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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指标名词
GDP
GDP即英文grossdomesticproduct的缩写,也就是国内生产总值(港台地区有翻译为国内生产茂额、本地生产总值)。
通常对GDP的定义为:
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值。
在经济学中,常用GDP和GNP(国民生产总值、grossnationalproduct)共同来衡量该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综合水平通用的指标。
这也是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常采用的衡量手段。
GDP是宏观经济中最受关注的经济统计数字,因为它被认为是衡量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最重要的一个指标。
一般来说,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
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驻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驻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驻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创造的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货物和服务最终使用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
GDP反映的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的总额。
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方法
一、用支出法核算GDP
支出法核算GDP,就是从产品的使用出发,把一年内购买的各项最终产品的支出加总而计算出的该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的市场价值。
这种方法又称最终产品法、产品流动法。
如果用Q1、Q2¬……Qn代表各种最终产品的产量,P1、P2……Pn代表各种最终产品的价格,则使用支出法核算GDP的公式是:
Q1P1+Q2P2+……QnPn=GDP
在现实生活中,产品和劳务的最后使用,主要是居民消费、企业投资、政府购买和出口。
因此,用支出法核算GDP,就是核算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居民消费、企业投资、政府购买和出口这几方面支出的总和。
居民消费(用字母C表示),包括购买冰箱、彩电、洗衣机、小汽车等耐用消费品的支出、服装、食品等非耐用消费品的支出以及用于医疗保健、旅游、理发等劳务的支出。
建造住宅的支出不属于消费。
企业投资(用字母I表示),是指增加或更新资本资产(包括厂房、机器设备、住宅及存货)的支出。
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存货投资两大类。
固定资产投资指新造厂房、购买新设备、建筑新住宅的投资。
为什么住宅建筑属于投资而不属于消费呢?
因为住宅像别的固定资产一样是长期使用、慢慢地被消耗的。
存货投资是企业掌握的存货价值的增加(或减少)。
如果年初全国企业存货为2000亿美元而年末为2200亿美元,则存货投资为200亿美元。
存货投资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负值,因为年末存货价值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年初存货。
企业存货之所以被视为投资,是因为它能产生收入。
计入GDP中的投资是指总投资,即重置投资与净投资之和,重置投资也就是折旧。
投资和消费的划分不是绝对的,具体的分类则取决于实际统计中的规定。
政府购买(用字母G来表示),是指各级政府购买物品和劳务的支出,它包括政府购买军火、军队和警察的服务、政府机关办公用品与办公设施、举办诸如道路等公共工程、开办学校等方面的支出。
政府支付给政府雇员的工资也属于政府购买。
政府购买是一种实质性的支出,表现出商品、劳务与货币的双向运动,直接形成社会需求,成为国内生产总值的组成部分。
政府购买只是政府支出的一部分,政府支出的另一部分如政府转移支付、公债利息等都不计入GDP。
政府转移支付是政府不以取得本年生产出来的商品与劳务的作为报偿的支出,包括政府在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失业救济、贫困补助、老年保障、卫生保健、对农业的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政府转移支付是政府通过其职能将收入在不同的社会成员间进行转移和重新分配,将一部分人的收入转移到另一部分人手中,其实质是一种财富的再分配。
有政府转移支付发生时,即政府付出这些支出时,并不相应得到什么商品与劳务,政府转移支付是一种货币性支出,整个社会的总收入并没有发生改变。
因此,政府转移支付不计入国内生产总值中。
净出口(用字母X-M表示,X表示出口,M表示进口)是指进出口的差额。
进口应从本国总购买中减去,因为它表示收入流到国外,同时,也不是用于购买本国产品的支出;出口则应加进本国总购买量之中,因为出口表示收入从外国流入,是用于购买本国产品的支出,因此,净出口应计入总支出。
净出口可能是正值,也可能是负值。
把上述四个项目加起来,就是用支出法计算GDP的公式:
GDP=C+I+G+(X-M)
二、用收入法核算GDP
收入法核算GDP,就是从收入的角度,把生产要素在生产中所得到的各种收入相加来计算的GDP,即把劳动所得到的工资、土地所有者得到的地租、资本所得到的利息以及企业家才能得到的利润相加来计算GDP。
这种方法又叫要素支付法、要素成本法。
在没有政府的简单经济中,企业的增加值即其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就等于要素收入加上折旧,但当政府介入后,政府往往征收间接税,这时的GDP还应包括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
