凝土搅拌站(楼)》GB/T10171
4《建设用砂》GB/T14684
5《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
6《预拌混凝土》GB/T14902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8《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
9《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
10《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
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
1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
1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
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16《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GB/T50733
17《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
18《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
19《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20《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
21《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
22《纤维混凝土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固废高 性能 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