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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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自查报告
20xx年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自查报告
20xx年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自查报告
我区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食安办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发挥作用,对照《20xx年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综合评价标准》六大项33条内容,现将xx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工作部署
1、组织健全。
我区20xx年召开二次专题大会,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谢法卫副区长主持召开,对各镇办园区政府及区直各单位提出严格的工作要求。
2、认真落实目标责任。
颍泉区人民政府印发了《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政办〔20xx〕2号),其中明确了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权重为6.87%。
并作为考核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权重为5%。
并与各食安委成员单位以及各镇办园区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镇办园区又与辖区各村(社区)签订了责任书。
20xx年上半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2个督查考核组,对各食安委成员单位以及各镇办园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二)积极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按照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要求,在区市场监管局加挂了食品药品监管局牌子。
同时在全区7个市场监管所加挂了食品药品监管所牌子。
我区深入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实体化运转,实行“六统一”,即统一印制使用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头、统一刻制使用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印章、统一对挂牌后的基层局所干部进行新的任命、统一印制使用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文书、统一制作悬挂食品药品监管标识标牌、统一制作装备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服装。
全区9个镇(街道、园区)按要求配备了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行政村(居委会)按要求配备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我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实现常态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参训率达到100%,且每人每年参加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二、能力建设
(一)经费保障到位。
我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积极优先投入,将食品药品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了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
20xx年区政府拨付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为100万元,较上年度(20xx年拨付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为65万元)增长53.8%。
xx区政府按照政策要求及部门职能,根据公共财政支出方向,制定了20xx年预算编制。
20xx年,对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专项资金,我区做到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资金辅助帐。
(二)基础设施及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区、镇监管机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讯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基本按要求进行了配备。
三、日常监督执法
(一)日常监督管理
制定印发了《20xx年度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计划》,按季度下发了区级监督抽检计划,进行量化分级。
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查工作,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
我区目前有各类食品生产获证企业61家,食品加工小作坊2个,食品生产许可证70张。
食品生产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分别建立电子监管档案和纸质档案,建档率均达100%,同时,及时更新充实监管信息,实行动态监管。
(二)食用农产品监管
(1)区农委与有关单位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印发了《xx区农业委员会xx区畜牧局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xx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
督导农产品生产单位按照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
严格落实生产记录制度,详细记载何时采用的何种农业技术(如整地、除草、浇水、整枝等),农兽药、化肥、农膜的使用详细记录(使用时间、原因,使用量、商品名称、经销商、生产厂家等),采收时间、数量、销售时间、去向等,并有技术人员签字。
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
督促农产品生产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加大农产品监督抽查力度,今年市检测中心来我区抽检农产品7批次,对115个样品进行定量检测,合格率100%。
我区组织农产品飞行抽检3次。
区农委今年共抽检26次,950个样品,合格948个,合格率99.8%,每月监测结果及时上报。
(3)监管对象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严格执行农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安全间隔期管理制度和产地准出管理制度。
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单位的监管方面,明确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生产单位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对农产品生产单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告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加强对承诺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责任的监管。
(4)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检查监督。
一是加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落实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业主责任,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
二是加强规模养殖场监管。
实行划片包干“一对一”的监管制度,重点检查养殖场养殖档案和用药用料等情况,检疫人员对规模场出栏的动物,必须经“瘦肉精”抽样检测合格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三是加强屠宰环节监管。
监督企业落实自检制度,严格入场生猪耳标和检疫证明查验,驻场检疫监督人员每批都要进行抽检。
四是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检测范围。
五是加强监督执法。
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瘦肉精”全程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抽查力度,共抽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30个批次,全部合格,抽取养殖环节“瘦肉精”尿样监测样本151个、屠宰环节“瘦肉精”尿样抽检1500个。
10月22日-11月5日,我区共抽查兽药饲料样品32个,其中兽药样品23个、饲料样品9个。
涉及饲料生产企业1家、兽药生产企业2家、养殖场5家、宠物诊所2家和兽药、饲料经营户17家。
(三)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监管
1、食品生产监管。
(1)全面摸排,实行分类建档动态监管。