间接税是对产品销售征收的税,它包括货物税、周转税。
这种税收名义上是对企业征收,但企业可以把它打入生产成本之中,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故也应视为成本。
同样,还有企业转移支付(即企业对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慈善捐款和消费者呆帐),它也不是生产要素创造的收入,但要通过产品价格转移给消费者,故也应看作成本。
资本折旧也应计入GDP。
因为它虽不是要素收入,但包括在总投资中。
还有,非公司企业主收入也应计入GDP中。
非公司企业主收入,是指医生、律师、小店铺主、农民等的收入。
他们使用自己的资金,自我雇用,其工资、利息、租金很难象公司的帐目那样,分成其自己经营应得的工资、自有资金的利息、自有房子的租金等,其工资、利息、利润、租金常混在一起作为非公司企业主收入。
这样,按收入法计算的公式就是:
GDP=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
从理论上讲,用收入法计算出的GDP与用支出法计算出的GDP在量上是相等的。
三、用生产法核算GDP
用生产法核算GDP,是指按提供物质产品与劳务的各个部门的产值来计算国内生产总值。
生产法又叫部门法。
这种计算方法反映了国内生产总值的来源。
运用这种方法进行计算时,各生产部门要把使用的中间产品的产值扣除,只计算所增加的价值。
商业和服务等部门也按增值法计算。
卫生、教育、行政、家庭服务等部门无法计算其增值,就按工资收入来计算其服务的价值。
按生产法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可以分为下列部门:
农林渔业;矿业;建筑业;制造业;运输业;邮电和公用事业;电、煤气、自来水业;批发、零售商业;金融、保险、不动产;服务业;政府服务和政府企业。
把以上部门生产的国内生产总值加总,再与国外要素净收入相加,考虑统计误差项,就可以得到用生产法计算的GDP了。
从理论上说,按支出法、收入法与生产法计算的GDP在量上是相等的,但实际核算中常有误差,因而要加上一个统计误差项来进行调整,使其达到一致。
实际统计中,一般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支出法为基本方法,即以支出法所计算出的国内生产总值为标准。
四、两种国民收入核算体系
以上所介绍的是西方国民收入核算体系(简称SNA)。
该体系以西方经济理论为依据,认为创造物质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劳务活动都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活动,将国内生产总值(GDP)作为核算国民经济活动的核心指标。
西方国民收入核算体系是目前大多数国家所采取的一种核算国民经济的方法,是一种比较合理和科学的核算体系。
首先,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市场化、信息化趋势不断加强的今天,信息、知识、技术、劳务部门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第三产业创造的价值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而物质生产在整个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已相对下降。
因此,在国民收入核算体系中应把非物质生产劳务计算在内,把一切有偿劳务的市场价值计入GDP是必要的。
其次,根据SNA核算国民收入时可以避免重复计算,区分名义GDP和实际GDP等也都有合理性。
当然,这种体系以GDP来衡量国民经济总产出水平、衡量经济发展程度、衡量生活水平等也是有缺陷的。
例如,非市场交易活动(如家务活动、自给自足生产)得不到反映,无法说明人们闲暇的享受与安全,无法反映一国环境污染的程度,其中也不可避免地有一些重复计算,等等。
在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以前,还有一种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即中央计划经济各国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简称MPS),为前苏联、东欧及我国所采用。
该体系以马克思再生产理论为依据,将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作为反映国民经济活动总成果的基本指标。
这种核算体系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随着全球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其缺陷日益突出。
例如,它不能反映信息、劳务等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发展,不利于反映综合国力和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它不能系统反映社会资金运动情况,不利于国家宏观管理和调控;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循环全貌及各环节间衔接情况,不利国家掌握整个经济运行的综合平衡。
因此,东欧、俄罗斯等经济转轨国家和我国也逐渐采用了西方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我国从1985年起,正式采用GDP指标作为考核国民经济发展和制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主要指标。
目前我国已计算并公布GDP数字,但还没有计算和公布国内生产净值、国民收入、个人收入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等指标的数字。
GDP的确定
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GDP数据计算需要经过以下几个过程:
初步估计过程、初步核实过程和最终核实过程。
初步估计过程一般在每年年终和次年年初进行。
它得到的年度GDP数据只是一个初步数,这个数据有待于获得较充分的资料后进行核实。
初步核实过程一般在次年的第二季度进行。
初步核实所获得的GDP数据更准确些,但因仍缺少GDP核算所需要的许多重要资料,因此相应的数据尚需要进一步核实。
