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房产合同4篇.docx
- 文档编号:13132523
- 上传时间:2023-06-11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23.71KB
XX房产合同4篇.docx
《XX房产合同4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房产合同4篇.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XX房产合同4篇
XX房产合同(4篇)
出卖方(甲方)
地址:
由E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购买方(乙方)
地址:
由E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市街巷_
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
2.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
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1.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
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
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共人,委托代理人
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单位,代表人是。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产权人各一份。
乙方一份,房产管理局、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方:
代表:
年月日
乙方:
代表:
年月日房产转让合同样本XX房产合同
(2)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
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
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曰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
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
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
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
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
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
日期:
乙方签:
日期:
丙方签:
日期: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
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兰州市区路号单元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
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元(大写);剩余房款元(大写)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
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
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
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
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曰年月日私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XX房产合同
(3)
私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权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借款人)
担保人:
(担保人)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
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币元整。
抵押
人必须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月。
三、贷款利率:
月息%0。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
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
期数每期应缴付本
息(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
还款日。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
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
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
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
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
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
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
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
缴付
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
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
¥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
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
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
(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市房地产
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
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
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
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
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
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
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
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
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
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
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
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
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
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
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
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
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
利息。
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
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须订明:
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
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住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
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
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
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迫偿欠款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并经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
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
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
(公章)抵押权人:
担保
人:
代表:
代表:
代
表: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
抵押登记日期:
年月日
抵押人资料
抵押人(业主)姓名:
(中文)
(英文)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配偶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家庭住址:
电话:
抵押物详情房产地址:
大厦名称:
楼宇座别:
楼数:
年期:
面积(建筑)用途:
购入价:
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编号:
(
)深证房售第
号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的租赁合同XX房产合同(4)
出租方(下称甲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籍贯:
国籍:
地址:
电话:
职业: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下称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籍贯:
国籍:
地址:
电话:
职业:
身份证号码:
为调剂深圳经济特区房产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在深圳经济特区的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组,双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房产建筑面积计—平方尺,租给乙方作使用,租期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币房履约金—
币—元整,甲方应发收据。
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
如乙方违约造成
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证处申请证明,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五、出租房产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用由甲方负
责;每月管理费、水电等杂费由乙方支付。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
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迁让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
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
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乙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
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特区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允许方能施工。
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装人墙的格、窗、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一次过折价给甲方,亦可拆回,但须负责修复原状。
九、租赁期间,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
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管理费、水电等费达两个月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甲方应持催租通知书及有关函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违约终止手续。
十一、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产。
甲方在收房时应凭公证处发给的因违约终止合同的证明,通知大厦管理处。
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大厦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
乙方表示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
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
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
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与打印的文效力同等,自
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市公证处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另由甲方交大厦管理处影印件一份。
出租方(签):
承租方(签):
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房产 合同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