我区目前有各类食品生产获证企业61家,食品加工小作坊2个,食品生产许可证70张。
食品生产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分别建立电子监管档案和纸质档案,建档率均达100%,同时,及时更新充实监管信息,实行动态监管。
(2)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产品整治工作。
我区以周棚皮丝加工行业作为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整治。
制定印发了重点区域重点产品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普查建档、宣传教育、帮扶整改、产品抽检等措施,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了加工环境条件,改变存在的脏乱差现象,提高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排除风险隐患,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组织生产,是否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是否做到产品批批出厂检验,标识标注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在企业显著位置悬挂了《告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和《有奖举报提示牌》,是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是否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今年,全市食品生产环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85余人次,巡检查企业88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完成整改18家次,共立案19起,结案19起,共计罚没10.1万余元,捣毁无证无照黑窝点2个。
2、食品流通监管。
(1)坚持“查”“处”结合,强化流通监管。
全市系统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925人次,检查各类食品市场21个次,巡查食品经营户6352户次。
立案查处食品违法经营案件174起,案值50余万元,罚没金额86.6万元。
(2)组织监督抽检,掌控食品安全风险。
共开展了4次对熟食、罐头、白酒、饮料、炒货、食用油、豆制品、海产品、蛋制品、速冻水饺、月饼、馒头、粉丝、肉及肉制品等25类食品进行抽检,共抽检食品400组,总体合格率达96%。
根据媒体关注及上级文件要求,我局还开展火锅底料、校园及周边小食品质量抽检、学校食堂、大桶水、皮丝等专项抽检,共抽检食品88组,总体合格率达95%。
同时根据“政风行风热线”群众反映,对大白菜、娃娃菜是否添加甲醛组织了10组专项快速检测活动。
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消除了群众的恐慌情绪。
(3)坚持问题导向,适时专项整治。
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劣质小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皖食药监食流秘〔20xx〕21号)工作要求,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检查了全区96家学校食堂,排除食品安全隐患32处。
在校园及周边食品整治工作中,检查学校91所次,检查经营户242户次,张贴宣传资料180份,培训食品经营户284户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课15次,监督抽检食品50组(不合格5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6份,共查处学校食堂违法违规案件8件。
(4)创新监管模式,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飞行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市监局配合市食药监局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餐饮各环节进行全覆盖、高密度检查。
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88家,其中批发或农贸市场3个,食品企业、商场超市、食杂店和兼营食品经营户185家。
发现部分经营户存在无证经营和人员无健康证、销售过期变质等食品、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食用农产品标示和猪肉索证等问题。
针对问题区市监局高度重视,将问题逐一整改,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全面检查,不留隐患。
3、食品消费监管。
(1)大力开展量化分级工作,对监管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提升了监管业务水平,增强了餐饮从业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应知应会能力。
(2)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作。
今年以来,区食监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在餐饮服务单位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77家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初步达到了以点带面的效果。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操作,全面提高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3)进一步加强小餐饮监管,认真做好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
20xx年,我区已完成1条餐饮示范街、100家餐饮示范店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00家餐饮示范店、1条餐饮示范街的创建任务。
通过小餐饮示范街示范店的引领带动作用,有效改变了小餐饮散、乱、脏、差等情况,小餐饮经营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4)开展农村家宴专项整治。
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我区下发《关于开展xx区农村家宴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扎实开展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工作。
发挥食安办在我局的优势,协调当地政府和各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形成合力,确保监管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实现监管工作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农村自办宴席的保障水平。
(四)药品监管工作
1、加强药品流通领域日常监管。
一是制定了药品零售企业的专项整治方案和gsp认证方案,开展对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继续打击“挂靠”、“走票”等变相转让、出租证照或票据的违法活动,严格药品购销渠道管理。
二是对辖区内的安徽天宇药业有限公司和安徽万春日化有限公司两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实现了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不合格面膜类产品通知,对辖区内名创优品百货店、女子妆媛、屈臣氏个人用品店商厦分店等主要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但是个别经营企业未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开展医疗器械企业检查。
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专项行动,成立了领导组织,并通过宣传警示活动,营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自觉守法、诚信自律的良好氛围。
辖区内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都张贴和悬挂了宣传挂图。
结合方案和工作实际,对辖区内备案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以及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生产企业6家次,经营企业386家次,责令整改10家。
(二)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清真食品、高风险药品与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品种;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食品药品广告虚假宣传等为重点问题,深入持久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整顿。
1、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
我区现有阜阳市泉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阜阳市姜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屠宰企业,泉颍屠宰场每天屠宰生猪25头左右,姜堂屠宰点每集屠宰生猪15头左右。