最终核实过程一般在次年的第四季度进行。
这时,GDP核算所需要的和所能搜集到的各种统计资料、会计决算资料和行政管理资料基本齐备。
与前一个步骤相比,它运用了更全面、更细致的资料,所以这个GDP数据显得就更准确些。
此外,GDP数据还需要经过一个历史数据调整过程,即当发现或产生新的资料来源、新的分类法、更准确的核算方法或更合理的核算原则时,要进行历史数据调整,以使每年的GDP具有可比性,这是国际惯例。
如美国在1929年至1999年之间就进行过11次历史数据调整。
总之,每个时段公布的GDP都有其特定阶段的含义和特定的价值,不能因为在不同时间公布的数据不同,而怀疑统计数据存在问题。
当然,我国在GDP的计算体系上也有一些缺憾,例如我国长期采用的原产生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统计核算体系,从实际情况看,不少地方已经滞后于时代的发展了。
附注:
1、一定时期强调的是该年度内“新”增加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往年的不算。
例如二手车,二手房等都不算今年的国内生产总值。
2、中间产品可以认为是一种原材料产品,是用于生产最终产品用的,也就是说本年度内它生产出来后还要在该年度继续加工生产;如果它被摆到货价上直接销售,被消费者购买并直接用了,那另当别论,是特殊情况,计入总值,否则不能计入。
3、这是一个流量的概念,而非存量的概念,并非今年公布的数字就是从建国到现在的总额,这是错误的,它仅指该时期内新生产出来的东西。
4、市场价值意味的是用货币作为单位去统计形成的货币总额,因为商品种类太多,吨,个,件,台等等单位没法加总,所以用该年度的货币单位来统计并加总。
所谓该年度的货币单位是指这些商品这一年的价格。
GDP指标分析
一国的GDP大幅增长,反映出该国经济发展蓬勃,国民收入增加,消费能力也随之增强。
在这种情况下,该国中央银行将有可能提高利率,紧缩货币供应,国家经济表现良好及利率的上升会增加该国货币的吸引力。
反过来说,如果一国的GDP出现负增长,显示该国经济处于衰退状态,消费能力减低。
这时,该国中央银行将可能减息以刺激经济再度增长,利率下降加上经济表现不振,该国货币的吸引力也就随之降低了。
因此,一般来说,高经济增长率会推动本国货币汇率的上涨,而低经济增长率则会造成该国货币汇率下跌。
例如,1995--1999年,美国GDP的年平均增长率为4.1%,而欧元区11国中除爱尔兰(9.0%)较高外,法、德、意等主要国家的GDP增长率仅为2.2%、1.5%和1.2%,大大低于美国的水平。
这促使欧元自1999年1月1日启动以来,对美元汇率一路下滑,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贬值了30%。
但实际上,经济增长率差异对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一是一国经济增长率高,意味着收入增加,国内需求水平提高,将增加该国的进口,从而导致经常项目逆差,这样,会使本国货币汇率下跌。
二是如果该国经济是以出口为导向,经济增长是为了生产更多的出口产品,则出口的增长会弥补进口的增加,减缓本国货币汇率下跌的压力。
三是一国经济增长率高,意味着劳动生产率提高很快,成本降低,因而改善本国产品的竞争地位而有利于增加出口,抑制进口;并且经济增长率高使得该国货币在外汇市场上被看好,因而该国货币汇率会有上升的趋势。
在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由商务部负责分析统计,惯例是每季估计及统计一次。
每次在发表初步预估数据(thepreliminaryestimates)后,还会有两次的修订公布(thefirstrevision&thefinalrevision),主要发表时间在每个月的第三个星期。
国内生产总值通常用来跟去年同期作比较,如有增加,就代表经济较快,有利于其货币升值;如减少,则表示经济放缓,其货币便有贬值的压力。
以美国来说,国内生产总值能有3%的增长,便是理想水平,表明经济发展是健康的,高于此水平表示有通胀压力;低于1.5%的增长,就显示经济放缓和有步人衰退的迹象。
工业增加值
1、工业增加值的定义及计算工业增加值的意义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增加值是国民经济核算的一项基础指标。
各部门增加值之和即是国内生产总值,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地区)在一定期时期内所生产的和提供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的总和,同时也反映了生产单位或部门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
因此,建立增加值统计,将为计算国内生产总值提供可靠依据,是建立资金流量的基础。
工业企业建立增加值统计,可以反映工业企业的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情况,为改善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依据,并促进工业企业会计和统计核算的协调。
2、工业增加值的计算原则
从工业增加值的概念出发,计算工业增加值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本期生产的原则
工业增加值的核算必须是工业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生产成果。
只有进入了工业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生产过程,通过工业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产品和劳务才能进行工业增加的核算,非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即使在报告期内出售,也不能作为本期的工业生产成果;反之,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不论是否出售,均应计入报告期生产成果。
(2)最终成果的原则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从产品形态上看,体现在本期生产出的、已出售、可供出售和自产自用的产品和劳务上,不包括用于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从价值形态上看,产品生产的过程也是价值转移的过程,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产品(中间投入)价值随同生产过程转移到新产品的价值之中。
为了避免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必须在工业总产值的基础上扣除中间投入的转移价值。
因此,要保持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价格、指标口径范围的一致性,避免工业增加值计算结果出现偏差。
(3)市场价格的原则
目前,我国计算工业增加值所使用的计算价格是生产者的价格,即按生产者价格估算出的产出额减去按购买者价格估算的中间消耗额。
生产者价格对工业品来说,就是出厂价格,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或使用时所支付的产品税或应得到的补贴,但不包括发票单列的增值税和单独开发票的运输费用和商业费用。
购买者价格是购买者在购买单位货物或服务所支付的价值,其中包括指定时间和地点提取货物所发生的运输和商业费用,不包括可扣除的增值税。
生产者价格和购买者价格都是市场上买卖双方认定的成交价格即市场价格。
为了保持工业增加值计算口径的一致性,工业总产值和工业中间投入一律按市场价格计算。
工业总产值按生产者价格计算,工业中间投入按购买者价格计算。
3、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即生产法和收入法(又称要素分配法)。
(1)生产法
生产法是指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
在工业增加值的实际计算中,工业总产出是直接用工业总产值(现行价格、新规定)代替的。
这一指标的计算价格与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价格一律与新税制的规定相一致,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
但是,增值税是企业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的一部分,属于增加值范畴,为了确保工业增加值要素的完整,在计算工业增加值时,应将本期应交增值税计入工业增加值中。
由此按生产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的实际计算公式应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价、新规定)-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①工业总产值(现行价格、新规定)
包括本期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限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②工业中间投入
1〕工业中间投入的定义
工业中间投入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而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包括支付给物质生产部门(工业、农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的服务费用和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保险、金融、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等)的服务费用。
2〕工业中间投入的确定须遵循的原则:
一是必须是从外部购入的,并已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和服务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
二是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转移价值;
三是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口径相一致,即计入工业中间投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必须是已经计入了工业总产值中的价值。
3〕工业中间投入的分类
工业中间投入按企业支付的对象可分为中间物质投入和中间劳务投入两部分。
a.中间物质投入:
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外购的各种物质产品的价值和支付给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务费用,包括外购的并在本期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向外单位支付的运输费、邮电费、加工费、修理费、仓储费等。
b.中间劳务投入:
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各种服务费用,这些费用构成非物质生产部门收入的一部分,包括利息支出、广告费、保险费、职工教育费、差旅费等。
工业中间投入按照具体内容,分为直接材料厂、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利息支出五大类。
a.直接材料: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用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资料可直接取自会计产品成本核算的“直接材料”科目。
如企业未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设置成本核算科目,则可从会计“生产成本”科目的供方发生额中,将属于直接材料消耗的项目汇总取得。
b.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
包括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运输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租赁费、差旅费、保险费等。