为做好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工作,一是落实屠宰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各项措施;二是督促定点屠宰企业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措施;三是实行官方兽医加协检员驻场检疫制度;四是严格屠宰检疫操作程序,做好查证验物、检疫申报、宰前、宰后、抽检、同步检疫、无害化处理各项检疫监督记录,并监督场方做好消毒、待宰、急宰、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记录;五是认真做好生猪屠宰环节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的文件要求,严格审核,认真把关,严防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目前,处理屠宰环节病害猪4头。
六是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目前,依法查处屠宰病害猪的案件2起。
2、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瘦肉精”监测是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和广大消费者的要求。
按照要求,我局制定20xx年度监测计划,进一步完善监管抽检制度。
一是强化屠宰环节的生猪尿样检测,要求进场生猪每批次监测不少于2%,并做好监测记录;二是切实落实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和出栏猪、牛、羊的“瘦肉精”监测。
要求在开展出栏猪、牛、羊产地检疫时,做好“瘦肉精”监测,抽检比例不少于5%,监测合格后方可出证并记录。
同时要求认真做好养殖环节的“瘦肉精”抽检,重点是育肥猪、肉牛、肉羊的监测力度,每月不少于1次,对监测不合格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是强化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瘦肉精”监测工作。
加大抽查力度,共抽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30个批次,全部合格,抽取养殖环节“瘦肉精”尿样监测样本151个、屠宰环节“瘦肉精”尿样抽检1500个。
四是扎实做好畜产品兽药残留抽检,截止目前,共从农贸市场和超市抽样鸡产品9个样品;猪脾、肝脏等6份12个样品。
五是强化对兽药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抽检工作。
10月22日-11月5日,我区共抽查兽药饲料样品32个,其中兽药样品23个、饲料样品9个。
涉及饲料生产企业1家、兽药生产企业2家、养殖场5家、宠物诊所2家和兽药、饲料经营户17家。
此次抽检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抽检任务,样品已送往阜阳市兽药饲料监察所进行检测。
3、组织开展农药经营专项整治。
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区农委认真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定期开展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严查甲胺磷、孔雀石绿等高毒高残留违禁投入品销售和限用农药的违规销售和使用,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共出动执法车辆109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21人次,对全区6个镇办15个集贸市场进行了多次巡查,共检查农资经营单位344家,抽查78个农资样品,合格率98%。
立案9起,罚款2.57万元。
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对全区果蔬种植户进行了多轮次的检查指导,严防限用农药在果蔬上的使用,为全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高打下了良好基础。
4、校园及其周边劣质小食品专项整治。
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劣质小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皖食药监食流秘〔20xx〕21号)工作要求,继续开展校园周边劣质小食品整治工作,并按照我市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
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检查了全区96家学校食堂,排除食品安全隐患32处。
在校园及周边食品整治工作中,检查学校91所次,检查经营户242户次,张贴宣传资料180份,培训食品经营户284户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课15次,监督抽检食品50组(不合格5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6份,共查处学校食堂违法违规案件8件。
结合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加大了对辖区内“三无”(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的整治力度。
建立落实了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信息通报等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依法移送、侦查、判决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涉刑案件,未出现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情况;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辖区内规模以上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了质量受权人工作制度;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显著位置悬挂有奖举报提示等标牌,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企业违法犯罪行为;药械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辖区内参加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达到持证单位数的90%,参加量化分级评定单位的公示率达100%。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追溯机制,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基本药物等生产经营者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召回问题产品,应召回产品召回率达100%。
加强对食品药品质量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及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药品安全集中培训均高于40小时。
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关义务以及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等制度。
五、应急管理
我区由区政府办公室下发文件,专门成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印发了《应急预案》;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委、畜牧、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了部门间联动机制;20xx年度开展了应急培训,并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公安局等开展了1次食品专项应急演练,区委常委、分管的区县长参与演练活动。
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社会舆情事件。
六、社会共治
我区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其中区司法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了公民法制普及,以专门文件纳入年度法制教育内容;区科协在科普长廊里将食品安全知识进行宣;区教育局与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开展了进校园活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与阜阳广播电台开设专栏常期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做到了平均每周不少于1次。
区食办牵头,积极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江淮行”等活动,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等宣传活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0xx年度我区受理的投诉举报均按要求使用12331投诉举报管理平台进行受理和办理,按照12331投诉举报电话管理办法,24小时接听投诉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
全年通过举报投诉信息接收渠道,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86件,接受咨询8件。
其中收到市局投诉举报中心转办34件(省局投诉举报中心转办1件,局长信箱举报8件,百姓热线和政风行风热线举报6件,其他举报19件),以上均按要求及时办理并回复,受到区委区政府、市食药局好评,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对于投诉举报的案件,有符合奖励规定的,均按规定兑现了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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