可从会计“制造费用”科目中查找计算,也可用“制造费用合计”减去属于工业增加值的项目,即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的办法,倒算出中间投入价值。
c.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
包括办公费、运输费、修理费、物料消耗、递延费用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绿化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土地损失补偿费、排污费、工会经费、财产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可从会计“管理费用”科目中查找计算,也可用“管理费用合计”减去属于工业增加值的项目,即工资、效益工资(指工效挂勾企业按规定提取的新增效益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财产保险费、待业保险费、折旧费、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上交给国家和地方的各种规定费用的办法倒算取得。
d.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
包括运输费、包装费、办公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租赁费、展览费、保险费、广告费、差旅费等。
可从会计“产品销售费用”科目中查找计算,也可用“产品销售费用合计”减去属于工业增加值的项目,即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的办法倒算取得。
e.利息支出:
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减利收入)。
可根据会计“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计算。
4〕工业中间投入的具体计算方法
a.正算法:
即将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属于中间消耗的部分分别相加(中间物质消耗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得出工业中间投入总和。
b.倒算法:
即分别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合计减去该三项费用中属于增加值的项目,如工资、福利费等,倒算出三项费用中的中间消耗,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支出,得出工业中间投入总和。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采用倒算法计算比较简便易行。
③本期应交增值税
本期应交增值税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其计算公式为:
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进项税额-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年初未抵扣数-年末未抵扣数
1)销项税额: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2)出口退税:
反映企业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3)进项税额转出数:
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制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必须转出的进项税额。
4)进项税额: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额:
反映企业在报告期按国家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反映企业报告期内按国家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年初(末)未抵扣数:
是指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才会出现未抵扣数,年初(末)未抵扣数必须小于等于零。
上述增值税计算公式中的项目均可以从会计的“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中的有关项目取得。
小规模纳税企业,不分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其本期应交增值税直接以销售额乘以征收税率(6%)计算。
有出口退税的企业,如果出口退税出现跨年度的情况在计算出口退税时,应加以调整,按本年应得出口退税计算,调整后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本年应交增值税=本年销项税额×(现价总产值/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本年进项税额×(原材料消费总值/原材料购进总值-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年初未抵扣数-年末未抵扣数 当企业的应交增值税出现负数时,在计算工业增加值时,应作为“0”处理。
工业总产值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
根据计算工业总产值的价格不同,工业总产值又分为现价工业总产值和不变价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工业总产值是指在计算不同时期工业总产值时,对同一产品采用同一时期或同一时点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作为不变价,又称w定价格。
采用不变价计算工业总产值,主要是用以消除价格变动的影响。
目前,采用的是1990年不变价。
现价工业总产值指在计算工业总产值时,采用企业报告期内的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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